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下抛石为电站厂房工程引水渠及尾水渠32m高程以下部位的水下护底岸坡工程。块石从马良料场购买,购买料先陆运至汉江边,然后经水路转运至坝址区再上岸。马良料场至汉江边的陆运里程约5km,汉江水路约为55km。
二、编制依据
(1)《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电站土建及金结,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投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部分)》;
(2)《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电站土建及金结,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二卷 技术部分)》;
(3)《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汉江兴隆水利枢纽电站土建及金结,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第三卷 图纸)》;
三、施工部署
采用水面船运平抛施工,从马良料场装载块石,船运至施工区,按照测量放样划分的网格小区进行抛投试验,达到标准后开始抛投施工。施工后进行测量并绘制水下地形图。
四、施工准备
材料、物资、人员配置
根据工程情况材料物资配置如下表:
表4-1 材料物资配置表
| 序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 1 | 混凝土拌合机 | JS1000 | 台 | 1 | |
| 2 | 混凝土罐车 | 6m³ | 台 | 4 | |
| 3 | 汽车吊 | 25t | 台 | 2 | 配3m³砼罐2个 |
| 4 | 电焊机 | BX1-500 | 台 | 6 | |
| 5 | 平板振捣器 | ZKF15-D型 | 台 | 8 | |
| 6 | 砂浆搅拌机 | JS-350 | 台 | 4 | |
| 7 | 前翻斗车 | 1000kg | 台 | 4 | |
| 8 | 自卸汽车 | 5t | 台 | 4 | |
| 9 | 自卸汽车 | 15t | 台 | 6 | |
| 10 | 微震梁 | 12m | 台 | 3 | |
| 11 | 手推架子车 | 辆 | 4 | ||
| 12 | 石驳 | 420t | 艘 | 4 | 租用 |
| 13 | 全站仪 | GTS-6 | 台 | 1 |
表4-2 人员配置表
| 工种 | 数量 | 工种 | 数量 | 合计 |
| 模板工 | 20 | 机械工 | 6 | 230 |
| 钢筋工 | 10 | 试验工 | 6 | |
| 混凝土工 | 20 | 普工 | 100 | |
| 电焊工 | 5 | 测量工 | 6 | |
| 泥瓦工 | 30 | 管理人员 | 10 | |
| 司机及机械工 | 10 | 电工 | 6 |
1)工艺流程:
抛前水下地形测量→施工小区(网格)划分→测量、放样→抛石施工→竣工水下地形测量
水下抛石程序框图
2)施工工艺说明
① 抛前水下地形测量
在施工前进行抛前水下地形测量报监理工程师审批
② 施工小区(网格)划分
将施工小区(网格)划分为10m(垂直水流方向)×20m(顺水流方向)的标准网格,每个标准网格再分为上、下两个半区进行抛布,不足10m宽度的抛区可划分为定宽的小区进行施工,根据设计图纸中每个抛区的厚度以及抛前水下地形测量成果,计算出每个网格应抛石数量,编制施工档位图。
③ 测量、放样
由于抛石施工位置是位于水中,无法在水中确立施工位置,因而需要在与施工位置对应的岸上设立标志,以确定施工位置。测量采用红外线测距仪,利用测设点作控制点,采用极坐标法放出基线桩和方向桩,桩位距离误差小于5mm。
在抛区附近的岸边,根据建设单位点,采用前方交会后后方交会的方法在岸上测设一点,由此点放出施工基线。根据测设的已知点设立一条正基线(平行于抛区长度(平行于抛区长度方向)或斜基线(不平行于抛区长度方向)。在基线上根据个施工小区的长度划分放出各断面桩(方向桩),方向桩应垂直于抛区长度方向。
④ 抛投试验
根据抛投网格区的划分,先进行抛投试验,达到标准后方可进行抛石施工。
⑤ 抛石施工
块石要求石质坚硬,遇水不易破碎或水解,湿抗压强度大于30Mpa,软化系数大于0.7,密度不小于2.65t/m。
不允许使用薄片、条状、尖角等形状的块石。风化石、泥岩等亦不得用作抛瑱石料。
抛填块石料粒径、重量应按设计图示要求抛投。一般采用粒径0.15m~0.45m块石抛投,单块重量不得小于10KG/块。
抛石船只的选用:采用420t的石驳,装石船抛石在标准网格中,应从船两边进行抛布,在非标准网格的定宽小区抛石时,由船一边进行抛布,这样挂档能够保证块石入水后落至指定区域,从而达到抛投均匀的目的。
石料船进档挂牢后,开始进行抛投,抛石时应逐层上升,层厚宜控制在400-800mm。各档船只全部抛投结束,方可解缆离档。
⑥ 质量检查
水下抛石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采用水下摄影的方法进行检查控制抛石的抛投质量,做到各网格实际抛投量控制在设计量的95%~105%范围之内,单元工程实际抛投量控制在设计量的100%~103%范围之内。
⑦ 竣工水下地形测量
水下抛石工程结束后,由测量人员对抛投区域及相邻的部分水域进行水下地形测量,按沿坝轴线每隔20m划分一个测量断面进行控制。并绘制比例为1:2000的水下地形图,将抛前抛后的水下地形图进行对比,确定抛投成果。
⑧ 施工技术要求
施工中遵循“先上游后下游,先深泓后近岸”的施工顺序依次均匀抛投,水下抛石迎水坡形要求:不得欠抛,超抛不得超过设计坡形1.0m。
定位船应根据流速和水位及时调整船位,勤测流速、流向、水深等参数,计算调整好抛石落距。
一单元抛投结束后,应分析抛投结果,以便及时调整分条网格抛投计划和水上作业定位位置。
施工时靠近坡脚槽部位时,由于水位原因,局部地方船只无法抛投时,必须采用岸上人工抬抛,接坡石(干抛石)必须采用岸上抬抛,这样能保证护脚工程与护坡的链接,确保护坎稳定。
六 质量保证措施
(1)选派有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在料场开挖和现场抛填中进行监督和指导。监督人员应密切配合监理工程师监督人员的工作,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报告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并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提供必要的资料。
(2)石料抛填施工完毕后,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要求和规定及时报请监理工程师进行检查验收。
(3)石料抛填施工完毕后,认为质量不合格,应按监理工程师的指示对工程缺陷部分进行返工、补抛。
(4)除日常检查外,在必要时,监理工程师可对有怀疑部位和为质量检查进行的试验项目进行复查,在监理工程师监督下进行试验,并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实验成果资料。
(5)抛填数量以水上量方检测为主。在监理工程师认为必要的情况下,监理工程师有权要求承包人进行水下地形测量并采用水下摸深或摄像,以便复核水下块石抛填区域边线和坡度。
(6)全部石料抛填工程完成后,应按监理工程师的规定和要求负责编制包括竣工图及竣工验收资料的竣工报告。
七、文明施工及安全技术保证措施
(1)建立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明确各级人员的安全责任,狠抓制度落实、责任落实,定期检查安全落实情况,严格执行考评制度和奖惩制度。
(2)在各施工区、道路及生活区设置足够的照明系统;在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及建筑物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查。
(3)制定切实可行的防火措施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配备适量的灭火设备器材,并应及时检查保护,使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4)汛期要重视水清气象预报,根据招标文件有效地防洪和防止气象灾害的措施,确保工程和人身财产安全。
(5)在施工区内设计明显的标识牌,尤其要做好交通与运输的管理工作,在道路转弯、陡坡等部位设置警戒标示,确保现场的施工交通安全。
(6)根据各单项项目和工种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规程,分发给全体职工及有关人员,并对广大职工进行培训教育,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相互保护意识。特殊工种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7)对施工期使用范围的区域设置栏栅,实行封闭管理,避免因非有关施工人员擅自入内而引起意外安全事故。
(8)砌筑现场及道路设置足够的照明系统;在可能漏电伤人或易受雷击的电器设备均应设置接地或避雷装置,并定期检查。
(9)水下抛石作业人员在工作时一定要穿胶鞋,戴安全帽,穿救生衣。职工定期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工作补贴分成固定补贴和安全生产流动补贴。设备安全方面,各班长在岗前培训中要熟悉其性能和保养外,并对整套设备负责。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