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遂昌县民族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1
2025-09-29 18:13:04 责编:小OO
文档
遂昌县民族中学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2012.1)

一、指导思想:

为了实施好奖励性绩效工资,保障教职工切实利益,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进取,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校内涵发展、和谐发展。根据《遂昌县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办法(试行)》的指导意见:“在深入推进教师绩效考核工作中,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分配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退休退养教师、成技校和核算中心借用人员等按上级规定执行)。

三、分配原则

1、“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原则。坚持向班主任、优秀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贡献的教职工倾斜。

2、“公正、公平、公开”原则。坚持对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评定并及时公示,学校自觉接受全体教职工监督。

3、激励性原则。充分肯定教职工劳动成果,依据工作绩效实行奖励,激励教职工主动创新工作,为学校稳定和发展作出贡献。

四、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校级领导               组员:各科室负责人、教职工代表 

五、干预性指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享受“分配内容及细则”中的第(三)项“年度工作绩效奖”。

1、违反规定从事有偿家教、违规收费、推销资料、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媒体曝光,造成不良影响的。

2、班级或结对学生中发生群体性考试违规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3、由于工作不到位致使班级或结对学生中有严重违法乱纪,被机关查处,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4、班级或结对学生中发生严重安全责任事故,学校年度安全考核被降等级的。

5、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行为和其他违法行为,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六、分配内容及细则

(一)常规工作考核奖

1、考勤奖:考勤奖每年每人安排1500元,相关责任科室对全体教职工进行周考核月公布,按考核发放。

①签到迟到/早退每次扣10元;缺签一次扣15元;抽查未到一次扣30元;例会、校本培训、教研会议、年级会议等会议和有关集会因私事每缺少一次扣20元。

②一年病假累计1—3天的每天扣10元,累计4-7天的每天扣20元,7天以上的每天扣44元、每月扣1320元。每年事假累计1-3天的每天扣30元,累计4-7天的每天扣60元。病事假已扣的签到未签不再重复计算。

③一年事假累计七天以上按“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全县教职工请假与假期以及假期工资待遇的通知”执行(见附1)。即财政发放的工资中按规定该扣除的部分(包括班主任补贴等)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扣除。

其它假期按相关文件执行。

一年中如出现1500元考勤奖不够扣除的,在本方案的“六-(三)、年度工作绩效奖”中扣除。

2、教育教学工作责任补贴:①早晚自修、作业整理课、午睡、晚就寝管理、兴趣活动、社团活动等补贴每节6元;重大体艺等比赛,根据学校安排,在训练期间,原则上按每节次6元标准给予一定补贴;经学校批准的事假病假公出等白天代班补贴每节8元、代课补贴每节12元;按要求完成值周职责,并按规定晚上在校内住宿,每天补贴35元/人;非工作日带学生外出参赛每天补贴70元;重要时间安排的巡夜每夜30元,如分上、下半夜则15元;主值日每天20元,晚上加班每晚15元;寒暑假、周末、节假日值班、加班等补贴每天35元、每半天20元;

教育信息宣传报道补贴按《遂昌县民族中学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绩效奖励暂行办法》执行(见附2);其它如运动会教代会、中考考务等是否发放补贴由校长室具体商议决定。因情况特殊,2010年春学期九年级周末辅导每节15元

②班主任、宿管员班级建设、安全管理、学生管理考核奖。班主任除在绩效工资基础部分发放10个月的每月300元外,另外由校长室及相关责任处室对班主任、宿管员履行管理职责情况进行月考核,班主任按2:5:3比例综合评定三个等级发放月考核奖:一等200元、二等170元、三等150元。宿管员按2:2比例评定两个等级发放月考核奖:一等100元,二等75元。均按10个月考核发放。

③有关业务岗位责任补贴。校长室及相关处室对备课组长、教研组长、年级组长等业务岗位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发放月考核奖:备课组长50-70元,教研组长110-130元,年级组长170-190元。一年按10个月考核发放。

④有关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校长室及相关处室对以下管理岗位责任人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考核发放月考核奖:科室干事月人均200元,中层副职月人均300元,中层正职月人均360元,副校级领导月人均420元,所有岗位就高不重复计(兼班主任除外),一年按10个月发放。担任学校党工团等工群组织领导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相应标准的职务补贴。

工作责任补贴实行问责制,若从事早晚活动辅导管理、值周、值日、值勤、值班等工作时出现责任事故和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不良影响的,则扣除相应工作责任补贴,值周、值日领导以书面形式通知本人。

3、超工作量补贴:①凡在职在岗教师超标准工作量的均享受超工作量补贴,每超一个标准课时补贴8元。

②工作量计算参照《遂昌县教育局关于规范中小学领导岗位设置和教职工工作量的意见》和《遂昌县民族中学各岗位工作量标准》执行(见附3)。

(二)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奖。按《遂昌县民族中学教育教学奖励方案(试行稿)》执行(见附4)。

(三)年度工作绩效奖。1、奖励性绩效工资专款专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减去(一)常规工作考核奖和(二)教育教学工作成果奖以外,对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的教职工每人奖励200元,剩余经费对在编在岗正式教职工等额发放年度工作绩效奖(该扣除除外)。

2、每学年请事假超过七天以上者,除按“考勤”方案扣除相应绩效工资外,再按每请事假一天扣除年度工作绩效奖额的200分之一。病假则不再扣除。

七、本办法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议,未尽事宜及特殊情况由校长办公会或校务会或临时教代会商议决定。遂 昌 县 民 族 中 学   

 二0一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1:遂昌县教育局关于全县教职工请假与假期以及假期工资待遇的通知的第三部分“假期工资待遇”

事假待遇:

(一)、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及以下的,基本工资照发。

(二)、当年事假累计在20天以上、30天以下(含30天)的,每天扣发本人日基本工资的50%(日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天,以下同);当年事假累计超过30天的,从第31天起,停发本人基本工资。各类人员基本工资的组成如下:

1、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                2、机关技术工人:岗位工资、技术等级(职务)工资;

3、机关普通工人:岗位工资;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薪级工资;

(我校当前在职教职工基本工资以外按规定要扣除的工资额大约为:工勤岗位工资1661-1844元,初级1435-2185元,中级21-2439元,高级24-24元)

附2:遂昌县民族中学教育信息宣传工作绩效奖励暂行办法

1、被学校网站录用的稿件每篇奖励3元。               2、被遂昌教育网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奖励5元。

3、被本县新闻主流媒体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奖励10元。  4、被本市新闻主流媒体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奖励15元。

5、被本省新闻主流媒体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奖励20元。   6、被国家级新闻主流媒体录用的教育信息每篇奖励40元。

7、在各级纸质主流媒体发表的教育信息每篇奖励上浮一个等级。(国家级定为每篇80元)

注:1、主流媒体的定义按《遂昌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执行。

2、根据《遂昌县教育信息宣传工作考核奖励暂行办法》,学校办公室专职报道人员每学期50篇在遂昌教育网上录用的教育信息不计奖励,超出50篇部分按上述办法执行。

3、教育信息被重复录用的,不重复计奖,按最高等级奖励。

附3:遂昌县民族中学各岗位工作量标准(试行稿)

1、一线教师每周标准工作量为:语文、数学、英语、科学、社会思品教师12节/周,同学科跨年段10节/周, 不同学科跨年段9节/周。计算机、音乐、体育、美术、劳技15节/周。服从学校工作安排,虽未达到标准课时者,按标准工作量计算。

2.下列行政职务岗位折合工作量标准:年段长4课时,中层副职6课时,中层正职8课时,副校长10课时,校长12课时。一人身兼数职的,只以最高职务折合工作量。

3、学校党总支委员、支部委员、工会委员、经审委员、女工委员等不计工作量。   

 4、服从学校工作安排的实验员、图书管理员、档案管理员、网络管理员、宿管员等教学辅助人员、后勤人员和兼任课务的科室工作人员原则上均按标准工作量计算。课时已达到标准工作量的科室工作人员视具体情况给予一定的超工作量补贴。

附4:遂昌县民族中学教育教学奖励方案(试行稿)

为加强我校教育教学成效,鼓励教师积极进行教科研活动,提高我校的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奖励方案。

一、教科研成果奖

1、教师(课题组)承担的教改教研项目(课题),已取得科研成果,并通过教科研机构专家组的评定和发文认可的,每项奖励标准为: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0    1500     1000                            省   级   1000    800     600

市   级   500     300      150                             县  级   150     100      80

注:同一项目获多项奖的,按最高奖次计算;申报课题经学校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同意的,课题经费由学校承担;该奖项奖给课题负责人,由负责人支配。

2、教师参加经学校批准的各类专业技能竞赛,如课堂教学比赛、教学实验比赛、教学基本功比赛等获奖的,每项奖励标准为: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1000     800      600                            省   级   600      400      200

市   级   200      150      100                            县   级   80       50       30

注:同一教师在同类同届竞赛中获多项奖的,按最高奖次计算;不设奖的县级及以上公开课、观摩课按三等计,讲座按二等计。

3、教师撰写教科研论文、教案在教育行政部门逐级推荐交流评比获奖的和参加各类课件制作或教学器材制作与改进获奖的,每篇(件)奖励标准为: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200       170        150                          省   级   150       120        100

市   级   100       70         50                           县  级   50        30         20

注:同一论文获多项奖的,按最高奖次计算。交流的按三等计。

    4、在CN刊物发表不少于1500字的教科研论文,每篇奖励标准为:国家级200元;省级100;市级50元。在学生学习刊物上发表的不少于1000字的辅导类文章和在其他报刊发表的教辅类文章,每篇奖励30元。论文内容与教育教学和学校管理无关的不予奖励。 

5、撰写学术专著(不含教辅用书),在国家正式出版物出版者,独著3万字以内的一次性奖励200元,3万字以上的每1万字奖励100元。合著并署名首位的3万字以内的一次性奖励100元,3万字以上的每1万字奖励50元;合著并署名在后的(多人署名的也只算一份)按前述标准的1∕3奖励。教学工具书每本奖励200元。自费出版的论文集不予奖励。

    二、学科竞赛奖

    辅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学科竞赛,如“三小”制作、技能比赛、艺体比赛获奖的,辅导教师按每生奖励标准为: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级  别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国家级    300       200      100                         省   级    100       80       60

市   级    50        30       20                          县  级    20        15      10

注:①参加学科竞赛应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下达的文件为依据,其他群众团体或报刊等组织的竞赛不属于奖励之列。②同一学生获同一届学科竞赛多项奖的,按最高奖次计算。③获团体奖的,按同一竞赛级别及等第增加一倍奖金。④辅导教师的资格由学校主管部门确认。

    三、先进表彰奖

    1、在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获个人表彰者,可参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

  国家级:()1000元、(部门)700元;                 省   级:()300 元、(部门) 260元;

市   级:()200 元、(部门) 150元;                  县  级: ()  120元、 (部门)  100元

四、教育教学质量奖

我校教学质量的评价实行动态评估,采用均量值(M)的增量作为动态变化的依据,其它方面的参数变化作为参考。具体办法如下:

1、按学生入学成绩将学生分为A、B、C、D、E五等,各等级人数分别占全年段人数的15%、25%、30%、25%、5%,算出各等级的切分线。

2、依据切分线计算各班级各等级人数Na、Nb、Nc、Nd、Ne,采用经验公式得出M值:

(N为本班本学科学生总人数)

3. 第n次增量的计算: 

4.的计算:                

5、第n次教师教学质量的实际增量计算: 

其中为衡量教师教学质量的实际增量,为教师学科实际增量,为任课教师所在班级的综合分的增量。其中M值的入口依据:小学毕业成绩和每学期全县期末统一测试成绩,M值的出口依据为每个年级学年末县市抽测成绩。

  6、年度考核及绩效奖励

①年度考核:将全县统一考试的成绩与起始成绩对比,计算教师教学质量的实际增量,分年级值从高到低按1:2:4:2:1比例分成A、B、C、D、E五档,分别赋分作为年度考核中教学成绩的个人考核分。

②绩效奖励:(1)优秀率、关注率达标奖。完成学校优秀率和关注率控制两项目标的给与该年段每位文化课教师300元奖励。其中现八、九年级只完成优秀率未完成关注率的,实验班教师每人奖200元,平行班教师奖80元;只完成关注率未完成优秀率的,平行班教师每人奖200元,实验班教师奖80元。现七年级起完成一项目标的该年级每位文化课教师奖150元。

(2)年级综合指数奖。八、九年级综合指数获得全县前四名的,该年级每位文化课教师分别奖励: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200元、第四名100元;七年级综合指数获得全县前三名的,该年级每位文化课教师分别奖励:第一名800元、第二名500元、第三名200元。

备注:优秀率、关注率达标奖和年级综合指数奖该年段的非文化课教师以75%计算奖励。

(3)个人M值优秀奖。各年级文化课教师值为正数并位于A等奖励800元,B等奖励400元,C等奖励100元。D等、E等和为负数的没有奖励。

备注:非文化课教师获得特别优异的成绩,给学校赢得巨大荣誉可参考A、B等奖励。

7、统计标准:各班人数以当年9月1日花名册为依据;插班生的成绩当年暂不计算;未参加考试学生以年段最低分追加,计入总分;教师的成绩是所在班级成绩的加权平均。

备注:因情况特殊,2009学年的教学质量奖当中优秀率、关注率达标奖和个人M值优秀奖不予发放,只发放年级综合指数奖。

五、说明

1、各类获奖资格的认定,一律以获奖证书和有关文件为准,时间从1月1日至12月31日。

2、获奖级别除注明外,均以发奖或主办单位的级别为准。

3、本方案的解释权属校长办公会。

4、本方案自2010年3月1日起执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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