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类别 | 名称 | 临床用途 | 用法 | 作用 | 副作用 | 注意事项 |
中 枢 N 兴 奋 药 | 尼可刹米 (可拉明) | 用于药物中毒或疾病所致的中枢呼吸抑制,对解除吗啡所致的呼吸抑制效果较好 | Im, V | 直接兴奋延脑呼吸中枢,间接通过刺激颈A体化学感受器反射性兴奋呼吸中枢,使呼吸加深加快。 | 大剂量可使血压升高,心悸,心律失常;剂量过大可致惊厥。 | |
山梗菜碱(洛贝林) | 多用于治疗新生儿窒息和CO中毒,也可用于感染所致的呼吸衰竭。 | iH, im, V | 兴奋颈A体和主A体化学感受器(N-受体),反射性兴奋延脑呼吸中枢,不易引起惊厥。 | 大剂量可致心悸,流涎,恶心;剂量过大可致惊厥。 | ||
肾上腺素 | 哮喘的急性发作,心跳骤停。过敏性休克的首选药,局麻佐药,局部止血。 | iH, V | 可激动α、β受体,产生α、β型效应。兴奋心脏,增加心肌耗氧量。小剂量收缩压↑,舒张压→或↓,大剂量以升压为主。松弛支气管平滑肌,升高血糖。 | 心律失常,高血压。 | 器质性心脏病,甲亢者忌用。 | |
抗 休 克 药 | 去甲肾上腺素 | 抗休克,作为升压药,主要用于术后低血压,总周围血管阻力降低需要血管收缩的病例。 | V | 主要激动α受体,冠状血管扩张,小A和小V收缩。 | 局部坏死,肾衰。 | 禁与碱性药配伍。 |
异丙肾上腺素 | 用于缓解支气管哮喘,心脏传导阻滞,心脏复苏,也适用于中心V压高和心输出量低下的休克患者。 | 气雾吸入 V | 兴奋β受体,兴奋心脏,扩张血管,松弛支气管平滑肌,促进糖元和脂肪分解。 | 引起异位室性心律,严重者可致死亡。 | 冠心病和甲亢患者慎用。 | |
多巴胺 | 用于心源性休克,感染性休克,肾功能衰竭及外伤和其他原因所致的低血压或休克。 | V | 兴奋α、β受体,兴奋心脏,增加肾血流量。 | 心动过速和心律失常, | 用前需补足血容量,纠正酸中毒,禁与酸性药,苯妥英钠配伍。 | |
间羟胺(阿拉明) | 临床用于神经性、过敏性、感染性休克及脑损伤所致损伤性休克的治疗。 | iH,im,V | 主要兴奋α受体,有强大持久的血管收缩作用。 | 药液外溢可引起组织坏死,蓄积作用。 | 甲亢、高血压禁用,心衰、糖尿病慎用。 | |
强 心 剂 | 去乙酰毛花苷(西地兰) | 主要用于充血性心功能不全,房颤及室上性心动过速。 | V | 加强心肌收缩力,减慢心率,抑制传导。 | 用药期间忌用钙剂,近期用过强心药者慎用。 | |
抗 心 律 失 常 药 | 利多卡因 | 室性心律失常,传导麻醉,硬膜外麻醉。 | V | 降低自律性,相对延长有效不应期,提高致颤阈,消除单向阻滞,终止折返。 | 血压下降,传导阻滞,心动过缓。 | 严重房性或室内传导阻滞。 |
盐酸胺碘酮 | 房性心律失常伴快速室性心律;W-P-W综合征的心动过速;严重的室性心律失常;体外电除颤无效的室颤相关心脏停搏的心肺复苏。 | V | 能延长房室结、心房和心室肌纤维的动作电位时程和有效不应期,并减慢传导。 | 心动过缓,恶心,局部可能引起炎症反应,中度的和一过性的血压下降。 | 电解质紊乱,尤其是低钾血症,在给药前应纠正低钾血症。除紧急情况外,注射用胺碘酮应该在医院环境的持续监护(ECG,BP)下使用。 | |
甘油 | 心绞痛,心梗,充血性心衰。 | V | 扩血管作用,使心肌冠脉流量重新分布,改善缺血区心内膜层供血供氧。 | 搏动性头痛,头昏,面颈部潮红,心悸,体位性低血压,增高眼压。 | ||
呋塞米(速尿) | 严重水肿,肺水肿,脑水肿,防治急性肾衰,加速毒物排出。 | V,im | 抑制肾小管对钠钾再吸收,使尿中钠钾及水排出增加,产生利尿。 | 水电解质紊乱,耳毒性,胃肠道反应。 | 孕妇、哺乳期妇女、严重心衰、低血压、肝昏迷 | |
20%甘露醇 | 治疗脑水肿及青光眼,大面积烧烫伤引起的水肿,预防和治疗肾功能衰竭、腹水等。 | V | 经肾小球滤过,几乎不被肾小管再吸收,在肾小管保持足够的水分以维持其渗透压,导致水和电解质经肾脏排出体外,产生脱水和利尿作用。 | 气温较低时,常析出结晶,可用热水温热振摇溶解后使用;心功能不全,活动性脑出血者,严重失水者禁用;注射速度不宜过快;该药刺激性强,静注时不可漏出血管外,如不慎露出,可用5%的普鲁卡因注射液局封,或热敷处理;可通过胎盘屏障,引起胎儿组织水肿,孕妇慎用。 | ||
降 血 压 药 | 硝普钠 | 高血压危象,急性心衰,心梗。 | V | 较强的血管扩张剂,扩张小A,小V,使血压下降。 | 心悸,头痛,头晕,恶心,呕吐,出汗,不安。 | |
硫酸镁 | 用于痉挛,惊厥,子痫,尿毒症,破伤风,高血压脑病。 | V | 直接扩张外周血管平滑肌,引起交感N节传递障碍,使血管扩张,血压下降。 | 大量引起呼吸抑制,血压下降,心脏停止于舒张期。 | ||
利血平 | 轻中度高血压,v治疗高血压危象,防治甲亢危象。 | im, V | 逐渐耗竭去甲肾上腺素在N末梢内的储存而降低血压。 | 鼻塞,腹泻,心率下降,嗜睡,乏力。 | 孕妇产前·禁用。 | |
垂体后叶素 | 产后止血,肺出血,食道及胃底静脉曲张破裂出血,尿崩症。 | V,im,iH | 对平滑肌有剧烈收缩作用,尤以对血管及子宫的肌层作用。 | 面色苍白,腹痛,心悸,过敏反应。 | 冠心病,动脉硬化,心衰,高血压,肺心病禁用。 | |
酚磺乙胺(止血敏) | 防治手术前后及血管因素的出血。 | im, V | 增强血小板功能,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 |
氨甲苯酸(止血芳酸) | 消化道出血,妇产科出血及一般渗血 | V | 抑制纤维蛋白的激活 | 有血栓形成倾向者禁用 | ||
平 喘 药 | 氨茶碱 | 支气管性和心脏性哮喘,心源性水肿 | V | 平滑肌松弛药,可扩张血管和支气管,加强心肌收缩,利尿。 | 局部刺激性较大,大量快速用药可致心悸,心律失常,血压剧降,惊厥。急性心梗伴血压降低禁用 | |
二羟丙茶碱(喘定) | 伴有心动过速的哮喘患者 | V | 平喘作用与氨茶碱相似,心脏兴奋作用仅为氨茶碱的1/20-1/10 | 类似茶碱,剂量过大时可出现恶心、呕吐、易激动、失眠、心动过速、心律失常。甚至可发生发热、脱水、惊厥等症状,严重的甚至呼吸、心跳骤停。 | 哮喘急性严重发作患者不首选本品;可致心律失常和(或)使原有的心律失常恶化;心率过速和(或)心律的任何异常改变均应密切注意;高血压或者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大剂量可致中枢兴奋,预服镇静药可防止。 | |
镇 静 药 | 苯巴比妥钠(鲁米那钠) | 癫痫,失眠,焦虑症。 | im | 镇静催眠抗惊厥作用,抗癫痫。 | 肝或肾功能有严重损害者。 | |
地西泮(安定) | 焦虑,恐惧,失眠,肌肉痉挛,癫痫,惊厥。 | im | 镇静催眠抗焦虑,抗惊厥、癫痫,中枢性肌肉松弛。 | 婴儿和青光眼者禁用。 | ||
镇 痛 药 | 吗啡 | 镇痛,心源性哮喘,止泻,全麻及麻醉辅助剂。 | V, im | 阿片受体激动剂,有镇痛,镇静,镇咳,抑制呼吸,催吐,缩瞳,便秘作用。 | 眩晕,呕吐,便秘,排尿困难,呼吸抑制,成瘾性,体位性低血压。 | 禁用于颅脑损伤,颅内占位,支气管哮喘。 |
哌替啶 (度冷丁) | 镇痛,麻醉前给药,人工冬眠,心源性哮喘。 | im | 有镇痛,镇咳,抑制呼吸,欣快均较吗啡弱。 | |||
复方氨林巴比妥(安痛定) | 发热,头痛,关节痛,神经痛,风湿痛,月经痛。 | im | 解热镇痛药 | 轻微眩晕,无力,出汗。 | ||
抗过敏药 | 盐酸苯海拉明 | 荨麻疹,过敏性鼻炎,血清病,妊娠呕吐,晕动病。 | im | 抗过敏性,具有抗组胺,镇静及镇吐作用。 | 镇静,嗜睡,乏力等中枢抑制作用。 | |
激素类药 | 地塞米松 | 严重支气管哮喘,感染性、过敏性休克和脑水肿的治疗。 | V,im | 抗炎抗毒抗免疫抗休克,影响糖代谢。 | 引起糖尿,类柯兴氏综合征,诱发加重溃疡,肾上腺皮质功能减退。 | 全身感染禁用,消化溃疡、活动结核、重症肌无力慎用。 |
解 痉 药 | 阿托品 | 胃肠道,肾胆绞痛,急性微循环障碍,有机磷中毒,阿-斯综合征 | V,im,iH | 抗胆碱药,解除平滑肌痉挛,抑制腺体分泌,散瞳。 | 面红口干,尿潴留,心悸。 | 青光眼,幽门梗阻,前列腺肥大禁用。 |
山莨菪碱(654-2) | 感染性休克,解除胃肠道胆道、尿路痉挛,神经痛,眩晕病。 | V,im | 改善微循环,扩张血管,解除平滑肌痉挛,促使疼痛缓解。 | 面红口干,轻度散瞳,心悸。 | 脑出血,急性期青光眼禁用。 | |
解 毒 药 | 氯磷定 | 有机磷中毒,但3天以上效果差。 | V | 1.因排泄快,需反复应用;2.宜与阿托品同用;3.严禁与碱性药配伍;4.过量或过快反抑制胆碱酯酶,能使被抑制的胆碱酯酶复活。 | ||
亚甲蓝 | 氰化物与亚盐中毒 | V | 为一氧化还原剂 | 严重肾功能不全,地中海贫血,镰状红细胞贫血禁用。 | ||
水 电 解 质 平 衡 药 | 5%碳酸氢钠 | 用于代谢性酸中毒、高钾血症,各种原因引起的,伴有酸中毒症状的休克、早期脑栓塞,口服治胃酸过多,碱化尿液。 | V | 大量注射时可出现心律失常、肌肉痉挛、疼痛、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于代谢性碱中毒引起低钾血症所致。剂量偏大或存在肾功能不全时,可出现水肿、精神症状、肌肉疼痛或抽搐、呼吸减慢、口内异味、异常疲倦虚弱等。主要由代谢碱中毒所致。长期应用时可引起尿频、尿急、持续性头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异常疲倦虚弱等。 忌与酸性药配伍。 | ||
葡萄糖酸钙 | 治疗钙缺乏,急性血钙过低、碱中毒及甲状旁腺功能低下所致的手足搐搦;过敏性疾患;镁中毒时的解救;氟中毒的解救;心脏复苏时应用(如高血钾或低血钙,或钙通道阻滞引起的心功能异常的解救。 | V | 本品能促进骨骼和牙齿的钙化成型,维持神经与肌肉的正常兴奋性,降低毛细血管通透性,故可用于缺钙症、皮肤粘膜过敏性疾病,钙与镁离子有竞争性拮抗作用,故也可用于解救镁盐中毒。 | 静注可有全身过热,静注过快可产生心律失常甚至心跳停止、呕吐、恶心。可致高钙血症;早期可表现便秘,倦睡、持续头痛、食欲不振、口中有金属味、异常口干等,晚期征象表现为神经错乱、高血压、眼和皮肤对光敏感,恶心、呕吐、心律失常等。 | 静注时应避免药液外渗,皮下和肌注引起局部刺激;静注可有全身发热感,静注过快可引起心律失常;静注忌同服洋地黄。 | |
氯化钾 | 各种原因引起的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 | V | 钾是细胞内主要阳离子;为心肌、横纹肌、神经系统维持正常功能所必需。 | 静滴浓度较高,速度较快或静脉较细时,易刺激静脉内膜引起疼痛;滴速较快或原有肾功能损害时,应注意发生高钾血症。一旦出现高钾血症,应紧急处理。 | 老年人肾脏清除钾功能下降,应用钾盐时较易发生高钾血症;可致心律失常、肌张力减低、反射消失;甚至心脏停搏;晚期慢性肾功能不全者、尿少时慎用。无尿或血钾过高时忌用。 | |
抗生素 | 庆大霉素 | 敏感菌引起的感染 | V,im | 广谱抗生素 | 耳毒性,对N肌肉接头有阻滞作用大量快速可引起呼吸抑制。 | |
各种液体 | 5-10%葡萄糖液,生理盐水,复方氯化钠,中分子、低分子右旋糖酐。 | |||||
备注 | ICU、妇产科、儿科等特殊用药(如氨甲环酸、缩宫素、赖氨比林)按需要准备,保证账物相符,无过期药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