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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保安工作制度
2025-09-29 04:07:34 责编:小OO
文档
福建省立医院保安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福建省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提高保安人员的素质,创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保障有力的保安队伍,切实维护医院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医院财产和设备的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树立福建省立医院医疗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医院,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附件一:福建省立医院保安工作制度

附件二: 福建省立医院保安人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

 

二○○八年二月十一日

 

主题词:医院  保安  工作制度

福建省立医院办公室              2008年2月11日印发
 

 

附件一:

福建省立医院保安工作制度

 

为了加强福建省立医院安全保卫工作,规范安全保卫工作的管理,提高保安人员的素质,创建一支纪律严明、作风优良、素质过硬、保障有力的保安队伍,切实维护医院工作人员和就诊患者人员的生命安全、维护医院财产和设备的安全、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树立福建省立医院医疗文明窗口的良好形象,构建和谐医院,结合本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章 保卫科工作职责

第一条  在分管院长领导及上级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医院治安秩序,保障医疗、教学、科研工作的正常运行。严格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重点部门的安全,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院长和门请示、报告。

 第二条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保卫工作的法律、法规,开展安全保卫基础工作建设;

第三条  制定和组织落实应由医院承担的各项安全保卫工作制度、防范措施和预案;

第四条  根据医院规模和本院工作需要选配安全保卫人员,为安全保卫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物质保障;

第五条  开展防火灾、防盗窃、防抢劫、防爆炸、防破坏和防诈骗、防失泄密、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

第六条  加强内部治安管理,预防和制止发生在医院的违法犯罪行为,同刑事犯罪分子和其他危害治安行为作斗争,维护医院安全稳定;

第七条  及时向机关报告发生在医院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治安灾害事故,并保护现场协助机关调查;向机关报告医院的重大不安定因素,协助机关和有关部门采取预防和化解措施;

第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有轻微违法人员的帮助、教育工作,调解医院内部治安纠纷、医患矛盾;

第九条  负责医院内部义务消防队、护卫队、治保委员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搞好群防群治;

第十条  负责组织医院内部人防、技防、设施防建设及维护工作;

第十一条  负责医院内部要害部位、公共场所、消防、计算机信息网络、档案室、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各类库房等消防安全管理,定期开展治安、消防安全工作检查,建立检查记录,及时化解内部不安定因素、消除治安隐患,确保要害部位的安全;

第十二条  参与和完成所在地区组织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第十三条  根据需要,检查进入医院人员的证件,登记出入的物品和车辆;

第十四条  在医院范围内组织进行治安防范巡逻和检查,建立巡逻、检查和安全隐患整改记录;

第十五条  完成国家法律、法远规规定的其他治安保卫任务及机关交办的其他任务。

第二章  保安人员日常管理规定

第十六条  着装规定

    1、保安人员上岗执勤时,按规定着统一服装、佩戴帽徽、肩章、臂章(实习保安除外)。

    2、保安人员须按规定着装,保安服不得与便服混穿,不同季节的保安服不得混穿。

    3、着保安服不准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歪戴帽子、穿拖鞋、凉鞋或赤足。

    4、有大型活动时,必须着常服戴大檐帽、系领带、扎外腰带。

第十七条  举止和仪容规定

    1、保安人员执勤时应做到精神饱满、姿态端正、动作规范、举止文明;着装外出工作,执勤和出入公共场所时,不准袖手或将手插入口袋、不准搭肩、挽臂、边走边吸烟、吃东西、嬉笑打闹、;不准着保安服装在公共场所饮酒,严禁酗酒。

    2、保安人员不准留长发(帽沿下1.5CM)和剃光头,不得染发;不准留大鬓角和长胡须。

    3、保安中队每周五早操时间固定进行仪容仪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得到纠正。

第十  语言和礼节规定

    1、所有保安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做到文明服务、礼貌待人、与来访人员交谈时应态度和蔼、语气柔和、不卑不亢以理服人,服务热情、主动、亲切。

    2、在工作中使用语言要简洁准确、文明规范、接触群众时,说话要和气,使用“你好、请、您、对不起、谢谢、再见”等礼貌用语,严禁使用粗暴或不文明语言;做到文明执勤、文明用语。

    3、着装执勤遇见领导视察、检查工作时和受到领导接见慰问时应行举手礼。

第十九条  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内应保持整洁、美观、统一、在床上用品必须保持干净、整洁。

    2、严禁在宿舍内喧哗、打闹、从事(禁止任何人在外参与活动)、迷信、色情等其他不良行为。

    3、保安员宿舍严禁外人留宿,确有特殊情况,须报保卫部门领导批准。

    4、妥善保管好个人财物,注意防盗。

    5、注意防火,不得在宿舍内使用大功率的家电,不得私拉电线。

第二十条  岗位纪律规定

    1、严格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保安服务工作,不准超越职责权限。

    2、严格履行岗位职责,不准做与保安服务无关的事情(尤其是涉及私人纠纷问题)。

    3、不准难来访人员。

    4、不准脱岗、空岗、睡岗、不准迟到、早退。

    5、严格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内部保密制度。

    6、要爱护公物。

7、有重要情况要妥善处置并及时上报,不准迟报、漏报和隐瞒不报。

第二十一条   每月进行两次的全员队列操练(时间半天)以提高保安人员的整体形象素质;每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故应急演练,并对现场处置情况及到位人数、到位时间进行统计,建立应急人员的通讯录,同时每年的11月9日进行消防技能的培训及演练,以提高保安人员在各类突发事件中的应急能力及战斗力。

第二十二条   实行岗位责任制,以岗位定班组,分片、分区负责,做到有岗有人无事故的工作目标。

第三章 保安人员奖惩制度

    第二十三条   由保卫科负责每月对全体保安人员进行评比,对每月表现突出的保安人员、班组进行嘉奖,年终对特别突出的人员、班组进行表彰,且给予物质的奖励,同时对表现差的,在基础奖金及工资上进行扣罚,对连续三个月被扣罚的保安员,在年终奖发放时减半。

  第二十四条  给予保安人员每月基础奖金,法定节假日(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国庆、元旦、春节 )发放过节费及年终奖。

    第二十五条  保安人员具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分别予以奖励:

1、 每月民主评选优秀保安员五名,各奖100元;对象是工作认真负责,服从管理,成绩显著者,已被扣罚者不得参评。

2、年终评选五名“优秀保安员” 、三个“先进岗位” 、优秀中队长、班长各一名,、优秀班长奖500元、优秀保安员奖:300元,优秀中队长、先进岗位报院上级部门嘉奖。

3、每季度民主评选优秀班长一名,奖300元;对象是工作认真负责,管理成绩显著者。

4、见义勇为,敢于同坏人坏事做斗争,抓获在院区偷窃各类车辆的不法人员,奖50-100元;抓获在院区偷窃公共财物数额巨大的不法人员,成绩显著者,报院上级部门嘉奖。

5、积极协助机关抓获违法犯罪分子和侦破案件,发现在院区滋事的不法人员或属机关通缉的犯罪嫌疑人,抓获并扭送机关的,成绩突出者,奖100—200元。

6、遇到突发性事件、火灾或险情能挺身而出,及时处理并汇报;积极参加抢险救灾,保卫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成绩显著者,奖150-250元。

7、为搞好医院的安全保卫工作积极出谋划策,所提的合理化建议实行后效果明显者,奖100-200元。   

8、拾金不昧者,按所拾金额的3% 由科室给予嘉奖。

   第二十六条  每年进行两次全员考核,以提高保卫(安)人员的工作水平及素质;对两次考核不合格者劝其离职,一次考核不合格者在发放年终奖时减半。

第二十七条  保安人员凡具备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纪律性差、责任心不强,不遵守医院关于保安人员的管理制度,在值班时存在本制度附件二《福建省立医院保安人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中扣罚项目情形且依该规定应扣罚金额单项或累计达100元以上者;

2、存在有上班或开会迟到、早退,查岗不在岗(脱岗),上班打瞌睡或串岗五种现象中任何一种现象,一个月之内单种现象或不同种现象累计达两次以上(含两次)或连续三个月内单种现象或不同种现象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3、 本人因身体、家庭原因或不适应该项工作等原因需要请辞者。

4、凡出现《福建省立医院保安人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附件二) “纪律要求”和“工作质量”类别中扣罚项目的情形,除本条第2款规定的五种情形之外,半个月之内单种现象或不同种现象累计达两次以上(含两次)或连续两个月内单种现象或不同种现象累计达三次以上(含三次)者。

第二十  保安人员凡具有《福建省立医院保安人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附件二)中扣罚项目情形的,分别按《福建省立医院保安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附件二)中规定的扣罚金额标准进行处罚。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本《福建省立医院保安工作制度》之前与本制度有冲突矛盾之处,以本《福建省立医院保安工作制度》规定的内容为准。

第三十条  附件二《福建省立医院保安人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作为《福建省立医院保安工作制度》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一条  本《福建省立医院保安工作制度》经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医院领导批准、工会审核后生效。自2008年3月1日起实施。

第三十二条  《福建省立医院保安工作制度》由福建省立医院负责解释。

 

附件二:        福建省立医院保安人员在岗违规处罚细则

类 别序 号扣  款  项  目金 额

 

1仪表不端庄5
2不按规定着装5
3留长发5
4不戴证上岗5
5当班值班室、休息室内务杂乱、不整洁,未搞卫生5

 

 

 

6深夜值班室熄灯关门10
7当班未请假擅自离开岗位20
8当班睡觉10
9不按时5
10当班喝酒或酒后失态,造成不良影响30
11容留闲杂人员在值班室或保安休息室内抽烟、睡觉或聊天5
12破坏同事团结,制造内部纷争10
13不按医院要求管理好职工及外来探视人员的车辆停放5
14当班不维护医院秩序,致使医疗工作受到干扰20
15不服从领导安排,不执行指令,组织纪律性差10
16利用工作之便,索要他人及下属财物,侵占公私小便宜50
 

 

 

 

 

 

 

 

 

 

 

17当班不维护院门秩序,造成混乱5
18在上班期间不按规定站岗5
19上下班高峰期不站岗,不维护院门交通秩序5
20不按规定对外来人员进行来访登记5
21不按规定控制和查验出入的各类车辆5
22当班不定时巡逻5
23当班不按医院要求,造成水电浪费5
24院内发生治安刑事案件、纠纷或打架不及时处理50
25不按规定填写值班日志5
26违反对讲机使用规定5
27对来访者态度粗暴,未能使用礼貌语言5
28职工人身安全受到威胁或发生意外事故,坐视不理50
29遇突发性事件、安全隐患不及时处理和报告,推御责任50
30当班玩忽职守,疏于防范,致使发生安全事故50
31在突发性事件或紧急情况下,临阵脱逃或坐视不管50
32值班时听收音机,收看电视或进行其他与值班无关的事情10
33擅离职守,经常迟到、早退10
34未按时交,或不按有关规定进行交10
35交不清楚,检查时相互推卸责任10
36未经保安中队批准,私自顶班10
37扣留物品不登记,不上交;捡拾物品不报告,不上交视情处理
38对医院和保卫科领导下达的工作任务,未能如期完成,而又没有正当理由10
39违反保安器材使用规定,私自随便转借和使用20
40故意损坏配发值班使用的器械或其它物品照价赔
41法制观念淡薄,参与聚众、嫖娼、等,与治安工作人员的应有素质极不相称视   情

处   理

42思想不纯,见利忘义,监守自盗或以权谋私,严重损坏医院形象同   上
43工作责任心不强,不服从分配,不执行规章制度,并随意顶撞领导且屡教不改同   上
44其它未列入的违纪行为视情节轻重扣分,重者辞退 
合计扣款项目 合计扣款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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