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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2025-09-27 16:22:34 责编:小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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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区委、区及时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各项工作。根据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区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和载体

1、日常信息报送。主要包括:①各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总体工作思路的新举措、新亮点;②各单位每月重要工作动态及下月工作要点;③重点项目、重点片区的推进情况;④区委、区需要重点了解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⑤各单位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预测、预警信息;⑥其它需要提报的重要情况。

2、重要紧急信息报送。主要是各类稳定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信息。

信息刊发的主要载体包括:①《今日信息》。每天一期,内容侧重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重要动态,以及各地科学发展的创新经验,主要报送区委常委、区、政协主要领导同志。②《区情信息》。定期编发各街道、各部门及各基层单位的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发各级各部门交流参考。③《信息专报》。及时呈报重要紧急信息,不定期呈报高质量的信息调研报告和有关重点工作的具体问题建议,视情况专门报送区委领导同志。

二、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对全区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及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应于一周内报送落实情况;各单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重点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报送时限不能超过5天;每月工作动态和下月工作要点在月底最后一天前报送;各类经济运行情况、就业保障情况、安全稳定情况要在统计数字确定的当天及时报送;重要紧急信息要在第一时间报送区委办公室、区办公室值班室和信息科,首报时间不得晚于事发后1小时。

三、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质量水平

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本单位实际,突出“短、快、新、深”的特点,及时上报工作动态;要特别注重挖掘调研信息,着重在典型性、综合性、前瞻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要高度重视重要紧急信息的报送,确保第一时间报告有关情况;要处理好报喜与报忧的关系,既汇报成绩,又如实反映困难问题,为区委、区科学决策提供真实依据。

四、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程序

1、明确信息归口管理。上报区委、区和区委、区主要领导的各类信息(含各类简报、资料)要先报送区委办公室,由区委办公室常委值班室统一归口、筛选和综合后再呈送区委、区主要领导。区委宣传部、区委委、区维稳办、区信访局、区安监局、分局等部门单位在做好日常信息报送的同时,还应及时向区委办公室报送有关网上舆情、社会稳定、信访动态、安全生产等方面突发性事件的紧急信息。

2、建立紧急信息报送领导审签制度。各单位向区委办公室常委值班室和信息科报送的紧急信息,须主要领导签字后再上报;区直有关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紧急信息,须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发,并先报区委、区同意,统一口径后再上报。区委办公室、区办公室信息科上报的重要紧急信息必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办公室主任审签,重大紧急信息应送区委、区主要领导审查。

3、规范报送渠道和报送形式。各街道各部门要向区委办公室、区办公室同时报送信息。各垂直部门也要坚持“双向”原则,即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也同时向区委、区报送。信访、稳定、治安类信息除向区委办公室、区办公室报送外,还须向区委委、区信访局报送。向区委办公室、区办公室报送的日常信息,一般以电子邮件报送为主;对情况特别紧急或复杂的重要事件,可先通过电话第一时间报告,并随后上报书面材料,对事态的发展变化和后续处理情况,要同步做好续报工作。

五、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

各街道各部门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信息工作人员是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工作网络、明确信息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并搞好有关环节的沟通衔接,切实畅通工作运行渠道,确保信息按时、准确上报。各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是重要紧急信息上报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报送重要紧急信息工作。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提报信息被省、市、区信息部门采用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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