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修生产现场工完场清
管理办法
受控状态:
分 发 号:
编制部门:安环办
审 核 人:
审 批 人:
发布日期:2015-3-31 实施日期:201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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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修生产现场工完场清管理办法
版 次 | A0 | 实施日期 | 2015-04-01 |
审 批 | 编制部门 | 安环办 |
明确检修后生产检修现场工完场清的要求,保证及时清理检修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配件、积料,消除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适用范围
检修后各部门区域内工完场清的管理。
三、职责
3.1生产技术处负责对工完场清的监督检查,组织民工清理部门未按期清理的边角料、配件、积料等,核算由民工清理的现场杂物的数量和价值汇总成册。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区域内和因检修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配件、积料等的清理。
四、工完场清的原则
4.1、工完场清的区域。
各部门责任区域内,各相关方检修区域内。
4.2工完场清的内容。
4.2.1清理因检修过程中产生的边角料(钢管、塑料管、钢材、螺丝、铁皮、铜皮、焊条等)、废油桶、废棉纱、废手套、烟头烟盒、积灰积料、废滤袋、包装材料(木板、托板、塑料袋等、生活垃圾)和检修用专用工具等。(不包括按《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程序》规范堆放在现场临时存放点的废旧物资和配件,设置有隔离栏杆;设置标识牌:注明物品名称、数量、用途、责任人等)
4.2.2恢复因检修过程中拆除的安全设施(栏杆、防护罩、防护网等)、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
4.3工完场清的原则。
经过清理保证现场无杂物、地面无积灰、设备干净整洁、值班室整齐规范。
五、工完场清的要求。
5.1每次检修完毕主机设备正常运行后5天内完成各部门区域内的杂物清理,如未正常运行,可待故障排除后延后2天;日常检修项目检修完毕,立即清场。(主机设备正常运行:磨机、回转窑连续运行2天,5天内未发生需集中处理的较大设备故障);
5.2生产技术处对工完场清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在各部门工完场清前2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如发现未能及时清理的杂物,由生产技术处统一组织人员清理回库房;日常检修由各部门相互监督,一经发现可报生产技术处,由生产技术处统一集中处置;
5.3由生产技术处对清理回库房的杂物进行分类称重、估价,汇总成册,报公司领导审批后,将从各部门区域内回收的杂物按《回收废旧物资折价表(检修)》核算的费用和铲车费用从该部门下月部门工资总额内扣除,将扣除部分作为生产技术处统一组织的人员的奖金;
六、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法》
《过程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
《固体废弃物污染控制程序(HSXN-CX-025)》
《回收废旧物资折价表(检修)》
七、记录
《废弃物处理(处置)记录》
八、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生产技术处所有。
九、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