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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探讨
2025-09-29 02:51:08 责编:小OO
文档
东北农业大学论文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探讨

所在院系:资源环境学院

所学专业:土地资源管理

摘要

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简述了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现状以及后备土地资源面临的形势:数量不断减少、质量不断下降、新开垦的土地质量低;提出合理开发土地后备资源的重要性;评价各区域的自然地理条件及土地后备资源开发的有利和不利条件。对黑龙江省土地后备资源的开发方向和开发潜力分区域做了初步探讨,提出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应注意因地制宜、合理有计划地进行开发、严格控制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开发利用与整治保护相结合等问题。

关键词: 后备土地资源  开发利用  黑龙江省

Abstract: introduced the situation of reserved land resources in Heilongjiang Province,summarizes the stern trend of reserved land resources and proposes the importance of exploiting reserved land resources in scientific way;and has a primary study on using direction and exploiting potential through weighing every district's physical condition and exploiting condition; Proposed some advices on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of reserved land resources— — adjusting measures to local conditions, scheming exploitation, controlling the scale of construction land,combining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with conservation.

Key words: reserved land resources  exploitation and utilization  Heilongjiang Province

6结语

前  言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国民经济各部门对土地的需要量呈增长的趋势,人地矛盾日趋尖锐,这就要求不断拓展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空间范围,将后备土地资源陆续开发利用起来。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原来无力开发或不能开发的土地资源,在现代的经济技术条件下具有开发利用的可行性。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对缓解土地供需矛盾,增加农业用地数量,促进国民经济稳定协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数量较多,分布集中,正确地分析和研究后备土地资源的现状、潜力、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确定开发利用的布局及对策措施,对搞好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同时,开展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潜力分析,对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土地的集约利用程度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并为编制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做好各项用地指标调整提供科学依据。

后备土地资源指因受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和技术条件等因素的制约,目前仍处于自然状态下,没有被人开发利用或开发利用后因故废弃、闲置的土地。后备土地资源的类型很多,分类方法也较多。可根据后备土地资源地表特征分类,分为荒地、荒山、荒滩、废弃地等;也有的根据后备土地资源的适宜性用途分类,分为宜农荒地,宜林荒地。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大纲》规定的标准,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将全省的后备土地资源分为荒地、荒山、沼泽地、盐碱地和废弃地等5种类型。各类含义是:荒地是指树木郁闭度小于10%,灌木覆盖度小于40%,表层为土质,生长草本植物,目前尚未利用的土地。已固定作为牧业用的草地不属于荒地;荒山是指坡度在15°以上,土层较薄,生长天然散生林木,覆盖度在10%以下,灌木覆盖读小于40%或生长草本植物,适宜性较差又无固定用途的土地;沼泽地是指长年积水的塔头和漂筏甸子地;盐碱地是指表层盐碱聚集,只生长天然的耐碱植物的土地,含有碱斑的牧草地中,其碱斑面积超过85%的划为重碱地;废弃地是指以利用的土地中,因自然或人为因素废弃或闲置的土地。如工矿生产废弃的土地,砖、瓦、砂、石场取土废弃的土地,因为自然灾害毁坏的土地等。

黑龙江是一个人口众多, 人均土地资源较丰富的省份, 未利用土地共有4281412.45公顷 , 占土地总面积的9.45% , 后备土地资源有很大发展潜力。开发利用这些后备土地资源对缓解各行各业对土地资源需求的压力有重要作用, 同时对充分、合理、可持续利用土地资源有重要意义。后备土地资源是在一定的社会、经济、科技条件下, 经过一定的投入可开发为农、林、牧、渔等生产用地和各项建设用地、旅游用地的未利用土地。这类土地基本上处于自然状况, 受许多条件的, 尚未利用的土地, 如荒山、荒地、荒滩等。现就黑龙江省主要后备土地资源类型及评价和开发利用的潜力分析和对策措施探讨如下。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问题探讨

1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的现状分析

1.1 后备土地资源的类型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的类型很多,分类方法也较多。可根据后备土地资源地表特征分类,分为荒地、荒山、荒滩、废弃地等;也有的根据后备土地资源的适宜性用途分类,分为宜农荒地,宜林荒地。根据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后备资源调查评价大纲》规定的标准,结合黑龙江省的实际情况,将全省的后备土地资源分为荒地、荒山、沼泽地、盐碱地和废弃地等5种类型。

1.2后备土地资源的分布

1.2.1荒草地的分布

从荒地分布来看,面积超过30万公顷的有佳木斯、黑河两个市,这两个市荒地面积为95.7万公顷,占全省荒地总面积的43. %;面积在10~30万公顷之间的有大兴安岭、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双鸭山、绥化六个市(地),合计为84.63万公顷,占全省荒地总面积的38.81%;面积在5~10万公顷的有大庆、鹤岗、伊春、牡丹江等4个市(地),合计为3.36万公顷,占全省荒地总面积的15.42%;面积最少的是七台河市为4.1万公顷占全省荒地总面积的1.87 %。

1.2.2沼泽地的分布

全省沼泽地面积较多的是佳木斯、黑河和大兴安岭三个市(地),面积为121.00万公顷,占全省沼泽地总面积的63.17%;面积在10~30万公顷的有鸡西、绥化、鹤岗等三个市(地),面积为 38.78万公顷,占20.25 %;面积较少的有双鸭山、哈尔滨、齐齐哈尔、伊春、牡丹江等七个市(地),面积为31.20万公顷,占16.29 %。其中,沼泽地面积最少的是七台河和大庆市,分别为0.28万公顷和 0.27万公顷。

1.2.3盐碱地的分布

从盐碱地的分布来看,主要分布在大庆市、绥化市和齐齐哈尔市,分别为 2.00万公顷、0.61万公顷和0.29万公顷,三市(地)合计盐碱地面积2.9万公顷,占全省盐碱地总量的98.85%,其他市(地)中仅有少量分布。

从总体分布构成看,因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全省各地的后备土地资源数量及分布有一定程度的差异。后备土地资源的分布具有东部三江平原多,西部松嫩平原少,山区数量多,平原数量少;边境市县多,内地发达市县少的特点。从各种类型后备资源的分布来看,荒草地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和北部边境市县,荒山主要分布在小兴安岭和张广才岭山区,沼泽地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和山区河谷地。

全省各市(地)中后备土地资源总量超过40万公顷的有佳木斯、黑河和大兴安岭三个市(地),这三个市(地)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为226.7万公顷,占全省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的55.0%;面积在15~40万公顷之间的市(地)由哈尔滨、齐齐哈尔、鸡西、双鸭山、鹤岗、伊春、绥化,这七个市(地)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为158.17万公顷,占全省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的38.34%;面积在5~15万公顷之间的市(地)有大庆、牡丹江等两个市(地),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23.11万公顷,占全省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的5.6%;5万公顷以下的仅有七台河市,面积为4.35万公顷,占全省后备土地资源总面积的1.06%。

2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的特点及开发利用中存在的问题

2.1 后备土地资源的特点

2.1.1 后备土地资源丰富,数量多,分布广

全省2004年后备土地资源412.5万公顷,占全省土地总面积的9.11%,人均占有后备土地资源0.11公顷,是全国人均后备土地资源占有量的10倍左右。黑龙江省的后备土地资源分布面较广,各市、县都有一定数量的分布,丰富的后备土地资源对今后调整土地利用结构,扩大各业生产用地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2.1.2 后备土地资源分布相对集中,质量较好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的抚远、同江、富锦、饶河、宝清、萝北、虎林、密山,小兴安岭地区的嘉荫、逊克、瑷珲、庆安及大兴安岭地区的呼玛、松岭等市、县、区。这些地区后备资源集中连片,适宜于大面积集中开发和规模经营。与全国其他地区相比,黑龙江省的后备土地资源的自然条件较好,开发难度较小,土地开发利用的投资回报率较高,是全国各地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条件较好的地区之一。

2.1.3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经济条件优越,开发前景广阔

黑龙江省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具有优越的社会经济条件,多年来国家对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十分重视,《中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把黑龙江省作为全国土地资源开发和商品粮生产的重要基地。黑龙江省在制定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时,也将加快国土资源开发利用步伐,作为把黑龙江省由农业大省建设为农业强省的重要战略措施,并制定了一系列优惠,将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推向市场。国内外、省内外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拍卖、承包、租赁等多种形式取得土地的使用权进行长期开发利用,从而为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开发黑土地创造了宽松的环境,引起了社会各界的重视。近几年来,省内各地开展了以拍卖“五荒”土地使用权为主要形式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活动,极大地调动了社会各界人士投资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的积极性。仅1994年和1995年两年期间,全省通过拍卖、装让、承包、租赁等形式开发后备土地资源80多万公顷,其中已利用的达60%,取得了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

2.2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具有悠久的历史,但在开发利用中也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2.1 开发资金紧缺,存在盲目性问题,影响开发进度

从目前后备土地资源的状况来看,不加任何工程措施或烧加工厂措施就可以开发利用的一、二类荒原已经很少,大部分属于开发利用难度较大的低洼易涝地、沼泽地、盐碱地等三、四类荒原,需要有较大的投入才能开发利用起来。特别是三江平原东部大片后备土地资源,大部分是沼泽地,需修建大量防洪排水工程才能开发利用。目前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的投资渠道主要靠国家投入,由于资金数量有限,加上资金投放欠缺合理性,使体地方财力紧张,配套资金不足,从而影响了后备资源的开发利用进度。为了搞好后备土地资源开发,需要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集资渠道,鼓励国家、集体、单位、个人一起上,调动各方面投资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地把可利用的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起来。

2.2.2 缺乏开发利用的统一规划,开发利用秩序比较混乱

一些地方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缺乏统筹规划和科学论证,急功近利的思想比较严重,盲目开垦,掠夺式经营,不注意保持土地生态环境,有的在开发中不注重整体效益,一直土地利用率和垦殖率较低。由于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中缺乏统一规划,管理混乱,有的地方因盲目开发造成水土流失,加剧风沙和盐碱灾害。有的因排水工程不配套,造成多次开发,多次弃耕的现象。这些问题应引起足够的注意,加强土地开发的规划和审批管理,使之走上规划管理轨道,以便最大限度的发挥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潜力。

2.2.3 乱开滥垦现象比较严重,干扰土地管理工作正常秩序

随着人口增加,经济发展,土地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人们对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重要性的认识逐步提高。近几年,社会各界投资者对开发后备土地资源产生很大兴趣,加大了对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力度,大做以地生财的文章。一些地方出现盲目开荒的现象,不经科学论证和前期工作,不办理用地审批手续,乱开滥垦,不但造成土地权属不明,土地使用范围不清,而且还容易发生土地纠纷,为土地管理和经营带来很大不便和难度。

2.2.4 后备土地资源多,但开发难度越来越大

全省后备土地资源类型丰富,有宜农荒地、宜林荒山、宜牧荒滩,在工矿区和城市郊区,还有一定数量的工矿废弃地和零散土地可以复垦。

建国以来,黑龙江省已经过多次大规模开发,所以耕地面积与建国初相比有所增加,可是截止2004年,我省人口增长了244%,另外由于大规模的生产建设和自然灾害等原因,使我省人均耕地面积由建国初的0.56公顷/人,减少至04年的0.31公顷/人。据2002年完成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2001年年末200公顷以上的可开垦耕地仅有25.5万公顷,目前剩余的后备土地资源集中连片易于开发的数量已经很少了,多数都是三、四类荒原,大部分是低洼易涝地,其中还有相当一部分沼泽地,排水条件很差,需要投入大量资金,修建排水防洪工程以后才能开发,随着后备土地资源逐年减少,开发利用难度将越来越大。今后人口还将增加,居民点、水利、交通等建设用地仍将继续增加,特别是振兴老工业基地而带来的各行各业的蓬勃发展,对土地的需求量将更趋增加。

3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有利条件分析

3.1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原则

3.1.1 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进行开发的原则

根据国家和省的有关文件要求,近期各级将相继编制和修订本辖区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了搞好土地利用的宏观和土地开发利用的合理布局,做到土地供需总量的平衡,在规划中要对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目标、方向和布局等做出统筹安排。各地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一定要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要求合理安排,要顾全大局及土地利用整体效益,切不能盲目开发,造成新的土地资源的破坏和浪费。要使全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做到统一规划,统筹安排,逐步实施,走上规范化、科学化管理的轨道。

3.1.2 最佳综合效益的原则

土地资源开发,是为了充分合理地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生产水平,谋求最佳综合效益,这也是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基本原则。土地开发必须争取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尽可能地挖掘土地资源可开发利用的潜力。同时,要坚持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相结合,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兼顾的原则,注重保护土地生态环境,坚决制止掠夺式和破坏性的开发,做到开发、利用、保护、整治紧密地结合,力求达到经济效益显著,社会效益良好,土地生态环境改善的最佳的土地利用状态。

3.1.3 可行性和适宜性的原则

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十分注意可行性和适宜性的原则,即针对实际进行可行性的论证和适宜性的评价。可行性和适宜性二者是密切相关的,主要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土地的质量,从土地的产出水平考虑是否具有开发的可行性;二是自然条件,后备土地资源所处的水文、土壤、气候等自然条件的好坏,影响和决定土地开发的可行性和适宜性;三是社会经济发面,主要是衡量劳动力投入、资金来源的多少、技术水平高低及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需求等方面因素。这些都是影响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效益的重要因素 。因此,必须从土地的质量、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条件等发面来确定如地开发可行性和适宜性。

3.2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有利条件

黑龙江省地域辽阔,后备土地资源丰富,加上平原区面积大土质肥沃,农业基础好,开发利用的有利条件很多。

3.2.1 土地资源条件

全省后备土地资源面积大,集中连片,特别适宜农荒原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黑龙江沿岸及大兴安岭山区的南部。地势平坦,荒地连片,土质肥沃,水资源比较丰富,土壤、气候水资源等条件要远远好于、内蒙,是我国目前少有的大片荒原。这些荒原有利于成片开发和规模经营,经过综合治理和合理开发后,可变成农业生产用地,将会产生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2.2 社会经济条件

黑龙江省经过多年的开发建设,已成为我国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生产者群体素质较高,劳动力资源充足,农业机械化水平高,而且省内铁路、公路、通讯发达,为搞好土地开发创造了有利的社会经济条件。特别是近几年在市场经济的推动下,全省掀起了异地土地开发热,绥化、庆安、兰西、呼兰、巴彦等人多地少的市县主动到三江平原东部、大兴安岭南部、黑龙江沿岸等人少地多的市、县、农场承包土地,开垦荒原,进行异地开发带去了内地大量资金、劳力和经营技术。据统计,仅1995年全省进行异地开发的劳力达10多万人,带去资金7亿多元。这种异地开发对解决边境地区资金,劳动力不足,土地经营管理水平落后等问题起到很大作用,有力的推动了当地土地生产力水平的提高。

3.2.3 科学技术条件

黑龙江省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院校力量浑厚,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比较健全,从省到乡基本形成了农业技术推广、农业机械服务、良种培育、病虫害防治等比较完整的农业科技服务体系和网络。近些年来,一些科研单位和农业院校积极研究和推广开发三江平原低洼易涝地种植水稻、西部盐碱地土壤改良、培育适宜高寒地带作物品种等科学技术成果,促进了全省农业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加大了土地开发力度。

3.2.4 物质条件

进行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需要有充分的资金和物质作保证。黑龙江省在这方面有利条件较多。一是土地开发所需的原材料可取于当地,全省土地开发以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为主,土地开发所需的农业机械、种子、设施等当地都可以解决,为土地开发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证。二是开发建设所需的资金可以保证。近几年全省农业经济发展很快,农业生活水平有很大提高,人均收入已超过千元,各地乡镇企业比较发达,可为土地开发建设提供大量资金。全省兴起的异地开发热,土地开发所需的资金完全是靠土地开发者自己解决的,没有花国家一分钱。

3.2.5 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

近些年来,国家重点投资进行三江平原综合治理,使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有了很大改善,对进一步搞好这一地区后备土地资源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1988年三江平原列入国家重点开发项目后,先后投资完成了别拉洪河、蜿蜒河、安邦河、七星河、浓江、鸭绿江等治理任务,开挖了河道,修筑了堤防,进行了田间除涝工程配套,使这一地区农田达到20年一遇防洪标准,5年一遇处理标准。今后随着这一地区农业生产基础设施条件的不断改善,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还将有所提高,同时也使一些三、四类荒原的防洪排水条件有很大改善,为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创造了有利条件。在松嫩平原进行小区农业综合开发,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建立了无不同类型的农业开发模式,如以治理坡耕地为主的水土保持治理型;以水利工程配套改良土壤为主的升级型;以宜农则农、宜牧则牧、宜渔则渔的综合型;以开发荒地荒坡,用于发展多种经营的外延型等。这些土地开发利用模式,通过综合治理和改造,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农业生产基本条件,也为土地资源的进一步开发利用奠定基础。

3.3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分析

黑龙江省作为农业大省和国家重要的商品粮生产基地,要保持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粮食总产量,主要途径有两条:一是搞好农田基本建设,提高单位面积产量;二是搞好农业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增加有效耕地面积。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比较多,通过扩大耕地面积,为保持耕地总量平衡,巩固和发展农业生产创造了良好的条件。长期以来,全省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上取得了很大成效,但也存在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不利于土地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因此,必须根据后备土地资源的适宜性进行科学合理的开发和可持续利用,以最大限度的发挥其开发利用的潜力。

黑龙江省土地后备资源较丰富,质量较好,加上其他条件比较优越,具有较大的开发潜力。

3.3.1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前景

黑龙江省各地自然条件和社会条件都有明显的地域差异。为了更好的搞好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更具各地土地资源状况和特点,确定不同类型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前景。

3.3.1.1 宜农荒地开发利用

从宜农荒地地域分布看,主要分布在三江平原东部的抚远、同江、富锦、饶河、宝清、虎林、密山,小兴安岭地区的嘉荫、逊克、孙吴等市县以及大兴安岭地区的呼玛县、松岭区。土壤主要为草甸土、白浆化草甸土、草垫沼泽土等,土质较肥沃。由于大部分宜农地分布在地平地,地势低洼,排水不畅,地下水位高,并易受洪涝灾害威胁,必须采取系统的防洪排水工程措施,消除水害,方可开发利用。目前,三江平原各河流骨干工程的整治基本完成,当前主要问题是搞好工程配套,发挥效益。

3.3.1.2 宜林地开发利用

从宜林地地域分布看,主要分布在森工系统范围内,其他分布较多的市县有抚远、同江、富锦、嫩江、北安、黑河等。土壤主要是暗棕壤、白浆土等,黑土层较薄,土地肥力较差,地形多为低山丘陵及漫岗地。另外,在一些沙丘、盐碱地也有一部分宜林地。全省除了上述地区宜林地集中分布外,其它宜林地面积较少,分布比较零散。对宜林地开发利用,除了按规划之中统一搞好植树造林,荒山绿化外,对分布零散的宜林地采用拍卖、承包、租赁的形式,将宜林地的土地使用权承包给农户,以营造水保林、经济林、薪炭林为主,结合水土保持工作,实行经营性开发智力,可以加快宜林地开发利用步伐,收到领先的成效。

3.3.1.3 宜牧地开发利用

从宜牧地地域分布看,主要分布在大、小兴安岭山间河谷第一季松嫩平原西部风沙盐碱地,以呼玛、漠河、孙吴、逊克、泰来、都尔伯特等县分布较多。土壤主要有暗棕壤、草甸土、沼泽土、沙土、盐碱土等。黑土层薄、肥力较低,有的地方积水较严重,只适宜于季节性放牧。地形多为山间河谷洼地,河流两岸河漫滩地平地及缓坡地。地表生长小叶樟、苔草、大叶茅等草甸植被、草质较好。黑龙江省为了加大牧草地开发利用力度,1995年以来在全省推广草原承包责任制,调动了广大干部群众开发利用和保护整治亩草地的积极性。在宜牧地开发利用上也应积极推广这一形式,采用拍卖、承包、租赁等形式将宜牧地土地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固定给使用者使用,以利于提高使用者开发和治理宜牧地的积极性。

3.3.1.4 其它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

其他后备土地资源利用主要是除了用于农、林、牧、渔业外,用于建筑、工矿建设、交通用地等用途的土地。这部分土地分布比较零散,大部分为工矿废弃地,零散闲置土地,但由于大多数靠近城镇、工矿区和交通沿线,土地开发利用效益较高,用于城市和工矿建设,交通用地,不但可以缓解建设用地紧张的局面,节约和保护耕地,而且可以收到较多的地产收益,为各级财政增加收入。

3.3.2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效益

搞好全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不但可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垦殖率,增加社会产值,有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而且还可以通过增加林地面积,治理水土流失,具有良好的生态效益。

3.3.2.1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经济效益

全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后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一方面通过出让后备土地资源使用权,可以从后备土地资源中获取巨大的经济效益。据初步预测,全省通过出让、出租、承包后备土地资源使用权共可获取直接效益20多亿元。如果按粮食每公斤1.5元,木材每立方米250元,饲草每公斤0.15元计算,每年可新增加农业产值  多亿元。另外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还可增加建设用地供给,如这部分土地实行有偿使用,其效益更加可观。

3.3.2.2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社会效益

首先,通过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目前日趋紧张的人地矛盾,保持全省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为巩固农业生产的基础地位,建设农业强省,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条件。其次,开发后备土地资源可以促进农村一部分贫困户脱贫,目前黑龙江省内地一些人多地少地区的农民纷纷到三江平原和大兴安岭等地搞异地开发,在加速当地资源开发的同时,自己也获得了较好的收益。目前黑龙江省的森工企业、煤炭企业等都有大量富余职工,为了解决这部分职工的生计问题,黑红将有计划的组织他们从原来岗位转移下来,从事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既增加了这部分人员的收入,又减轻了原来企业的压力,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

3.3.2.3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生态效益

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后可以提高全省的土地利用率,进一步优化全省的土地利用结构,同时通过宜林地、宜牧地的开发利用,可以增加林地、牧草地面积,提高森林覆盖率,有利于改善土地生态环境。近几年全省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将资源开发利用和治理水土流失,防止风沙、盐碱灾害结合起来,实行治理性开发、收到良好的生态效益。穆玲是在开发利用荒山时,实行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综合治理,采用拍卖、承包方式,将治山、治水与改善生态环境结合起来,既有经济效益,又有生态效益。

4后备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

4.1 各类土地适宜性标准

4.1.1 宜农地标准

1.气候。正常年份所需无霜期在90天以上;≥10℃有效积温不少于1600℃;年降水量不少于400毫米。

2.地形。主要是低平地、平地和缓坡地,坡度小于7℃,最大坡度不能出超过15℃。

3.土壤。土质肥沃,土层深厚,黑土层在20厘米以上。

4.植被。以草本植物为主,地湿地上生长大小叶樟、蒲草、沼柳、三楞草和哑巴苇子,缓坡和平干地上生长榛柴、苕条的等。

5.水利条件。有良好的排水出路,沼泽地开发要具备排水骨干配套工程或天然排水沟和不断完善的水利工程设施。

4.1.2 宜林地标准

1.地形。坡度较大,但不大于75°。

2.土壤。土壤瘠薄,土层厚度不小于10厘米,土层中含石量不大于50%。

3.植被。除去常年渍水重沼泽植被和含盐较高的盐碱地外,均宜林。

4.气候。年降雨量不小于350毫米,均可宜林,黑龙江省水热条件均都适宜林木生长。

5.反符合宜农地上述条件,但不宜种植农作物,经有关部门批准化为防护林、经济林、用材林、薪炭林的土地。

4.1.3 宜牧地标准

1.地形。一般是不积水的低平地、河滩底、山间谷地和坡度小于25°的岗坡地。

2.土壤。黑土层比较薄,土壤肥力低,垦后易引起风蚀、水蚀或盐碱化的土地。

3.植被。生长草本植物,草质较好以及坝外荒地和根据牧业发展需要已规划为牧业利用的土地。

4.附近有可供牲畜饮用的水源。

4.1.4 宜果园经济作物地标准

1.地形。地面坡度在15°~30°之间,风沙地坡度应小于5°。

2.土壤的土层厚度在40厘米以上,表层腐殖质层厚度大于20厘米。

4.1.5 宜建设用地标准

1.土地坚实,承载力强,地势平坦,排水条件较好。

2.靠近城镇村屯的零星闲散土地和旧畜舍、旧场院、取土坑、废弃房舍等能用于建设的土地。

4.1.6 暂不适宜开发利用土地标准

1.目前难以开发利用的土地,一般是地势低洼,地表常年积水且难以排水,生长沼生植物的种沼泽地。

2.坡度在75°以上山地,土层瘠薄,表层基本无植被的裸岩、石砾低、荒山等土地。

3.表层基本无植被,植被覆盖率低于15%的裸土地和目前难与利用的沙地、盐碱地。

4.2 后备土地资源适宜性评价结果

根据各类土地适宜性标准,全省土地后备资源评价(按农业后备土地资源进行适宜性评价),结果如下表所示:

黑龙江省适宜农林牧渔及建设的面积及在各地市中的分布详见表3-1。

表3-1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供应状况表             单位:千公顷 
地市适宜类
小计宜农宜林宜牧宜渔 宜建设
黑龙江省1961.1602.11.9670.134.112.9
哈尔滨91.413.939.830.45.12.2
齐齐哈尔市177.656.115.4101.82.32
鸡西市144.998.313.430.30.82.1
鹤岗市58.335.62.118.11.21.3
双鸭山市87.213.510.161.611
大庆市81.99.218.745.16.92
伊春市 69.925.133.510.50.80
佳木斯市505.3131.7117.3252.14.20
七台河市26.21.47.314.521
牡丹江市75.126.928.217.61.11.3
绥化市122.643.130.842.36.40
黑河市350.2116.5216.814.62.30
大兴安岭170.530.8108.731.200
注:《黑龙江省耕地保护目标与对策研究》提供。

从表中可知:2004年黑龙江省适宜开发利用的土地资源共1961.1千公顷,占全省未利用土地面积的45.8%。其中宜农地602.1千公顷,占适宜地总面积的30.7%,主要分布在黑河、佳木斯、鸡西三市;宜林地1.9千公顷,占32.7%,主要分布在佳木斯、黑河、大兴安岭等市;宜牧地670.1千公顷,占34.2%,主要分布在齐齐哈尔、佳木斯等地;其余的2.4%为宜渔地和宜建设地,其中宜渔地34.1千公顷、宜建设地12.9千公顷,主要分布在我省的哈尔滨、大庆、绥化、黑河、鸡西等市。

这里的宜农荒地可以作为耕地后备资源进行开发,所以全省耕地后备资源仍然有60.2万公顷可供开发利用。

5 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措施

建国以来,黑龙江省土地开发利用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是,仍有大量的后备土地资源尚未得到开发利用。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推进了后备土地资源使用权实行拍卖、承包、租赁的进程,增加了人们对后备土地资源在开发利用中的市场意识,全省后备土地资源又一次得到大规模的开发利用。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有效地开发利用好这部分土地资源,对促进经济发展,增强后劲,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因此,在当前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中,要积极引导各地更具不同自然条件和社会经济技术条件,因地制宜,采取科学的开发利用措施。

5.1 进行必要的农业生产基础设施建设

全省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有各种不同的问题和障碍因素。现有的宜农荒地多数地势低洼,易受洪涝灾害的侵袭,要注意水利工程配套建设;宜牧地多数由沼泽地和少量盐碱地组成,存在着沼泽地积水,土壤水分过多,盐碱地含盐量高,土壤瘠薄等问题,都不利于植物的生长,如不加以整治,得不到有效利用;荒滩经常受季节性洪水泛滥淹没,不进行水利工程建设,也难以利用;荒山的开发利用存在着治理水土的流失、防风固沙等问题。为了搞好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进一步搞好必要的工程建设

5.1.1 抓好以防洪除涝为中心的综合治理

黑龙江省农业后备土地资源大部分集中在三江平原东部、黑龙江沿岸及大兴安岭地区的低洼易涝地,要搞好土地资源开发利用,必须抓好以防洪除涝为中心的综合治理等措施,搞好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开发区工程建设。坚持先易后难,先低后高,先小后大,先通后畅的原则,分阶段进行治理。三江平原近期水利建设的重点是搞好防洪排水工程系统的建设,解决排水出路。在水资源丰富地区,因地制宜,增强生态农业建设,采取灌溉、排水、治涝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对投资小、见效快、受益大的水利工程优先安排,与骨干工程和配套工程同步建设,达到治理一片,成效一片,管好一片,受益一片。

5.1.2 搞好以小流域为单元的水土保持

水土保持是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中不可缺少的措施,本照“资源开发与保护环境同步,利用与整治协调”的原则,为单元,实行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在坡地开发中,可采取修地埂、横坡打拢、挖水平沟等措施。对于坡度在15°以上的坡地严禁开垦,应作为宜林地、宜果园经济林开发利用。水土流失地区的许多荒山、荒坡,可以营造水土保持林。25°坡度以上的陡坡地,要先封山育草,再逐渐造林。通过营造水土保持林,达到涵养水分,减缓坡面水流速度,减轻水土流失。

5.1.3 切实搞好沼泽地的治理和改造

沼泽地是黑龙江省后备土地资源种面积最多的地类,占全省后备土地总面积的46.42%,具有较大开发潜力。沼泽地适宜性广,轻沼泽地可作为耕地、林地、牧草地,而且分布在沼泽地中的泥炭、芦苇资源可开发为有机肥料和造纸原料。一次,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对沼泽地建立湿地保护区,搞好大片沼泽地保护工作。目前,三江平原的大面积沼泽地经过长期的改造治理,使许多沼泽地得到了有效的治理和保护。在沼泽地治理上,应以治水治土为中心,采取工程、农业、生物等多方面措施,综合治理。

5.2 合理适度开发宜农荒地

5.2.1 建立不同的土地开发模式,保持农业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

建国后,黑龙江省通过荒地开发,耕地面积增加了一倍,全省增加的粮食产量有一半来自土地开发,对建设商品粮基地起到了积极作用。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水品提高,土地开发也由低级向高级,由单一开发向综合开发发展,建立了一些不同类型开发模式, 今后在后备土地资源开发中要注意保持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建立良好的土地生态环境。在三江平原建立低洼沼泽地开发利用模式,实行农、牧、渔相结合的土地利用方式,低洼地种植水田,发展水产养殖业;在松嫩平原西部干旱地区,建立风沙干旱草场开发利用模式,实行粮、牧、林综合利用的生态农业;在小兴安岭低山丘陵区建立土地资源立体开发模式,搞好综合开发,是新林上山,田下川;在漫岗区建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实行以小流域为单位的土地综合开发和治理。

5.2.2 合理开发宜农荒地,扩大耕地面积,巩固农业基础地位

黑龙江省“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中提出巩固黑龙江商品粮基地建设,加快农业资源的二次开发与深度开发,推进从农业大省到农业强省的历史跨越。对于宜农地的开发利用,必须认真吸取以往重开恳轻建设,重数量轻质量,重利用轻保护以及乱开滥垦,破坏土地资源的教训。要有计划有步骤的进行开发,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前提下,适度开发,注重质量,做到开一片,成一片,见效一片。在低洼易涝区开发,必须坚持先治水后开荒的原则;在丘陵区开发,必须做好水土保持工作。要创造条件,积极吸引外地资金,鼓励省外财团、企业到黑龙江省开荒,通过开发宜农荒地,稳定和扩大现有耕地面积,这是由资源大省发展为农业强省的一项重要措施。

5.2.3 优先抓好全省后备土地资源重点开发区

黑龙江省待开发土地资源的重点开发区,主要在三江平原、小兴安岭及松嫩平原地区。

1.三江平原

三江平原包括佳木斯、双鸭山、鹤岗、鸡西及七台河市,其土地开发特点:一是宜农荒原集中连片,地势平坦,便于机械化作业;二是沼泽地较多,须修建防洪排涝工程后方可进行大面积开发;三是全省国营农场集中分布此区域,农业机械化水平高,开发有利条件较多。因此,要重点搞好三江平原土地的开发,发挥这一区域优势,对促进全省农业生产发展有积极作用。 

2.小兴安岭

小兴安岭山区包括黑河、伊春市,其土地开发特点:一是宜农荒地集中连片,地势平坦,便于机械化作业,开发条件较为优越;二是自然条件较好,是与麦、豆、到生产和畜牧业发展;三是丘陵较多,土地开发应注意水土保持工作,防止造成新的水土流失。因此,充分发挥这一地域的优势,集中开发待开发土地资源中的宜农、宜林、宜牧地,对建设农业强省具有积极作用。 

3.松嫩平原

松嫩平原是全省的主要粮区和牧业生产基地,包括齐齐哈尔、哈尔滨、大庆及绥化地区,开发历史悠久,农牧业生产基础好。除部分低洼易涝地外,大部分成小片零星分布,稍加措施既可开发利用,并且投资少,见效快,也是一个重点的开发区域。应积极鼓励引导,有计划、因地制宜的开发利用,进一步挖掘土地潜力,调整用地结构,发展各业生产。

5.3 大力推进后备土地资源开发利用进程

5.3.1 搞好“五荒”土地使用权拍卖、承包、租赁等工作

为了尽快将黑龙江省土地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解决土地开发资金不足问题,黑龙江省1994年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荒山、荒地、荒草、荒滩、黄水等五荒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承包、租赁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通过拍卖等形式获得一定年限内的土地使用权,并规定在土地出让期限内允许转让、出租、抵押。通过“五荒”拍卖,建立土地使用权依法合理流动的市场机制,赋予土地使用者一定时期的土地使用权和收益权,极大的调动了各方面积极性,主动增加土地投入,推动“五荒”土地资源的全面开发利用。全省通过“五荒”土地使用权的拍卖、承包、租赁,受到了比较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特别是有的实现把开发和治理相结合,选择一些荒山、荒坡作为开发治理的重点,加快了治理步伐。  

5.3.2 多渠道、多形式筹集开发资金

进行土地资源开发,需要较多的资金,如果加上水利工程建设,道路、通讯设施等投资,需要数十亿元的资金。为了解决土地开发资金问题,要按市场经济要求,建立多途径、多形式的集资渠道,主要是通过合作、股份、独资等形式,引进外地资金到黑龙江省进行土地开发。为了解决粮食问题,各地实行“米袋子”“菜篮子”工程,南方一些省(市)对黑龙江省土地开发有很大的积极性,应制定优惠,采取合作、入股、独资等形式, 进行联合或独资开发,加大全省土地开发力度。

5.3.3 制定优惠,积极搞好异地开发

据有关部门统计,全省异地开发投入资金7亿多元。这种异地开发不仅解决了边远地区资金、劳力不足问题,而且还带去了先进的技术,对当地土地开发利用起到了很大作用。如到三江平原进行土地开发,有相当一部分是把旱田改种水田,使三江平原水田面积有较快的发展,而且粮食增产幅度较大。异地开发是群众的自发行为,这种做法由于符合市场经济规律,有较强的生命力。应制定一些优惠和创造方便条件,大力鼓励和支持异地土地开发,而且这种开发土地资源的行为,有利于提高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平,有很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5.4 实现后备土地资源可持续利用

5.4.1 综合开发后备土地资源

长期以来,黑龙井生后备土地资源得到了不断地开发利用促进了农业经济不断的发展。但是,由于过去存在片面地强调以粮为纲,追求单一的开荒种地大梁,在土地资源利用上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对土地资源过度开发利用而未注意治理和保护,造成生态环境质量下降,水土流失加剧,土地肥力递减,抗御自然灾害能力弱。要根本解决这些问题,正确的途径就是综合开发利用后备土地资源,建设生态农业。位于黑龙江省松嫩平原漫岗丘陵区的拜泉县,科学制定规划,连续10年狠抓落实,大搞生态农业建设,取得了明显的成效,1986年甩掉了贫困县帽子,全县农业总收入增长了3倍,农民收入增长了4倍,1996年粮豆薯总产15亿公斤,恢复产量达县容易,被国家列为全国粮食生产自强县,林业、水土保持和生态农业先进县,创造了土地开发利用跨世纪辉煌业绩。

5.4.2 兼顾三个效益,维护生态平衡

后备土地资源的开发利用必须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统一起来,兼顾三个效益,维护生态平衡。在指导思想上,要用生态经济观点指导开发,在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同时治理保护土地资源。在土地资源开发利用的过程中,要遵循三个原则,一是遵循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相统一的原则;二是遵循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兼顾的原则;三是遵循既要按自然规律办事,也要按经济规律办事的原则。使土地开发承包、拍卖和土地培肥地力机制与生态农业建设结合进行。

6结语

 我国是一个人多地少的发展中的人口大国。一方面,我国人口基数大,人均耕地少,可开发利用的宜农后备土地资源极其有限,而人口增长速度虽已大幅度减缓,但是

人口总量还在增长。按照一般预测,未来三、四十年内我国仍将面临人口持续增长带来的压力。而对持续增长的人口,粮食安全问题将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不能掉以轻心的一个基本的全局性、战略性问题。因此,在今后相当长的时期里,保持后备土地资源安全问题必然成为我国土地管理的一项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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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武锦官,张涛.耕地后备资源评价方法及其应用.农业技术经济,1999,(3):34~35

致  谢

本论文是在导师雷教授的悉心指导下完成的。从论文的选题、构思、设计及实施,到论文的撰写和修改,都凝聚着导师的辛勤劳动。在导师的严格要求下,本人的专业理论知识、专业思维能力以及写作水平等都有了很大的提高。导师渊博的知识、严谨的治学态度、敏锐的科研洞察力、谦和的人格魅力及对学生认真负责的精神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在此谨向他表现最崇高的敬意和最衷心的感谢。

另外,在论文资料的收集期间以及本文的写作过程中,同学闵、刘和李都给予了热情的帮助和支持。同时还要感谢同窗高、汪和张的真挚友谊。

四年的学习生涯是我人生中宝贵的经历与财富。在这期间,有许多老师与朋友在学习、生活中给予我指导与帮助,使紧张的学习旅途中实施伴随着欢乐。再次向各位老师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予我信心和勇气,促使我不断前进。没有他们 始终如一的支持和鼓励,我将难以顺利完成学业。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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