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15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完善校本自评,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工作,切实提高教育质量,根据《吉林省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松原市中小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实施方案》、《宁江区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方案》,遵照《吉林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我校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会议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规范化办学为重点,以自主发展为核心,以实现学校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为目的,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努力营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全面推进我校的素质教育工作。
二、工作目标
按照高起点定位,快速度发展,分步骤实施的原则,全面落实省、市、区制定的素质教育实施方案的要求,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利用三年时间(2013—2015年),进入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行列,同时力争跨入国家级示范学校行列。
1、2013年,进入区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行列。
2、2014年,进入市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行列。
3、2015年,进入省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行列,力争同年跨入国家级素质教育示范学校行列。
三、组织领导
成立“实施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另附),全面领导校本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明确工作方向,确立工作目标,制定工作方案,领导并指导校本实施素质教育工作;成立“实施素质教育自评办公室”(另附),负责校本素质教育工作自检自评协调与指导,并负责与上级有关部门沟通与协调。
三、工作内容
1、按照省、市、区和学校工作方案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工作。
2、按照《吉林省中小学素质教育督导评估指标体系》一级指标四个方面(A1——A4—)、二级指标11个方面(B1——B11)、三级指标40个方面(C1——C40),对学校各部门有关素质教育工作开展自检自查。
3、对自检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各部门(教务、政教、教科研、后勤、行政等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
4、做好校本“一督三评”工作,形成自评报告。
四、工作原则、方法、程序
(一)原则
1、导向性原则:实施素质教育评估,旨在引导学校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端正办学思想,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引导、促进学校科学发展,不断提高办学水平。
2、民主性原则:重视学生、教师和学校在评价过程中的主体作用,使评价成为学校、教师、学生和家长共同参与的过程;坚持实事求是,督导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公正。
3、发展性原则。坚持以促进学校发展为目标,既重视学校发展的结果,也注重学校发展的过程,建立自我发展、自我完善的长效机制;既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又鼓励学校办出特色。
4、全面性原则。坚持以学生发展为本,以提高教学质量为核心,把面向全体学生和学生的全面发展作为衡量教育教学质量的主要标准。
5、分工负责与项目管理相结合原则。
(二)方法
自评主要是采取听课测试、查阅资料等方式,全面收集信息,听取教师、学生及家长意见,征求社会和公众意见。自评坚持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注重定性分析。
(三)程序
自评基本程序包括:学校自评并形成自评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申请督导评估。
附一:宁江区实验中学实施素质教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马文华
副组长:张金凯 刘玉海 陈 爽 谭艳霞 李中山
成 员:王国琦 于忠波 姜 涌 卜 宁 赵银元
附二:宁江区实验中学实施素质教育自评办公室
主 任:张金凯
副主任:王国琦
成 员:刘 影 马艳萍 乔军霞 王 健 王海燕
附三:实验中学落实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工作任务分解及负责人一览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