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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文件
2025-09-29 04:10:27 责编:小OO
文档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台 州 市 监 察 局文件

台建规〔2006〕408号

关于印发《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

投标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建设规划局(分局)、监察局,温岭市建工局,台州经济开发区建设局:

现将《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二月六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招标  办法  通知

  抄送:省建设厅、监察厅,省建筑业管理局,,市,市,市政协,市纪委,各县(市、区)。

  台州市建设规划局办公室          2006年12月7日印发

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法

为统一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规范招投标行为,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建设市场秩序,实现选能、选优、选廉、避“邪”的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建设部《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实施范围

凡在台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按规定应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均执行本办法。

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所属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招标办)负责本办法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投标人确定

公开招标工程的投标人数量一般不少于10家。招标人应对投标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实行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人应按我市《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人资格预审办法》、《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规定确定投标人。

不需要资格预审的工程,招标人应采取资格后审的办法确定投标人,即招标人应将全部投标申请人作为投标人,并在开标后对其进行资格审查。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中设置专门章节,载明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资格后审的评审标准和评审办法。

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同时审查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三类人员”证书。

如多个标段的工程同时招标时,可先不确定投标人参加竞争的标段。各投标人针对每标段的工程情况,均编制相应的投标文件,待开标时再临时抽签确定其参投的标段,招标人仅拆封投标人相应标段的投标文件。

集体所有制单位全额投资、控股或投资额占主导地位的工程原则上应公开招标,村民代表大会决定采用其他招标方式的除外。

三、开标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应参加开标会议,也可委托代理人参加。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原件。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按招标文件执行。

四、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包括施工设备、劳务、管理、材料、安装、维护、保险、利润、规费、总承包服务费(指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实行分包的分包工程的总承包服务费,下同)、税金、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费用。

本办法报价方式采用工料单价法。如采用综合单价法,应按另行制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编制。

(一)报价组成。

投标报价一般由直接工程费、施工技术措施费、施工组织措施费、人材机价差、综合费用、规费、总承包服务费和税金等8部分组成。

1、直接工程费。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的各项费用。

2、施工技术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技术措施所需的费用。

3、施工组织措施费。指为完成工程项目施工而采取的各项组织措施所需的费用。包括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安全施工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缩短工期增加费、二次搬运费、已完工工程及设备保护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等费用。

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施工费和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的项目内容详见台建规〔2005〕292号文中的《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取定表》。

4、人材机价差。指投标人根据招标人提供的人工、机械、材料定额用量及单价清单,结合市场实际情况,自主确定并填报该清单中的人工、机械、材料价格,再计算价差。

招标文件中应设置人工、机械、主要材料(特指钢材、水泥、商品砼)和大宗材料报价竞争浮动幅度,其浮动幅度应为基准价的100%~90%(其中钢材为100%~95%)。人工、机械、主要材料以台州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作为基准价,大宗材料的基准价根据信息价和市场价格确定。

对于有不同技术规格的货物,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其各项技术与规格要求,但不得含有倾向或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如果必须引用某一供应者的技术规格才能准确或清楚地说明货物的技术规格时,应当在参照后面注明“或相当于”的字样。

对于有不同技术规格的货物难于明确要求的,应充分说明理由后,方可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暂定价。单项估算价在30万元以上的无价货物(含暂定价与新增货物),应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作为招标人,通过公开招标确定价格。其他暂定价货物由承包人采购,并事先经发包人签证同意。

5、综合费用。指企业管理费和利润。

6、总承包服务费。指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分包的分包工程在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管理、竣工资料整理等活动中所发生的费用。

7、规费。指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必须缴纳的费用。

8、税金。指按本省现行定额规定应计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内的税金。

(二)报价要求。

投标总报价不得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报价上限,投标报价上限应根据工程施工图预算和市场实际情况设置。施工图预算应按现行预算定额编制。工程项目涉及基坑围护的,招标人应先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基坑围护方案进行设计和论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预算中材料单价与信息价或市场价差距过大的,应作相应调整。

投标人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和施工方案,并结合企业管理水平,综合分析后按下列要求报价:

1、直接工程费和施工技术措施费。招标人提供的相对应费用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投标人在投标时不得变更。

2、施工组织措施费。取费基数按现行费用定额(指2003版定额,下同)计取,费率按以下要求计取:

(1)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费率。建筑工程不得低于1.5%,其他工程不得低于现行费用定额弹性费率的下限。根据有关文件规定,非市区建筑工程按市区建筑工程计取文明施工费。

(2)安全施工费的费率。建筑工程不得低于0.8%,其他工程不得低于现行费用定额弹性费率的上限。

(3)临时设施费的费率。建筑工程不得低于4.5%,其他工程不得低于现行费用定额弹性费率的下限。

(4)其他施工组织措施费的费率。建筑工程不得低于2%(如有深基坑则不得低于3.5%),安装工程不得低于3.6%,其他工程不得低于2%。

(5)其余4项施工组织措施费的费率应大于0。

3、人材机价差。

(1)招标人提供的人工、机械、材料定额用量,投标人不得变更。

(2)对设有报价竞争浮动幅度的人工、机械、材料,投标人必须在此范围内报价。

(3)对未设报价竞争浮动幅度的其他材料,该部分报价合计低于成本警戒值(成本警戒值为施工图预算中相应合价的85%)的,必须在其投标文件中附有详细书面说明及价格来源依据(指针对本工程的供货合同或协议原件)。如投标人未提交或提交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

4、综合费率。以人工费和机械费为取费基数的工程,其综合费用取费费率最低不得低于10%;以人工费为取费基数的工程,其综合费用取费费率须大于0。

5、总承包服务费。为分包工程造价的1%~3%,确定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6、规费和税金。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设置的相应费率、税率和计算公式报价。

(三)投标报价复核。

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按投标报价由低往高进行复核,看其是否有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采用综合评估法的,如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超过20家,仅对报价低的20家投标人进行复核(在确定第20家投标人时,如出现多家报价相同的,则一并进入复核),其余投标文件退出复核,不进入下阶段评审。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1、针对投标人的报价组价(除投标承诺书外)进行复核及评审。计算前后不一致时,以计算前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后的数值,除非评标委员会认为计算前的数据有明显的算术错误或笔误,此时应以计算后的数据为准调整计算前的数据。投标人的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时,评标委员会应按招标文件的表格内容调整。

2、除投标承诺书外,如果结转前与结转后的数据不一致,以结转前的数据为准,调整结转后的数据(结转过程中,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3、投标承诺书中的文字表示的量和数字表示的量不一致时,以文字表示的量为准。

4、复核投标承诺书中的投标总报价和工程取费表中的报价合计,当发现不一致时,在总报价不变的前提下,通过调整取费基数最大的综合费率的方式使其一致。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投标人不接受或投标人在评标结束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应将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商务标评标,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将丧失中标资格。

五、评标方法

为防范投标人串通投标,在招标文件中应设定可供评标专家具体评判串通投标嫌疑的标准,作为认定废标的依据。

针对招标工程的特点与项目难易程度,设置以下4种评标方法(详见附件)。因工程情况特殊确需调整的,在充分说明理由并报台州市招标办同意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各评标方法的简要特点与适用范围说明如下:

(一)综合评估法(1)。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两阶段综合评审后,以技术分和商务分按一定权重计算出的总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单位工程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地下室2层及以上或层数18层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单跨跨度40米及以上的桥梁工程;断面20平方米及以上的隧道工程;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工程。

(二)综合评估法(2)。指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商务标和技术标分两阶段综合评审,技术标采取通过制,以商务标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需要做技术标的一般房屋建筑、市政、安装、装饰等总承包与专业分包工程。

(三)综合评估法(3)。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后,以商务标得分确定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中应资格后审的项目;不需要做技术标的资格预审一般项目。

(四)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指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确定能够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并且以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一种评标方法。

本办法适用于采用具有通用技术和性能标准、技术含量较低、施工技术简单的一般市政、园林绿化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和货物招标项目。

对于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难以满足要求的货物招标项目,招标人可自行制定评标方法。评标方法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择优的原则,并在招标文件发出前报招标办备案。

六、中标人确定

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担保而在规定期限内未提交的,或违反有关规定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的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

如果无第二中标候选人,或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前款规定的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应认定本次招标失败,并重新组织招标。

中标人确定后,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按投标资格审查的要求再次审查中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安全生产 “三类人员”证书。

七、工程结算

招标人应采用固定价格结算,即在合同专用条款内约定合同价款包含的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合同价款不再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应当按专用条款内约定的方法调整。固定价格结算方式分为固定单价结算和固定总价结算。

(一)固定单价结算。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依据,承包人投标时承诺的单价、费率、结算率等。

2、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

(1)工程量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工程量计算规则按实结算;

(2)主要材料结算价格如因物价涨跌波动较大的,比较该种主要材料在《台州市建材价格信息》中的价格,如超出|10%|(其中钢材为|5%|)的,则超出部分按实调整。

(二)固定总价结算。

1、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投标总报价一次性包死。

2、风险范围以外的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因设计变更或招标人原因引起的其他签证,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与计算程序计算,并按通用条款的规定确定结算价格。

3、满足以下条件的工程可采用固定总价结算:

(1)招标时的设计深度已达到施工图设计要求,施工时不会发生较大的设计变更;

(2)规模较小、技术不太复杂的中小型工程,有经验的承包商一般在投标报价时可预见施工时遇到的风险;

(3)工期较短(一般为一年以内)的工程。

4、采用固定总价结算的工程必须留给投标人足够时间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进行复核。

八、保证金设置原则和额度

(一)投标担保。投标担保可以是现金、银行保函、保兑支票、银行汇票或现金支票(支票、汇票的出票人必须为投标人)。投标担保的额度一般为投标估算价的2%,但最低不少于5万元,最高不超过80万元人民币。

(二)履约担保。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担保的额度一般为合同价的5%~10%。履约担保一般采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证等方式,具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中标人确不能办理担保的,履约保证金必须解入招标办指定的专用帐户。

(三)支付担保。推行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其中房地产开发项目,招标人必须向中标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支付担保的额度应与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额度对等。

上述担保采用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证的,担保人应当是在台州市内注册的银行或专业担保公司,其保函或担保合同格式应经市招标办登记确认。

九、本办法由台州市建设规划局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台州市建设工程施工“无标底”招标投标办法》(台建规〔2005〕137号)和《关于增设专业工程评标办法的通知》(台建规〔2005〕188号)同时停止执行。

附件:1、综合评估法(1)

2、综合评估法(2)

3、综合评估法(3)

4、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附件1:

综合评估法(1)

一、第一阶段为技术标评审。技术标评定分值为100分。

(一)评标委员会专家组针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以暗标形式投标),按评分标准(见下表)中的5项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进行评审。每项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取整数),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1位,第2位四舍五入)。如对某项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二)评分标准

序号项   目

一类

(好)

二类

(较好)

三类

(一般)

四类

(差)

缺项
1、施工方案(60%)

2、平面布置(40%)

20~18

17~15

14~12

11~10

0
1、施工进度计划配置(40%)

2、劳动力计划配置(20%)

3、材料供应计划配置(20%)

4、主要施工设备配置(20%)

20~18

17~15

14~12

11~10

0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0%)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30%)

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0%)

4、环境保护保证措施(10%)

30~27

26~22

21~18

17~15

0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分析(50%)和解决措施(50%)

30~27

26~22

21~18

17~15

0
对于评分标准难以满足要求的专业工程,在以上5项评审内容分值设置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招标人可自行拟定5项针对招标工程的评审内容,但必须体现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水平。

以上5项内容分值的合计即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三)若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不足70分的,则评标委员会应说明详细理由,且该技术标不予通过,其投标文件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一)评标标底价。

1、评标标底价的确定。在所有经复核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标底价:

如A>3,则取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其中B=A×40%,C=A×1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如A≤3,则以最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

2、评标标底价的修正。在参与评标标底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中,如有与评标标底价相差5%以上的(│投标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5%),则将该报价去掉,再在余下的报价中取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仅修正一次,不循环修正。如所有报价均去掉的,则评标标底价不作修正。

(二)商务标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计算或结转差错、笔误或出现投标文件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商务标得分扣0.3分,累计最高扣至1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

三、评标总得分的确定。投标人的总得分为:技术标得分×P+商务标得分×(1-P)。

P为技术标权重(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一般应为10%。对于技术特别复杂或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的专业工程,报台州市招标办同意后,P在10%~20%之间取值。

四、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评标总得分以及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如A>7,则将评标总得分高的3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3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如A≤7且>3的,则将评标总得分高的二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2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三)如A≤3,则直接确定评标总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则抽签确定。

附件2:

综合评估法(2)

一、第一阶段为技术标评标。技术标评定分值为100分。

(一)评标委员会专家组针对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的施工组织设计必须以暗标形式投标),按评分标准(见下表)中的5项内容,视其科学性、针对性、可行性、先进性和完善程度进行评审。每项内容经评标委员会讨论后确定类别,然后在该类别的分值范围内由专家组成员分别打分(取整数),再取平均分作为该项的分数(小数点后保留1位,第2位四舍五入)。如对某项类别划档意见分歧较大的,可以记名投票方式确定。

(二)评分标准

序号项   目

一类

(好)

二类

(较好)

三类

(一般)

四类

(差)

缺项
1、施工方案(60%)

2、平面布置(40%)

20~18

17~15

14~12

11~10

0
1、施工进度计划配置(40%)

2、劳动力计划配置(20%)

3、材料供应计划配置(20%)

4、主要施工设备配置(20%)

20~18

17~15

14~12

11~10

0
1、工程质量保证措施(40%)

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30%)

3、文明施工保证措施(20%)

4、环境保护保证措施(10%)

30~27

26~22

21~18

17~15

0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和难点分析(50%)和解决措施(50%)

30~27

26~22

21~18

17~15

0
对于评分标准难以满足要求的,在以上5项内容分值设置标准不变的前提下,招标人可自行拟定5项内容中的项目,但必须体现投标人的技术实力和水平。

以上5项内容分值的合计即为投标人的技术标得分。

(三)投标人的技术标总得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评标委员会应说明详细理由,该技术标不予通过。及格线一般为60~70分,根据工程项目的技术要求高低,在招标文件中明确。

如此时通过的技术标家数≥10,且不予通过的技术标家数<2,则得分末位的技术标强制淘汰2家或1家,使不予通过的与末位淘汰的总家数达到2家。

如此时通过的技术标家数<10,且没有不予通过的技术标的,则得分末位的技术标强制淘汰1家。

如出现得分相同,则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应淘汰的技术标。

技术标不予通过的或末位淘汰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第二阶段评标。

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一)评标标底价。

1、评标标底价的确定。在所有经复核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标底价:

如A>3,则取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其中B=A×40%,C=A×1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如A≤3,则以最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

2、评标标底价的修正。在参与评标标底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中,如有与评标标底价相差5%以上的(│投标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5%),则将该报价去掉,再在余下的报价中取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仅修正一次,不循环修正。如所有报价均去掉的,则评标标底价不作修正。

(二)商务标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计算或结转差错、笔误或出现投标文件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商务标得分扣0.3分,累计最高扣至1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

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得分以及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如A>7,则将商务标得分高的3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3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如A≤7且>3的,则将商务标得分高的二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2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三)如A≤3,则直接确定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则抽签确定。

附件3:

综合评估法(3)

一、第一阶段为资格审查。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资格后审条款对投标人进行审查,凡不符合资格后审要求的,以无效标处理,不再进入商务标评标。

二、第二阶段为商务标评审。商务标评定分值为100分(以下除注明外,计算时小数点后保留2位,第3位四舍五入)。

(一)评标标底价。

1、评标标底价的确定。在所有经复核的有效报价中,按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评标标底价:

如A>3,则取去掉报价高的B家和报价低的C家后的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其中B=A×40%,C=A×10%(B、C取整数,小数点后四舍五入);

如A≤3,则以最低价作为评标标底价。

2、评标标底价的修正。在参与评标标底价计算的有效报价中,如有与评标标底价相差5%以上的(│投标价-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100%>5%),则将该报价去掉,再在余下的报价中取均值作为评标标底价。评标标底价仅修正一次,不循环修正。如所有报价均去掉的,则评标标底价不作修正。

(二)商务标分值的计算。投标报价等于评标标底价的得100分,每高于或低于评标标底价一个百分点的均扣1分,中间按内插法计算。

评标委员会评审复核过程中发现存在投标人自身原因引起的计算或结转差错、笔误或出现投标文件表格内容与招标文件不一致的,每发现一处商务标得分扣0.3分,累计最高扣至1分。如因一处差错引起的连锁差错,只按一处差错扣分。

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评标委员会按商务标得分以及有效报价的家数A确定中标候选人。

(一)如A>7,则将商务标得分高的3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3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二)如A≤7且>3的,则将商务标得分高的二家作为入围中标候选人(在确定第2家时,如出现多家得分相同的,则一并入围);然后在入围中标候选人中随机抽签产生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

(三)如A≤3,则直接确定商务标得分最高者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高者为第二中标候选人。如出现得分相同的,则抽签确定。

附件4: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一、评标委员会应对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报价审查。评标委员会应从最低报价投标人开始,对商务报价的范围、数量、单价、费用组成和总价等进行全面审阅和对比分析,对其报价的合理性进行评审,找出报价差异的原因及存在的问题。

二、评标委员会在投标报价评审时,对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其投标文件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进行报价,拒绝修正不平衡报价,拒绝提供报价分析说明和证明材料的;

2、评标委员会认定由于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重大漏项的。

3、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最低投标价低于符合性审查通过的次低投标价N%(N一般为3~8,根据项目的特点、报价的离散程度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评标委员会应向投标人质询,并可要求投标人限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投标人应当对评标委员会的质询及时进行说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低于其成本价投标。

(1)投标人拒绝说明的;

(2)说明理由不成立的;

(3)未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

(4)所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属实的;

(5)投标人以周转性材料已摊销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周转性材料的消耗量标准;或以机械闲置或机械已折旧完毕为由大幅度降低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或以库存材料、构件、成品、半成品、设备、元器件、器材为由大幅度降低工程造价而低于成本价的。

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经上述审查为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投标报价自低到高排列。如投标报价相同的,以工期短者排名在前;如均相同的,则抽签确定。以此作为推荐第一、第二中标候选人的次序。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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