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文件
苏交质〔2010〕19号
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
为切实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开展为期两年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征求意见稿)》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附件1: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点击下载:苏交质[2010]19号附件1
附件2: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征求意见稿)点击下载:苏交质[2010]19号附件2
二O一O年四月二十八日
江苏省关于开展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
2010-05-05
各市交通局、港口局,省交建局、大桥指,厅建设办、公路局、航道局、港口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四桥指:
为切实加强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工作,促进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根据交通运输部统一部署,省厅决定开展为期两年的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一0年四月日
抄送:交通运输部质监总站,各市交通质监站、港口质监站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结合省厅开展的“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和“安全管理提高年”两项活动,省厅决定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继续巩固“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工作成果,着力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行为,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从2010年开始,至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为达标推广年。
凡列入我省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施工、监理、设计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钱国超
副组长:姜竹生、侯建宇
成员:吉林、缪玉玲、金志强、夏炜、丰玮、谭瑞兵、王绍坤、顾建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局:
办公室主任:金志强
办公室成员:黄淞文、徐翚、汤渭清、汪宜军
五、活动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令);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
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4、《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5、国家等七部委发改投资[2009]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
6、江苏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苏治工发[2009]4号《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7、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安[2010]1号《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开展安全管理提高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活动重点
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扎实开展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具体工作:
1、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4、机械设备管理和起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场容场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7、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我厅制订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请你们对照予以试行。
七、活动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1、组织形式
除泰州大桥、南京四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和省交建局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直管项目”)之外,由各市组织“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厅属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指导和督促。
2、制定方案阶段(2010年4月~5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各市和大桥指、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四桥指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各自“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于5月底前报厅(质监局)。
3、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12月)
各市、直管项目要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要切实加以指导和检查。
4、推荐示范工作(2010年6月~7月)
请你们认真组织研究《标准》相关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于 7月15日前报厅(质监局)。省厅将认真研究各地、各直管项目报送的修改意见,拟于10月底出台《标准》正式稿,指导“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同时,各市、各直管项目根据《标准》推荐1~2个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地(工程)应具备一定的规模、施工难度且技术风险相对较高,具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省级示范工程。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厅(质监局)。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工地、示范工程进行评估,8月底前将评估通过的省级示范工地和示范工程材料报交通运输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要按照省厅正式下达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先由项目建设单位对所辖标段施工、监理逐个进行检查初验,初验不合格的进行停工整顿,直至初验达标。各市、直管项目在建设单位初验基础上进行达标验收,并将达标验收结果于2011年7月底前报厅(质监局)。我厅将组织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巡查和监督抽查。
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培养先进典型、鞭策后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把各从业单位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与其市场信用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项目要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总结,对于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将总结材料于2011年10月底前报厅(质监局)。省厅将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予以全省表彰,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参加全国评比。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详实的活动实施方案,把活动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和每个施工现场。通过争创示范工地和示范工程,树立正面典型,夯实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总体责任,明确活动目标,组织、引导各参建单位全力以赴地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抓手,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监理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监理规定,积极做好争创示范工地的各项工作。设计、监测等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今年是确立的第二个“安全生产年”,也是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开展安全管理提高年。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是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实现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我们要以创建“平安工地”为载体,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安全管理提高年活动,重点解决当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科技兴安,强化监管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加快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标准的研究步伐,提高工程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鼓励施工项目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和机具,加强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的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要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实监管人员,保证监管经费,提高监管能力。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四、广泛宣传,注重培训
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各单位要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加大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宣传力度,着力抓好2010年以“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为主题的第九个“全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大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目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工作,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以及避险、抢险能力。
五、严格考核,长效管理
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工程项目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对每个施工标段、每个参建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对在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和项目,要予以坚决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予通报批评,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要以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工程安全管理的研究,提高工程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工程安全监管和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以项目管理为对象、以安全为核心的完整、系统、长效的工程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附件:《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征求意见稿)
附件: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
“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说明
为加强对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加快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化、标准化步伐,省厅研究制定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以下简称《标准》),请遵照执行。
1、本《标准》适用于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创建达标工作的指导和考核。
2、达标工地考核仅对施工单位进行,达标工程考核对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综合进行。
3、本《标准》采用千分制。评分达到60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评分达到850分及以上者为示范级。
达标工程考核分值计算为:
∑项目所有监理标段得分
建设单位得分×0.1+ ———————————— ×0.2
监理标段个数
∑项目所有在建施工标段得分
+ ————————————— ×0.7
在建施工标段个数
达标示范工程除总分达到850分以上外,所有参建单位个体得分必须全部达到600分以上,且未发生伤亡事故。
4、本《标准》各小项扣分上限值为该小项标准分。
二、建设单位达标考核标准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单位名称:
项目概况:
序号 |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扣分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 | 实得分 | 小项序号 |
1 | 执行 | 对国家、行业及上级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管理工作、法规进行贯彻落实。 | 查单位行文、会议记录和工作台帐。 | 未见记录者不得分;记录不全扣5~20分。 | 50 | 1 | ||
制订“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贯彻实施方案。 | 查单位行文。 | 未见文件不得分。 | 80 | 2 | ||||
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行部署。 | 查会议台帐。 | 未见记录不得分。 | 50 | 3 | ||||
按要求参加各类会议、培训;按要求报送相关工作情况。 | 查会议培训记录、汇报材料。 | 不按要求参加的每次扣5分;不按照要求报送材料的每次扣5分。 | 50 | 4 | ||||
2 | 责任落实 | 单位主管领导和分管领导、内部各部门安全责任明确,明确归口部门和责任人。 | 查单位行文。 | 责任未落实或不明确的扣10~30分。 | 70 | 5 | ||
建立安全会议、检查、隐患整改及事故报告等制度。 | 查单位行文。 | 未行文的扣30分;制度建设少一项扣10分。 | 80 | 6 | ||||
3 | 招标管理 | 招标文件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按每5000万合同额配备一名C类证书专职安全员、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B类证书。 | 查招投标文件并在对施工单位检查时进行验证。 | 施工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被暂扣或已失效扣30分; B、C类证书发现有效期已过或工作单位不是中标单位的每发现一例扣5分。 | 70 | 7 | ||
在招标文件应当对施工单位工程安全管理提出要求。 | 查文件。 | 未见者不得分。 | 50 | 8 | ||||
与中标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 查合同。 | 未见者不得分。 | 50 | 9 | ||||
单列安全专项经费。 | 查合同。 | 未见者不得分。 | 70 | 10 | ||||
4 | 检查考核 | 根据检查制度定期组织对项目从业单位安全检查,每次检查后形成检查通报。 | 查通报。 | 未见记录的不得分;不能按照要求进行检查的扣10~30分。 | 80 | 11 | ||
督促从业单位对安全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改,从业单位应当及时书面反馈整改情况。对不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应要求排出整改计划及防范措施。 | 查反馈意见,到现场进行核验。 | 未见反馈的不得分。整改不全每少一项扣5分;整改计划及措施有效性不强扣 分5~30分。 | 80 | 12 | ||||
对于施工、监理等从业单位安全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进行奖优罚劣。 | 查台帐。 | 未开展考核工作的不得分,考核和奖罚不及时的酌情扣10~30分。 | 70 | 13 | ||||
5 | 专项工作 | 编制项目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演练。 | 查文件和记录。 | 未编预案的不得分;预案针对性差和演练不及时的酌情扣5~20分。 | 50 | 14 | ||
按要求及时支付安全专项经费。 | 查台帐。 | 不能及时或按照要求支付的扣5~20分。 | 50 | 15 | ||||
按要求进行事故报告及相关处置工作。 | 查台帐。 | 未发生事故的不扣分。发现事故未按要求进行报告、处置的扣10~20分。 | 50 | 16 | ||||
合计 | 1000 |
监理标段名称:
监理单位名称:
总监姓名:
监理范围:
序号 |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扣分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 | 实得分 | 小项序号 |
1 | 工作策划 | 制订“平安工地”建设安全监理实施方案。 | 查文件。 | 未见文件不得分;针对性不强酌情扣10~30分 | 70 | 17 | ||
编写本项目安全监理大纲,制订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 查文件。 | 未见文件不得分;大纲、细则编制针对性不强、未体现阶段性特点的酌情扣20~10 分。 | 100 | 18 | ||||
2 | 责任落实 | 明确总监、副总监及专业监理工程师、安全监理责任人的岗位职责。 | 查文件。 | 责任未落实或没有针对性的扣10~30分。 | 70 | 19 | ||
建立会议、检查、方案审查、专项经费审批、隐患督促整改等工作制度。 | 查文件。 | 制度少一项扣20分;制度制订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酌情扣10~30分。 | 100 | 20 | ||||
3 | 审查审批 | 审查或组织审查施工单位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方案和施工临时用电方案。 | 查文件。 | 未审查的不得分。未认真或未及时审查的酌情扣20~40分;方案未审查通过工程已实施的扣30分。 | 100 | 21 | ||
对施工单位申报的安全专项经费及时审批。 | 查相关记录、现场检查印证。 | 未认真审批的扣10~30分。 | 70 | 22 | ||||
4 | 安全检查 | 对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检查。 | 查记录,施工单位内业资料情况印证。 | 未检查不得分;检查不认真或检查结果与实际不符的扣10~30分。 | 70 | 23 | ||
对施工现场检查,填写安全监理日志。 | 查记录,施工现场情况印证。 | 未按规定进行检查扣20~40分,未填写监理日志或记录不全扣20~60分。 | 110 | 24 | ||||
对于短时间难以消除的安全隐患,排出督促整改计划,并对整改期施工现场的防范措施进行检查。 | 查记录,施工现场核对。 | 未按规定进行督促整改的扣20~40分。 | 100 | 25 | ||||
5 | 安全活动 | 安全监理例会至少每月进行一次,对当前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对下月工作进行部署。 | 查记录。 | 未正常开展的扣10~30分。 | 70 | 26 | ||
及时学习上级有关,对相关安全监理业务知识开展培训。 | 查记录。 | 未进行内部培训教育的不得分;总监(监理组长)、安全监理工程师未持交通部安全环保培训合格证书,每人次扣20分;培训教育不及时、针对性不强的扣10~30分。 | 70 | 27 | ||||
对内部安全监理工作进行考核。 | 查记录。 | 未考核的不得分;考核未全覆盖、不及时酌情扣10~30分。 | 70 | 28 | ||||
合计 | 1000 |
四、施工单位考核达标标准
标段名称
中标施工单位名称
项目经理姓名
标段工程概况
序号 | 类别 | 考核内容 | 考核方法 | 扣分标准 | 标准分 | 扣分 | 实得分 | 小项序号 |
1 | 责任落实 | 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组织体系框图,框图应涵盖领导层、各部门、作业层三个层次。 | 查项目部行文。 | 三个层次缺少或覆盖不全扣5~10分。 | 20 | 29 | ||
明确项目负责人、各部门、作业层安全生产责任。 | 查项目部行文。 | 责任不全或未全覆盖扣5~10分;责任表述不符合本项目实际情况扣5~10分。 | 30 | 30 | ||||
国家法律、行业及上级要求施工单位开展的安全工作均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制度建设应当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和时效性。 | 查文件。 | 制度建设项目不全扣5~25分;制度“三性”不强扣5~25分。 | 50 | 31 | ||||
2 | 工作策划 | 制定本标段“平安工地”建设工作方案。 | 查文件。 | 未见文件不得分;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扣10~30分。 | 50 | 32 | ||
制定本标段安全工作计划并进行安全目标分解。 | 查文件。 | 安全计划及任务不分解、不具体扣5~10分。 | 20 | 33 | ||||
3 | 安全活动 | 标段至少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临时性的重要工作有专门会议部署。 | 查记录。 | 记录不全扣5~10分。 | 20 | 34 | ||
对所有进场人员实行实名登记,对新进场、转岗、复工工人开展安全培训教育。 | 查台帐,现场随机抽查工人进行考核证。 | 未见人员登记册扣15分;安全培训教育名单与人员花名册不符或与现场人员不符扣5~10分。 | 30 | 35 | ||||
对于相关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技术交底,项目经理部资料应包括全体作业人员。 | 查台帐,现场随机抽查工人进行印证。 | 安全技术交底资料不全扣5~10分;安全技术交底与现场抽查人员不符扣5~10分。 | 30 | 36 | ||||
4 | 专项方案 | 对标段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危险性分析,列出需编制安全专项方案的分部分项工程名称。 | 查台帐。 | 未分析及未列出目录的不得分;不全者扣5~15分。 | 30 | 37 | ||
按照要求开展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及报审。 | 查文件。 | 未按照要求编制和报审的扣10~20分;方案编制笼统、针对性不强或有明显错误的扣10~20分。 | 50 | 38 | ||||
方案经监理审查通过后在现场予以实施,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方可开工。 | 查台帐,现场核验。 | 审查通过后的方案未在现场有效实施的扣10~20分;方案未审查通过相应的分部分项工程开工的扣20分。 | 40 | 39 | ||||
按照要求编制应急救援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演练。 | 查文件、台帐。 | 未编制预案的不得分;预案编制针对性、可操作性不强且未组织演练的扣10~20分。 | 40 | 40 | ||||
5 | 人员持证 | 项目负责人均持有效B证;每5000万配备一名持有效C证的专职安全员。 证书内单位名称应当与中标单位相符且在有效期之内。 | 查证件。 | 发现一例未持有效证书扣5分。 | 30 | 41 | ||
特殊工种均应持有效证书;证书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年审,类别应当与标段内使用的机械设备、作业对应,有进出场时间。 | 查台帐,同时与人员在现场对应检查,现场随机抽检。 | 发现一例未持有效证书扣5分;证书类别与标段实际情况不符或持证人没有进出场时间扣5~15分。 | 30 | 42 | ||||
6 | 机械设备 | 标段施工机具建立分类管理台帐,大型设备及模板、架设系统,建立“一机一档”,有进出场登记时间。 | 查台帐。 | 台帐不全扣5~20分。 | 30 | 43 | ||
起重机械、大型提升及架设设施经法定检测或专项检测。 | 查台帐,现场对比。 | 未检测扣40分;记录不全或与实物不符扣10~20分。 | 50 | 44 | ||||
具有齐全的操作规程,按照要求进行设备维护。 | 查记录。 | 资料不符要求或不全扣10~20分。 | 30 | 45 | ||||
编制临时用电方案,在现场有效实施。 | 查记录、现场检查。 | 不满足要求的扣5~15分。 | 30 | 46 | ||||
7 | 专项经费 | 根据安全工作计划、专项方案和规范要求开展现场安全防护、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要求,编制安全经费使用计划。 | 查记录。 | 未编制使用计划不得分,计划针对性不强扣10~20分。 | 40 | 47 | ||
建立安全经费使用台帐,为现场作业人员办理人身意外险。 | 查记录,有条件的进行现场比对。 | 台帐不全或现场不符者扣5~15分。 | 30 | 48 |
8 | 现场布设 | 施工现场布设、驻地建设满足安全规定。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要求扣10~20分。 | 30 | 49 | ||
临时便桥、临时房屋搭设满足要求。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要求扣10~20分。 | 30 | 50 | ||||
各种警示警告标志、宣传告示牌操作规程牌醒目、牢固且安放位置正确。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要求扣5~15分。 | 20 | 51 | ||||
9 | 安全防护 | 现场各种孔洞、高空临边防护到位,上下通道搭设满足要求。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要求扣10~20分。 | 30 | 52 | ||
各种作业按照规程进行、作业人员按照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 现场检查。 | 发现一例违规作业扣5分。 | 20 | 53 | ||||
10 | 检查整改 | 建立阶段性、可操作性强的日常安全巡查制度和安全生产大检查制度,并有相应的文书表达形式和奖惩办法。 | 查台帐。 | 检查次数或组织形式不满足要求的扣5分。 | 30 | 54 | ||
专职安全员每日组织安全巡查,至少每个月由项目领导带队组织标段安全生产大检查,并根据工作需要加密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频率。 | 查台帐、文件。 | 不全者扣10~20分。 | 40 | 55 | ||||
具有巡查记录、安全生产大检查应有通报并附有整改回单。 | 查文件,整改完毕的进行现场对证。 | 不满足要求的扣10~20分。 | 40 | 56 | ||||
建立隐患排查登记和防控制度,现场各种安全隐患进行有效防控直至消除。 | 现场检查。 | 不满足要求的扣10~20分。 | 40 | 57 | ||||
每月根据检查情况奖优罚劣。 | 查记录。 | 未进行者不得分,不全者扣10~20分。 | 40 | 58 | ||||
合计 | 1000 |
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根据交通运输部开展全国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结合省厅开展的“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和“安全管理提高年”两项活动,省厅决定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开展为期两年的“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现将有关工作部署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和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坚持“抓基础、抓示范、抓关键”的原则,继续巩固“隐患治理年”、“安全生产年”工作成果,着力提升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标准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落实到基层,全面夯实安全工作基础,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进一步落实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规范参建各方的安全管理行为,实现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事故总量的目标,创建一大批“零伤亡”工程,为我省公路水运工程又好又快地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安全保障。
三、活动时间和参加范围
“平安工地”建设活动从2010年开始,至2011年结束,为期两年。第一年为创建示范年,第二年为达标推广年。
凡列入我省基本建设计划的公路水运基础设施项目均应参加活动。活动由建设单位牵头,以施工合同段为单位开展,施工、监理、设计和监测等单位参加。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省厅成立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钱国超
副组长:姜竹生、侯建宇
成员:吉林、缪玉玲、金志强、夏炜、丰玮、谭瑞兵、王绍坤、顾建明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质监局:
办公室主任:金志强
办公室成员:黄淞文、徐翚、汤渭清、汪宜军
五、活动依据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93号令);
2、《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07年1号令);
3、《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TJ076-95);
4、《水运工程施工安全防护技术规范》(JTS205-1-2008);
5、交通运输部交质监发[2010]132号《关于开展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通知》;
6、国家等七部委发改投资[2009]3183号《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
7、江苏省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工作领导小组苏治工发[2009]4号《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开展全省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排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8、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交安[2010]1号《关于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开展安全管理提高年活动实施意见>的通知》。
六、活动重点
为在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扎实开展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具体工作:
1、项目各参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和运行情况;
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查和执行情况;
3、劳动用工登记和安全培训教育及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4、机械设备管理和起重设备检验检测情况;
5、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6、施工场地总体布设、施工驻地建设、场容场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达标情况;
7、安全专项费用落实和使用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我厅制订了《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达标标准》(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请各有关单位对照《标准》予以试行。
七、活动步骤
(一)第一年:创建示范年
1、组织形式
各市交通局、港口局负责组织本地区“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泰州大桥、南京四桥、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省交建局负责组织实施直管的工程项目(以下简称“直管项目”)“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实施,厅属各相关单位(部门)负责有关“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指导和检查工作。
2、制定方案阶段(2010年4月~5月)
根据本方案要求,各市和省大桥指、省交建局、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南京四桥指结合自身实际,编制各自“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于5月底前报厅(质监局)。
3、组织实施阶段(2010年6月~12月)
各市、直管项目要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部署到所有的工程项目和施工合同段,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各相关职能单位(部门)要切实加以指导和检查。
4、推荐示范工作(2010年6月~7月)
请各有关单位认真组织研究《标准》相关内容,并提出修改意见,于 7月15日前报厅(质监局)。省厅将认真研究各地、各直管项目报送的修改意见,拟于10月底修订出台《标准》,指导江苏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建设工作。同时,各市、各直管项目根据《标准》推荐1~2个省级示范工地,示范工地(工程)应具备一定的规模、施工难度且技术风险相对较高,具备条件的可直接申报省级示范工程。请各单位于7月15日前将推荐材料报厅(质监局)。我厅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示范工地、示范工程进行评估,8月底前将评估通过的省级示范工地和示范工程材料报交通运输部。
(二)第二年:达标推广年
全省公路水运工程要按照省厅正式下达的《江苏省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达标标准》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对所属施工、监理标段逐个进行检查初验,凡初验不合格的工程,应进行停工整顿,直至初验达标。各市、直管项目在建设单位初验基础上进行达标验收,并将达标验收结果于2011年7月底前报厅(质监局)。我厅将组织对全省“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开展巡查和监督抽查。
各单位在创建活动中要注意培养先进典型、鞭策后进。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把各从业单位在创建活动中的表现与其市场信用挂钩,形成现场安全监管与建设市场监管的有效联动机制。活动结束后,各有关单位、项目建设单位要及时做好“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总结,对于先进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并将总结材料于2011年10月底前报厅(质监局)。省厅将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具有代表性的“零伤亡”工程予以全省表彰,并向交通运输部推荐参加全国评比。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要高度重视“平安工地”建设活动,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制定详实的活动实施方案,把活动落实到每个工程项目和每个施工现场。通过争创示范工地和示范工程,树立正面典型,夯实全省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管理工作基础。
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强化安全生产总体责任,明确活动目标,组织、引导各参建单位全力以赴地投身到创建活动中去。施工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以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抓手,以规范安全生产管理行为为重点,强化施工现场各项安全防护措施的落实。监理单位要切实履行好安全监理职责,努力提高自身的安全监理水平,严格执行安全监理规定,积极做好争创示范工地的各项工作。设计、监测等单位要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做到分工明确,密切配合,务求实效。
(二)突出重点,落实措施
今年是确立的第二个“安全生产年”,也是我省交通运输系统创建平安交通示范点、开展安全管理提高年。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是细化落实“安全生产年”活动的一项具体措施,是实现提出的“三个突出”和“三个加强”最直接、有效的方式。我们要以创建“平安工地”为载体,以“强基础、抓规范、严管理、重服务”为主线,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及安全管理提高年活动,重点解决当前公路水运建设工程领域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有效遏制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三)科技兴安,强化监管
全省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各参建单位要加快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规范、标准的研究步伐,提高工程安全管理的科学化水平。要鼓励施工项目实施安全技术改造,推广先进、适用、可靠的安全生产技术和装备,淘汰落后工艺和机具,加强极端天气和地质灾害的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安全生产技术保障水平。要通过开展“平安工地”建设活动,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建设,充实监管人员,保证监管经费,提高监管能力。要加强对事故多发、易发的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时段和重点对象的安全监管,进一步提高安全监管的有效性。
(四)广泛宣传,注重培训
各有关单位、各工程项目要大力开展宣传培训教育工作,加大对“平安工地”建设活动的宣传力度,着力抓好2010年以“安全发展 预防为主”为主题的第九个“全全生产月”等各项宣传活动。通过召开推进会、举办培训、经验交流等方式,大力推进“平安工地”建设各阶段活动在建设项目和各施工合同段扎实有效开展。各项目施工单位要高度重视安全培训教育工作,认真抓好对施工人员的培训教育,使培训教育制度化、正常化,提高一线施工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以及避险、抢险能力。
(五)严格考核,长效管理
全省各级交通主管部门和各工程项目要严格对照《标准》要求,对每个施工标段、每个参建单位进行严格考核。对在活动中走过场、工作措施不得力、工程现场管理混乱的单位和项目,要予以坚决纠正,问题严重的要予通报批评,发生责任事故的要严肃查处。全省公路水运建设工程要以创建“平安工地”活动为契机,强化对工程安全管理的研究,提高工程安全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加强工程安全监管和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以项目管理为对象、以安全生产为核心的完整、系统、长效的工程安全监管体系,全面提升江苏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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