迎接连云港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验收分项自评A1 |
评估指标 | 评估内容 | 自评得分 |
第A1条 |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 15 |
自评概述 | ||
学校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成立了创建市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工作领导小组,徐光静校长担任组长,直接领导创建工作,具体分管为副校长房耿宽负责。下设“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办公室”,由语文教研组负责组织协调有关语言文字工作。成员由学校各处室主任组成,建立和明确了“学校--处室--语文教师(班主任)--班级--学生监督”五级管理网络机制,层层把关落实,确保责任到人。整个语言文字工作做到了有组织,有方案,有规划,有措施,有检查,有落实。 建立一套健全可行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是认真落实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的保证。依据《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我校制定了《海头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海头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海头中学推广普通话(专项)工作制度》、《海头中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和《海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在日常教学中,学校严格按各项规章制度行事,并围绕规章制度去落实,齐抓共管,抓好语言文字落实工作。 学校设立语言文字工作专职人员一名(宋扬),兼职人员三名(杜立文、尚秀娟、韩璐教师)。做到了职责明确、考核落实,并计入工作量。学校语言文字工作通过校园网,校园广播以及日常的课程教学和各项活动,覆盖校内各条线、深入各教学班,全体教师齐抓共管,有声有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且带动了学校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 学校的期初工作计划与期末工作总结都要对语言文字工作进行布署和概括,修定相关的语言文字规范化规章制度,对开展语言文字工作的活动经费到位,平时有检查,并能及时改进宣传措施,起到了良好的效果。 | ||
评估指标第A1条材料目录 | ||
1、关于调整海头中学语言文字领导小组的通知 2、海头中学关于成立语言文字领导小组的通知 3、关于成立语言文字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4、海头中学近几年学校工作计划 5、海头中学近几年学校工作总结 6、海头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工作奖惩制度 7、海头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规章制度 8、海头中学教师持普通话等级证书上岗制度 9、海头中学推广普通话(专项)工作制度 10、海头中学校园用语用字规范化管理制度 11、海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教育培训制度 12、近几年有关文字工作活动经费 13、海头中学语言文字监督检查制度 14、海头中学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自查报告 15、海头中学语言文字工作整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