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氏代齐
公元前391年,田成子的曾孙田和废掉齐康公。公元前386年,放逐齐康公于海滨,自立为国君。同年,周天子(周安王)正式册命田和为齐侯。公元前379年,齐康公死,姜氏齐国的历史就此结束。田氏完全取代了姜氏的政权,不过仍然保留「齐」作为国号,史称「田齐」。
围魏驹辉
公元前354年,魏惠王率宋、卫伐赵,并于次年攻破了赵都邯郸。赵国向齐国求救。齐威王以田忌为将,孙膑为军师。孙膑认为魏国的精锐在赵,国内空虚,于是使用了「围魏驹辉」的战术,引兵攻打魏都大梁(今河南开封),然后在魏军回军救大梁的途中,趁其疲惫于桂陵(今河南长垣西南)进行截击,大败魏军。
马陵之战
公元前342年,魏攻韩,齐威王又派田忌、孙膑率军救韩。魏惠王派将军庞涓、太子申以十万大军迎战。孙膑利用魏军骄傲轻敌,采用了退军减灶、诱敌深入的战术。齐军逐曰减少营地军灶数目,制造齐军大量逃亡的假象。魏军中计,只以精锐轻装兼程追赶,于马陵(今山东范县西南)进入齐军包围圈。「齐军万弩齐发」,魏军大溃,太子申被擒,庞涓自杀。此战齐歼魏军十万,魏从此一蹶不振。
长平之战
公元前262年,秦、赵为了争夺韩的上党郡,发生了长平(今山西高平县西北)之战。赵将廉颇采用坚壁清野、以逸代劳、消耗秦军的战术,双方僵持了三年。后来赵王听信秦的反间计,用只会纸上谈兵的赵括代替廉颇为将。公元前260年,赵括改守为攻,全线出击。秦将白起兵分二路,一方面佯败引诱赵军深入,一方面切断赵军退路,使赵军粮道断绝,困于长平。赵括战死,四十余万降军被全部活埋。
商鞅变法
商鞅即卫国公孙鞅,姓公孙氏,名鞅,也称卫鞅。少好刑名之学,曾作过魏相公叔痤家臣。后来公叔痤去世,公元前359年,卫鞅闻秦孝公下令国中求贤,续修穆公之业,遂西入秦,因孝公宠臣景监,以求见孝公。先以帝道说之,孝公时时瞌睡;次以王道说之,然而犹未中旨;最后以霸道说之,提出「治世不一道,便国不法古」的变法强国主张,孝公大悦,任为左庶长,卒定变法之令。公元前356年,商鞅进行第一次变法,内容包括:(一)颁发法律,制定连坐法,轻罪用重刑;(二)奖励军功,禁止私斗,颁布按军功赏赐的二十等爵制度;(三)重农抑商,奖励耕织,特别奖励垦荒;(四)焚烧儒家经典,禁止游宦之民。到了公元前350年,商鞅又进行第二次变法,进一步从经济和政治上进行改革,内容包括:(一)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开阡陌封疆」,(二)普遍推行县制,设置县一级官僚机构;(三)迁都咸阳,修建宫殿;(四)统一度量衡制,颁布度量衡的标准器;(五)开始按户按人口徵收军赋;(六)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两次变法,使得秦国大治。
李悝
战国初期法家的始祖,曾被魏文侯任用为相,主持变法。经济上主张「尽地力之教」和「平籴法」,鼓励农民精耕细作,增加产量,在丰收之年国家要以平价购买余粮,在灾荒之年国家则以平价售出粮食,强调要播种多种粮食作物,以防灾荒之年。政治上实行法治,废除维护贵族的世卿世禄制度,奖励有功于国家的人,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的强国之一。他汇集当时各国法律编成的《法经》一书,是我国古代第一部比较完整的法典,内容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法,现已失传。其言论见于《汉书·食货志》、《晋书·刑法志》等,《汉书·艺文志》著录有《李子》三十二篇,已佚。
隋代三省六部
隋文帝即位后,废除北周六官制,建立三省六部的官制。朝廷的主要职掌在三省六部。三省即尚书、门下、内史;六部则指尚书省下设的吏部、礼部、兵部、都官(后改刑部)、度支(后改户部)、工部共六个朝政机构。三省的长官相当于宰相,彼此各有所职,分掌国家大政。内史长官为内史令,副长官为内史侍郎;门下官为纳言,副长官为门下侍郎。内史、门下二省设在宫内,主管皇帝生活起居和宫廷保卫,其亦有谏诤及匡正皇帝过失之责。尚书省的长官为左右仆射,是朝政的总管。尚书省六部的长官为尚书,分别掌管国家曰常行政,并参议朝政。除此以外,官制内另有较次要的秘书省、内侍省分掌政务,另又有御史台作为朝廷的监察机构。此外还有十一寺作为朝廷事务的执行机构。隋唐以后各朝官制名称虽有所变化,但基本上仍沿隋制。
隋代科举制
为隋代通过考试选拔人材的制度。魏晋以来,均以「九品中正制」选拔、任用人材,由是导致门阀世族垄断朝政。隋代为了加强集权,打击门阀世袭,故在开皇末年实行科举制,规定六品以下官吏须由尚书省吏部铨举,废除了传统的州郡辟举制和九品中正制。隋代的考试制度,除有秀才、明经科外,炀帝时又加了进士科;进士只试策,明经除试策外还试经。这两种科目都适应了一般士绅的要求,通过考试,即可入仕。由是就算是一般庶族寒门,只要有才就有机会跻身掌权的统治阶层中。后来唐代进一步完善科举制,起到奖拔寒庶、抑制门阀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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