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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工程师、高级工程师系列材料汇编
2025-09-27 16:03:53 责编:小OO
文档
关于印发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的通知

粤职改办[1998]54 号

各市、县(区)人事局、职改办,省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省电子机械厅组织专家拟定的《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广东省电子技术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印发给你们,请从1998年起遵照试行。

  我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工程师资格条件,是总结多年评审工作实践和结合我省实行评聘分开实际制定的,目的是把试行条例对资格条件的要求具体化,引导专业技术人员奋发努力工作,方便电子专业技术人员对照条件申报和评委会更好地掌握条件标准。试行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反馈我们。

  附件:

  一、《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二、《广东省电子技术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一九九八年十月六日

广东省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评审标准]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国内外技术发展动态,了解先进的工艺、先进设计方法和发展趋势,为本行业和本企业的科技进步、技术水平的提高及拓宽国内外市场提供决策依据;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实践经验,曾解决重大技术问题和技术难题,在本专业范围内的科研或工程技术课题上取得重要成果,并发表有效高水平的论著;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技术和技术法规,掌握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并用以指导本专业的技术工作;有指导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是本专业的技术骨干。熟悉掌握一门外语。

  [电子技术高级工程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电子信息行业的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与系统工程、家用电子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工程等候专用从事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及其设备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设备管理和安装维修、产品质量检测监督认证、技术推广、标准化及科技信息等工作的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每年考核为职称及以上。

  如果查实有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者,从第2年起的2年以内不得申报高级工程师。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博士后流动站期满合格人员,经考核合格,可认定高级工程师资格。

  申报高级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工作2年及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及以上;

  3.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工作8年及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其中取得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专业工程师职务工作5年及以上;

  4.经国家、省、部批准的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科学技术专家;

  5.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三等以上,省、部级二等以上,或有关部门确认的相当等级的获奖项目的第一、二主要完成人;

  6.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国家或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施工技术、工艺达到当时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明显的技术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得到省部级有关部门的鉴定认可。

  第四条 外语条件

  1.熟悉掌握一门外语,能在两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4000字符以上(日语为2500个以上假名),参加全国或省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2.博士学位获得者可免试外语。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传递(介绍)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知识、信息或新的专业技术知识、新理论、新的专业技能等继续教育的学习;

  2.申报者必须提交任现职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之一:

  1.完成一项国家、省、部级攻关项目、重点研制项目或技改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2.担任两项电子行业大、中型企业的工程设计或生产设备安装工程项目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3.开发两项电子行业的主要产品或消化、吸收国外引进技术项目,形成批量生产,是设计、加工或技术管理的主要技术负责人;

  4.完成三项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研制或推广应用工作;

  5.承担或主持已被采用的行业或重大项目技术标准的制定、技术规范的编写;

   6.担任行业或重大项目有关情报资料搜集、整理、汇编、分析的主要负责人,其成果具有指导作用并得到省主管部门认可。

  第七条 业绩条件

  在担任工程师职务期间,作为项目的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在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它相关技术工作中,做出下列业绩之一:

  1.获发明奖、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国家级三等以上,省、部级二等以上,或有关部门确认的相当等级的获奖项目;

  2.获两项省、部级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三等奖或有关部门确认的相当等级的奖项;

  3.完成一项省、部列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或两项被省、部主管部门列为科技成果推广项目;

  4.完成两项省、部确认的定型产品开发,并转化为商品生产;

  5.完成三项被厅、市有关专业主管部门确认的科技成果并取得明显效益;

  6.完成三项本行业主要产品生产和工程建设、施工安装以及有关的专业技术工作,取得显著的技术、经济效果,得到有关方面的鉴定认可。

  第 论文、著作条件

  任工程师职务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公开发表论文(CN刊物),出版著作,必须提交下列之一的代表作:

  1.公开出版的专业论著或专业译著1部(第一作者);

  2.有指导实际工作意义或有新论点的论文3篇(第一作者);

  3.有实用价值或学术价值的论文1篇(第一作者)及3篇专项技术分析报告(或第一执笔人,原始件)。

  上面所列的论文、著作或技术分析报告,一定是本人的专业工作成果的理论阐述,凡是与本人专业工作课题不相联的论文、著作不属此列。

  凡是符合本资格条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第二、三、四、五 、六、七、规定的材料者,可提出申报,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不予受理评审。

  附:l、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好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

  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

  ③对照条件第一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上(在申报资格名称前冠以专业名称);

  ④对照第二条,考核结果填人《评审表》内相应的空栏处;

  ⑤对照第三条,必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中注明年月日;

  ⑥ 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省职改办签发的外语统一考试成绩 

通知(原件)或免试的证明材料;

  ⑦ 对照第五条,提交继续教育有效证书(原件);

  ⑧对照第六条规定条件,填人评审表相应栏目;

  ⑨对照第七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若是获奖项目应清楚写明等次,复印件要有单位的审核盖章;

  ⑩对照第要求,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要提交原件。

广东省电子技术工程师资格条件(试行)

  [电子技术工程师评审标准]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国内外技术现状和发展动态;有较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曾解决本专业中科研、设计、生产、工艺、技术服务或技术管理中出现的较复杂的技术问题,取得较大的成绩,并发表有价值的论著;了解国家有关法律、技术和技术法规,熟悉本专业范围内的标准、规范、规程,并用以指导本专业的技术工作;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学习和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语。

  [电子技术工程师申报条件]

  第一条 适用范围

  本条件适用于我省电子信息行业的电子系统工程、电子专用设备、电子仪器与测量、电子元器件、电子材料、电子计算机。通讯设备与系统工程、家用电子产品、电子信息产品及工程等专业从事应用科学研究、工程设计、产品开发设计、生产工艺及其设备设计、生产技术管理、设计管理和安装维修、产品质量检测监督认证、技术推广、标准化及科技信息等工作的申报评审工程师资格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第二条 思想政治素质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法律,拥护中国党的领导。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任现职期间每年考核为称职及以上。如果查实有剽窃他人成果、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者,从第2年起的2年以内不得申报工程师。

  第三条 学历、资历条件

  获得博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资格。

  申报工程师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及以上;

  2.大学本科毕业、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及以上;

  3.中专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理工程师职务工作8年及以上,或从事本专业工作20年,其中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承担本理工程师职务工作4年及以上;

  4.自然科学奖、科技进步奖省、部级二等奖,或有关部门确认的相当等级的获奖项目的第一、二主要完成人;

  5.在本专业有突出的技术人员,其成果业绩经省、部专业主管部门确认。

  第四条 外语条件

  掌握一门外语,能在两小时内正确翻译本专业外文3000字符以上(日语为1500个以上假名),参加全国或省职改部门组织的外语统一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第五条 继续教育条件

  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l.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必须接受继续教育。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传递(介绍)国内外先进科学技术知识、信息或新的专业技术知识、新理论、新的专业技能等继续教育的学习;

  2.申报者必须提交任现职期间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第六条 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必须具备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条件之一:

  l.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了一项以上电子行业的主要产品的设计、制造或工作设计、技术服务工作;

  2.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完成了两项以上单项研制课题;

  3.作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责过三项以上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项目;

  4.在电子产品和设备的研究、设计、生产、安装、使用维修、改造工作中,解决过两项以上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5.作为企业的技术管理骨干,曾总结生产、技术、管理各个环节工作的经验,编写、修改、完善本部门或分管范围内的多项重要技术管理规章制度,并得到实际采用。

  第七条 业绩条件

  在担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作为项目的主要负责人或主要参加者在研究、设计、制造、生产管理及其它相关技术工作中,做出下列业绩之一:

  1.获一项省、部级或两项市、厅级三等以上科技进步奖或有关部门确认的相当等级的奖项;

  2.完成两项以上用于生产实际的工程设计、施工安装或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新技术推广应用的项目,取得良好的效果,并得到有关方面的认可;

  3.完成两项以上市、厅级单项研究课题,其中一项获得市、厅级科技进步奖;

  4.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完成两项厅级以上软课题研究,并为其中一项撰写研究报告。

  第 论文、著作条件

  任助理工程师职务期间,结合本专业工作,公开发表论文(CN刊物),出版著作,必须提交下列之一的代表作:

  l.公开出版的专业论著或专业译著1部;

  2.有一定技术水平的论文2篇;

  3.技术工作报告、设计文件、检验文件或工艺文件3篇(或第一执笔人,原始件)。

  上面所列的论文、著作或技术分析报告,一定是本人的专业工作成果的理论阐述,凡是与本人专业工作课题不相关的论文。著作不属此列。

  凡是符合本条件规定的要求,提交第二、三、四、五、六、七、规定的材料者,可提出申报,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否则不予受理评审。

  附:l、申报人必须提交下列材料:

  ①按照有关要求填写好的《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简称《评审表》,下同);

  ②《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人基本情况及评审登记表》一式20份;

  ③对照条件第一条,将申报的专业准确地填在评审表相应栏目上(在申报资格名称前冠以专业名称);

  ④对照第二条,考核结果填人《评审表》内相应的空栏处;

  ⑤对照第三条,必须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资格证书。任职的聘书复印件。复印件须经单位审核、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⑥ 对照第四条,必须提交省职改办签发的外语考试成绩通知件(原件)或免试的证明材料;

  ⑦ 对照第五条,提交继续教育有效证书(原件);

  ⑧对照第六条规定条件,填人评审表相应栏目;

  ⑨ 对照第七条,提交业绩成果证件、证明及辅助证明材料,若是获奖项目应清楚写明等次,复印件要有单位的审核盖章;

  ⑩ 对照第要求,提交规定数量内的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论文、著作或实例材料要提交原件。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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