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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辐射危害告知制度
2025-09-27 16:25:53 责编:小OO
文档
放射辐射危害告知制度

放射科工作人员应对受检患者告知一下情况,并在明显位置张贴。

    1、人体受到放射线照射后,可能产生潜在危害;

    2、非特殊需要,受孕8—15周的孕妇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其他孕期的孕妇、婴幼儿、少年儿童慎检;

    3、要权衡利弊,在没有其他更好的检查方法时,才用放射线检查;

    4、检查时,每次只容许1人进入机房,并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检时,应当对陪检者采取防护措施;

    5、不得将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

    6、尽量要求医生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

    7、有权拒绝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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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