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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筹划》作业
2025-09-28 21:08:12 责编:小OO
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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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学号:                     班级:

广西财经学院 《纳税筹划》课程期末作业

适用班级:

考试时间:120 分钟      (闭卷)         考试课程 

课程开课系:会计与审计学院

题 号

总 分

核分人
应得分3015102520

100
实得分
得分评卷教师
一、单项选择(每小题2分,共30分)

1、按(A)进行分类,纳税筹划可以分为法人税收筹划和自然人税收筹划。

A.不同筹划供给主体  B.不同性质企业C.不同筹划需求主体D.不同纳税主体

2、纳税筹划的主体是(   )。

  A. 征税对象   B.计税依据    C. 纳税人  D.税务机关

3、在税负能够转嫁的条件下,纳税人并不一定是(  )。

A.实际负税人  B.代扣代缴义务人  C.代收代缴义务人  D.法人。

4、下列各项中,属于营业税应税劳务的是(   )

A.汽车清洗取得的收入

B.销售位于境外的不动产取得的收入

C.代售货物取得的货款收入

D.境内企业派员工提供境外劳务取得的收入

5、虾列营业税应税行为中,应按5%税率缴纳营业税的有(   )

A.搬家公司搬家服务业  B.单位出租房屋  C.电影放映 D.电子游戏厅

6、适用、营业税起征点税收优惠的企业组织形式是(   )。

A.公司制企业  B.合伙制企业  C.个人独资企业  D.个体工商户

7、下列混合销售行为中应当征收的是(  ) 。

A 电信部门销售移动电话并提供有偿电信服务

B 装饰公司为客户提供设计并包工包料装修房屋

C 家具厂销售家具并有偿送货上门

D 饭店提供餐饮服务同时提供酒水

8、以下不免的项目是(    ) 。

A、向社会收购的古书 B、用于集体福利的购进货物

C、避孕药品和用具      D、国际组织无偿援助的进口物资 

9、下列属于企业所得税免税收入的是(    )。

A 利息收入  B    租金收入  C 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D 国债利息收入

10、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    )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        B.10%        C. 12%        D.20%

11、纳税人用外购应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在计算纳税时,其外购应税消费品的已纳消费税税款应按下列办法处理(  )。

A.该已纳税款当期可以全部扣除

B.该已纳税款当期可扣除50%

C.可对外购应税消费品当期领用部分的已纳税款予以扣除

D.该已纳税款当期不得扣除

12、下列有关消费税征税规定的表述,正确的是(    )。 

A 商场零售化妆品时,其包装物不能分别核算的,计征消费税 

B 白酒的包装物押金无论如何核算,均在收取当期计征消费税 

C 收取啤酒包装物押金逾一年不再退还的,该押金应按含税价计征消费税 

D 收取的一年以上不再退还的应税消费品包装物押金,不再征收消费税 

13、某餐厅既经营饮食业又经营娱乐业,当月共取得营业收入600000元,支付给职工工资150000元,则本月应纳营业税额为(   )(饮食业适用税率5%,娱乐业适用税率20%)。

A.22500元    B.45000元    C.30000元    D.120000元

14、某纳税人自产一批护肤护发品用于本企业职工福利,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可以比较,需按组成计税价格缴纳消费税。其组成计税价格为(  )。 

A.(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D.(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15、税收筹划的基本特点之一是(     )。

  A 合规性  B 合理性   C  故意性D 合法性

得分评卷教师
二、简答题(以下两道题任选一道题进行回答,计15分)

1、简述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

按照新《一般纳税人认定管理办法》规定(自2010年3月20日起执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划分标准,一是销售额标准,即工业企业应税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上,商业企业应税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上的为一般纳税人,低于该标准的为小规模纳税人,指在3月20日以后连续12个月内的滚动销售额累计数字;二是会计核算标准,即低于前边应税销售额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只要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经税务机关批准也可认定为一般纳税人。

2、什么是混合销售行为?一般情况下对混合销售行如何进行税务处理?

根据《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为混合销售行为。 除《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外,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企业,企业性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货物;其他单位和和人的混合销售行为,视为销售非应税劳务,不缴纳。 

         混合销售的税务处理:属于应当征收的,其销售额应当是货物与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的合计,该非应税劳务的销售额应视同含税销售额处理。

得分评卷教师
三、计算题(计10分)

某企业2011年1至12月份共预缴了企业所得税700万元。年终结算后有关账户的数字为:产品销售收入9050万元;产品销售成本4500万元;产品销售费用为800万元;管理费用为700万元(含业务招待费8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3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万元;营业外支出90万元;财政补贴收入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20万元;银行存款收到利息10万元。假设各扣除项目的支出均在税法规定的范围内。请依据上述资料计算汇算清缴时该企业应补缴的所得税。

年终结算后有关账户数字为:销售收入9000万元销售成本4500万元销售费用800万元管理费用7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50万元.其他业务支出30万元营业外收入100万元营业外支出90万元坏账损失20万元退税收入10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0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10万元,计算汇算清缴企业所得税(税率25%)

实际应缴纳所得税:(9000-4500-800-700+50-30+100-90-20+100+10)*25%=780万

预缴了企业所得税800万,

年底应退税800-780=20万。

得分评卷教师
四、税收筹划分析题(第一小题15分,第2小题10分,共25分)

1、某食品零售企业年零售含税销售额为150万元,会计核算制度比较健全,符合一般纳税人条件,适用17%的税率。该企业年年购货金额为80万元(不含税),可取得专用。该企业如何进行纳税人身份的筹划?(已知一般纳税人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为3%时,含税销售额的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为20.05%)

该企业支付购进食品价税合计:

80*(1+17%)=93.6万元

收取销售食品价税合计=150万元

应缴纳=[150/(1+17%)]*17%-80*17%=18.93万元

利润=150/(1+17%)-80=48.2万元

增值率=(150-93.6)/150=37.6%

查上表发现该企业的增值率较高,超过无差别平衡点增值率20.05%(含销售额),所以称为小规模纳税人可比一般纳税人减少税款缴纳。可以将企业分设为两个零售企业,各自作为核算单位。

2、王教授到外地一家企业授课,关于授课的劳务报酬,王教授面临着两种选择:一种是企业给王教授支付授课费50000元人民币,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10000元费用由王教授自己负担;另一种是企业支付王教授课费40000元,往返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等全部由企业负责。请问王教授应该选择哪一种报酬方式?

方案一:王教授自负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 

    应纳个人所得税额=50 000×(1-20%)×30%-2000=10000(元),该税额由企业代扣代缴。     王教授实际收到税后授课费=50000-10000=40 000(元) 

    再减去授课期间王教授的费用开支10000元,则王教授实际的税后净收入为30000元。     方案二:企业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 

    个人所得税额=40000×(1-20%)×30%-2000=7600(元),企业为王教授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王教授实际收到税后授课费=40000-7600=32400(元)  

由此可见,由企业支付交通费、住宿费及伙食费等费用开支,王教授可以获得更多的税后收益。而对于企业来讲,其实际支出没有增加,反而有减少的可能。原因如下:对企业来讲,提供住宿比较方便,伙食问题一般也容易解决,因而这方面的开支对企业来说可以比个人自理时省去不少,企业的负担也不会因此而加重多少。 

得分评卷教师
五、综合分析题(计20分)

案情:

(1)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继续加工成另一种应税消费品。

A卷烟厂委托B厂将一批价值100万元的烟叶加工成烟丝,协议规定加工费75万元;加工的烟丝运回A厂后继续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95万元,该批卷烟售出价格(不含税)900万元,出售数量为0.4万大箱。烟丝消费税税率为30%,卷烟的消费税税率为56%,定额税率为每箱150元(暂不考虑)。 

(2)委托加工的消费品收回后,委托方不再继续加工,而是直接对外销售。

如前例,A厂委托B厂将烟叶加工成甲类卷烟,烟叶成本不变,支付加工费为170万元;A厂收回后直接对外销售,售价仍为900万元

试比较上述两种情形下A厂应缴的消费税、城建税、教育费附加以及A厂的税后利润(已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的税率分别为7%和3%,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

方案一:

(1)A厂向B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受托方支付其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100+75)÷(1-30%)=250(万元) 应缴消费税=250X30%=75(万元) (2)A厂销售卷烟后,应缴消费税: 900X56%-75=429(万元) (3)A厂的税后利润(所得税税率25%): (900-100-75-75-95-429)x(1-25%)=94.5(万元) 

方案二:

A厂向B厂支付加工费的同时,向其支付代收代缴的消费税:(100+170)÷(1-56%)x 56%=343.(万元) (2)由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直接对外销售时,不必再缴消费税。其税后利润计算如下: (900-100-170-343.)x(1-25%)=214.77(万元) 

方案三:A厂将购人的价值100万元的烟叶自行加工成甲类卷烟,加工成本、分摊费用共计175万元,售价900万元。

应缴消费税=900x 56%=504(万元)   税后利润=(900-100-175-504)x(1-25%)=90.75(万元) 由上计算知,在被加工材料成本相同、最终售价相同的情况下方案二缴税最少所获利润最大,故A场应选方案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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