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病员,女,76岁。咳嗽、憋气及发热2个月入院。初步诊断为慢性支气管炎并发感染,肺心病及肺气肿。入院后由护士甲为其静脉输液。甲在患者右臂肘上3厘米处扎上止血带,当完成静脉穿刺固定钟头后,由于病人的衣袖滑下来将止血带盖住,所以忘记解下止血带。随后甲要去给自己的孩子喂奶,交护理员乙继续完成医嘱。乙先静脉推注药液,然后接上输液管进行补液。在输液过程中,病人多次提出“手臂疼及滴速太慢”等,乙认为疼痛是由于药液刺激静脉所致,并且解释说:“因为病情的原因,静脉点滴的速度不宜过快”。经过6个小时,输完了500毫升液体,由护士丙取下输液针头,发现局部轻度肿胀,以为是少量液体外渗所致,未予处理。静脉穿刺9个半小时后,因病员局部疼痛而做热敷时,家属才发现止血带还扎着,于是立即解下来并报告护理员乙,乙查看后嘱继续热敷,但并未报告医生。
【评析】:本案是一起以违反诊疗护理规范、常规为主要原因的医疗责任事故。案中的护士甲严重违反静脉输液技术操作规程,在完成静脉穿刺之后,未能及时松解止血带,是造成病人肢体坏死及全身中毒感染致死的主要原因。同时,护士甲对本该由自己完成的输液任务交给并无输液知识和经验的护理员乙去完成,也是对工作不负责任的一种表现。所以护士甲理应承担主要责任。护士员乙由于技术水平和医学知识有限,对于病人在输液过程中出现的“手臂疼、滴速慢”等现象不能正确理解,未能想到其不正常的疼痛和滴速慢是因血液回流障碍所致,因而也就没有想到去查看一下右上肢有无受压迫之处,致使止血带在穿刺后9个半小时才被发现。另外,护理员乙发现止血带忘解时间已长达9个半小时,且已出现水泡时,仍未对此事引起注意,未向医生报告此事,使病人又延误10个小时。
护士在完成操作后应细心倾听病人不适主诉,查找原因,直至解决,争取帮助病人调整到最佳的身心状态。出现问题时,应秉着对病人负责任的态度马上汇报,决不瞒报。
【案例2】: 某妇产医院新生儿病房,为保暖而将一新生儿暂放暖气旁,护士没有将这一情况记入本,交时也极其简单。护士问:“有事吗?”护士答:“没有事。”交完成。由于没有巡视病房做床前交接,护士忘了暖气旁还放着一新生儿,护士也没有逐一检查病人,没有按时观察每一个新生儿。结果直到再次才
发现了暖气旁的新生儿,此时患儿早已脱水死亡。
【评析】交是医疗护理工作的已连续实施的一种方式,只有做到交代清楚,才能衔接好医疗护理工作的各个环节,避免出现医疗过失。做好交工作,可以保证医疗护理工作连续进行,及时发现和处理特殊情况。如果违反交制度,可能对危重或者特殊病人疏于管理而导致医疗过失。本案就是一个典型。各医院都建有交制度,并且各科室根据科室病种特点可建有相应的交制度,在其交项目、内容上有更详细的要求。各个医院根据各科室的工作设有交制度,其内容一般包括:病房建立日夜本,人必须将病人总数,出入院、死亡、转科、手术和危重病人,新病人的诊断、病情、治疗、护理、主要医嘱和执行情况,危重病人的病情及护理有关事项,特殊病人的心理状态,各种检查、标本采集情况记入本。
按时交,认真阅读报告,重点病人床前交是保障交制度有效实施的重要环节。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