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过程管理,突出工作业绩,增强工作效能,严格控制学生流失,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客观、公平、公正、全面、科学、标准地评价教师的工作,经研究,特制定以下考核细则:
一、评价对象:全体任课教师
二、考核内容
(一)政治思想和师德(20分)
要求: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提高修养,一身正气,为人师表,敬业奉献,团结互助。
1、积极参加教师职业道德学习活动,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缺1扣0.5分。(1分)
2、有事逐级反映,逐级解决,无越级上访事件,否则一次扣1分。(2分)
3、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纪守法,无违法乱纪行为发生,否则视其情节扣2---6分。(6分)
4、尊重学生,爱护学生,尊重家长。不准侮辱、漫骂、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否则一次扣2分,情节严重,造成后果的视其情节扣2---6分;主动与家长联系,定期召开家长会,否则一次扣2分。(8分)
5、诚实守信,团结友善,协作上进,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对学校安排的工作尽职尽责。否则酌情扣1---3分。(3分)
(二)履行职责
1、出勤(20分)
无故缺一次例会扣1分;例会请假一次扣0.5分;旷职(工)一晌扣1分,日常请假每天扣0.4分,迟到一次扣0.2分,早退一次扣0.2分,中途离岗一次扣0.2分,查岗时缺岗一次扣0.2分,不值班的一次扣1分,值班请假的一次扣0.1分(法定假期不扣分,法定假期:本人或直系亲属婚丧嫁娶、修房盖屋、产假、学习。婚嫁1周,盖主房2周、陪房1周,产假56天,直系亲属丧事5---7天。)
2、上课与辅导(15分)
迟到、早退、上课期间离开教室,每次扣0.5分,旷课一节扣3分。提前5分钟到教室,否则按迟到论处。
3、教案备写(15分)
分为科目数得分(3分)和课时数得分(12分),每位老师一主两副或两主科,计算公式:科目数得分=×3分,课时数得分取每位老师所有实写教案节(课时)数总和,计算公式:课时数得分=×12分;质量差项目不全者视其情况扣分,内容扣分:首页无进度安排表的扣1分,无时间的扣0.5分,字体严重潦草(或及其简短)的扣0.5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
4、作业批改(15分)
(1)数量足、质量高为15分(体育教师、音乐教师取平均分)。
(2)数量,得分=×12分,最高12分。
(3)批改错误,每发现一处扣1分。
(4)批改记录,得分=×3分,最高3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
5、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表、试卷分析、板报(4分)
(1)教学计划要有学情分析、教材分析(目标要求、思想教育、重点难点),教学措施,教学进度,项目全质量高得满分,缺一相扣0.5分,不交者0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一人担多科头的得分=×1分。(1分)
(2)按时交教学进度表得满分,不按时交者扣0.5分,不交者0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1分)
(3)按时交试卷分析得1分,不交0分。(1分)
(4)板报(一月一次)缺一次扣0.3分。(1分)
6、教研活动(9分)
(1)教研组长负责,以教研组为单位,积极开展各种教研活动,要有时间安排,活动专题,活动记录,不参与者扣1分。(3分)
(2)每学期听课不少于10节,并有听课记录,缺一次扣0.2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2分)
(3)教学论文一篇,不少于1500字,质量差,字数缺的视其情况扣分。(2分)
(4)学校要求的其它材料或活动缺一次扣1分(2分)
7、有学困生辅导计划(1分);及记录(1分);以旧充新者得0分。
8、工作量(25分)
依据教学大纲(或课程标准)及《九年义务教育全日制小学、初级中学课程计划》规定的每科周课时数计算,以每位教师所担任的各科每周总课时数来体现工作量的大小,以此来计算每位教师的工作量得分。
(1)工作量分类
为了更加公平起见,将工作量分为三类:参评主科、参评副科、非参评科(含各类活动课、班会、队会等等)。
(2)指标分配
A、三至六年级
参评主科满分15分,参评副科满分5分,非参评科满分5分。
B、一、二年级
a、包班教师工作量得分为满分(25分)。
b、非包班教师
参评主科满分15分,非参评科满分7分,工作量满分22分。
(3)计算方法
工作量得分=参评主科得分 + 参评副科得分 + 非参评科得分
参评主科得分=参评主科规定周课时总数的比率 × 参评主科满分
参评副科得分=参评副科规定周课时总数的比率 × 5分
非参评科得分=非参评科规定周课时总数的比率 × 非参评科满分
同类各科规定周课时总数的比率=
同类(同是主科、副科或非参评科)各科规定周课时总数=同类每科规定周课时数相加
注:
①工作量得分,(用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
②同类各科规定周课时总数最高教师的该类工作量得分为该类的满分。
9、任务完成情况(20分)
任务内容:值周、任课、教研组工作、临时工作安排(含学校临时调课)。另附有“任务完成情况记录表”。
任务完成情况记录表的内容:安排时间、姓名、任务内容、完成期限、完成情况。
完成情况又分为:完成(完成率=100%)、基本完成(完成率≥90%)、未完成(完成率<90%)。
(1)指标分配
任课5分; 教研组工作3分;值周(3分)及临时工作安排(9分)12分。
(2)计算方法
①任课(尤其是参评科):将所任学科全部讲完者得5分(方式是问学生、查作业、查教案、查课);有一科没有讲完者得0分。
②教研组工作:有计划得0.5分;有活动记录得1分(必须有6次,否则得0分);有活动得1.5分,缺一次扣0.3分。计划、记录,以旧充新者得0分。
③值周及临时工作安排:该项得分=× 12分
注:
⒈值周:将值周大(校)门钥匙交给学生管理的;不按时锁大门(校门)的;无特殊原因本周班级评估表未完成的;不打扫大办公室卫生的均被视为未完成任务。
⒉任务完成次数最多的教师得该项的满分(12分);得分(用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1位小数;完成任务、基本完成任务均记作1次,没有完成任务记作0次。
(三)综合教学成绩(100分)
综合教学成绩=各科人数分 + 各科综合成绩分
(1)指标分配
主科占70%,副科占30%,其主、副科成绩中的人数分均占10%。即:主科人数分为7分、占7%;主科成绩分为63分、占63%;副科人数分为3分、占3%,副科成绩分为27分、占27%。
(2)计算方法
第一步:计算人数分(人数按各班实有人数计算)。
以班为单位,分别计算出各班人数分:
人数分=人数率 × 10分
人数率=
第二步:计算主、副科成绩分。
主、副科成绩分,先分别按100分进行预算,以一中学区各科排名为准,最高名次为满分(100分),最后一名20分,其他名次按等差数列排列得出分数;然后将预算结果:主科预算成绩分 × 63%,副科预算成绩分 × 27%;最后求出主、副科成绩分。
第三步:计算各班主、副科各科综合成绩分。
各主科综合成绩分=主科人数分 + 主科成绩分
各副科综合成绩分=副科人数分 + 副科成绩分
第四步:计算各教师综合教学成绩分。
按照教师任课统计表,先将每位教师的主与主科、副与副科的综合成绩分相加,求出各自的主科和副科的综合成绩总分;然后求出每位教师的主科和副科综合成绩分的平均值(1门主科或1门副科时就不用求这科的平均值)。最后将每位教师的主科综合成绩分的平均值与副科综合成绩分的平均值相加,即可求出每位教师的综合教学成绩分。
注:①两门主科的综合教学成绩满分100分:成绩分占90%,人数分占10%。其计算方法是:
㈠人数分
A、跨班的
取两班主科人数分的平均值。
B、包班的
本班人数率×10分。
㈡综合成绩分
先计算各科预算分,再求两科预算分的平均值,最后将平均值×90%求出综合成绩分。
㈢综合教学成绩分
综合教学成绩分=人数分+综合成绩分
②只担任1门主科的教师,其综合教学成绩分的满分为95分(人数分占10%即9.5分,成绩分占90%即85.5分)
(四)其它加分规定
1、报帐员加4分,教研组长加3分(必须在任务完成情况中得2分以上时,否则不得加分),班主任加8分(在班级工作量化评估中得85分以上加8分,得70---85分以上加5分,低于70分时不得加分),大队辅导员加10分(履行了职责时方可加分),校主任加10分(履行了职责时方可加分),校长加15分。与校长(担主课的情况下)担同一个班的主科教师加5分。
2、在优质课评选中,获得镇级优质课者加2分,县级加4分,市级加6分,省级加10分,国家级加15分(按高名次得分,不累计加分,凭证加分)。
3、辅导(指导)学生参加学科竞赛、写作比赛、演讲比赛等活动中获得辅导奖的,县级证件加3分,市级加4分,省级加5分,国家级加6分(只按等级加分,不按获奖人数累计加分,凭证加分)。
4、参加学会论文评比并获奖或在CN刊物上发表论文分别加县级2分、市级4分、省级6分、国家级8分(只按高等级加分,不累计加分,凭证加分)。
5、非工作时间加班可根据情节加分。一般一个小时加0.5分。
以上的第2、3、4项,期限放宽到一年,发证推迟的可再延长半年,以证书上的发证时间为准。
(五)其它扣分规定
1、发生安全事故的责任人,根据情节扣3---25分
2、安排参加镇中心校或一中区组织的活动而未参加者每次扣2---8分。
3、巧立名目向学生乱收费的酌情扣5---15分。
三、评优评模否决项
(一)不能完成听课任务的。
(二)重大安全事故(人、才、物)的直接责任人。
(三)严重违背教师职业道德规范,造成恶劣影响,师德分低于8分的。
(四)例会、考勤、值班、缺岗
1、例会缺3次(请假2次相当于缺1次)以上的。
2、考(出)勤累积缺10晌(请假3晌相当于缺1晌,迟到、早退各4次相当于缺1晌)以上的。
(五)值班累积缺5次以上的。
(六)上课与辅导累计缺3节课以上的(迟到、早退4次相当于缺课1次)。
(七)有旷工现象的。
(八)以上各项法定假期除外。
四、各评优评模依据(标准)
依据教师工作考核细则及其否决项,按照以下各标准计算每位教师得分,坚持高分优先的原则评优评模;末位淘汰坚持否决项、低分优先的原则淘汰;聘用坚持先(否决项)淘汰再高分优先聘用的原则。
(一)聘任(末位淘汰)依据(标准):
1、否决项:
①考核细则中的三·(二)。
②严重不听从学校教学工作安排的。
③出勤、上课与辅导综合考勤得分低于10分的。
④任务完成情况低于5分的。
2、办法:
①依岗分科择优聘用(校长由镇中心校聘任)。
②择优依据:任务完成情况+综合教学成绩+综合考勤+工作量
(二)年终考核优秀推荐依据(标准):
任务完成情况 + 政治思想和师德 + 综合教学成绩 + 综合考勤 + 工作量 + 教师考核细则中的二·(四)、(五)。
(三)年度业务考核优秀推荐依据(标准):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择优推荐。
(四)市、县、乡模推荐依据(标准):市、县模以年度教学工作考核择优推荐;乡模在取消年度教学工作考核第一名后择优推荐。
(五)优秀班主任推荐依据(标准):任务完成情况 + 综合教学成绩 + 班级工作量化评估。
注:⒈评价(考核)期限:一个学年。
⒉学年评价(考核)办法:取上、下两学期的平均值。
⒊同等条件下工作量大的教师聘任、评优、评模优先,末位淘汰则靠后。
⒋教案备写、作业批改、教学计划及教学进度表、教研活动、学困生辅导计划及记录这五项的期中检查占30%,期末检查占70%。在期末综合考核时,这五项按此比例计算。
2009年2月8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