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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应急预案通知
2025-09-29 18:14:06 责编:小OO
文档
中安中学

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分类分级

1.4适用范围

1.5基本原则

1.6应急预案体系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领导机构

2.2指挥机构

2.3办事机构

2.4工作机构

2.5学校机构

2.6专家组

2.7应急工作联络员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3.2应急处置

3.3恢复与重建

3.4信息发布

4应急保障

4.1应急队伍保障

4.2应急经费保障

4.3应急物资保障

4.4基本生活保障

4.5医疗卫生保障

4.6交通运输保障

4.7通讯保障

4.8治安维护

4.9人员防护

4.10公共设施

4.11科技支撑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5.2宣传和培训

5.3责任与奖惩

6附则

6.1预案管理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提高我校保障公共安全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损害,保障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促进我校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为构建和谐中安中学创造安定环境。

1.2编制依据

依据、有关法律、行规、《辽宁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锦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北镇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危及我校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主要分为以下四类: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气象灾害、地震灾害等。

(2)事故灾难。主要包括交通运输事故、设施和设备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食品安全等,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师生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各种打架事件、宗教信仰事件、和群体性突发事件等。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是相互交叉和关联的,某类突发公共事件可能和其他类别的事件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当具体分析,统筹应付。

按照突发公共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的影响范围,原则上可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II级(重大)、III级(较大)、IV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校或者超出我校事发地处置能力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

本预案是指导本校对突发公共事件应对工作的预案。

1.5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切实履行教育局行政职能,将应急管理工作纳入我校的日常工作之中,把保障师生 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首要任务,充分依靠广大师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公共事件对师生的危害。

(2)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把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加强基础工作,完善网络建设,运用信息化手段,使测、报、预、救等各个环节紧密衔接,有效控制危机,力争实现对突发公共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

(3)坚持资源整合的原则。应急管理要实现组织、资源、信息的有效整合,充分利用现有资源,进一步理顺管理,工作机制,努力实现我校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整合,建立起统一指挥、反应灵敏、功能齐全、协调有序、运行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

(4)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建立健全分类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的应急管理。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充分发挥应急指挥领导机构的作用。

(5)坚持科技先导、共同参与的原则。加强公共安全科学研究和设计开发,采取先进的监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及设施,充分发挥教师队伍和学生的作用,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科技水平和指挥能力,避免次生、衍生事件。加强宣传和培育教育工作,普及科普知识,形成领导、教师、学生相结合的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机制,提高共同自救、互救和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的综合素质。

1.6应急预案体系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学校应急预案。学校应急预案是本校根据市教育局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为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制定的预案,由本学校制定,报送教育局备案。

(4)单项活动应急预案。是我校为应对某一种类型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由主管负责人制定。

各级预案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专项预案和学校预案要不断补充和完善。

2组织机构和职责

2.1领导机构

在校长的领导下,通过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各部门主管领导按照业务分工负责相关类别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必要时,请市教育局派出专门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2.2指挥机构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朱秀凡

副组长:董海深 王新 王健忠 杨勇 李恩志 刘松岩

成  员:顾志强 王娟 汤连成 王立新 于英玉 赵岩

 2.3办事机构

学校应急管理办公室是全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的办事机构,履行应急值守、信息汇总、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职责;及时掌握和报告相关重大情况和动态;接收和办理向教育局汇报的紧急重点事项;承办和协调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的有关工作;负责本校突发公共事件预警信息的管理、收集、分析、上报和发布等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项应急预案的演练工作;负责组织规划协调应急信息系统的建设;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平台的管理维护及协调应急物资保障等工作。

2.4工作机构

我校依据有关法律、行规,负责本校的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负责本校的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起草与实施,贯彻落实市教育局有关决定事项,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重要情况和建议。

市110“三台合一”的应急联动接处警中心和乡镇派出所及教育局共同承担我校的接处警任务。主要职责是:受理各类突发公共事件报警;按各部门职责分工和预警等级准确分警;负责根据报警及已掌握的情况,对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做出预测,并在第一时间报告市教育局。

2.5学校机构

我校是区域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本学校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 

2.6专家组

我校应急管理机构根据实际需要聘请了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应急管理提供决策建议,并参与修订各类预案,必要时参加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7应急工作联络员

我校指定一名中层领导干部担任应急工作联络员,组成总指挥部联络员网络,主要负责沟通信息、协调业务、传达指令等方面的工作。

3.运行机制

3.1预测与预警

信息监测与报告,要贯彻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和联测联报、分工负责的原则,建立常规数据监测、风险分析与分级等制度。

3.1.1预测预警支持系统

我校要综合分析可能引发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并及时上报教育局。我校应急管理机构将会同各有关部门整合监测信息资源,依托相关网络,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预测预警体系。

3.1.2预警级别及发布

预警级别依据突发公共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一般划分为四级:I级(特别严重)、II级(严重)、III级(较重)和IV(一般),依次用红、橙、黄、蓝四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突发公共事件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等。

预警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或班主任通知等方式进行。

学校要及时、准确地向市教育局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预测预警信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根据突发公共事件的危害性和紧迫程度,发布、调整和解除预警信息。跨校的特别严重、严重、较严重预警信息的发布和解除,须报市教育局批准。

3.2应急处置

3.2.1信息报告

对于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或者事件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可能演化为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情况,学校要立即如实向市教育局报告,最迟不超过30分钟。不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主要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信息来源、事件性质、影响范围、事件发展趋势及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要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学校要及时汇总上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信息和情况,同时将市教育局领导的指示或批示迅速传达,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

3.2.2先期处置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及时向市教育局报告。学校在报告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的同时,要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有效地进行处置,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控制事态。

3.2.3处置要求

处置工作要有超前预测能力,有迅速控制事态的能力,区分事件性质的能力,组织指挥的能力,与时俱进的能力。

能够准确掌握当地社情,准确掌握件酝酿未发生的预警性信息,准确分析可能发生的人为性和自然性突发事件,有效控制局势,防止事态升级,避免矛盾激化。

3.2.4应急响应

IV级预警事件,启动市教育局应急预案,同时报北镇市应急管理部门。III级预警事件,启动市教育局应急预案或报请北镇市应急管理部门,启动北镇市专项应急预案,同时报北镇市和锦州市应急管理部门。II级预警事件,报请北镇市批准,启动北镇市应急预案或锦州市专项应急预案,特殊事件报锦州市批准启动锦州市应急预案。I级预警事件,报请锦州市批准启动锦州市应急预案。

各级别的预警事件应急预案的启动,由相对的批准,专项应急预案的启动,由我校指挥机构批准。

3.2.5指挥与协调

本校的突发公共事件,由本校开展应急处置。学校负责成立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市教育局相关应急指挥机构的要求和部署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学校应急指挥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在现场的统一指挥与协调下,实行应急联动,共同进行应急处置。

3.2.6应急结束

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或者相关危险因素消除后,现场应急指挥机构予以撤销。

3.3恢复与重建

3.3.1善后处理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学校要积极稳妥、深入细致地做好善后处理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师生的思想工作,尽快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相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要按照规定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并提供心理及法律援助。做好疫病防治和环境污染消除工作以及保险理赔等工作。

3.3.2调查与评估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管理办公室对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及时报告市教育局。

3.3.3恢复重建

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受灾地区恢复重建计划,由市教育局指导学校组织实施恢复重建工作。需要国家、省、锦州市以及北镇市援助的,由学校提出申请,市教育局按照程序报请上级批准。

3.4信息发布

突发公共事件的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要向社会发布简要信息,随后发布初步核实情况、学校应对措施,并根据事件处置情况做好后续发布工作。

由市教育局负责处置的特别重大、重大、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发布。

学校的一般突发公共事件,由市教育局根据国家信息发布有关规定组织发布,较大突发公共事件信息,由北镇市发布有关信息。

信息发布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散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

4.应急保障

学校要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工作,同时制定所负责领域与总体应急预案配套的专项应急预案及保障行动方案,建立应急保障所需相关资源的动态数据库,建立应急状态下的征集调用工作机制,切实做好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医疗卫生及通讯保障等工作,保障应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4.1应急队伍保障

按照“平战结合、军地结合、专兼结合、专业对口、指挥灵便、反应迅速、社会参与”的原则,构建以、消防、和驻军为主要力量,系统、行业、大企业、专业救援队伍为基本力量,以村、社区自救互救组织和志愿者队伍为补充力量的应急救援队伍体系。达到指挥灵便、组织严密、人员精干、装备精良、技术精湛、反应迅速、救援高效的要求。

4.2应急经费经费保障

类学校要在一般支出预算中增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专项资金,并根据本校应急管理需要,逐步提高资金提取比例。

财政和总务部门要对突发公共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进行监管和评估,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进行捐赠和援助。

4.3应急物资保障

学校做好应急物资保障工作,拟定应急物资保障计划,经审批后组织实施。

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被盗、挪用、流散和失效。一旦出现上述情况,要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

4.4基本生活保障

学校会同中安镇、民政等有关部门,做好突发公共事件中师生的救助工作,确保师生有饭吃、有水喝、有病能得到及时治疗。

4.5医疗卫生保障

学校的医务室会同中安医疗卫生部门组建医疗卫生应急专业技术队伍,根据需要及时赴现场开展医疗救治、疾病预防控制等应急工作。及时为师生提供药品、器械等卫生和医疗设备。必要时,组织动员红十字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医疗卫生救助工作。

4.6交通运输保障

学校会同中安交通、门,保证在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确保运输安全畅通,依法建立紧急情况下社会交通运输工具征用程序,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

在应急状态下,中安镇有关部门要对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利进行。

4.7通讯保障

学校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负责协调中安镇内各电信运营商,为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协调和调动提供应急通信保障。

4.8治安维护

学校会同派出所负责组织应急治安保障,拟定治安保障计划,明确警力集结、布控方案、执勤方式和行动措施等。

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派出所要迅速组织现场治安警戒和治安管理,严惩趁火打劫和制造事端的犯罪行为,加强对物资设备的防范保护。

4.9人员防护

学校建立与之相适应的应急避难场所,完善紧急疏散管理办法和程序,明确各级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师生安全有序转移和疏散。

要为涉险人员和应急救援人员提供符合要求的防护装备,采取切实防护措施,确保涉险人员和救援人员的安全。

4.10公共设施

学校负责协调其他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分别负责供给,监测和处理。

4.11科技支撑

学校积极开展公共安全领域的探索,不断加强公共安全监测、预测、预警、防护和应急处置技术水平,不断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公共安全应急技术平台,提高全校师生的公共安全科技水平。

5.监督管理

5.1预测演练

学校结合各类应急预案,有计划、有重点地定期组织演练,突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负责督促各类预案的演练工作。通过预案演练,不断补充、完善各类应急预案,提高对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5.2宣传和培训

学校通过广播、板报、班会、校园网等,广泛宣传应急法律和法规,宣传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常识、增强师生的忧患意识、社会责任和自救、互救能力。

5.3责任与奖惩

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主管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对参加公共事件处置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公共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处置工作中由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中安中学制定,由本校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学校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履行职责,并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本校根据实际变化情况,及时修改。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中安中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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