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文件、图纸审查制度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施工设计文件、图纸后,于工程开工前,参与同业主、设计及施工等有关单位复查设计图纸,广泛听取意见,避免图纸中重大,原则的差错、遗漏。
2、技术交底制度
监理工程师要督促、协助单位向承包商进行施工设计图纸的全面技术交底(设计意图、施工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措施及特殊说明)。
3、开工报告审批制度
当单位工程的主要施工准备工作已完成时,承包商填报《工程开工申请表》,须经监理工程师现场落实后,报总经理工程师审批。
4、材料、构件检验及复验制度
工程施工前,监理人员应审阅进场材料和构件的出厂合格证及相关的材质证明、复(试)验报告,对进场材料进行抽样检查,不合格材料、构件不得使用,必须清退出现场。坚持“先复试后使用,不合格不准使用”的材料报验原则。
5、工程质量监理制度
监理工程师对承包商的施工质量有监督管理的责任,监理工程师在检查工作中发现的工程质量缺陷,应及时记入监理日志中,同时向承包商指明质量存在的部位、问题及整改意见,限期纠正复检。
6、实行造林成效检查验收制度。
由造林单位自检、县林业主管部门复检和省、市联合抽检。并将每次检查的数据记录于相应的造林档案中。
(1)造林成效检查验收内容:面积核实率、造林合格率、作业设计率、建档率、检查验收率及造林成活率、树高生长情况。
(2)抚育检查内容:抚育率、管护率、抚育的工作质量、追肥情况、病虫保存率以及树高生长情况。
7、实行对造林综合评价制度。
对每个县(项目)进行检(抽)查后,检(抽)查人员必须对造林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分采用百分制,分值为:面积核实率占30分;质量情况占40分;综合管理占30分。综合管理由下列项目构成:作业设计率、档案建立率、检查验收率、抚育率、管护率。
8、施工进度监督及报告制度
(1)监督承包商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监理机构每月在监理月报中向业主报告各项工程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的对比和形象进度情况。
(2)审核承包商编制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要求其内容应突出重点,并使各工序、流水作业合理,进度衔接紧密。
9、监理报告制度
监理机构应逐月编写《监理月报》报业主,《监理月报》内容应说明施工进度、施工质量、资金使用以及重大安全、质量事故,有价值的经验等。
10、工程竣工验收制度
(1)竣工验收的依据是批准的设计文件(包括设计变更),设计图、施工有关规范,工程质量验收评定标准以及合同和协议文件等。
(2)承包商应在验收前将编号的全部竣工文件及绘制的竣工图,提供给监理单位两份(监理存档一份),审查确定完整后,报业主。
11、监理日志和会议制度
(1)监理工程师应逐日将所从事的监理工作写入监理工程师日记,特别是涉及设计、承包商需要返工、改正的事项,应详细作出记录。
(2)监理机构每周定期召开监理业务例会,检查本周工作,沟通情况,商讨管理难点问题,布置下周工作计划,以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作为业绩工资计算依据,不称职者下岗。
(2)总监每月检查、考核、填报所辖项目监理人员对我公司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有违规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12、总监考核制度
(1)总监每月对每位监理工程师进行工作态度、工作水平、工作业绩进行考核,考核标准如下:
1所监理工程项目的“三控”目标完成情况;
②项目业主的评价;
考核结果上报公司,作为业绩工资计算依据,不称职者下岗。
(2)总监每月检查、考核、填报所辖项目监理人员对我公司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的贯切、执行情况,有违规行为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