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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职务犯罪的成因和对策
2025-09-27 16:17:01 责编:小OO
文档
一、职务犯罪的新特点………………………………………………………………1

(一)大案要案急剧增多……………………………………………………………1

(二)从“”到 “村官”一样犯案……………………………………………1

(三)窝案串案、团伙作案日增……………………………………………………1

(四)经济职务犯罪广为蔓延………………………………………………………1

(五)国企领导犯罪突出,国有资产流失严重……………………………………2

二、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2

(一)封建思想残余是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3

(二)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失衡是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3

三、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4

(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遏制不正当竞争……………………………………4

(二)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以提高反能力………………………………5

(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5

(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6

(五)优化执法环境  优化执法环境………………………………………………6

参考文献………………………………………………………………………………7

浅谈我国职务犯罪的成因和对策

一、职务犯罪的新特点

(一)大案要案急剧增多

十六大以来的近5年中,全国查处的贪官达20多万人。过去贪污受贿数万元可算为大案,而现在犯罪金额在几十万元、几百万元甚至上千百万元的屡屡出现,金融界犯罪金额上亿元的也不乏其案。如成克杰任职其间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贿赂款物4000多万元。浙江第一贪官温州王天仪收受贿赂180多万元、美金1万元、巨额财产来历不明1400多万元。

(二)从“”到 “村官”一样犯案

如已查处的案件中,有高级领导干部、、成克杰、胡长清等;仅2003年,就查处15个部级领导干部,平均每周有一个厅级干部落马,每天有一个处级干部犯案。有湖南原副秘书长王道生,江西纸业集团公司姜和平以及枣阳市原土地局章大梁等厅处级以上领导干部等案件,这些案件涉案金额均在几百万元至上千万元,他们位高权重,所造成的破坏后果极为惊人。而过去被认为不入“官”流的“村官”也屡犯大贪案。如安徽省隆岗村守业贤参与私分31万元,受贿1万元。中国“村官”经济型职务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2003年,浙江兴县立案查处了农村基层干部贪污挪用土地专项资金55件。

(三)窝案串案、团伙作案日增

表现为犯罪分子内部串通、内外勾结、合伙密谋、长期群体作案坑害国家。如广东湛江走私案、厦门远华走私案和福州陈凯特大贩毒、走私、组织案中的贪污受贿以及中国华润总公司下属的邹秀海、刘板、杨三合伙挪用2.4亿元,受贿67.5万元特大挪用案、窝案、串案触目惊心。其中陈凯案件中的原福州常委秘书长方长明因收受巨额贿赂而造成国家的经济损失1000多万元之巨。

(四)经济职务犯罪广为蔓延

不但在经济管理热点行业,而且在科教文卫等“清水衙门”也不断出现,教育部门已不再是一块净土,贪污、受贿呈现出恶劣蔓延趋势。教育系统在基建发包、教学设备、物品采购、辅导资料印刷、代理发行、人事调动、干部任免等环节也屡屡发生职务犯罪。从2004年南京市检察机关查处的南京中医药大学冯小龙受贿案,涉案金额102万元;南京经济学院基建办方慕钰受贿案,涉案金额155.9万元,美金2000元;南京财经大学副校长刘代宁受贿案,涉案金额161.7万元,美金3000元及实物字画等几起重大案件足以说明教育部门经济职务犯罪的趋势及其严重性。

(五)国企领导犯罪突出,国有资产流失严重

由于国企存在着深刻弊端,案件呈上升趋势,领导利用职权贪污受贿,挥霍浪费,挪用,隐匿、转移、私分国有资产等现象日益突出,国有资产流失严重。北京市丰台区在分析2002年以来审理过的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犯罪案,发现国企领导干部和财务人员犯罪现象突出,占被告人总数的76%,涉案金额达678万元,占涉案总额的91.8%.据统计,2003至2004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查办国企人员贪污贿赂犯罪25322人,国企改制过程中的职务犯罪造成了国有资产大量流失。北京市检察机关的有关资料显示,犯罪造成的损失从5年前的不足亿元增加到了4.7亿元。从已查的案件中,国有资产严重地隐匿、转移、私分、流失严重,成为“最后晚餐”。如陕西西光电仪器厂原总经理刘某以隐匿手段把1300余万元国有资产流入个人腰包;福建厦门市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某趁国企改制之机以转移手段,侵吞公司股权及红利3700余万元。浙江金华市某饮食服务公司领导班子在公司改制时,集体决定将公司价值1700余万元的房产不报评估,后变更产权共同予以贪污等等,足以说明其严重程度。 

二、职务犯罪的成因分析  

职务犯罪产生原因往往是多方面的,封建思想的残余、人们法制观念的淡薄、对职务犯罪惩处之乏力、主要原因。国家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手中都掌握着一定权力。但是,在有的领导干部的头脑中,对其所掌握的权力的取得,用途却不很清楚,往往把其作为“自己的既得利益”来看待。从以下几个方面具体加以分析:

(一)封建思想残余是职务犯罪的思想根源  

中国有几千年封建社会的历史,在这个阶段所形成的习俗和思想根深蒂固,至今还在影响着人们的行为。有些人热衷于投机钻营,有些人当官为了发财,于是行贿受贿就再所难免。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职务犯罪滋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条件。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仍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也就是说,社会所能提供的财富,通过正当劳动所能获得的物质报酬,还远远不能满足人们的物质欲望。有些人为了获取更多的物质财富,就采用不正当的手段,找人办事靠金钱铺路,替人办事就索贿受贿,导致职务犯罪。例如原抚顺特钢集团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张玉颖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其受贿一多半来自本单位干部调动。这家企业中层以上干部仅几十人,张玉颖3年间就调整18个关键岗位,人均“上供”2.5万元。她就是受封建权钱的思想影响,才大肆利用人事权,也就是所谓的官权来大捞一笔.可惜却捞来了终身牢狱.

(二)物质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失衡是职务犯罪的主要原因  

自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党把工作的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上来,人们的思想了,经济得到快速发展,而一些领导人只注重物质文明建设而忽视了精神文明建设,使得一些人金钱至上,唯利是图,助长了职务犯罪。在对外开放的条件下,西方资本主义的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乘隙而入,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思想。特别是在从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市场经济建设经验,缺乏前瞻性的应对措施,加之运转的速度很快,没能及时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制度和机制,管理和监督工作中存在一些漏洞和薄弱环节。一些贪官污吏,趁机侵吞国家、集体和人民的财产。像轰动一时的胡长清和成克杰贪污案,就是这种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建设失衡的产物。(三)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失衡是职务犯罪的主要诱因  处的案件看,涉案的人员大部分在案发前都执掌本单位的某一项职权,这些相对集中的权力因缺乏有效的监督,在行使过程中走了样,不仅诱发了诸多的社会矛盾,更为严重的是由于管理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特别是对“一把手”监督机制的缺失,在权钱交易过程中,他们置党纪国法于不顾,利用特殊身份和特殊权力,徇私舞弊、贪赃枉法,破坏了党和公职人员在人民群众的良好形象,破坏性极大。原国资委陈天晓因在原国家经贸委工作期间,挪用5000万用于个人经营,被北京市一中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0年。她在忏悔中说是因为拿钱太容易,又没有人监督,所以铤而走险,现在非常的后悔,说当时如果有人在监督,那自己就不敢挪用了。江苏南通市航道管理处原徐守余剖析自身犯罪原因,如是说:“对‘一把手’监督的缺失,也是导致我走上犯罪道路的一个重要原因。我在领导岗位上一干就是17年,有段时间还兼任过,权力的过分集中以及这种权力的长期占有,加上我曾经拥有的辉煌成就和耀眼的荣誉光环,上级领导对我是信任有余。”从中我们可以看出权力过分集中,监督机制失衡的确是职务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四)领导干部抗能力不高,是职务犯罪的根本原因   领导干部的素质问题,好比内因,在马克思哲学中我们学到,单单在外因的作用下,没有内因的响应,是不会导致质变的。在职务犯罪中大多数人都是抵制不住金钱和美色的诱惑,知法犯法,看来有必要在全国全党范围内开展一次轰轰烈烈的整风运动,看来我们毛的那老一套还真的不过时啊。在当今这个社会,很多的领导干部都养尊处优,纪律涣散,党性全无,应该引起我们的警觉和重视.如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马惠明,2005年12月30日被杭州市中级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经审理查明,马惠明利用职务之便,通过接受他人提供的赌资及与人“拼赌”等途径收受贿赂共计245万余元。作为一个党员干部竟参与,陷入职务泥潭,你说这说得过去吗?这就是素质问题,不提高领导干部的素质是不行啊。  

三、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   

国外有学者指出:“是最大的痼疾,其危害性仅次于。”而新加坡的反口号是:“让者在政治上身败名裂,让者在经济上全家倾家荡产。”看来有必要研究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的对策,根据产生职务犯罪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的原因,对职务犯罪要实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 

(一)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遏制不正当竞争

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遏制不正当竞争,是预防职务犯罪的重中之重   当前职务犯罪导致的原因之一就是,制度不完善,所以导致很多的不正当竞争,这是职务犯罪的重大隐患。虽然党和不断总结经验,在制度建设方面颁布了许多规定,比如,党员廉政建设实行责任制,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经济收入申报,国家公务员在公务活动中收售的礼品要登记上交等等。但是这些规定和成效不大,我们必须提出更好的制度和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当然了这些和制度不要流于形式和走过场,也只有这样才能把职务犯罪的隐患消灭于萌芽之中。

(二)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以提高反能力   

党员和干部的素质在职务犯罪中起决定性的作用,我们必须提高党员和干部的素质,在反职务犯罪中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法律和制度是由人来制定,也是由人来执行和遵守的。人的素质至关重要,人的素质高,能够廉洁自律,自觉抵制现象;人的素质差,即使法律制度再完善,也会发生违法乱纪现象。预防职务犯罪必须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总的"八荣八耻"等思想来武装党员干部的头脑,并以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来提高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使广大党员干部养成热爱学习、自觉改造的好作风,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人生观,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也可以用党员的先进事例来教育他们,如原漳州市东山县谷文昌几十年如一日为人民办实事,从不为自己谋私利的精神都在感动着我们这一代人,我们要让这个感动继续延续下去。

(三)发动群众积极参与和支持反腐倡廉   

“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您的参与”这是2002年全国检察机关“举报宣传周”活动的宣传主题。在党和国家日益重视从源头上治理问题,确立“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的新形势下,“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您的参与”这一“举报宣传周”宣传主题的提出显得极为适时、确切、合意。“预防职务犯罪,需要您的参与”就是指预防职务犯罪需要社会各部门及每个公民的积极参与和配合。使广大群众学法、懂法,提高反斗争和预防职务犯罪的自觉性。倡导“从我做起,绝不行贿”。这种观念一旦成为一种社会风尚,且被广大人民群众所接受,现象就可能得到有效的遏制。群众“从我做起,绝不行贿”,也能促进领导干部“从我做起,绝不行贿”,并自觉预防职务犯罪,进而促进整个社会廉洁风气的形成。但这将是一个非常艰难的过程,因为有很多的“官本位”思想和“官官相户”思想在群众的思想中根深蒂固。发动群众参与举报是十分有效的监督措施。实践证明,建立和实施举报制度,动员群众参与举报分子,是揭露、惩治的有效办法。据最新的统计:近几年,全国查处的大要案,有80%以上是通过群众信访举报揭露出来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人民群众是反职务犯罪的中坚力量。如泉州市永春县人民推行的群众信访制度,就非常值得各地的检察和纪检机关学习。

(四)加强预防职务犯罪立法  

加强立法,形成机制,使职务犯罪中主体从“主动犯罪”转变为“不敢犯罪”“不想犯罪”。首先,加强立法,提高职务犯罪的惩罚标准,从制度上减少犯罪的“得利概率”。如贪污一万元、罚他五十万元,并处以7年以上的徒刑,加大犯罪付出的 “成本”、“代价”。其次,推行“”。中国有句古话是这样子说的,“贫起盗心,富贵思淫欲”。因此在现有的条件下,逐步提高公职人员的收入水平,改善国家公职人员的实际的生活水平,通过个人经济收入增长,减小职务犯罪的诱因。第三,加强对公务员违纪惩罚力度。防微杜渐,是各种制度制定的主要目标。因此在提高公务员各项待遇的同时,从制度上对国家公职人员平时言行进行必要的约束。违反规定轻则辞退,重则开除。从而从制度上消除职务犯罪产生的思想条件。

(五)优化执法环境  优化执法环境

执法环境不好是诱发职务犯罪的重要原因。执法环境不好表现为领导干预、说情、执法执纪机关不严格依法依纪办事等。就执法执纪机关来说,应紧紧依靠和上级机关领导,顶住压力,顶住说情风,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素质,要坚信党和国家反的信心和决心,要认识到个别领导干预代表不了的意见,要有不怕丢乌纱帽的气概和豪情,敢于碰硬,善于碰硬,要敢于顶住说情,善于顶住说情。要通过加强内部监督管理,提高执法执纪人员素质,来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像国家审计署审计长李金华在去年卷起的全国审计风暴,我们现在都应该历历在目。而原登封市任长霞在担任期间,以身作则,严格要求下属营造出一个良好的执法环境,是值得各地借鉴的。可以说,执法执纪机关对反工作的态度和工作情况是优化执法环境的重要内容,所以,优化执法环境,执法执纪机关严格执法执纪、反的态度要坚决,工作效率和水平要高。当然,优化执法环境还涉及到其他很多问题,如加强集体领导、消除部门保护 主义等等。所以优化执法环境除了执法执纪机关自身应积极努力外,还需要不断加强和改进党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建设,需要各部门的积极参与和配合,需要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领导干部的清廉﹑社会风气的正直是社会和谐,经济发展,国家稳定的重要基础。只有让反职务犯罪的观念深入到每一个党员干部、每一个人心里,才有可能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当前我国反职务犯罪依然任重而道远,预防和减少职务犯罪是一个繁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由于职务犯罪产生原因的复杂性,对它的治理不能采取单一的手段,应多管齐下,综合治理,惩罚与救济并举,媒体要多进行正确的引导和宣传,呼吁整个社会重视职务犯罪的危害,让国家、社会和个人结合起来,拒绝职务。 人人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法制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参考文献:

[1] 李雪慧 《时评反》,中国方正出版社,2004-10 第一版。

[3] 金强 编著《反镜鉴录——六十个贪官的真实案例》中国检察出版社2005.03 第一版。

[4] 胡鞍钢 主编《中国挑战》,浙江人民出版社,2001.01第一版。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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