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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漏电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2025-09-29 04:20:49 责编:小OO
文档
火灾漏电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1、系统基本功能:

(1)实时监测各监测点的剩余电流、温度、三相电压、三相电流等数值、各检测回路状态;

(2)及时提示故障点性质(具体回路、故障类型等),提供声、光、颜色区别提示告警;

(3)显示监测各单元(监控设备、探测器)、监测点实时工作状态;

(4)对监测单元进行参数整定、分闸、复位、联动、自检等远动功能;

(5)按事件顺序实时记录,并能存储日志;

2、系统扩展(可选)功能:

(1)特有电能管理功能,实现全电能测量、电能质量管理;

(2)定制手机短信,实现异地监控;

3、系统要求:

(1)响应时间短;

(2)抗干扰能力强;

(3)地址自由设置;

(4)工作模式及参数灵活整定,操作简易;

(5)通信距离短,网络兼容性强;

采用集散控制方案,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技术要求

1、本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所有火灾报警控制器必须形成环形网络。

2、系统中各火灾报警控制器之间应为对等关系,所有信息可以实现共享,火灾报警控制器之间应能互相读取信息,通过软件编程应能设定各火灾报警器之间的主从关系、信息的调用。

3、系统网络传输距离应大于1500m。

4、网络响应时间小于3S。

5、网络应具有抗开路、短路功能。

6、通讯总线、探测器报警信号总线应选用双绞多芯铜导线。

7、系统应是开放的,必须提供开放的通讯接口,满足国际公认的开放的通讯协议要求。

8、系统操作软件平台应为简体中文操作系统。图形工作站显示的信息及打印机输出的信息均应为简体中文。

9、系统须配置专用蓄电池,使正常电源发生故障时,系统仍能照常操作而没有发生任何中断。系统操作采用24V直流电源。系统中的图形工作站、消防通讯设备等的电源,需配置UPS装置供电。

10、系统应为高灵活性,能随意对各个元件的地址编码重新编序,从而配合将来的房间的任何布局情况。此外,系统的容量须允许将来扩大系统的可行性。

11、消防电设备中的火灾报警控制器、气体灭火控制盘、火灾探测器、功能模块、按钮、警铃等必须采用同品牌产品,且有相应的国家消防电子产品质量检测认证中心的检测报告及“3C”认证。且符合设计要求、合同规定、国际及中国国家的现行有关标准或技术规程。

12、所有材料、产品、设备等无论国产、进口均须为无暇的全新产品,且符合设计要求、合同规定、国际及中国国家的现行有关标准或技术规程。进口产品须提供原产地证明书。

13、系统必须具备故障自动检测和屏蔽功能。回路中任何形式的故障系统均能自动检测并记录,以便维修和保养。

14、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须采用分布智能系统,系统自动生成软地址,而不应采用拨码系统。

9、本系统所采用的产品必须能够保证整个系统通过消防局的验收。

10、由于深圳地区属于雷电多发区,所以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必须采用可靠的防雷措施,要求在火灾自动报警主机、联动柜等各回路装上适宜的电涌保护器。

11、要求操作台为琴台式,可将火灾报警控制主机、图形工作站、打印机、UPS电源、消防广播主机、消防电话及联动功能器件等置入其中。

12、制造商在深圳地区应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13、设备运行环境:

环境温度:–10℃~+50℃

相对湿度:10%~95%

工作电源:单相交流220V±10%,50Hz±5%

气候条件:海洋性气候、盐雾腐蚀

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产品技术要求

产品名称产品技术要求
火灾报警控制器1、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及国际标准。

2、符合中国消防当局要求,且有中国国家消防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检验报告的产品。

3、控制柜的柜体材料采用国产优质冷扎钢板制成,板材厚度不小于1.5mm,其表面经过除油、除锈、磷化处理、进行静电喷涂或烤瓷处理,且柜体的防护等级须达到IP44防水、防尘的保护要求。

4、有多台报警控制器互联时,将其组成环行网络。互相间可通信并显示,实现跨区控制。

5、图文控制:电脑通过键盘、鼠标操作,控制消防设备。火灾报警时显示着火层平面的报警点和疏散路线,在控制屏上以文字的方式准确地报告火灾的位置、时间、日期等。

6、控制台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的部件,使之进行各种所需功能:

A、LCD显示屏最少要显示80个汉字

(1)显示整个系统的资料

(2)显示报警区域

B、发光指示显示:

(1)电源开启

(2)系统开启

(3)电池故障

(4)报警讯号

C、手触式按钮

(1)报警确认

(2)蜂鸣器消声

(3)警报消声

(4)系统复位

①系统测试

②灯号测试

③输入系统参数及联动程序

D、警报及故障蜂鸣器

E、微型处理器

(1)处理整个系统之数据(储存最少200个发生事故记录)

(2)接收现场讯号进行联动控制

(3)每个回路须预留至少15%后备容量,以便将来发展

(4)接驳外置电脑及图文显示器或同等接口

7、控制系统的电压为直流24伏。当任何报警器被启动,相应的灯号(铃)即亮(响)。按下警报消声开关,相应的声光警报停止工作。

8、所有仪器和设备须安装坚固,内部电线的连接和排列应便于以后的维修和更换部件的工作。

9、所有控制屏和控制台内部用金属板隔开,以便分开仪器中的低压设备,并且防止温敏元件受热过高。

10、所有的门应装有隐式铰链,且带有开关机构的暗锁。

11、所有的通气百叶应设在控制台底座的侧面和背面,设计为认可类型。所有的通气百叶应设有网罩。

12、各有关的柜屏台须进行必要的接地工作。

13、火灾报警控制器应为简体中文显示。

14、火灾报警控制器应为二总线闭合环形回路,在环路上任意一个节点之间可引出一条支路且不需加设分支模块。

15、火警报警控制器应为模块化设计,可根据需要选配功能卡式模块。应配有:

(1)两个及以上RS-232接口

(2)网络卡

(3)回路卡

(4)维护用调制解调器

16、对报警信号和控制信号应能通过软件编程分别处理。

17、为保证系统可靠性,火灾报警控制器应有计算机容错技术。

18、在设定的主机故障时各火灾报警控制器应能脱离主机单独工作报警。

19、回路响应时间<0.85S。

20、回路距离>1500m。

21、主机设有专用的打印机。

22、消防供电电源:要求配置UPS

1)电池须为镍镉蓄电池,不得使用铅酸蓄电池。

2)当电源发生故障时,电池须提供消防系统90分钟不间断的连续供电。

3)该直流电池组、充电器应为免维护式。

23、系统必须具备故障自动检测和屏蔽功能:回路中任何形式的故障,系统均能自动检测并记录,以便维修和保养。

24、电源线路、控制回路和信号回路在设备端须配置适宜的SPD。

气体灭火控制盘1、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及国际标准。

2、多线输出直接控制现场设备。

3、具有延时启动功能(延时时间可随意设置)。

4、具有自动启动功能。

5、具有现场紧急启动及紧急停止功能。

6、延时启动时手动停止启动功能。

7、手动/自动切换功能。

8、线路故障检测功能。

火灾

探测器

1、探测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2、所有探测器均应为环保型,不应采用离子型。

3、所有编码式火灾探测器均应为智能型探测器,内置微处理器、存储器,其参数可按照所在位置而设定。

4、编码式火灾探测器应内置诊断式运算及全自动自我测试功能,带有自适应程序。

5、编码式火灾探测器应能自动补偿因污染而造成的测量值误差。

6、光电感烟、感温等所有火灾探测器应能通过软件生成,不应采用拨码式。应能综合所有动态数据进行判断。

7、非编码式感温探测器应能通过功能模块接入火灾报警回路。

8、每个编码式火灾探测器均应有短路故障隔离功能或增加相应熟练的短路隔离模块,以隔离短路故障而不受其影响,准确报告短路位置。

功能模块1、普通探测器、感应器和按钮报警器均需配置模块,而每个监控模块须带有地址编码。

2、模块应带集成化微处理器,可采用多功能模块和单功能模块。

3、状态应能通过软件编程进行设定。

4、模块应具有短路隔离功能。

5、LED工作状态、故障状态显示。

6、模块应带有对输入、输出信号线的开路、短路检测功能。

消防电话1、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要求。

2、总机须包括以下的附件:

呼叫电话分机之按键盘

呼叫指示

音频呼叫声

手持送话听筒

音量控制

扬声器

3、总机应为桌机,容量应满足设计要求并留有一定余量。

4、火警电话分机应为挂墙式,其颜色须为红色。

5、插孔面板:热塑塑料、红色。

手动

报警按钮

1、应为智能型手动报警按钮,内置微处理智能化装置。

2、内置短路隔离器。

3、可由软件进行地址编码设定。

4、运行。即使与回路控制器的通讯中断,报警器也能输入报警信号。

5、带LED状态显示。

6、正面应有“如遇火警,击碎玻璃”中英文字样。

消防警铃1、所有警铃应由铁制成,能抗腐蚀。电压为直流24V。

2、警铃须以中、英标明“火警”“Fire Alarm”。

3、警铃电路应相互,并且在控制单元内设有各自的保险丝。

4、安装在消防水泵接合器柜中的警铃采用室外式,以抵抗风化。

5、由模块控制警铃报警,报警时应能实现与“滚层”广播一样的功能。

联动

控制柜

1、符合中国国家、行业及国际标准。

2、同“火灾报警控制器”产品技术要2、3、8、9、10、11、12。

3、消防水泵、防烟和排烟风机等重要的消防设备除可采用总线编码模块进行控制外,还应在消防控制室设置手动直接控制装置。

4、消防联动控制柜应能显示消防设备的手动、自动工作状态,以及运行、故障等信号。

5、切断有关非消防电源,接通应急照明电源,全部电梯降首层、降落防火卷帘、停空调送风机等。除由集中报警器经摸块自动控制外,还可以在控制柜上手动触发,通过报警器经摸块完成上述动作,并显示其状态。

6、消防联动控制柜必须选用深圳市消防局认可的,且通过国家型式检验的标准定型联动柜。

7、联动控制要求可参见设计院设计图纸。

图形工作站主机需选用工控机,21寸液晶显示器,并配有的UPS电源。键盘,鼠标操作,并配装相应的系统软件和控制软件。2.0G双核,320G硬盘,2G内存,显卡,网卡,DVD-ROM,至少2个串口和1个并口。

打印机双向针式打印机。300MHz处理器; 26页/每分钟(A4),15页/每分钟(A3);标配网络打印。

广播系统1、系统概述

广播系统要求兼顾背景音乐和火灾应急广播系统,平时能为大楼提供轻松的背景音乐或寻呼广播,发生火灾时为大楼提供自动或人工的紧急疏散广播。

背景音乐及火灾应急广播系统与FAS系统合用,火灾时FAS系统具有控制优先权。广播系统的机房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

2、系统功能

2.1背景音乐功能

本工程的广播系统主要为播放背景音乐的服务性广播和火灾应急广播。广播机柜设置在消防控制中心,背景音乐广播和火灾应急广播采用合用系统,系统提供多路背景音乐及消防火灾应急广播,并备有消防火灾应急广播备用功放。功率放大器组1000W。

系统能够为不同的分区播放不同的音乐,能够控制不同分区背景音乐总体音量及其启、停。

通过业务呼叫站,能够对选择分区进行业务呼叫广播。

2.2火灾应急广播功能

广播分区按防火分区设置,平时播放背景音乐和日常公共广播信息;火灾时可根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提供的信号,迅速切换到相应的楼层或区域进行应急广播,而其他楼层继续正常广播。每个防火分区均设置消防声光警报器。火警时,消防声光警报器和消防广播分时循环播放。

3、系统要求

系统设备选型按照成熟、稳定、先进的原则,系统设备应能够保证满足24小时不间断工作的要求。

系统音频信号源有AM/FM接收调谐器、双循环录放音机、五碟CD机和业务兼紧急呼叫站各一台。主机设备安装在消防中心,业务兼紧急呼叫站安放于消防指挥台,用于播放业务和火灾应急广播,并具有最高优先控制级。

主机采用矩阵结构,能够将任意音源播放到任意分区,能够对报警楼层及其联动报警分区进行任意组合设置。

功率放大器的配置:功放的容量按:P=K1K2 ΣPi计算。其中Pi为第i支路扬声器的总装接容量,K1为同时系数,K2为线路衰减系数。火灾应急广播系统K1取1,K2取1.3,具有备用功放,当主功放故障,自动切换到备用功放。

功放输出采用定压输出的方式。各扬声器均按其功率的大小及阻抗值通过合适的输送变压器接于广播线路。

扬声器的分布必须使公共音响达到一定的均匀度,并保证火灾应急广播时广播声场级比背景噪声高出10~15dB。

本系统广播线路的垂直配线应在弱电竖井内敷设,每一楼层的弱电井内设一分线箱,楼层水平配线均由该分线箱内接出暗敷至各扬声器。导线型号的选择应根据广播信号从功放输出到该路配线所接的最远点扬声器间的线路衰耗<1dB(1000Hz)的要求进行。

线、管、线槽的技术要求详见电气工程技术要求中附表“电气工程材料、设备技术要求表”。

技术要求要满足招标文件和图纸的要求,如技术要求和参考品牌有冲突,以参考品牌为准,但须经甲方和设计同意。

气体消防

一、地下室柴油发电机房及日用油箱间、变配电房变压器室设置七氟丙烷灭火装置,用一套组合分配系统,压力为4.2MPa(表压)

二、由取得消防局认可的专业消防公司设计施工。 

三、其他详见设计说明及相关规范。

四、对土建的建议和要求:防护区的围护结构及门窗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50h,吊顶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0.25h,围护结构及门窗的允许压强不宜小于1200Pa。储瓶间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储瓶间应有单独的通道,其通道应直接通向疏散通道。

五、每个储瓶的使用剩余量为3Kg。

六、按设计图纸说明本系统需深化设计,深化设计后需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要求。

七、所有消防产品设备选型必须满足地方法规和国家规范要求。

八、所有设备选型订货均应满足设计提供的设备参数要求。

防排烟

一、防、排烟系统

1、防排烟系统主要是由正压送风系统、排烟系统及相应的控制系统组成。正压送风系统则包括下述子系统:防烟楼梯间及前室(包括消防电梯前室)正压送风系统。整栋大楼机械加压送风系统将分段设置,加压风机设置于设备层和屋顶层。在每一楼梯加压送风系统段,将为所有疏散楼梯间、消防电梯前室、合用前室以及避难区域分别设置各自的加压送风系统。当有火灾发生时,向上述区域加压送风,使其处于正压状态(设计参数:防烟楼梯50Pa,而合用前室、避难空间25Pa),以阻止烟气的渗入,以便建筑内的人能安全离开。加压送风机将设在适当的位置,经垂直风道及风口将加压空气送到各层楼梯间及前室。楼梯间送风口采用常开风口,每三层设置一个送风口。合用前室采用常闭送风口于每层配置。火灾时,火灾所属的楼梯及前室加压系统开启运行,火灾层及其上下层的合用前室的送风口亦同时开启并对有关前室进行正压送风。整栋大楼在十五层和三十层设置敞开避难区。吊装于敞开避难区的加压送风机采用耐火大于等于2小时的防火板材包裹围合保护。非避难区的加压送风管穿过避难区时,风管均需用50mm厚的超细玻璃棉包裹,外缠钢丝网,然后涂防火涂料,防火涂料厚度以保证其耐火时间大于等于2小时为标准。地下室、附楼疏散楼梯加压送风系统采用防烟楼梯间设置送风系统,普通前室不设送风系统的形式进行加压。

2、裙楼商业区域将按防火分区的划分设置排烟系统进行排烟,其排烟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60m3/h计算,排烟风机的风量按最大防烟分区面积每平方米不小于123m3/h计算。机械排烟系统竖向布置或分层设置,排烟风机设于裙房的顶层或各层空调机房内。排烟风口距相关防烟分区内最远点水平不超过30m。在排烟的支管上配设有280℃可自行关断的防火排烟阀。

3、塔楼办公区域的办公区采用自然排烟方式,即利用可开启外窗排烟。可开启外窗的面积不小于办公区 实用面积的百分之二。

办公区域的内走廊,由于不具备自然排烟的条件,故为其设计机械排烟系统。机械排烟系统将按竖向布置,每层设置常闭排烟风口。排烟风口距内走廊最远点水平不超过30m。在排烟的支管上配设有280℃可自行关闭的防火排烟阀。当火灾发生时,将以手动、自动联锁或遥控启动相应的排风口,对走道进行排烟,以为疏散人员提供一安全的疏散通道。

4、地下停车库的排烟、补风系统与地下停车库的通风系统为合用系统,即在正常工况下,用作机械通风,在火灾时用作机械排烟设施。排烟工况下风机的风量不小于每小时6次换气次数(有效高度按层高计),补风量不小于排风量的50%。排烟及补风机按防烟分区设置。

二、防排烟系统的控制系统

防排烟系统由自动报警系统设置,达到下列要求:

1、防烟分区内的排烟口将根据感烟探测器的讯号,自动联锁开启而排烟风机亦即时自动启动。排烟口亦设有遥控开启及就地手动开启和复位装置。

2、防烟楼梯间及合用前室的防烟加压系统及内走道的排烟系统与火灾报警系统联锁及遥控。

3、通风及空调系统由自动报警系统手动/自动控制,火警时,所有非消防的空调机组、通风机以及其他与消防无关的风机立即停止运行。

三、其他消防措施

所有的事故排风、补风设备均为防爆型。布置于裙楼、塔楼的送排风立管均装设与管井内,送排风的水平支管均设有70℃防火阀及防止气流回流的设施。

在消防控制室内设置空调系统火灾断路控制屏,当有火灾发生时切断关闭与消防系统无关的空调风机的运行。

管道及设备的保温材料、消声材料均采用不燃烧或难燃材料。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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