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维度 | 领域 | 基本要求 |
专 业 理 念 与 师 德 | (一)职业理解与认识 | 1.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遵守教育法律法规。 2.理解小学教育工作的意义,热爱小学教育事业,具有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 3.认同小学教师的专业性和独特性,注重自身专业发展。 4.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修养,为人师表。 5.具有团队合作精神,积极开展协作与交流。 |
(二)对小学生的态度与行为 | 6.关爱小学生,重视小学生身心健康,将保护小学生生命安全放在首位。 7.尊重小学生人格,维护小学生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每一位小学生。不讽刺、挖苦、歧视小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小学生。 8.信任小学生,尊重个体差异,主动了解和满足有益于小学生身心发展的不同需求。 9.积极创造条件,让小学生拥有快乐的学校生活。 | |
| (三)教育教学的态度与行为 | 10.树立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将小学生的知识学习、能力发展与品德养成相结合,重视小学生全面发展。 11.尊重教育规律和小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为每一个小学生提供适合的教育。 12.引导小学生体验学习乐趣,保护小学生的求知欲和好奇心,培养小学生的广泛兴趣、动手能力和探究精神。 13.引导小学生学会学习,养成良好学习习惯。 14.尊重和发挥好少先队组织的教育引导作用。 | |
| (四) 个人修养与行为 | 15.富有爱心、责任心、耐心和细心。 16.乐观向上、热情开朗、有亲和力。 17.善于自我调节情绪,保持平和心态。 18.勤于学习,不断进取。 19.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