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 | 检查内容 | 检查方法 | 检查依据 |
一、 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工作部署 | 1.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文件贯彻落实情况。 | 查看文件 资料 | |
2.及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情况。 | 查看文件 资料 | ||
3.按要求及时上报安全生产信息、工作总结等材料。 | 查看文件 资料 | ||
4.重点时段安全生产检查情况。 | 查看检查 记录 | ||
二、 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 1.落实“党政同责”要求,董事长、党组织、总经理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共同承担领导责任。 | 查看文件 资料 |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
2.落实安全生产“一岗双责”,所有领导班子成员对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承担相应职责。 | 查看文件 资料 |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 |
3.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主任。 | 查看文件 资料 |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 |
4.落实安全管理力量,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配强注册安全工程师等专业安全管理人员。 | 查看文件 资料 |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 |
5.落实安全生产报告制度,定期向董事会、业绩考核部门报告安全生产情况,并向社会公示。 | 查看报告 | 《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 | |
三、 安全生产责任制 |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 | 查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 《安全生产法》第十第一项、第十九条 |
3.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列入考核内容。 | 查看安全生产责任书 | ||
四、 基础管理 | 1. 安全生产与本单位经济活动必须同时计划、部署、检查、考核、总结。 | 查看安全生产工作文件 | |
2.主要负责人将安全生产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依法组织开展检查。 | 查看会议、检查记录 | 《安全生产法》第十 | |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设备、设施及人员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审批)制度;特种作业管理制度;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制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承发包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报告制度;安全奖惩制度。 | 查看文件 | 《安全生产法》第十 | |
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 查看文件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 |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 1.《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第一款 2.《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
6.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安全设施投资应当纳入建设项目概算。 |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 | |
7.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二条 | |
8.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 现场检查 查看资质 |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 | |
9.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 查看协议 |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 | |
10.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 查看协议 |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 |
教育培训 | 1.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查看档案和证书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四条 |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 查看培训记录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 | |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 查看证书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 |
六、隐患排查治理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 查看制度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七条 |
对不能及时排除的重大隐患,应当制定治理方案,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应急预案,消除安全隐患 | 查看整改方案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
生产经营单位治理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危及人员安全的,应当暂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防止事故发生。 | 《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 ||
七、安全生产标准化 | 17.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做到安全管理标准化、设施设备标准化、作业现场标准化和操作过程标准化,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和事故防范能力。 |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 1.《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
八、 现场管理 | 1.在作业场所和安全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二条 |
2.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 | |
3.未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对安全设施、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的 | 查看记录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 | |
4.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 |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 | |
5.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危险物品或者处置废弃危险物品,必须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建立专门的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 |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 | |
6..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挖掘、爆破等作业,临近危险物品输送管道和高压输电线路作业,有限空间内作业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危险作业的,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管理措施。 | 现场检查 | 1.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条 | |
7.两个以上生产经营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 查看协议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五条 | |
8.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 1.《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七条 | |
9.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并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 | |
10.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 | |
11.不得超过核定的生产能力、强度或者人员组织生产。 | 现场检查 | ||
12.不得隐瞒或者不及时处理安全隐患。 | 现场检查 | ||
九、 应急管理 | 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生产经营规模较小的,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 |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
2.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保证正常运转。 |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九条 | |
3..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预警机制及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置演练和评估完善, | 查看资料 现场检查 | 《安全生产法》第七十 | |
4.赋予现场带班人员、班组长和调度人员在遇到险情时第一时间下达停产撤人命令的直接决策和指挥权。 | 查看文件 |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
其他 | 法律法规规定和本部门认为应当检查的其他事项。 | ||
注:1.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问题,应当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 2. 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需要采取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是,应当移送有权部门依法处理。 3.监督检查不得影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