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砂矿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2025-09-27 11:34:11 责编:小OO
文档
1  安全评价概述

1.1 安全评价目的

安全评价的目的是查找、分析和预测工程、系统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可能导致的危险、有害后果和程度,提出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指导危险源监控和事故预防,以达到最低事故率、最少损失和最优的安全投资效益,本次安全评价可以达到以下目的:

(1)针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故风险、安全管理等情况,辨识与分析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2)审查确定其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要求的符合性。

(3)预测发生事故或造成职业危害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

(4)提出科学、合理、可行的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5)做出安全现状评价结论。

1.2安全评价程序

本次安全评价的主要程序包括:前期准备阶段;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进行定性定量评价;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做出安全评价结论;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1)前期准备阶段

明确被评价对象和范围,进行现场调查,收集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与评价对象相关的非煤矿山数据资料。

(2)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

根据非煤矿山的生产、周边环境及水文地质条件的特点,识别和分析生产过程中危险、有害因素。

(3)划分评价单元

根据工作需要,按生产工艺功能、生产设备、设备相对空间位置和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及事故范围划分评价单元。评价单元应相对,具有明显的特征界限,便于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分析和危险度评价。

(4)定性定量评价

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定性、定量评价方法,对可能导致非煤矿山重大事故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性、定量评价,给出引起非煤矿山重大事故发生的致因因素、影响因素和事故严重程度,为制定安全对策措施提供科学依据。

(5)提出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

根据定性、定量评价结果,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危害的技术对策措施和安全管理对策措施及建议。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问题提出整改对策措施。

(6)做出安全评价结论

在对评价结果分析归纳和整合的基础上,做出安全评价结论。

    ①矿山安全状况综合评述;

②归纳、总结各部分评价结果;

③矿山安全总体评价结论。

(7)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根据所采取的安全评价方法和评价结果,编制安全评价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①安全评价依据;

②被评价单位的基本情况;

③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④评价单元的划分与评价方法选择;

⑤定性、定量评价;

⑥建议补充的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8)评价结论。

安全评价的程序如图1-1所示

前期准备

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

划分评价单元、选择评价方法

定性、定量评价

提出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做出评价结论

编制安全评价报告

   图1-1  安全评价程序图

 1.3安全评价范围

本次安全评价受XXX公司的委托,对该项目的厂址、安全管理系统、总平面布置系统以及采矿系统、选矿系统、供电系统、尾矿处理系统的劳动作业条件、劳动安全状况等进行安全现状评价。本评价将对该公司固有或隐含的危险、有害因素或隐患进行客观分析,提出科学的安全对策措施。

评价责任界定:本次安全现状评价仅对该项目报告签发日期时该企业当时的设备设施及生产工艺的安全状态的评价,评价所采集的信息和数据均截止于出具评价结论当时,对于该企业在今后的生产过程中,由于管理上的疏忽以及企业自行改变安全设施或其他原因等改变了评价时的安全状态,则该安全评价结论无效。此外,安全评价引用了某些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数据,安全评价仅能对数据的“实用性”负责,而无法对检测偏差和检测错误负责。

1.4安全评价依据

1.4.1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国家令第13号 2014年12月1日施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家令第74号 1997年1月1日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国家令第65号 1993年5月1日施行(2009年修订);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家令第28号 1995年1月1日施行(2009年修订);

(5)《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国家令第81号  2017年11月5日施行;

(6)《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家令第6号 2009年5月1日施行;

(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国家令第9号 2015年1月1日施行;

(8)《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国家4号令  2014年1月1日实施。

1.4.2法规及部门规章

(1) 《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0号(2015修订);

(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令[2004]第397号(2014修订);

(3)《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内蒙古自治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2005年7月1日施行(2017修订);

(4)《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0号,2010年7月1日实施(2015修订);

(5)《监管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非煤矿矿山领域九部规章的决定》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78号。

1.4.3标准与规范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

(2)《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

(3)《工业企业总平面设计规范》GB50187-2012;

(4)《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2010;

(5)《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

(6)《矿山安全标志》GB14161-2008;

(7)《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2005;

(8)《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GB5083-1999;

(9)《矿山电力设计规范》GB50070-2009;

(10)《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

(11)《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GB18306-2015;

(12)《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

(13)《用电安全导则》GB/T13869-2008;

(14)《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GB4387-2008;

(15)《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4-2008;

(16)《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

(17)《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41-1986;

(18)《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

(1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

(20)《安全评价通则》AQ8001-2007;

(21)《农村低压电力技术规程》DL/T 499-2001;

(22)《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

1.4.4其他依据

(1)安全技术咨询服务合同及安全现状评价委托书;

(2)《营业执照》XX市工商局XX区分局911505027830403661号;

(3)《采矿许可证》XX市国土资源局C150********36130108424号;

(4)企业提供的其他资料。

2 评价项目基本情况

2.1企业概况

2.1.1企业概况

XXX公司位于XXX,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06年,主要生产铸型用砂,项目注册资本XX万元,年生产能力XX万吨,现有职工XX人。

企业在生产管理方面设置了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了安全管理人员,建立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制定了岗位责任制,同时为应对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1.2项目简介

矿山名称:XXX公司

项目名称:年开采10万吨铸型用砂项目

项目地址:XXX

项目负责人:XXX

矿山开采矿种:铸型用砂

采矿规模:XX万吨/年

开采方式:露天采砂船开采

该项目为砂矿采选加工,矿区总面积0.04平方公里。本次评价区域为XX市国土资源局颁发的《采矿许可证》(Cxxxxxxxxx)中标明的拐点坐标划定的区域为范围,其拐点坐标如下:

点号      x              y

1,  4845285.32,  41468050.06;

2,  4845324.96,  41468245.71;

3,  4845130.20,  41468281.44;

4,  4845091.00,  41468083.84。

开采深度:由166.43米至154.43米标高,共有4个拐点圈定。

2.2地质概况

2.2.1地形特征

该矿属XX市中部平原XX沙地与xx平原交界地带,地势平坦,比高一般10~15米,最高21米,海拔213米左右。矿区地形主要为风积之流动砂丘和固定砂丘,呈波状起伏。

2.2.2气候、气象

矿区所在地属温带半干旱性季风气候,基本气候特征为:四季分明,春季干旱多风沙,夏季短暂炎热多雨,秋季凉爽昼夜温差大,冬季漫长、寒冷干燥。多年平均降水量385.1㎜,蒸发量为1774.2㎜;年平均气温6.6℃,最高气温39.1℃,最低气温零下30.9℃;无霜期在140—150天左右;最大冻结深度170㎝,最大风速25m/s,偏西南风为主。主要气象要素如下:

表2-1  矿区气象要素表

项       目

数  值

项      目

数  值

平均气温6.6℃平均风速3.7m/s
极端最高气温39.1℃全年主导风向WNW
极端最低气温-30.9℃夏季主导风向SSW
平均降水量385.1mm冬季主导风向WNW
平均气压983.4hpa

土壤最大冻结深度170cm
平均相对湿度69%最大积雪厚度17cm
2.2.3水文特征

(1)地表水:该矿周围无地表水系。

(2)地下水:地下水流向为西南至东北,主要靠大气降水补给。含水层为第四纪冲积砂层,属于孔隙潜水。矿区内无地表水系,水位埋深2.0-3.0m左右,水量丰富 ,水质为HCO3—Ca和Ca·Na型水,水质较好,矿化度小于1g/L,单井涌水量大于1500m3/d,矿区地下水可以满足生产、生活及消防用水。

矿区水文地质条件简单。

2.2.4地质状况

矿层为第四系松散沉积物,属于松散软弱岩层,岩石抗压强度小于6MPa,易发生坍塌等重大不良工程地质事故,在施工中要严加防范。表层剥离后即见矿层,同时地下水也被揭露,生产基本是在水中作业,水下边坡的稳定是安全生产的主要影响因素,因此要做好防水、排水工作。矿区位于寒冷地带,冻土深达1.7m,冻结期、融冻期和融冻速率要调查、观测、掌握,更加科学合理的安全生产。

2.2.5地震

根据《中国地震动参数区划图》,该矿所处地区地震动峰值加速度(g)为0.10,对照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属弱震预测区。

2.3周围环境与电力供应

2.3.1周围环境

矿区位于XX区东侧20公里,距XX区XXx镇9公里,北侧0.5公里处为303国道,交通十分便利。矿区周围均为空地。

2.3.2配电、通讯

该评价项目使用XXx镇10kV电力线,经200kVA变压器进入配电室后分二路供电,一路为架空线,通往采砂船;一路接擦洗设备。50kVA变压器接生活区。

该地区通讯便利,程控电话网络发达,已经接入国际大网。广播、电视网覆盖全镇。

2.3.3其它(包括消防和环境保护等)

(1)消防

矿区消防工作重点主要为建筑物防火(主要为配电室防火),该矿在各主要防火地点配置灭火器、沙堆及其它灭火器具。

(2)环境保护

矿区所在地为起伏沙丘,地表植被较少。废弃的泥、砂等排入原矿坑,尾矿主要成分为泥沙,对环境及未来植被生长无负面影响。

2.4主要生产设备及生产设施

该砂矿开采设备、擦洗设备和其它设备均按矿用设备标准选型。所选设备能够满足矿山生产规模需要及安全生产相关要求。主要设备见下表:

表2-2 设备一览表

序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位
1采砂船10400×3750×3500

1
2水洗加工设备——1
3烘干机HJ16001
4重型装载机LW500F1
5清水船自制1
6变压器200kVA1
7变压器50kVA1
8煤气发生炉QM1.31
2.5工艺流程简述

(1)工艺流程

①采砂工艺流程

采砂船水流喷射落矿

砂浆泵

水力运输

洗砂塔

②洗砂工艺流程

脱泥

提升

分级

采砂船上料

再脱泥

合格品

脱水

脱泥四次

擦洗

脱泥浓缩

尾矿

③尾矿处理系统工艺流程

污水管线

沉淀池

污水泵站

深度曝气

排回原采坑

(2)工艺流程简述

①采矿工艺流程:该矿硅砂开采采用露天水采的开采方式,即采用电动喷射泵式采砂船进行采矿。

②选矿工艺流程:原砂由采砂船采出通过管道输送到锥体筛去杂质、脱泥斗脱泥,进入螺旋分级机、三槽擦洗机分级、擦洗后调浆、二次脱泥进入分粒机分粒,分出40/70粒度成品砂直接自流入库;50/100粒度进入调浆桶胶泵旋洗器再次调浆形成50/100成品砂入库;70/140粒度进入螺旋分级机、三槽擦洗机分级、擦洗后调浆形成70/140成品砂。

③尾矿处理工艺流程:对选矿选出有价值的精砂后产生的废渣进行处理的过程。该项目产生的尾矿为泥浆,含水、泥、细砂等成份,其处理过程是将废弃的泥、砂带入尾矿库,经沉淀后,清水返回生产系统。

2.6总平面布置

该矿在设计时充分考虑了平面布置问题,即在方便生产,缩短厂内运输距离以及工艺布置的安全性与合理性上做了规划,使采场、工业广场与办公区处于合理位置。

该矿擦洗设备布置在采场的北侧,距离采场较近的位置。成品堆场布置在矿区西侧靠近公路一端。工业场地内设施有办公室(含机修车间、职工宿舍、食堂、备品备件库等)、配电室。

2.7产品性质

生产过程的主要原料为硅砂原矿,硅砂原矿经净化得最终产品,无毒无害,粒形圆整,表面光洁;透气性、复用性好,是铸造业理想的造型材料。

2.8劳动定员与组织机构

2.8.1劳动定员

该矿年生产能力为10万吨,现有职工15人,其中生产工人12人,管理人员3人。 

表2-3  劳动定员表

序  号

工种与岗位名称人  员

工  人

1泵工、船工8
2电工、机修工3
3运输工1
4小  计

12
管理人员
1现场管理人员1
2技术人员1
3专职安全员1
4小计3
5合计15
2.8.2组织机构

该矿设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矿长、副矿长、安全员、生产技术人员及采区负责生产安全人员组成,负责矿山生产安全、防尘、灾害监测等工作。

矿   长

副矿长

             

安 全 员

作业班长

其他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

司  机

采砂工

机修工

消防人员

财会人员

技术人员

图2-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3  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辨识

3.1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依据和方法

3.1.1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依据

本次评价对危险、有害因素分类依照《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41-1986)及《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2009)分类方法。

3.1.2危险有害因素识别方法

在矿山生产活动过程中,由于地质情况和生产工艺的,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于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因此,要对整个矿山生产系统和生产辅助系统的各个方面进行分析辨识。如自然条件、储存运输、工艺过程、生产设备、安全管理系统及设施、制度等。矿山安全评价的辨识方法主要采用经验分析法进行辨识。经验分析法分为对照分析法和类比推断法。

(1)对照分析法是按照有关法规、标准、检查表或依靠分析人员的观察能力,直观地对评价对象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的方法。

(2)类比推断法是利用相同或类似工程项目,用作业条件和安全性的统计来类比推断对象的危险、有害因素。对于生产条件相似的企业,它们在事故类别、伤害方式、伤害部位及事故概率等方面会有极其相似特性。由于这种相同的规律性,评价对象依此辨识得出的危险、有害因素具有较高的置信度。

3.2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通过对该项目基础材料的认真研究,结合现场勘察结果,经安全评价小组分析评价后,对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做了充分的识别与分析。

3.2.1主要物料危险有害分析

该矿采用的原材料主要为天然硅砂,硅砂性质稳定对环境无害。成品精砂无毒无害,不会对环境造成危害。

3.2.2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

(1)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该砂矿位于XX市XX区XXx镇境内,该地区地震烈度为Ⅶ度。矿区范围内无影响稳定的活动断裂带,无不良地质作用。区域水文地质条件简单,矿区周围均为空地。区域及场地稳定性较好。

该砂矿办公、生活区布置在采场、擦洗设备的上风侧,成品堆场的北侧。擦洗设备布置在距离采场较近的位置。总平面布置合理。

(2)剥离作业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露天开采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要剥离覆盖在矿床上部及其周围的表土,并将其运至专设的场地排弃。此过程需使用推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等设备。剥离作业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①车辆伤害危险因素

该矿在开采之前,需要采用推土机、装载机将砂层上部的植被、浮土等覆盖层除掉后用自卸卡车运输,这一过程中可能发生车辆伤害事故,原因包括:

a、推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中2台以上同时作业时,未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容易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b、推土机、装载机、自卸汽车驾驶员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违章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并且采场道路条件较差,有可能导致车辆伤害事故发生。

c、其他人员或设备进入推土机工作线路或装载机装卸半径行走或滞留,容易发生碰撞事故。

d、其它。

②粉尘有害因素

在剥离过程中有大量的浮土、砂石被清除,进行频繁的铲装作业,且该地区大风日数较多,会产生大量的扬尘,直径在0.1~10μm范围内的尘粒,能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此类矿尘叫做浮尘。浮尘对矿山空气和周围环境的污染和人体健康的危害最大,是矿山防尘的重点对象。导致粉尘危害的原因有:

a、作业人员无个体防护或个体防护不当。

b、大风天气;环境干燥。

c、其它。

③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

剥离作业使用的推土机、装载机、自卸卡车在工作过程中产生强烈的机械噪声,作业人员长期处于此环境中且无防护或防护不当,存在噪声危害。

(3)采矿作业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该矿开采方式为露天水力开采。采矿作业过程包括采砂船开采、管道运输。使用的设备有采砂船、运输管道等。采矿作业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①淹溺危险因素

该矿开采方式为露天水力开采,采用电动喷射泵式采砂船进行采矿,船体与岸上之间行走使用浮桥。在采矿过程中存在淹溺危险因素,发生淹溺事故的主要原因有如下几方面:

a、浮桥不稳、防护栏杆高度或间距不合理等可能导致人员落水,因水体过深、落水人员水性不好或其他意外,可发生淹溺事故。

b、作业人员在船体上作业时违章操作,注意力不集中、酒后及疲劳作业等可导致淹溺事故的发生。

c、采砂船周围无防护栏或防护栏损坏,无安全标志等,作业人员不慎掉入水中,可能发生淹溺事故。

d、其它。

②触电危险因素

采砂船开采使用水泵,水泵属用电设备及照明用电。导致触电事故的原因有:

a、线路老化、绝缘失效、用电设备损坏等,工人不慎接触漏电部位可能发生触电事故。

b、维修作业时违章操作或误操作,自我防护意识不强。

c、无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效。

d、其它。

③坍塌危险因素

该矿开采标高为由166.43米至154.43米,高差12米,且砂层本身为松散岩层,易于坍塌,发生坍塌的原因有:

a、开采方向不合理,开采顺序、推进方式、边坡形式不当。

b、采高过大,作业面边坡角过大,掏采。

c、水文地质条件影响边坡的稳定性。

d、其它。

④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

采砂船水泵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很强的机械噪声并伴随强烈的振动,如无降噪减振措施或降噪减振措施不当、无个体防护或防护措施不当,并且工人长期从事该工作,存在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

(4)选矿与加工作业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

该矿选矿作业主要使用擦洗机、煤气发生炉等设备。选矿与加工作业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①高处坠落危险因素

该矿擦洗设备高度达15米左右,检查、化验、操作人员需要在高处行走,存在高处坠落危险,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有:

a、高于基准面2米的作业面周围未安装护栏或护栏损坏,作业人员不慎跌落可能发生高处坠落。

b、上下塔设备、行走踏板存在缺陷,作业人员上下塔过程中不慎跌落可能发生高处坠落。

c、高处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或误操作也可能导致高处坠落发生。

d、其它。

②物体打击危险因素

该矿擦洗设备高达15米左右,检查、化验、操作人员需要在高处行走、作业。发生物体打击的原因有:

a、作业人员的工具掉落、塔上物件掉落对地面人员造成伤害,作业人员违章作业,上下抛掷工具及物件,存在物体打击危险。

b、其它。

③触电危险因素

选矿用电设备多,操作多。导致触电的原因有:

a、线路老化、绝缘失效、用电设备损坏等,工人不慎接触漏电部位可能发生触电。

b、维修设备时违章操作或误操作,自我防护意识不强。

c、无漏电保护装置或漏电保护装置失效。

d、擦洗设备高达15米左右,如未安装避雷设施或防雷装置不符合国家防雷技术规范要求、防雷装置未检测等,雷雨天作业时可能发生雷击触电。

e、其它。

④机械伤害危险因素

选矿设备包括锥体筛、螺旋分级机、擦洗机、旋流器、分粒机等设备,皮带、齿轮及各种旋转部位多,容易发生机械伤害事故,原因包括:

a、选矿过程中,各设备传动部位高速运转,如果使用不当、疲劳作业、操作失误、违章作业等,且传动部位无防护或防护不当,可能导致直接与人体接触引起卷入、绞等伤害事故。

b、烘干车间、各砂库运输产品使用皮带输送机,皮带输送机传动部位、传动零件与皮带接触部位与人体直接接触可能导致卷入、绞等机械伤害事故。

C、其它。

⑤中毒与窒息

烘干车间使用煤气发生炉,如发生泄漏可能有一氧化碳等有毒气体,若工作场所通风不良,会导致作业人员中毒与窒息。

⑥灼烫

烘干筒、冷却车间冷却筒表面、烘干后的原砂均具有较高的温度,人体接触后会造成灼烫事故发生。

⑦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

各选矿设备工作过程中会产生很强的机械噪声并伴随强烈的振动,如无降噪减振措施或降噪减振措施不当、无个体防护或防护措施不当,并且工人长期从事该工作,存在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

(5)辅助系统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辅助作业包括供电、防排水、成品外运等。主要设备设施包括变压器、配电室及配电室内配电屏、成品装载运输机械;维修用电焊机、乙炔瓶、氧气瓶等。辅助系统存在以下危险有害因素:

①触电危险因素

该矿使用XXx镇10kV输电系统,自备200kVA变压器,变为380V电压后送入主配电盘,送入各用电设备。50kVA变压器接生活区。导致触电的原因有:

a、配电屏因接地不良、高压屏护不当或人员违章操作等原因,会导致触电发生。

b、变压器设置不符合要求,人员从变压器下经过可能发生电弧触电。

c、其它。

②容器爆炸

a、维修作业需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等压力容器。

b、导致容器爆炸的原因有:

1)乙炔瓶、氧气瓶设置在同一地点,无安全距离。

2)氧气瓶与油脂接触;乙炔瓶水平滚动后,未竖直静放便投入使用。

3)夏天露天作业无遮盖,日光直射时间过长导致乙炔瓶表面温度过高。

4)氧气瓶、乙炔瓶未按规定留余压。

5)氧气瓶、乙炔瓶安全阀失效、压力指示失灵、接触高温物体、误操作等原因会使压力容器超过额定压力,导致容器爆炸。

6)其它。

③火灾危险因素

配电室等地点存在电气设备、电缆等,厂内机动车辆加油需使用汽油桶等,电气焊作业所用乙炔为易燃易爆物质、氧气为助燃物质。

导致火灾事故的原因有:

a、电力装置不满足用电负荷等级、用电线路老化、短路、用电设备过载、设备防雷措施不到位等可能引起电气火灾。

b、厂内机动车辆加油设备,如汽油桶等,如操作不当或设备老化可能引起汽油或柴油泄漏,遇明火、电火花、静电火花而发生燃烧,继而引发火灾。

c、乙炔瓶使用不当,瓶内物质泄漏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静电火花发生火灾爆炸事故。

d、氧为助燃物质,一旦泄漏遇可燃物质和引火条件,即会发生猛烈燃烧,导致火灾事故发生。

e、其它。

④车辆伤害危险因素

该矿成品运输采用公路运输方式。装载机、自卸卡车,往返作业频繁,可能导致车辆伤害发生,原因有:

a、成品砂装运过程中,装载机、自卸卡车需同时作业,如果未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容易发生碰撞事故,造成设备损坏和人员伤亡。

b、装载机、自卸卡车驾驶员如果对安全驾驶和行车安全的重要性认识不足,违章驾驶、酒后驾驶、车辆带病运行等,有可能导致车辆伤害。

c、其他人员或设备进入装卸场地,特别是在装载机装卸半径内行走或滞留,容易发生碰撞事故,存在车辆伤害危险因素。

d、其它。

⑤灼烫危险因素

在焊接和切割作业时,电气焊的弧光中含有强烈的紫外线。导致灼烫事故的原因为长期接触强烈的紫外线及工人直接接触高温物件且个体防护不周。

⑥高处坠落危险因素

作业人员在维护架空电力线路时,存在高处作业。

导致高处坠落事故的原因为正常的作业巡查和设备维修时,若作业人员违反高处作业规定或没有防护以及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等,容易发生高处坠落事故。

⑦机械伤害危险因素

维修车间使用车床、钻床、砂轮等设备,这些机械设备的动力传动、工作等部位若缺少安全防护装置或安全防护装置不完善,现场缺少操作规程或警示标志,操作人员违章作业、误操作等都可能发生机械伤害。

⑧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

装载机、自卸卡车在作业过程中产生强烈的机械噪声,长期处于此环境中且无个体防护措施或个体防护措施不当,存在噪声危害。

3.3重大危险源辨识

重大危险源( major hazard installations)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threshold quantity)是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该矿不储存、使用爆炸物品,维修作业使用的氧气、乙炔的量远小于临界量,不使用其它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判定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3.4评价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汇总

根据以上分析,该评价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为:

(1)淹溺

(2)触电

(3)坍塌

(4)容器爆炸

(5)高处坠落

(6)机械伤害

(7)物体打击

(8)车辆伤害

(9)火灾

(10)灼烫

(11)中毒与窒息

(12)粉尘

(13)噪声与振动

3.5砂厂典型事故案例调查

根据哲里木盟(现为XX市)硅砂行业事故案例记载,自1996年底以来,共发生各类大小事故49起。其中车辆伤害26起;塌方5起;电伤害1起;淹亡2起;其它15起。造成死亡11人,致残25人,伤11人。直接经济损失40余万元。

(1)1971年,木里图砂矿某工人乘坐矿车,在车未停稳时就准备下车,结果造成司机紧急刹车,致使该工人被矿车碾压死亡。

(2)1977年,白市砂矿王某在矿坑内清理浮砂时,突然塌方,王某重伤,抢救无效而死亡。

(3)1982年,角干砂矿临时瓦工卜某因施工架子下的三角铁将电线磨破,角铁带电,致使卜某攀登时触电身亡。

(4)1982年,角干砂矿梁某临时担任抽水工作,擅自离岗到洗砂废水坑洗澡,不慎淹溺。

从以上典型事故案例来看,车辆伤害、坍塌、淹溺、触电是砂矿主要危险因素。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主要有:工作违反操作规程,安全意识淡薄,安全设施不健全等;间接原因主要有:安全教育不够,安全管理差,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等。

4  评价单元划分及评价方法选择

4.1评价单元划分

4.1.1单元划分原则

评价单元就是在危险、有害因素识别与分析的基础上,根据评价项目和评价方法的需要,将系统分成有限的、确定范围的单元。

划分评价单元是为评价项目和评价方法服务,便于评价工作的进行,有利于提高评价工作的准确性。

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

(1)以危险、有害因素的类别为主划分

①对工艺方案、工艺布置和自然条件、社会环境对建设项目(系统)的影响等综合方面的危险、有害因素分析和评价,宜将整个建设项目(系统)作为一个评价单元。

②将具有共性危险、有害因素的场所和装置划分为一个单元。

a、按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各划分一个单元,再按工艺、物料、作业特点划分成子单元分别评价。

b、进行职业卫生评价时,宜按有害因素(有害作业)的类别划分评价单元。

(2)按装置和物质特征划分

①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

②按布置的相对性划分。

③按工艺条件划分。

④按贮存、处理危险物质的潜在化学能、毒性和危险物质的数量划分。

⑤按事故损失程度或危险性划分。

通过对该项目生产设施及其附属设施中的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结合行业的特点和该项目的具体情况,本次评价按装置和物质特征——按装置工艺功能划分评价单元。

4.1.2单元划分

根据上述评价单元的划分原则以及被评价项目的特点,将该评价项目划分为五个评价单元:

(1)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

该单元包括厂址和总平面布置。

(2)安全管理单元

该单元包括安全组织机构设置、安全投入、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岗位操作规程、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职业危害、劳动保护、应急救援及其演练等方面。

(3)采矿单元

该单元包括剥离作业、采矿作业。使用的设备有推土机、装载机、自卸卡车、采砂船等。作业人员有推土机、装载机及自卸卡车司机、采砂工。存在车辆伤害、淹溺、触电、坍塌、粉尘、噪声与振动危险有害因素。

(4)选矿与加工单元

该单元使用的设备有螺旋分级机、擦洗机、旋流器、分粒机、烘干设备、等。作业人员有检查、化验、操作人员。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中毒与窒息、灼烫、火灾、噪声与振动危险有害因素。

(5)辅助单元

该单元包括:供电、消防、防排水、成品外运等;使用的设备、设施有变压器、配电室、配电室内配电屏、水泵、装载机、自卸卡车、维修用电焊机、乙炔瓶、氧气瓶等。作业人员有电工、电焊工、装载机及自卸卡车司机。存在触电、容器爆炸、火灾、车辆伤害、灼烫、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噪声与振动危险因素。

4.2评价方法选择

4.2.1安全评价方法的选择

根据各单元的实际情况,本评价将采取不同的评价方法。

(1)对各单元采用“安全检查表法(SCL)”对其进行符合性评价,检查该项目在生产过程中存在哪些不符合项。

(2)对各单元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进行定性评价,确定其危险、有害程度。

4.2.2安全评价方法简介

(1)安全检查表法(SCL)

安全检查表法是系统安全工程的一种最基础、最简便、最广泛应用的系统安全评价方法。安全检查表不仅用于查找系统中各种潜在的事故隐患,还对检查项目给予量化,用于进行系统安全评价。

安全检查表是由一些对工艺过程、机械设备和作业情况熟悉,并富有安全技术、安全管理经验的人员,事先对分析对象进行详尽分析和讨论,列出检查单元和部位、检查项目、检查要求、各项赋分标准、评定系统安全等级分值标准等内容的表格。

对系统进行评价、验收时,对照安全检查表逐项检查、赋分,从而评价出系统的安全等级。

当安全检查表用于设计、维修、环境、管理等方面查找缺陷或隐患时,可省略赋分、评级等内容和步骤。

本次安全评价所使用的安全检查表具体形式见表4-1所示。

表4-1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依据标准检查方法检查结果结论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

对于一个具有潜在危险性的作业条件,“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认为,影响危险性的主要因素有三个:

①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

②暴露于这种危险环境的情况。

③事故一旦发生可能产生的后果。

用公式来表示,则为:D=LEC

式中:D为作业条件的危险性;

     L为事故或事件发生的可能性。

     E为暴露于危险环境中的频率。

     C为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a、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性与其实际发生的概率相关。

若用概率来表示时,绝对不可能发生的概率为0,而必然发生的事件,其概率为1。但在考察一个系统的危险性时,绝对不可能发生事故是不确切的,即概率为0的情况不确切。所以将实际上不可能发生的情况作为打分的参考点,定其分数值为0.1。同样,将能预料将来某个时候会发生事故的分值为10。介于这两值中间的情况指定了若干个数值,代表可能发生的情况。L值见表4-2所示。

表4-2  事故或危险事件发生可能性分值

分值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分值事故或危险情况发生的可能性
10

6

3

1

完全会被预料到

相当可能

不经常,但可能

完全意外,极少可能

0.5

   

0.2

   

0.1

可以设想

极不可能

实际上不可能

b、暴露于危险环境的频率。

作业人员暴露于危险作业环境的次数越多、时间越长,则受到伤害的可能性也就越大。“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规定了连续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的暴露频率分值为10,一年仅出现几次非常稀少的暴露频率分值为1。以10和1为打分参考点,再在其区间根据潜在危险作业条件中暴露情况进行划分,并对应地确定其分值。E值分值表见表4-3所示。

表4-3 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的分值

分值出现于危险环境的情况分值出现于危险环境的情况

10

6

3

连续暴露于潜在危险环境

逐日在工作时间暴露

每周一次或偶然暴露

2

   

1

   

0.5

每月暴露一次

每年几次出现在潜在危险环境

非常罕见地暴露

c、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的可能结果。

造成事故或危险事故的人身伤害可在很大范围内变化,对伤亡事故说,可以从极轻微伤害到多人死亡。因此,“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规定:需要救护的轻微伤害取值1,以此为一个基准点;而将造成许多人死亡的可能结果取值100,作为另一个参考点。在1~100之间,插入相应的中间值,如表4-4所示。

表4-4 发生事故或危险事件可能结果分值表

分值可能结果分值可能结果

100

40

15

大灾难,很多人死亡

灾难,数人死亡

非常严重,一人死亡

7

   

3

   

1

严重,严重伤害

重大,致残

引人注目,需要救护

d、危险性

确定了上述三个具有潜在危险性作业条件的分值,按公式计算,即可得出危险性分值。据此,要确定危险程度时,则按下表4-5的标准进行评定。

表4-5  危险性分值

分值可能结果分值可能结果

>320

160~320

70~160

极其危险,不能继续作业

高度危险,需要立即整改

显著危险,需要整改

20~70

   

<20

   

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

5 定性定量评价

5.1安全检查表法定性评价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利用检查条款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等对该项目已知的危险类别以及工艺设备、操作、管理有关的潜在危险性和有害性逐项判别检查。

5.1.1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进行分析评价。

表5-1  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安全检查

序号检查项目及内容检查依据实际情况检查

结果

厂址1、《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1.1条:选择厂址,应有完整的地形、工程地质、水文地质、地震、气象及环境影响评价等方面的资料作依据。

有地质普查报告及立项批复。符合要求
2、《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1.2条:选择厂址,宜避开岩溶、流砂、淤泥、湿陷性黄土、断层、塌方、泥石流、滑坡等不良地质地段,否则,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所选厂址不属于不良地质地段。符合要求
3、《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1.3条:厂址不应选择在地下采空区塌落界限和露天爆破危险区以内,也不应选择在炸药加工厂、爆破器材库及油库最小安全距离范围内。

所选厂址不属于地下采空区,矿区周围无爆破作业单位、炸药加工厂、爆破器材库及油库等危险单位。符合要求
4、《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1.4条:厂址应避免选在地震断层带和基本烈度高于9度的地区,否则应按国家有关抗震规定进行设防。

所选厂址不属于地震断层带,矿区所在地地震基本烈度为Ⅶ度。符合要求
5、《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1.5条:厂址应避免洪水淹没。场地的设计标高,应高出当地计算水位0.5米以上。

矿区高于当地最高洪水水位1m以上。

符合要求
6、《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1.6条:在居民区建厂时,厂址应位于居民区常年最小风频方向的上风侧。在山区建厂时,应根据当地小区气象,确定厂区与居民区的位置。

矿区四周无居民区。符合要求
7、《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1.:尾矿库应尽可能远离人口稠密区或有重要设施的地方,尾矿不应直接排入江、河、湖、海。

无尾矿库,尾矿直接排回原矿坑。符合要求
总平面

布置

1、《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2.1条:确定建构筑物位置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荷载较大的主要建筑物(破碎间、磨矿间、精矿仓等),布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段。

(2)产生烟尘及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布置在厂区的边缘和不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的车间的最小风频方向的上风侧。

(3)焙烧厂房及煤气发生站,布置在厂区最小风频方向的上风侧。

该矿擦洗设备布置在矿区地质条件较好地段,办公室布置在矿区北侧,位于擦洗设备、采场的上风侧。所用煤气发生炉属简易煤气发生炉,设置在矿区的东北侧,与办公室、职工宿舍平行布置。符合要求
 2、《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2.2条: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道的布置,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的有关规定。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应布置在建筑物最小风频方向的上风侧,及经常喷出火花和有明火火源的建筑物的最小风频方向的下风侧。

建构筑物之间的防火间距和消防车到的布置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相关要求。不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符合要求
 3、《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2.3条:应设置通达厂房、仓库和可燃原料堆场的消防车道(也可利用交通运输道路),其宽度应不小于3.5米。尽头式消防车道,应设回车道或不小于12米×12米的回车场。

交通运输道路兼做消防通道,宽度5米以上。

符合要求
 4、《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2.3条:应避免将建构筑物的一部分布置在河滨或低洼处,而另一部分布置在高处。

办公室、擦洗塔等建构筑物布置在矿区平坦处。符合要求
 5、《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5.2.4条:厂内铁路、道路的布置,应符合GB4387、GB146.1、GB146.2、GBJ12和GBJ22的有关规定。

矿区不使用铁路,道路布置符合《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及《厂矿道路设计规范》的相关要求。符合要求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23-2006第5.4.2.7条:地表建(构)筑物到采池边的距离,应不小于30米;设备到采池边的距离,应不小于5米;人员到采池边的距离,应不小于2米。

办公室距离采池约50米,擦洗塔距离采池约20米。

符合要求
单元评价结果:该单元共有检查项13个,全部符合要求,项目厂址及总平面布置单元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1.2安全管理单元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安全管理单元进行分析评价。

表5-2 安全管理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依据标准检查

方法

检查结果结论
规章制度1、安全生产责任制。

(1)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制;

(2)职能部门责任制;

(3)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23-2006第4.1条:

矿山企业应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规程、标准和技术规范。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机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查看文件及有关资料有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

符合要求
2、安全生产有关制度。

(1)安全检查制度;(2)职业危害(粉尘、有毒有害气体等)预防制度;(3)安全教育培训制度;(4)生产安全事故管理制度;(5)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6)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安全生产档案管理制度;(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等;(9)安全活动日制度;(10)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1)安全技术审批制度;(12)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3)值班和交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十 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23—2006)第4.1条:

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活动日制度、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奖惩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危险源监控和安全隐患排查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等,严格执行值班制和交制。

查看有关文件资料,制度编汇成册有各项制度,制度编汇成册

符合要求
3、作业规程及操作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十第二款: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查看有关文 件

岗位有规程

有岗位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符合要求
安全投入是否有安全投入计划,并按计划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并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责任。

查安全投入计划和使用情况记录有安全投入计划。 

符合要求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人员1、是否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23—2006第4.2条:

矿山企业应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由不低于中等专业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历)、具有必要的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和安全生产工作经验、从事矿山专业工作五年以上并能适应现场工作环境的人员担任。

检查文件及合法有效证件有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有专职的安全员。符合要求
2、各队、班组应设立专(兼)职安全员,跟班作业。主要负责人要定期跟班现场检查。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23—2006第4.3条:

矿山企业应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立即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应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的情况应记录在案。

查看文件及检查记录有文件及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安全教育和培训1、主要负责人必须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分管安全、生产、技术的负责人也应经过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查看有效证书主要负责人有考核合格证。符合要求
2、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查看有效证书安全管理人员有考核合格证。符合要求
安全教育和培训3、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23—2006第4.4条:

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

查持证上岗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有资格证。符合要求
4、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l23—2006第4.4条:

矿山企业应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其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不应上岗作业。

查看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及考核结果、培训计划有教育和培训记录、有培训计划。符合要求
工伤保险工伤保险缴纳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四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查看缴费证明缴纳了工伤保险,有缴纳证明。符合要求
劳动防护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及其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按标准发放,建立发放台帐,检查台帐为工人提供了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
应急救援1、重大危险源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应急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应急措施报有关地方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现场检查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符合要求
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预案的演练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十: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查档案、记录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有演练记录。符合要求
3、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救护协议。

《非煤矿矿山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第五条:非煤矿矿山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生产规模较小可以不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的,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事故应急救援组织签订救护协议。查档案、措施有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与邻近的应急救援组织有协议。符合要求
安全管理单元评价结果:

该单元共有检查项15个,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安全管理单元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1.3采矿单元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采矿单元进行分析评价。

表5-3 采矿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依据标准检查

方法

检查结果结论
剥离作业1、开采顺序,开采原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1.2条:露天开采应遵循自上而下的开采顺序,分台阶开采,并坚持“采剥并举,剥离先行”的原则。

现场

自上而下开采并坚持开采原则。符合要求
2、推土机作业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2.4.1条:推土机在倾斜工作面上作业时,允许的最大作业坡度,应小于其技术性能所能达到的坡度。

规程

规程中有相关规定。符合要求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2.4.4条:推土机发动时,机体下面和近旁不应有人作业或逗留。推土机行走时,人员不应站在推土机上或刮板架上。发动机运转且刮板抬起时,司机不应离开驾驶室。

规程

规程中有相关规定。符合要求
采矿作业1、采砂船作业

(1)《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4.2.2条:采、选船基坑开挖的水深,应大于船的吃水深度加0.8m以上;采、选船的吃水深度超过设计规定的吃水深度时,应及时查找原因,排除安全隐患;采区实际水深低于船的吃水深度时,应停止作业;开采工作面水上边坡高度大于3米,边坡角大于矿岩自然安息角时,应用水及时处理边坡。

现场

水深大于采砂船吃水深度1米以上。

符合要求
(2)《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4.2.5条:挖掘作业期间,在挖掘船的首绳和边绳的岸上设置区内,不应进行其他作业。

现场

无其他作业。符合要求
(3)《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4.2.3条:采、选船上机械设备的转动部位,应安装可拆卸的护栏;甲板、桥板、梯子及高于甲板2米 以上的操作平台外侧,应安装扶手;浮箱式采、选船的浮箱,应设平时密封紧锁的渗水观察孔。

现场

转动部位有护栏,超过2米的操作平台有扶手。

符合要求
(4)《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4.2.:挖掘船作业时,在其回转半径范围内,不应有人员和船只停留或经过。

现场

采场内无其他人员和船只。符合要求
(5)《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4.2.9条:在大风、大雾及洪水期间,行船和调船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现场及作业规程

大风、大雾及洪水期间停止作业。制度有规定。符合要求
(6)《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4.2.11条:挖掘船上应设置水位警报、照明、信号、通讯和救护设备。

现场

采砂船上设置有照明、信号、通讯和救护设备。符合要求
2、安全距离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4.2.13条:挖掘船船体离采场边缘,应有不小于20m的安全距离。船体四周应用缆绳固定,防止飘浮摇摆,碰撞采场边坡面产生滑坡事故。

现场

采砂船距离采场边缘距离大于20米,船体四周有缆绳固定。

符合要求
3、技术要素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4.2.14条:采场边坡高度不应大于l0m,边坡角水上部分应控制在40°以下,水下部分应控制在30°以下。应定期对边坡进行安全检查,发现有潜在滑坡危险地段,应自上而下放缓边坡。

现场

采场边坡高6米,边坡角控制符合要求。

符合要求
采矿单元评价结果:

该单元共有检查项11个,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采矿单元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1.4选矿与加工单元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选矿与加工单元进行分析评价。

表5-4 选矿与加工单元安全检查表

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依据标准检查

方法

检查结果结论
选矿设备机械设备

防护罩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第2.1条:防护罩的机构和布局应设计合理,使人体不能直接进入危险区域。

现场

电机传动部位均设置了防护罩。符合要求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第2.2条: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一般采用金属材料制造,在满足强度和刚度的条件下,也可用其他材料制造。

现场

防护罩采用金属材料制造。符合要求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第2.6条:防护罩不应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应便于设备的检查和维修。

机械设备

防护罩

防护罩不影响视线和正常操作。符合要求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第2.5条:防护罩的表面应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不应成为新的危险源。

现场

防护罩表面光滑,无毛刺和尖锐棱角。符合要求
《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第7.5.1.1条:螺旋溜槽应按高度每2m~2.5m设一分层操作平台。

现场

每2.5米设一分层操作平台。

符合要求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第2.3条:防护罩应尽量采用封闭结构,当现场需要采用网状结构时,其安全距离和网眼的开口宽度应符合2.3.1—2.3.5的要求。

现场

防护罩为封闭结构。符合要求
《机械安全 防护装置 固定式和活动式防护装置设计与制造一般要求》GB/T8196-2003第2.4条:一般情况下,应采用固定式防护罩,经常进行调节和维护的运动部件,应优先采用联锁式防护罩,条件不允许时,可采用开启式或可调式防护罩。

现场

采用固定式防护罩。符合要求
烘干作业警示标志《选矿安全规程》第7.5.4.:煤气作业区,应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现场

煤气作业区有警告标志牌。符合要求
自动报警装置《选矿安全规程》第7.5.4.9条:煤气作业区人员聚集的值班室和作业场所,应装有煤气泄漏自动警报装置。警报装置应处于良好状态,每十天应至少检验一次。

现场

煤气作业区不设置值班室,烘干后的原砂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符合要求
选矿单元评价结果:

该单元共9个检查项,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选矿与加工单元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1.5辅助单元

采用“安全检查表法”对该项目辅助单元进行分析评价。

表5-5 辅助单元安全检查表

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依据标准检查

方法

检查结果结论
电力设施安全1、电气设备漏电保护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8.1.5条:电气设备可能被人触及的裸露带电部分,应设置保护罩或遮栏及警示标志。

现场

有保护罩,有警示标志。符合要求
2、矿山电气设备、线路防雷、接地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8.1.13条:矿山电气设备、线路,应设有可靠的防雷、接地装置,并定期进行全面检查和监测,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或修复。

现场

记录

电气设备有防雷、接地装置。有检查记录。符合要求
3、配电室防护措施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8.3.1条:变电所应有的防雷系统和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带电部位的措施。

现场

配电室有防火、防潮及防止小动物窜入的措施。符合要求
4、配电室门、窗、围墙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8.3.2条:变电所的门应向外开,窗户应有金属网栅,四周应有围墙或栅栏,并应有通往变电所的道路。

现场

配电室门向外开,窗户有金属网栅,四周有栅栏。符合要求
5、电气设备接地情况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8.5.1条:电气设备和装置的金属框架或外壳、电缆和金属包皮、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保护接地。

现场

有保护接地。符合要求
6、变压器的高度、避雷装置、警告牌、底座基础

《农村电力技术规程》DL/T 499-2001

第3.2.4条:电力变压器的高度距地面的垂直距离应不小于1.8米,应安设避雷装置。安装在室外的落地配电变压器,四周应设置安全围栏,围栏高度不低于1.8m,栏条间净距不大于0.1m,围栏距变压器的外廓净距不应小于0.8m,各侧悬挂“有电危险,严禁入内”的警告牌。变压器底座基础应高于当地最大洪水位,但不得低于0.3米。

现场

变压器距离地面3米。四周有安全围栏,围栏高2米,有警示牌。变压器底座高于当地最大洪水位1米以上。

符合要求
电压安全1、露天矿照明电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8.4.4及5.8.4.6条:(1)露天矿照明使用电压,应为220V。行灯或移动式电灯的电压,应不高于36V。在金属容器和潮湿地点作业,安全电压应不超过12V。(2)380/220V的照明网络,熔断器或开关应安装在火线上,不应装在中性线上。

现场

照明电压220V; 380/220V的照明网络熔断器安装在火线上。

符合要求
2、露天矿采矿场和排土场的高压电力网的配电电压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8.6.1条:露天矿采矿场和排土场的高压电力网的配电电压,应采取6kV或10kV。当有大型采矿设备或采用连续开采工艺并经技术经济比较合理时,可采用其它等级的电压。

现场

采矿场高压电力网采用10kV配电电压。无排土场。

符合要求
作业安全1、电源线路作业相关规定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8.1.7条:在电源线路上断电作业时,该线路的电源开关把手,应加锁或设专人看护,并悬挂“有人作业,不准送电”的警示牌。

现场

电源开关把手已加锁。有警示牌。符合要求
2、电气工作人员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8.1.2条:电气工作人员,应按规定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上岗应穿戴和使用防护用品、用具进行操作。维修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由电气工作人员进行。

证件

规程

电工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操作规程中有相关规定。符合要求
消防消防器材的配备《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9.2.1条:矿山的建(构)筑物和重要设备,应按GBJl6和国家发布的其他有关防火规定,以及当地消防部门的要求,建立消防隔离设施,设置消防设备和器材。消防通道上不应堆放杂物。

现场

建筑物内有消防器材。符合要求
防洪排水防洪措施《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9.1.2条:露天采场的总出入沟口、平硐口、排水井口和工业场地,均应采取妥善的防洪措施。第5.9.1.3条:矿山应按设计要求建立排水系统。上方应设截水沟;有滑坡可能的矿山,应加强防排水措施;应防止地表、地下水渗漏到采场。

现场

有完善的防洪措施。符合要求
运输1、运输道路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3.2.3条:双车道的路面宽度,应保证会车安全。陡长坡道的尽端弯道,不宜采用最小平曲线半径。弯道处的会车视距若不能满足要求,则应分设车道。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有警示标志。

现场

双车道路面宽度为7米,在急弯、陡坡、危险地段设置警示标志。

符合要求
2、汽车运输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3.2.5条:冰雪或多雨季节道路较滑时,应有防滑措施并减速行驶;前后车距应不小于40m;拖挂其他车辆时,应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有专人指挥。

现场

有防滑措施。拖挂其他车辆时指派专人指挥。符合要求
《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第5.3.2.11条:装车时,不应检查、维护车辆;驾驶员不应离开驾驶室,不应将头和手臂伸出驾驶室外。

查操作规程规程中有相关规定。符合要求
《厂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第二十条:车辆照明及指示灯具应安装牢固、齐全有效。灯泡要有保护装置,不得因车辆震动而松脱、损坏、失效或改变光照方向。所有灯光开关应安装牢固,开关自如,不得因车辆振动而自行开关。

现场

厂内机动车照明、刹车、信号完好。符合要求
电气焊作业压力容器使用《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4-2009 (质检特函〔2009〕号)第120条: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定期进行专业培训与安全教育,培训考核工作由地、市级安全监察机构或授权的使用单位负责。

现场

电焊工持证上岗。符合要求
辅助单元评价结果:

该单元共17个检查项,全部符合要求,该项目辅助单元满足安全生产要求。

5.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

采用“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对该项目采矿单元、选矿与加工单元、辅助单元中各危险因素的实际危险程度进行定性分析。

5.2.1采矿单元

在采矿单元中存在车辆伤害、淹溺、触电、坍塌、噪声与振动、粉尘危险、有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因作业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的条件不同,其危险性也不同。

表5-6  采矿单元实际作业条件危险性取值表

危险有害因素DLEC
淹溺危险因素450.5615
触电危险因素450.5615
坍塌危险因素450.5615
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27333
车辆伤害危险因素42167
粉尘有害因素27333
由上表可以看出,车辆伤害、淹溺、坍塌、触电、噪声与振动、粉尘危险有害因素的D值均处于20~70之间,危险程度属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5.2.2选矿与加工单元

在选矿与加工单元中存在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中毒与窒息、灼烫、噪声与振动危险、有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因作业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的条件不同,其危险性也不同。

表5-7  选矿单元实际作业条件危险性取值表

危险有害因素DLEC
高处坠落危险因素450.5615
物体打击危险因素42167
机械伤害危险因素42167
触电危险因素450.5615
中毒与窒息危险因素451315
灼烫危险因素21137
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42167
由上表可以看出,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毒与窒息、灼烫、噪声与振动危险因素的D值均处于20~70之间,危险程度属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5.2.3辅助单元

在辅助单元中存在触电、容器爆炸、火灾、车辆伤害、灼烫、高处坠落、机械伤害、噪声与振动危险、有害因素,在生产过程中,因作业人员暴露在危险环境的条件不同,其危险性也不同。

表5-8  辅助单元实际作业条件危险性取值表

危险有害因素DLEC
触电危险因素451315
容器爆炸危险因素451315
火灾危险因素450.5615
车辆伤害危险因素54363
灼烫危险因素27333
高处坠落危险因素7117
机械伤害危险因素450.5615
噪声与振动有害因素27333
由上表可以看出,触电、容器爆炸、火灾、车辆伤害、灼烫、机械伤害、噪声与振动危险因素的D值均处于20~70之间,危险程度属可能危险,需要注意。高处坠落危险因素D值为7,危险程度属于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

5.2.4主要危险因素分析和评价结果

该矿采取相应的安全管理、安全技术措施后的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汇总结果见表5-9。

表5-9  危险因素危险程度评价结果汇总表

危险有害因素采矿单元选矿单元辅助单元
分值危险程度分值危险程度分值危险程度
淹   溺

45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触   电

45可能危险,需要注意45可能危险,需要注意45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坍   塌

45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高处坠落----45可能危险,需要注意7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
物体打击----42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机械伤害------------
容器爆炸--------45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火   灾

--------45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灼   烫

----42可能危险,需要注意27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车辆伤害27可能危险,需要注意----54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中毒和窒息----45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5.3职业危害评价

该评价项目中职业卫生危害有粉尘、噪声与振动,特别是粉尘在矿山行业中危害特别巨大。粉尘的主要危害是能引起尘肺病,该病是因为长期在粉尘作业环境中工作,大量吸入粉尘引起的,使肺部组织纤维化、硬化、丧失呼吸功能,导致尘肺病,该病是一种无法治愈的职业病。

另一种职业危害噪声可造成职业性耳聋,矿山企业中噪声主要来自采砂船及擦洗设备。此外振动作为职业病的一种,也是矿山常见的危害之一,长期接触振动,可造成不可逆转的手臂振动症。目前,国家已把手臂振动列为职业病目录。该矿振动危害主要来自采砂船及擦洗设备。评价结果见5.2节。

该矿重视对职业病危害的防治,建立了定期体检制度,对在岗职工通过岗位轮换,缩短作业时接触有害因素时间等措施有效地预防了职业病危害的发生,矿山职业卫生条件满足安全生产条件。

6  安全对策措施与建议

安全对策措施是要求生产单位在生产经营、管理过程中采取的消除或减弱危险、有害因素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是预防事故和保障整个生产、经营过程安全的对策措施。

根据该项目主要危险、有害因素的分析和评价结果,结合该生产装置的生产特征与安全技术标准及安全技术规程,按照经济合理性和具有可操作性的原则,有针对性地提出安全对策措施,这些措施主要包括安全技术、安全管理、职业卫生和事故应急措施等几个方面。

6.1安全技术对策措施

6.1.1剥离作业的安全对策措施

(1)在今后的采矿过程中要保持确定合理边坡参数,定期巡视边坡,特别在雨季应加强观察,做好记录。

(2)厂内机动车定期检测,车内消防器材的数量和完好程度应予以保证。

(3)推土机、装载机、自卸卡车等噪声源做消声处理,对作业人员加强个体防护,防止噪声危害。

6.1.2采矿作业的安全对策措施

(1)防止淹溺的对策措施

①确保采场周围安全标志良好;对人员行走浮桥加强防护,保持稳定;保持船体内救生设备完好。

②保证有水较深采坑周围护栏和警示标志的完好,对采矿过程中新发生的较深的采坑及时增设护栏及安全标志。

③采场的主要进出口设置醒目的警示标志清晰,确保距离采场边缘30m设置的安全防护线完好,其内不应堆放任何杂物。进入采场的作业人员,应穿戴救生器材。

(2)防止坍塌的对策措施

①保持合理的开采高度、边坡角。

②经常性对边坡进行检测。

③采矿作业与边坡保持安全距离。

④保持采场边坡不应大于10米,边坡角水上部分控制在40°以下,水

下部分控制在30°以下。保证定期检查边坡,发现有潜在滑坡危险地段,自上而下放缓边坡。

(3)防止触电的对策措施

①电气作业由具有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②加强线路及电气设备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线路,做好带电设备外部接地。

(4)运行中的采砂船应浮态正常,船体稳定,倾角小于0.5°。

(5)采砂作业期间,在采砂船的首绳和边绳的岸上设置区内,不应进行其他作业。

(6)采砂船工作时,干舷高度不应小于0.2米;采砂船过河时,河面标高与采池水面标高之差,不应大于0.5米;采砂船过河段水位低于安全水位时,应筑坝提高水位,而不应采用超挖底板开拓法过河。

(7)采砂船作业时,在其回转半径范围内,一切人员和船只不应停留或经过。

(8)在大风大雾及洪水期间,除非有可靠的安全措施,不应行船和调船。

6.1.3选矿与加工作业的安全对策措施

(1)防止机械伤害的对策措施

①各种运动部件的护栏、防护罩应保证完好无损,对设备应经常性检修。

②保持安全距离。

③保障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和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防止触电的对策措施

①电气作业由具有资质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②加强线路及电气设备检修,及时更换老化线路。

(3)防止高处坠落的对策措施

①高大设备的护栏、警示标志保证清晰、完好无损。

②登高作业应佩戴安全带,带好安全帽。

(4)防止物体打击的对策措施

①作业人员要管理好随身工具,防止掉下伤人。

②高处杂物向下清理时,下方场地不得有人员作业,设专人监护。

(5)防止灼烫和煤气中毒的安全对策措施

a、加强个体防护和建立警示标识。

b、加强检测和建立监测系统,防止煤气泄漏。

6.1.4辅助作业的安全对策措施

(1)防止触电的对策措施

①保证配电屏接地,杜绝违章操作。

②保证变压器周围护栏、警示标志完好。

(2)防止容器爆炸对策措施

①保证电气焊作业由经过专门培训后,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的人员进行。

②加强对电气焊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杜绝违章操作。

③避免氧气瓶、乙炔瓶长时间接受日光照射或接触高温物体。

④氧气瓶、乙炔瓶安全阀、压力表失灵的及时更换。

(3)防止火灾的对策措施

①保持配电室内清洁,严禁堆放杂物。

②发现线路老化现象及时更换。

③经常性对火灾危险点进行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4)防止灼烫的对策措施

保证电气焊作业人员的个体防护。

(5)防止高处坠落对策措施

架空线路维修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6)防止车辆伤害对策措施

①装卸作业指派专人指挥。

②人员与车辆保持安全距离,车辆在矿区道路上宜中速行驶,急弯、陡坡、危险地段应限速行驶,养路地段应减速通过,急转弯处严禁超车。

③在高危路段保证安全标志的数量及清晰度。

6.2安全管理对策措施

管理是企业运行的软件投入,安全管理在安全生产中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根据事故统计,几乎所有事故都与安全管理有关,因此组织好安全管理工作是预防事故发生的最有效途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国家令[2014]第13号)的有关要求,本评价提出如下安全管理方面的建议:

(1)应根据矿山生产情况,不断完善矿山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作业规程,不断完善矿山各部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2)继续加强对新进、维修生产设备档案管理。根据矿山生产工序的设备种类,制定各类生产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矿山各部门均应建立生产设备运行、维修、保养记录,每台设备落实到人。

(3)新工人必须严格执行各生产岗位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凡在生产第一线的操作人员,均要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4)及时绘制矿山生产的各种图件和资料,并妥善保管。

(5)坚持现场动态管理,安全管理对策措施的动态表现就是监督与检查。经常性的监督与检查是完善和加强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加强日常巡查和定期检查,分级、定期检查,应编制安全检查表,按检查表内容逐项检查,通过安全检查,可以发现生产经营单位生产过程中的危险因素,以及控制和管理方法是否有效或失控,以便及时得到整改纠正,及时消除隐患,保证安全生产。

(6)单位新进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合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7)建议积极推广标准化安全管理,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用安全系统工程的方法,实施安全目标控制,实现全面安全管理,即全员参与的安全管理,全过程的安全管理和全部工作的安全管理,将安全管理纳入安全良性循环轨道。

(8)劳动安全卫生专用设备,包括通风、除尘、降温、消防、降噪、标志、防护等设施,要指定专人负责维护保养,确保正常运行。

6.3职业危害对策措施

6.3.1预防粉尘危害的安全对策措施

(1)控制作业地点粉尘浓度,加强个体防护。

(2)减少作业人员处于粉尘环境的时间。

(3)为作业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调换工作岗位。

6.3.2预防噪声与振动危害的安全对策措施

(1)采用带阻尼层、吸声层的隔声罩对噪声源设备进行隔声处理。

(2)对产生较强振动的擦洗设备,采用橡胶、软木、玻璃纤维隔振垫和金属弹簧、空气弹簧等作为其基础隔振。

(3)采取隔声、吸声、消声和隔振降噪的综合措施。

(4)加强个体防护及减少作业人员接触噪声和振动的时间。

6.4重大事故应急救援管理

该公司尽管从设计、施工到生产的各个环节采取了一切可能的事故防范措施,但事故风险并不能完全消除,即绝对安全是达不到的。因此,安全生产应考虑的另一个重要问题便是一旦事故发生后将如何降低事故后果。

《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第十第五款指出:“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由于该项目中涉及的危险有害因素较多,一旦发生事故,后果将比较严重。因此,为了有效的预防和避免事故的发生,切实减小事故的损失,对事故发生频率高或者事故危害后果严重的危险因素,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该矿虽对项目可能发生的比较重大的事故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预案进行定期演练和修订,同时报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但根据单位的经营情况和安全技术发展要求,要不断修订和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要按规定组织演练,做好演练记录。若有应急人员变动,须对新增人员进行培训,而且对预案的内容要及时修订。

7评价结论

通过对XXX公司年开采10万吨铸型用砂项目现场勘察,资料、档案的审核,评价小组对该生产系统中危险、有害因素进行了全面的辨识与分析,并据此将该系统划分为五个评价单元,采用了“安全检查表法”、“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了具有针对性的安全对策措施。

7.1总体评价结果

(1)安全检查表法评价结果:在五个评价单元有65个检查项,全部符合要求。

(2)作业条件危险性评价法评价结果

①采矿单元

该项目采矿单元存在的淹溺、触电、坍塌、噪声与振动危险因素的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②选矿与加工单元

该项目选矿与加工单元存在的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中毒与窒息、灼烫、噪声与振动危险因素的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需要注意。

③辅助单元

该项目辅助单元存在的触电、容器爆炸、火灾、灼烫、车辆伤害、机械伤害、噪声与振动危险因素危险程度属于可能危险,需要注意。高处坠落危险因素的危险程度属于稍有危险,或许可以接受。

(3)该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4)该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符合《安全生产法》国家令[2014]第13号、《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5)该项目采矿、选矿设备配备合理,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选矿安全规程》(GB18152-2000)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6)该项目铲装运输设备配备合理,能够满足矿山的生产现状需求,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

(7)该项目电力设施、消防器材、防洪排水设施完善,能够满足矿山生产现状需求,符合《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23-2006)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8)该项目中存在的主要危险因素有淹溺、触电、坍塌、粉尘、灼烫、火灾、爆炸、中毒与窒息、噪声与振动、物体打击、容器爆炸、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处坠落,主要危险因素存在的单元——采矿单元、选矿与加工单元为该评价项目的危险单元。

7.2评价结论

本次安全评价是以XXX公司年开采10万吨铸型用砂项目为评价对象,经科学、公正的分析评价后,得出如下结论:

XXX公司年开采10万吨铸型用砂项目现状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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