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验收单位:
储存库地址:
设计储存量:设计单库单一品种最大允许储存量,炸药 kg,工业雷管 发,塑料导爆管 m,工业导爆索 m,黑火药 kg。
| 序号 | 名称 | 条 件 | 分值 | 得分 | 备注 | 
| 1 | 选址 (6分) | 远离城镇,附近无重要保护设施或无其他居民聚集区或无风景名胜区等重要目标;不存在山洪、滑坡、地下水等其他地质危害的偏僻地带。 | 5.0 | ||
| 无关人员和物流无法通过储存库区。 | 1.0 | ||||
| 2 | 外部 距离 (8分) | 工业炸药及其制品、黑火药、工业爆索、工业雷管为1.1级危险等级,其地面库外部距离应符合附录2(GA838-2009表3 1.1级地面储存库的外部距离) | 5.0 | 储存库区有两个(含两个)以上储存库时,应按每个储存库的危险等级及计算药量分别计算其外部距离,并取其最大者。外部距离应自储存库外墙算起。 | |
| 塑料导爆管为1.4级危险等级,其储存库外部距离不应小于100m | 1.0 | ||||
| 储存库距露天爆破作业点边缘的距离应按GB6722-2003的要求核定,且最低不应小于300m | 2.0 | ||||
| 储存库区四周应设密实围墙,围墙到最近储存库墙脚的距离不宜小于5米,围墙高度不应低于2米,墙顶应有防攀越的设施。储存库区周围有陡峭山体、水沟等能起到防盗、防火作用的自然屏障处,可不设密实围墙,但应设铁丝网围墙。 | 4.0 | ||||
| 值班室宜布置在围墙外的安全地带,朝向库房面可建设防护屏障或利用自然屏障相隔,自然屏障应具备有效阻挡危险品储存库爆炸冲击波的作用;覆土库区值班室应避开任一储存库的正前方。 | 1.0 | ||||
| 3 | 总平面布置(12分) | 相邻库房不应长边相对布置,雷管库应布置在库区一角,计算药量较大的储存库不宜布置在储存库区出入口附近,储存库区运输主干道纵坡不宜大于6%。 | 2.0 | 防护土堤顶宽不小1m,底宽不小于高度的1.5倍。 | |
|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地面储存库应设防护屏障,防护屏障可采用防护土堤,钢筋混凝土挡墙等形式,并应符合GB500要求。若未设防护屏障,内部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20m,上述储存库与雷管储存库之间最小允许距离不应小于12m。 | 3.0 | ||||
| 值班室距雷管库房的距离不小于20m;距工业爆药、工业导爆索、黑火药库房的最小距离L应符合下述原则:单库计算药量Q,3000kg<Q≤5000kg时,有防护屏障,L≥65m,无防护屏障,L≥90m;Q≤3000kg时,有防护屏障,L≥30m,无防护屏障,L≥60m。值班室若设防护屏障,其高度应超过值班室屋顶0.5m;防护土堤坡脚或钢筋混凝土墙脚距值班室外墙距离不宜大于2.0m,其余应符合GB500的要求。 | 2.0 | ||||
| 4 | 建筑与结构(6分) | 储存库应为单层建筑,可采用砖墙承重,屋盖宜为钢筋混凝土结构,净高度不宜低于3米。地面平整无缝。 | 1.5 | ||
| 储存库的门均为向外开启的双层门,外层门应为防盗门,内层门应为加金属网的通风栅栏门。库窗应设置铁栅栏、金属网。 | 1.5 | ||||
| 储存库内任一点到门口的距离不应大于15米,门的宽度不宜小于1.5米,高度不宜小于2.0米,不应采用侧拉门、弹簧门、卷闸门,不应设置门槛。 | 1.0 | ||||
| 值班室宜单层,采用现浇钢筋混凝土屋面板,墙四角设构造柱,构造柱与墙之间有拉结,朝向库房方向无窗户。 | 1.0 | ||||
| 储存库的耐火等级为二级。 | 1.0 | ||||
| 5 | 消防 (3分) | 储存库门口8m范围内不应有枯草等易燃物,库区内及围墙外15m内不应有针叶树和竹林等易燃性植物。库区内禁堆放易燃物和种植高棵植物,设在林区的地面库区周围应修筑防火沟渠。 | 1.0 | ||
| 储存库区设有高位水池,或设消防水池并配备消防水泵,水池储水量不少于15立方米。 | 1.0 | ||||
| 储存库区内单个储存库配备有至少两个5公斤及以上的磷酸铵盐干粉灭火器。 | 1.0 | ||||
| 6 | 电气 (1分) | 储存库内的照明应符合GB500的规定;当采用移动式照明时,应使用防爆手电筒或手提式防爆灯,并随身携带;库房内不应安装灯具,宜自然采光或在库外安设探照灯进行投射照明,灯具距库房的距离不应小于3m;禁止电气线路跨越储存库。 | 1.0 | ||
| 7 | 防雷 (1分) | 地面库按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防雷规定设防,设避雷针、金属物接地等,均应符合GA50057的规定。 | 1.0 | 安装单位及资质符合规定 | |
| 8 | 防静电、火(1分) | 进入库区不允许带烟火及其他引火物,不应穿带钉的鞋,不允许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开启炸药、雷管箱。 | 0.5 | ||
| 雷管储存库和发放间、黑火药储存库的地面和台面应铺设导静电橡胶板,且接地;进入雷管库和发放间的操作人员,应穿符合GB21147、GB12014要求的防静电鞋,防静电服或纯棉工作服,装泄电棒并应经泄放静电后才能进行操作。 | 0.5 | ||||
| 9 | 防射频 (1分) | 存放电雷管的地面储存库应远离广播电台、电视台、中继台、无线电通讯台、转播台、雷达等发射强大射频能的设施,防止射频危害的距离执行GB500的规定;严禁手机、对讲机进入雷管库 | 1.0 | ||
| 10 | 分库储存与储存量 (6分) | 黑火药单独存放;工业雷管除与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外,不允许与其他物品同库存放;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未拆箱的塑料导爆管可以同库存放,在库容允许的条件下,单个储存库的计算药量不超过设计允许量。 | 3.0 | ||
| 储存库的最大储存量不应超过一个月的使用量,每间库房的储存量,不应超过库房设计允许的储存量,最大不超过附录1(GA838-2009表1)的规定。 | 3.0 | ||||
| 11 | 库区、库房与存放管理(8分) | 库区内不应存放与管理无关的工具与杂物。 | 1.0 | ||
| 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防小动物进入和防止阳光直射措施。 | 1.5 | ||||
| 库内民用爆炸物品应堆放稳固、整齐;有标记品种、规格和数量的标识牌;同库储存多种民爆物品时,应分别堆放,并有明显标志。 | 2.0 | ||||
| 堆垛之间留有检查、清点民爆物品的通道,通道宽度不小于0.6m,堆垛边缘与墙的距离不小于0.2m,并在地面上画出定置线。 | 1.5 | ||||
| 各种民用爆炸物品整箱堆放高度,工业雷管、黑火药不应超过1.6米,炸药、索类不应超过1.8米,且在墙面画定高线。 | 1.5 | ||||
| 经常检测库房温度和湿度,发现硝铵类炸药吸湿结块或败乳等现象,应及时处理。 | 0.5 | ||||
| 12 | 发放管理 (4分) | 工业炸药及制品、工业导爆索允许在储存库以最小包装单元分发,拆箱后的工业雷管应在专门的发放间发放;黑火药应以原包装发放。 | 0.5 | ||
| 发放间宜单独设立,当与库房联建时,发放间应有密实墙与库房隔开。 | 0.5 | ||||
| 工业雷管的发放间最多允许暂存1000发雷管,暂存雷管必须放在专用雷管架上或防爆箱内;炸药、工业导爆索的发放间最多允许暂存50kg的产品;暂存产品应标识清楚;严禁一个发放间内既暂存雷管,也暂存炸药和导爆索。 | 0.5 | ||||
| 严禁在发放间、储存库内进行民爆物品加工作业。 | 0.5 | ||||
| 民爆物品应按出厂时间和有效期的先后顺序发放。 | 1.0 | ||||
| 变质的、过期的和性能不详的民爆物品禁止发放使用,并及时清理出库,按规定销毁。 | 1.0 | ||||
| 13 | 出入库及 流向管理 (5分) | 对新购进的民爆物品,应逐个检查包装等情况,并予以记录;来源不清或性质不明的民爆物品不应入库或装车。 | 1.0 | ||
| 民爆物品出入库记录有台帐,如实记录民爆物品进出库数量、流向和储量,流向信息记录应完整,每天核对库存情况,做到储存库内帐物相符,日清月结,并按规定将上述信息录入民爆物品信息管理系统。 | 2.0 | ||||
| 建立出入库检查制度,严格执行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领用、发放、清退、看护的有关规定,手续齐全,登记完整,有关资料至少保存2年。 | 2.0 | ||||
| 14 | 技术防范 系统(13分) | 安装具有联网报警功能的、正规厂家生产的、合格的、由专业技术人员安装的、符合GA837-2009要求的入侵报警、视频监控装置;库区及重要通道安装有周界报警、视频监控装置。 | 4.0 | ||
| 技术防范系统应预留远程联网的通信接口。 | 1.0 | ||||
| 入侵报警装置、周界报警装置每次撤防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紧急报警装置应全天处于设防状态。 | 1.0 | ||||
| 报警值班室所设监控终端,能对所有监控图像进行记录,多画面或轮回显示各监控图像;应能与报警系统联动,当报警发生时,能对报警现场进行图像复核,将现场图像自动切换到指定的监视器上显示;可设置为移动画面帧测记录方式,帧测灵敏度为对摄像重要区域内有人员、车辆或应设防物体移动时即起动,图像记录连续性指标不少于10帧/秒 | 1.0 | ||||
| 摄像视场角应覆盖目标80%以上(对出入口和直接被监控目标摄像设防的视场角应实现全覆盖)记录保存时间不少于30天,观看所摄录的图像应能明确辨识被摄录人员、车辆和其他主要物品标识性特征 | 1.0 | ||||
| 被监控目标的照度应符合摄像机正常图像的照度要求,在照度达不到要求时应增加辅助照明设施或使用具有夜视功能的视频监控探头。 | 1.0 | ||||
| 报警、视频监控与辅助灯光应实现联动;能实现显示、记录、储存所有的报警信号、图像信号;能自动切换,同时也可任意切换;预警信号显示屏的信号显示能指出报警现场的位置。 | 1.0 | ||||
| 通讯设施终端连接至或安装在报警值班室;报警信息的对外发送、本地储存、声光提示与视频监控系统的联动等均应采用自动方式;报警值班室内应张贴报警联系电话,且值守人员在报警值班室内任何部位均能方便看见。 | 1.0 | ||||
| 报警、视频监控应具有备用电源,要求对控制台设备视频部分供电不小于1小时,报警部分供电不小于8小时;交流供电恢复后,备用电源自动充电。 | 2.0 | ||||
| 15 | 值守人员 要求 (3分) | 值守人员应符合以下要求:年满18岁,不应超过55岁;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无刑事犯罪、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强制戒毒记录;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身体健康,能按照预案处置突发事件,能熟练操作与治安防范及安全保卫有关的装备器材;接到报警信号后,能及时采取相应的有效措施,并按规定报警。 | 3.0 | ||
| 16 | 值守 要求 (4分) | 24h专人值守,每班不少于3人,其中1人值守报警值班室。值守人员应每小时对库区进行一次巡视,巡视时携带相应的自卫器具,并如实登记形成台帐,值守人员履行值班、检查等岗位职责,并严格交制度。 | 2.0 | ||
| 值守人员应熟记与当地机关和派出所的通讯联络方法,遇有紧急情况及时报告。 | 2.0 | ||||
| 17 | 库管员和值守人员学习培训等要求 (4分) | 经常对库管员和值守员等进行防盗(抢)防丢失为主要内容的培训教育,并有培训记录。 | 1.0 | ||
| 定期召开安全例会,传达、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安全管理制度,并有会议或学习记录。 | 1.0 | ||||
| 设置治安保卫机构或配备治安保卫人员,对治安防范设施开展经常性检查,及时发现、整改治安隐患,并有检查、整改记录。 | 2.0 | ||||
| 18 | 库房门开 启与报警 值班室 (4分) | 设有内、外两层门的库房门锁钥匙应由双人分别保管,开启门时两人应同时在场。设报警值班室(一般把值班室建成报警值室)。 | 1.0 | ||
| 报警值班室应安装防盗门和防盗窗,其结构坚固并具有备防破坏能力;报警值班室内应有防侵犯设施和自卫器具;安装报警电话并保持24h畅通;报警值班室严禁设置床铺。 | 3.0 | ||||
| 19 | 犬防 要求 (4分) | 库区应配备2条(含)以上看护犬,看护犬应为大型犬,夜间应处于巡游状态。 | 4.0 | ||
| 20 | 应急 救援 (3分) | 应在各储存库门口的醒目位置设置符合附录3(GA838-2009附录A)要求的警示标志牌 | 1.5 | ||
| 参照附录4(GB838-2009附录B)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 | 1.0 | ||||
| 定期组织应急救援演练,并有记录。 | 0.5 | ||||
| 21 | 规章 制度 (3分) | 值班制度 | 0.5 | 挂在库区醒目位置 | |
| 库管员岗位职责 | 0.5 | ||||
| 人员出入库管理制度 | 0.5 | ||||
| 装卸、运输、储存安全操作规程 | 0.5 | ||||
|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 0.5 | ||||
| 民爆物品出、入库管理制度 | 0.5 | ||||
| 22 | 评分 | 100 | 
2. 检查结果得分低于90分,高于80分的,储存库限量储存,限期整改;若限期整改后再检查仍低于90分,则停止储存,进行整改。
3. 检查结果得分低于80分,停止储存,进行整改,直至满足全部要求,验收合格后才能再储存。
4. 检查结果得分低于100分(不含100分),但高于90分,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限期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储存库,则停止储存,直至符合要求。
5. 选址、外部距离、总平面布置、建筑与结构、消防这五项是民用爆炸物品储存库可以使用的必备条件。即使检查结果得分超过90分,这五项只要有一项不满足要求,就必须限品种、限量储存,限期整改。若限期整改后再检查仍不满足要求,则停止储存,进行整改。
组织验收单位:
验收人员签字:
验收意见:
验收时间: 年 月 日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