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编号 | - | - | - | |||||||||||
| 项目类别 | 省级 类 | |||||||||||||
申 报 表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所在学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报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青海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
填 表 说 明
一、申报省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以下简称CME),其内容应以现代医学科学技术发展中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主要内容,有较强的针对性、实用性、先进性、是本学科的国内或省内发展前沿。
二、所填内容应充实详细,实事求是,各项内容要全部填写, 不得有漏项,要便于学科专家组的审核。
三、本表一律用打印机填写,手写无效。
四、本表申报的CME项目必须经申报单位的继续医学教育领导小组或学术委员会审核通过并加盖单位公章。未经单位审核,由科室及个人填写无效。
五、项目类别:分为省级I类和省级II类.省级I类CME项目的负责人必须是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本项目也可组成授课组,讲课人员必须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省级II类CME项目的负责人可由中级专业职务人员担任,授课组人员可以由中级职称人员担任.三级医院申报省级CME项目应以I类项目为主,逐不减少II类项目。
六、所在学科:是按医学专业学科分类,不是业务科室分类。
七、项目举办方式:是指学术讲座、学术会议、专题讨论、研讨班、讲习班、等。
八、教学时数:是指实际授课时数(含实验或技术示范),不包括开班典礼及与教学无关的时间。
九、举办日期:应详细填写起止的年、月、日及天数,如举办6天以上的学术活动,应在备注中说明是否利用公休日,如无说明将按自然除去公休日对待。
十、学分计算方法:省级CME项目以短期学习方式为主(即半月以内、一天以上)。省级I类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6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小时授予1学分;省级II类参加者经考核合格按每8小时授予1学分,主讲人每2小时授予1学分。
十一、项目编号:由省继续医学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填写,申报单位不得填写。
举 办 目 的 | ||||||||||||
讲 授 题 目 及 内 容 介 绍 | ||||||||||||
项 目 主 要 内 容 水 平 在 国 内 外 或 省 内 外 的 地 位 | ||||||||||||
主 办 单 位 近 几 年 与 项 目 有 关 的 工 作 概 况 | ||||||||||||
| 授 课 组 人 员 情 况 | ||||||||||||
| 姓 名 | 技术职称 | 所在单位 | 讲授题目 | 学时数 | ||||||||
| 项目负责人 | ||||||||||||
| 举办方式 | 邮政编码 | |||||||||||
| 起止日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 举办期限(天) | 考核方式 | |||||||||||
| 教学对象 | 拟参加人数 | |||||||||||
| 教学总时数 | 讲授理论时数 | |||||||||||
| 实验(技术示范)时数 | ||||||||||||
| 举办地点 | 拟授学员学分 | |||||||||||
| 主办单位 |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 |||||||||||
| 申报单位继续医学 教育领导小组或学 术委员会审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州、地、 市卫生 局对所 属单位 申报项 目的审 核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省继续 医学教 育委员 会学科 组专家 审查意 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 省继续 医学教 育委员 会审核 意见 | 年 月 日 | |||||||||||
| 备 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