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方(甲方): 证件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承租方(乙方): 证件号码:
地 址: 联系电话: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房屋租赁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合同内容如下:
一、租赁的房产及用途
甲方将座落于深圳市 ** 区 *** 的房屋及设备在良好状态下出租给乙方使用。建筑面积共计 ** 平方米。
二、房屋用途
房屋用途为 住宅 , 乙方不得擅自改变。
三、 租期
1. 租期:该房屋的租赁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2. 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物业, 乙方应如期归。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3. 租赁期内乙方若将房屋转租,必须事先得到甲方的同意。
四、 租金
1.租金为:每月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2. 租金应于每月 日前由乙方支付给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个月的租金,及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五、押金
1. 本合同签订后 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 个月租金的租赁押金,及人民币 元整
(小写 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
2. 合同正常履行期满后,在甲、乙双方结清应付租金、管理费等乙方应付费用后,余款甲方应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六、房屋使用费用
房屋租赁期间产生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电话、有线电视等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
七、双方责任
1、在租赁期内,甲方如将房屋出卖,应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购买的权利。
2、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的结构和用途;不得存储违禁、易燃易爆物品,不得从事非法活动。违反上述约定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该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应该爱护房屋及屋内设施,如有损坏应负责恢复原状或赔偿。不得随意装修,不得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设备,不得在墙壁上乱钉乱挂,乱贴乱画,下水、污水管道如发生堵塞,由乙方自行疏通。
4、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安全使用水电、煤气,如不正当使用导致人员伤害、房屋设备受损等,由乙方承担。
5、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及各项费用。如拖欠租金达5天或欠交管理费、水电费等达两个月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乙方须无条件立即迁出该物业并承担违约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及负责赔偿甲方的经济损失。
6、租赁期满,乙方应该如期归还房屋,并按时撤出人员及物品,搬出后3日内房屋内如有余物,将视为乙方放弃所有权,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逾期归还房屋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逾期期间的租金。双方共同验收房屋和设施正常使用情况无异议后,乙方将所有大门及房门钥匙如数交回给甲方。
八、如发生不可抗力,或上级部门征用房屋或土地等情况,本合同自动解除。由此造成乙方损失时,甲方概不负责。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租赁合同发生纠纷的,由房产所在地管辖。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代理人: 代理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