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KV高低压变配电工程
施工合同书
发包方: 兰州沃德爱礼商贸有限公司
承包方:甘肃宏伟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发包方(全称):兰州沃德爱礼商贸有限公司
承包方(全称):甘肃宏伟电力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国电力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沃德爱礼食品产业园10KV高低压变配电工程 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议:
一、工程概况
1.1、项目名称:沃德爱礼食品产业园10KV高低压变配电工程
1.2、项目地点: 兰州市九州开发区
二、工程承包范围
1、高压进线配电工程;
2、配电房内的高低压变配电800KVA×2台、400KVA×1台、柴油发电机×1台及高低压设备的供货及安装。
3、设计图纸内容为:包括配电房、发电机房内配套的所有附属设施(包括室内电缆沟及盖板、隔板、绝缘、配电房照明、设备接地等),施工完成后须符合电力部门验收标准,达到电力部门验收要求。
三、合同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 60 日历天。
四、质量标准
1、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规定的合格标准,详见专用条款3.2条和3.3条明示的规范和发包方的内控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并不低于国家现行质量检验评定的优良标准。
2、质保期二年(自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之日起计算)。
五、合同价款、支付
1、合同总价款金额(大写):壹佰陆拾玖万零叁佰叁拾肆元捌角柒分,
(小写):¥:1690334.87元。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要求承包方完成线路及配电室内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实验、验收及电力电缆供货、敷设工作,提供所有设备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技术文件、图纸资料,并对运行人员进行操作、维修、维护技术培训及保修期服务等相关服务。
2、付款:
2.1、预付款: 合同签订后7天内支付总额15%的预付款。
2.2、进度款:完成施工工程量的50%支付总额40%的进度款。
2.3、结算款: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齐竣工资料,正式通电并移交后,支付总额的40%;
2.5、质保金:质量保证金为总额的5%,质保期满后30天内无质量问题无息付清。
3、其它说明:承包方收取每一期工程款的同时必须递交符合发包方要求的有效工程,质保金须在支付95%进度款时提交。发包方见付款,否则发包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因此而造成工程款的延误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全责与发包方无关。
六、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合同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2、双方约定合同共陆份,发包方持有叁份,承包方持有叁份。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随时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七、组织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6.1、本合同协议书;
6.2、本合同专用条款
八、其它约定: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消防验收事项,并按消防验收需求进行临时性供电,以确保发包方消防验收事项的正常进行。
发 包 人(公章): 承 包 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二部分 售后服务及承诺
一、质量保修承诺
1、我公司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按照国家现行保修规定执行。
2、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两年。
3、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我公司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起2小时内派人保修。
4、发生紧急抢修事故,我公司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将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二、售后服务承诺
1、工程竣工交验后,我公司将建立工程质量及功能使用情况后回访制度。我公司严格执行市建委关于保修维修的规定,自工程竣工后验收交付使用开始,严格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进行周到的服务。
2、工程交验半年后进行第一次回访,了解工程在质量和功能使用等方面的问题,并备案,如有问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和处理,直至全部整修完毕。
3、工程交验一年后进行第二次回访,详细了解客户对工程的意见和建议,并短期内予以答复,让客户满意。每次回访均要做好回访记录,以便考虑新的整修方案,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4、质量保证期结束后,我公司将继续提供售后服务,负责对所提供的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修理,在公司建立用户热线,及时热情解答用户咨询和解决用户困难,随叫随到。
一、词语定义及合同文件
1.1、词语定义:词语定义见通用条款
1.2、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执行本合同协议书的解释顺序。
1.3、语言文字和适用法律
1.3.1 本合同使用汉语标准及规范。
1.3.2 适用法律法规: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规和部门规章。
1.3.3 适用标准、规范
适用标准、规范的名称:
验评标准类 | |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 GB50300-2001 |
工业安装工程检验评定统一标准 | GB50252-94 |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GB50184-93 |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GBJ131-90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GB50185-93 |
钢结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GB50205-2002 |
工业炉砌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GB50309-92 |
自动化仪表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GBJ131-90 |
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GB50224-95 |
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 | GBJ107-87 |
工程测量成果检查验收和质量评定标准 | YB9008-98 |
有色金属工业建设工程机械设备安装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
有色金属工业建筑工程质量评定标 | 2007年1月1日执行 |
材料检验类 | |
钢结构焊接材料检验 | GB5117-85 |
普通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 GB700-88 |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 | GB175-92 |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 JGJ52-92 |
普通混凝土用碎石或卵石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 | JGJ53-92 |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 | GB/T50123-1999 |
混凝土质量控制标准 | GB501-92 |
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 GB50119-2003 |
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 GB3323-87 |
公差与配合未注公差尺寸的极限偏差 | GB1804-79 |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 | JB4730-94 |
超声法检测混凝土缺陷技术规程 | CECS21:90 |
安全规程类 | |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 JGJ59-99 |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 JGJ46-88 |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 JGJ80-91 |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 JGJ88-92 |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 | GB50194-93 |
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 | GB13329-91 |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 JGJ33-2001 |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 | JGJ65- |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则 | GB10055-88 |
高处作业吊蓝安全规则 | JGJ5027-92 |
施工管理类 | |
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 GB50319-2000 |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 | GB/T50326-2001 |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 GB/T50328-2001 |
质量验收规范 | |
土方及地基工程 | |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2-2002 |
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8-2002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 GB50021-2001 |
建筑桩基技术规范 | JGJ94-94 |
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范 | GB50108-2001 |
膨胀土地区建筑技术规范 | GBJ112-87 |
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202-83 |
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 | JGJ79-2002 |
湿陷性黄土地区建筑规范 | GBJ50025-2004 |
砌体、混凝土工程 | |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3-2002 |
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4-2002 |
混凝土排水管道工程闭气检验标准 | CECS19:90 |
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 | JGJ18-2003 |
高层建筑混凝土结构技术规程 | JGJ3-2002 |
混凝土泵送施工技术规程 | JGJ/T10-95 |
混凝土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质量控制规程 | CECS40:92 |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97-87 |
液压滑动模板施工技术规范 | GBJ113-87 |
钢结构工程 | |
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5-2001 |
钢结构焊接接头 | GB985-986-80 |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 | GB23-88 |
钢结构制作安装施工规程 | YB9254-95 |
建筑钢结构焊接技术规程 | JGJ81-2002 |
网架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 JGJ7-91 |
钢结构高强螺栓连接的设计、施工及验收规程 | JGJ82-91 |
管道工程 | |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42-2002 |
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43-2002 |
工业金属管道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35-97 |
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 GB50236-97 |
供水管井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 CJJ10-86 |
室外硬聚氯乙烯给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CECS18:90 |
建筑给水硬聚氯乙烯管道设计与施工验收规范 | CECS41:92 |
压力钢管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 DL5017-93 |
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68-97 |
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141-90 |
电气仪表工程 |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 GB50150-91 |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03-2002 |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310-200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68-9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69-92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旋转电机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70-92 |
电气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71-92 |
电气装置安装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74-9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梯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82-93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54-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流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55-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56-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57-9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照明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59-96 |
工业自动化仪表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93-86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147-9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148-90 |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149-90 |
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233-90 |
仪表仪器工程安装验收规范 | |
工业计算机监控系统抗干扰技术规范 | CECS81 |
建设领域计算机软件工程技术规范 | JGJ/T90-92 |
架空绝缘配电线路施工及验收规程 | DL/T602-1996 |
架空电力线路内爆压接施工工艺规程 | SDJ277-1990 |
起重机滑接输电装置型式和基本参数 | JB/T6391.1-92 |
起重机滑接输电装置技术条件 | JB/T6391.2-92 |
塑料防护式安全滑触线安装 | 91D401-1 |
吊车供电线路安装选定 | 06D401-1 |
外壳防护等级的分类 | GB4942.2 |
国际标准 | IEC439-1 |
设备制作安装工程 | |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通用规范 | GB50231-98 |
连续输送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0-98 |
工业锅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3-98 |
锻压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2-98 |
制冷设备、空气分离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4-98 |
压缩机、风机、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5-98 |
破碎、粉磨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6-98 |
铸造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7-98 |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78-98 |
工业设备、管道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HGJ229-91 |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126- |
钢制压力容器 | GB150-1998 |
钢制焊接常压容器 | JB/T4735-1997 |
轻金属冶炼机械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YSJ412-92 |
筑炉工程 | |
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211-87 |
装饰装修工程 | |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10-2002 |
建筑瓷板装饰工程技术规程 | CECS101:98 |
木结构及门窗工程 | |
木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J50206-2002 |
塑料门窗安装及验收规程 | JGJ103-96 |
消防工程 | |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166-92 |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61-96 |
气体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63-97 |
泡沫灭火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81-98 |
测量工程 | |
工程测量规范 | GB50026-93 |
屋面工程 | |
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7-2002 |
地面工程 | |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 GB50209-2002 |
其他工程 | |
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092-96 |
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50212-91 |
烟囱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 GBJ78-85 |
工程建设施工现场焊接目视检验规范 | CECS71:94 |
建筑工程冬季施工规程 | JGJ104-97 |
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SDJ51 管道和设备绝热 08R418-1 火力发电厂 烟风煤粉管道设计技术规定 DL/T5121-200 设计图纸中规定的其它施工和技术质量标准、规范、规程等 | |
发包方提供的有关质量要求及标准等 |
如果发包方在上述国家和行业规范、标准之外另行提出标准和要求(包括设计文件提出的标准和规范)应首先执行发包方提出的该标准和要求,除非发包方提出的该标准和要求和前述国家与行业的标准和规范相冲突,并后者为强制性标准和规范。
国内没有相应标准、规范时的规定:遵守通用条款。
1.4、图纸
1.4.1 发包方向承包方提供图纸日期和套数:见第二条第3.1条款承包方工作。
发包方对图纸保密要求:未经发包方许可,承包方不得将图纸向任何第三人进行许可使用、转让以及披露有关图纸的任何信息。其余内容按照相应的通用条款执行。
二、双方一般权利和义务
2.1、项目经理
2.1.1承包方任命项目经理,授权其代表承包方根据合同采取行动所需要的全部权力。同时任命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应是承包方投标文件中所列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承包方应配备与安装有关的各专业技术员(工程师)。
项目经理姓名: 刘鹤 职务:项目经理
2.1.2如果由于第三人原因导致承包方采取紧急措施并造成承包方损失的,承包方应自行向该第三人追索,发包方将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予延长工期。
2.1.3项目经理必须到施工现场组织、指挥施工;开工后,项目经理必须坚持在现场工作,严格执行发包方的相关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承包方如有违反,应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发包方有权要求更换,承包方应无条件接受;发包方保留采取任何自己认为必要的措施的权利。
如果发包方确定施工进度严重影响项目投产,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将剩余工程委托其他承包方施工并向承包方追究相应责任。
2.2、发包方工作
2.2.1 发包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承包方接入的具体位置以批准的施工方案为准。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
(5)由发包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完成时间:开工前。
(6)水准点与座标控制点交验要求时间:开工前。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双方协商。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时间:开工前。
2.2.2 发包方委托承包方办理的工作:无
2.3. 承包方工作
承包方应按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方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开工前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开工报告、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资料及设备所有资料;向发包方提供的年、季、月度施工计划及相应施工进度统计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计划和材料收、登、存的月、季、年度统计报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上述计划和报表完成的时间按发包方各部门具体要求为准。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开工前必须完善相关措施,合同履行过程中由承包方自费承担。
(4)向发包方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按发包方派驻的工程师的指令,提供发包方现场办公的临时用房,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5)需承包方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的管理规定,所有费用自理。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交工前负责保管已完工的工程和已安装好的设备,并清理好场地,如发生损坏自费修理。
(7)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承包方必须清除交工工程范围内的临时设施,并清理好场地,建筑垃圾清除场外,费用自理。
(8)双方约定承包方应做的其他工作:本工程的施工现场应达到并始终保持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承包方不能按照上述要求履行合同义务时,发包方有权自行或另行委托他人完成,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直接从工程款中扣除。
三、施工组织设计和工期
3.1、进度计划
承包方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的时间:开工前5日内。
3.2、暂停施工:按通用条款规定执行。
3.3、工期延误
3.4 双方约定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3.4.1因承包方进材料、运输、民工雇用、污染、废水排放、交通和农民挡工等原因造成的停工问题,承包方自行承担停窝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如承包方不能依照合同工期完成,发包方将有权进行相应经济处罚,工期每延误一天承包方须承担1000元/天的违约金。因发包方原因造成的农民挡工问题,停窝工费用由发包方承担,工期给予顺延。
3.4.2发包方供应材料设备的原因造成停工累,工期顺延。但是,非承包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承包方必须积极采取措施,争取工程进度满足合同约定的竣工日期,发包方批准后将给予支持。否则,对下次招标工程的中标,承包方将受到影响。
3.4.3 因发包人未及时付款造成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
3.4.4 在承包方的所有设备到场后5日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及调试后但还未经过供电部门验收前,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组织的消防验收且进行短暂性供电,以配合发包方消防验收的正常进行。
四、质量与验收
4.1、工程质量
合格且符合供电部门的所有要求。
4.1.2如本合同双方对工程质量发生争议,双方均同意由兰州供电公司进行质量验评,且由承包方承担所有费用。
4.2、 检查和返工
承包方应严格按照投标的施工组织设计和中标后施工组织设计的最高要求执行,严格执行工程师的各种指令,并接受工程师的监督、检查。
五、安全施工与检查
承包方应对进入现场的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发生安全事故由承包方承担一切责任。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