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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类证件管理办法(定稿)
2025-09-29 04:15:19 责编:小OO
文档
   资格类证件管理办法

为规范及强化各类资格证件的管理,进一步激励职工立足本职工作的同时报考各类公司所需要的执业(职业)资格证,缓解公司证件短缺矛盾,同时使证件更好地为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证件管理  

注册建造师证的资格证、注册证、执业印章,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会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及与之配套的年度培训证等由公司档案室统一负责管理。公司资质申报及年检、生产经营活动所需的职称证、各类关键岗位证(即几大员证)等其他证件由持证者所在单位管理。

第二条 管理职责

公司各职能处室应随时关注与公司生产经营业务范围相关并与本处室专业及业务对接的职业、执业资格、关键岗位证的考试动态工作,及时通知、动员、组织员工参加各类取证考试,凡符合规定要求及条件的员工,都应积极踊跃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试。

(一)组干处

1.负责指导、督促各管理职能部门做好证书数据库的建立和维护,以及本系统职工个人相关证书的取证、考证工作。

2.负责督促、审核个人证书管理部门计算、收缴个人证件使用费用,以及证件补贴费用的发放工作。

3.负责做好企业急需人才和证件的引进、注册工作。

4.负责做好建造师的报考规划、培训及取证后的注册及后续再教育工作。

5.负责施工管理人员关键岗位证的取证、年度再教育培训和年审工作。

(二)经营处

1.负责注册造价工程师、造价员的考试、取证,组织进行相应的继续教育培训,并将取得证件移交档案室保管。

2.负责用于经营活动中执业资格证件的调配使用工作,做好投标过程中执业资格证的管理登记、汇总和编制“证件资源使用费支付表(建造师)”等工作。

(三)生产处

1.根据经营处提供的中标工程项目使用的建造师证件,统计一、二级建造师在建项目的使用情况,核实“证件资源使用费支付表”。

2.负责督促各分公司、项目及时解锁竣工项目使用的建造师证件。

(四)质量科技处

1.档案室分类保管注册建造师证的资格证、注册证、执业印章,注册造价工程师证、注册会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及与之配套的年度培训证等,建立清晰详细、便于查阅的证件明细台帐。

2.完善并实施所管证件的保存、借用、归还手续。

(五)财务处

1.负责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会计师的资格考试、取证及后续的再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2.负责做好各单位执业资格证资源使用费用的收取工作。

(六)安全处

1.负责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的报考、注册、继续教育培训和三类人员资格证的考试、取证、年审、延期及再教育培训工作,及时将相应证件移交档案室进行统一保管。

2.根据经营处提供的中标工程项目及报建时使用安全员证件情况,负责汇总和编制安全员证件使用情况及证件资源使用费工作。

(七)公司所属各单位

1.负责本单位人员个人证件补贴的发放工作。

2.各单位应设有专或兼职人员进行证件及培训工作的日常管理,保证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所需证件能满足施工生产及本部门经营活动需求,根据要求按时组织进行继续教育培训和年审工作。

第三条 证件的使用

1.证件必须由单位使用与借用,实行证件借用审批程序,具体的审批程序由相应的对口职能部门实施,以个人名义借出证件的公司不予受理。

2.证件借用单位及当事人必须妥善保管所借的各类证件及印章,不得遗失、复制、涂改、转借他人或转交证件本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均由借用证件单位及当事人承担。

3.证件和执业印章使用完毕后,要按期归还档案室,并办理使用注销手续。

第四条 奖励、补贴及有偿使用办法

根据公司一、二级建造师、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等证件短缺矛盾比较突出的情况,对这些证件能正常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的实行按月补贴,此外对考取一级建造师进行特别奖励,对安全员证必须正常用于公司投标业务并有中标在建项目,在有中标项目期间才能享受每月补贴,对使用其他分公司一、二级建造师、安全员证的单位实行项目有偿使用。

一、一级建造师特别奖励

1.凡自2013年7月1日起注册使用或调入的在职在岗员工持有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的(挂证人员按双方的合作协议执行),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人民币30000元,增项建筑、市政、公路、水利、机电专业的,每增加一个专业,另奖10000元/专业,2013年7月1日之前的按公司原先文件执行。

2.自2013年7月1日起凡介绍引进的一级建造师人员,变更到公司注册使用后,持证人员与公司签订《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协议》的,对介绍人给予一次性奖励5000元/人。

3.特别奖励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获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件后,交公司相应职能部门备案、统一保管;

(2)证件上的单位名称必须是公司名称;

(3)需要注册的证件在完成注册手续领回注册证、执业印章,并配齐安考B证、年度安全培训证,并交由公司统一保管后;

(4)自愿与公司签订为期五年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协议》(附后)。

4.通过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试培训费、报名费等可凭到本人所在单位报销,年度培训、注册等费用由公司支出,签订《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协议》后如有违约,公司要追偿已支出的培训费、报名费、一次性奖励等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相关手续。

二、能正常用于公司生产经营的各类资格证补贴办法

1.证件补贴工资标准                                    

序号证件补

贴标准

注册类资格证每增加一个专业

证件名称
11000元/月

500元/月

注册一级建造师

2300元/月

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会计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增项专业100元/月/项)、注册律师

3200元/月

100元/月

注册二级建造师
300元/月岗位证、安考C证、安培证齐全的安全员(有在建项目使用期间)

2.计发时间:安全员证从有项目中标之日起次月开始计发补贴费用,中标项目竣工后无再建项目的不计发,一、二级注册建造师注册及配套证件齐全能用于投标的次月起开始计发补贴费用,其他所有证件从收到注册证件的次月开始计发证件补贴费。

3.发放方式和时间,由持证人所在单位按月随同工资一起发放,费用由各持证人所在单位负担,进入本单位的管理成本中。

4.根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同一专业的建造师只能持有一个级别的建造师注册证,同时持有一、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注册证(不同专业),可分别单独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可分别享受相应级别的建造师证件补贴。

5.享受注册建造师增项专业累加补贴的专业范围:建筑、市政、公路、机电、水利,一级建造师可以享受以上指定的专业增项补贴,二级建造师在以上五个专业中,最多只能享受其中的二个增项(含两个)补贴。

6.所有岗位证、安考C证、安培证齐全的安全员有在建项目使用期间都享受300元/月证件补贴,此外现场专职安安全员还享受公司规定的岗位补贴。

7.享受证件补贴的各种证件持有者,必须按规定参加证件的年审、注册或继续教育培训。如因个人原因延误延续注册或年审造成证件失效的,从失效当月起取消该项补贴。

三、建造师和安全员证在项目中的有偿使用标准(暂时不包括外省项目)

各单位使用非本单位人员的一、二级建造师证、安全员证用于施工生产、经营投标活动时实行证件的有偿使用,向持证人所在单位支付证件资源使用费(证件资源使用费为一次性费用)。

1、一、二级建造师证件资源使用费标准

(1)合同中标价在一亿元以上(含一亿元)的:

①一级建造师一次性证件资源使用费为50000元/本/项目。

②二级建造师一次性证件资源使用费为15000元/本/项目。

(2)合同中标价在三千万~一亿元(含三千万)的:

①一级建造师一次性证件资源使用费为30000元/本/项目。

②二级建造师一次性证件资源使用费为10000元/本/项目。

(3)合同中标价在三千万元以下的:

①一级建造师一次性证件资源使用费为20000元/本/项目。

②二级建造师一次性证件资源使用费为6000元/本/项目。

2、安全员证件资源使用标准

安全员证件资源使用标准不论项目大小,自开工之日起在合同工期范围内按5000元/本 /项目支付,超过合同工期的按3000元/本/年追加(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费,超过半年且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时间计费),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安全员证退出为止。

3、证件资源使用费2013年7月1日前所有开工项目按原文件执行,自2013年7月1日起(含已中标)开工的项目按现文件执行。

4、一、二级建造师证件资源使用费标准是工程中标后自开工之日起在施工合同工期范围内,超过合同工期的不论项目大小一级建造师按12000元/本/年追加,二级建造师按6000元/本/年追加,不足半年的按半年计费,超过半年且不足一年的按一年时间计费,直至项目竣工验收建造证退出为止。

5、以上证件资源使用费如果证件使用过程中要变更的,必须报相关部门进行备案,资源使用费按施工合同工期时间比例进行前后分配,在追加期间变更的只能在追加费用中按使用时间比例进行分配。

四、证件资源使用费的管理

经营处将公司当月中标工程项目列入“证件资源使用费支付表(建造师、安全员)”中,每月25日前分别发送到生产处、安全处,生产处、安全处根据项目开工情况填写后发送组干处汇总建造师、安全员证件资源费支付表,交财务处通过内部银行实施证件资源费的划拨、支付,该费用作为对持证人所在单位培养人才的一种奖励进入本单位的年度收入中。

第五条 相关要求

1、利用公司平台参加各类执业、职业资格、各类岗位证或资所取得的所有证件,以及配套的执业印章,不管取得证件的费用是否由公司承担,都必须由公司统一保管管理。持证人需要使用证件的,按本规定第三条“证件的使用”来执行。

2、凡报名参加各类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的,必须到组干处盖章并办理备案手续,严禁私自刻印公司公章或分公司盖章报考。

3、凡以我公司名义报考的一级建造师所有人员必须由公司办理注册、使用, 双方签订《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协议》,领取一次性奖励,如不愿意签订协议的公司从注册能够使用投标之日起使用两年,证件持有者享受公司月补贴标准 ,期间因个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证件也不予领出,直至公司使用够两年时间止。

4、凡考试通过人员的资格证均由公司统一领取,没有公司相关部门授权个人均不能私自领取,二级建造师增项考试的合格证明,由分公司统一领取。

5、2013年7月1日起不按以上规定执行的,公司组干处将有关资格证退回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作废证论处。

6、公司所有在职在岗人员考取各类资格证件后未经公司同意在外单位注册使用的,一旦发现公司将无条件解除其劳动合同。

7、为留住人才,对一级建造师除了按公司制定的奖励措施外,各单位也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

第六条  本管理办法自2013年7月1日起执行,由公司组织干部处负责解释,同时停止执行桂二建字[2011]17号文件,此前制订管理制度、办法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请遵照本办法实施。

附件:《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协议》

              

   

                           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三年 七 月 一日

注册建造师证书使用协议

甲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因工作需要,甲方需使用乙方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          证书编号:          注册号:             )。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使用期限

甲方使用该证的期限至少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试用期满后若有未竣工项目甲方可以继续使用到项目竣工为止。

二、乙方享受待遇

1、甲方给乙方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大写          整(¥          )。

2、每月享受《资格类证件管理办法》(桂二建字[201  ]  号)文件规定的证件补贴。

三、支付时间及方式

1、乙方证件能正常用于甲方生产经营活动,并签订本协议后甲方即可支付一次性奖励。

2、每月享受的补贴按甲方《资格类证件管理办法》(桂二建字[201  ]   号)文件规定执行。

四、双方责任

1、甲方为乙方办理相关注册手续并负责通知乙方参加各种注册和继续教育培训工作。

2、甲方可利用乙方证书参与公司资质申报、工程招投标及施工管理等活动。

3、乙方应提供注册时所需的相关资料并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培训教育相关费用按公司规定报销。

4、在协议期内乙方不得以个人名义将证书借出。

5、在协议期内因乙方个人原因调离、提出辞职、不与公司续订劳动合同的,乙方还应确保甲方使用证书到协议期满。

6、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证书的有效性工作:如证件年审、注册、参加继续培训等。如乙方未作好配合工作,致使证件无效的,则视为违约。

五、违约责任

如乙方违约,甲方按照一次性奖励、公司为办注册建造师证、相关配套证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计收乙方违约金。 

六、本协议一式贰份。甲方、乙方各执壹份。

甲方:广西建工集团第二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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