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利主义是一种 强调行为的功利后果和对他人、对社会的普遍功用作为对人的行为道德价值判断和评价根据的伦理学理论体系。“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 是代表和反映这种伦理思想本质的核心原则。功利主义的特征: 1. 后果主义 2. 聚合性,关注的是总体后果,不是局部的行为后果 3. 最大化,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快乐 4. 快乐主义。
康德所强调的义务论是主张遵照某种既定的原则或某种东西本身所固有的正当性去行为,并不考虑行为对人对己带来的结果如何。康德的义务论带有普遍意义的绝对规则并不适用于解决实践中的特殊问题,虽然它突出强调了许多人类普遍认同的道德直觉,可一旦将其普遍化为绝对的原则,就无法对不同问题中的特殊性进行分析。道德作为一种价值存在,是为了人能更好的生活,如果及其极端走向完全以目的证明手段的非道德主义,完全忽视个人的价值和需要,那这对人类的发展产生的影响将是极其消极的。
古典功利主义的效用原则,有这样一种观点,多数人的利益可以为少数人的牺牲做辩护。也就是说,当一些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或社会利益发生矛盾时,常常不加分析地提倡个人应当以自我牺牲精神让位于社会的利益。当要求牺牲个人利益时,不去提供充分的辩护理由。当人们作了牺牲后,也不考虑对被牺牲的个人利益的补偿及兼顾。正如本案例,是否可以将一个 IQ 很低很身体健康的人的器官,移植给五位对国家有重大贡献的因某一器官衰竭而需要接受器官移植的人?从后果论来看,这样确实使最大多数人得到最大的快乐,但是没有兼顾到各方的利益。
在这个日益多样化的时代,随着生命技术的突飞猛进,我们经常会发现一些适用于大多数情况的伦理理论,在特定的生物医学情境下不再适用;我们还会发现一些被普遍接受的伦理原则却导致矛盾的、无法接受的道德结论;而且面对同一个问题,我们往往可以得出相互冲突、但都言之有理的伦理答案。例如生命科技的最新发展 —— 克隆(治疗性克隆、生殖性克隆)、胚胎干细胞研究等,对之的正、反论证引发了更多的伦理困境。加之对人工流产、安乐死、同性恋、人类基因组计划等的伦理大讨论,都激起了巨大的社会反响。
伦理问题想要一个非常满意而又完美的答案,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一件相当困难的工作。生命伦理学仍然是一个问题多于答案的研究领域,只有在辩证研究的过程中不停的探索,我们才能不断进步。 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