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为了规范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作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防止伤亡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59号令)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应北京XX公司(以下简称纵横公司)范围内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
3 定义
3.1本制度所称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
3.2纵横公司有限空间由各部门统计,交安委会汇总、确定并下发相关部门。
3.3有限空间分三类:密封设备,地上有限空间,地下有限空间。如锅炉、垃圾站、各类工业管道、锅炉、电缆隧道、污水处理池等。
3.4有限空间作业现场:是指作业人员进入有限空间实施的作业活动的区域空间。
4 职责
4.1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由XX公司办公室和委托作业单位负责,相关负责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本单位区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负责。
4.2安委会负责危险作业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督促工作。
5 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督查程序
5.1施工单位/部门要检查现场,落实《有限空间作业申请表》制订的各项安全措施,按作业程序,对参加作业的所有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中除专职安全员到现场外,项目负责人必须到现场监护或安全督查。
5.2XX公司各部门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现场负责人应当监督作业人员按照方案进行作业准备(包括照明、气体探测、绳索、通风设施以及应急救援物资等)。
5.3不执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私自从事危险作业,任何人员都有权制止,并按违章论处,如发生伤亡、火灾、爆炸等事故,或给公司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等,应追查单位/部门领导和操作者的责任。
5.4 有限空间作业应当严格遵守“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的原则。 检测人员由铁科物业指派专人负责。检测指标包括氧浓度、易燃易爆物质(可燃性气体、爆炸性粉尘)浓度、有毒有害气体浓度。检测应当符合相关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规定。 未经通风和检测合格,任何人员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检测的时间不得早于作业开始前30分钟。
5.5 检测人员进行检测时,应当记录检测的时间、地点、气体种类、浓度等信息。检测记录经检测人员签字后存档。 检测人员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防止中毒窒息等事故发生。
5.6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人员应当采取通风措施,保持空气流通,禁止采用纯氧通风换气。 发现通风设备停止运转、有限空间内氧含量浓度低于或者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高于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限值时,必须立即停止有限空间作业,清点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
5.7 在有限空间作业过程中,作业单位应当对作业场所中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定时检测或者连续监测。作业中断超过30分钟,作业人员再次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重新通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入。
5.8作业人员在有限空间内部作业要规范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5.9有限空间作业前,作业现场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5.9.1保持有限空间出入口畅通;
5.9.2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5.9.3作业前清点作业人员和工器具;
5.9.4作业人员与外部有可靠的通讯联络;
5.9.5监护人员不得离开作业现场,并与作业人员保持联系;
5.9.6存在交叉作业时,采取避免互相伤害的措施。
5.10有限空间作业结束后,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应当对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撤离作业人员。
5.11有限空间作业中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分厂、公司相关安全管理部门和人员汇报,按照《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应急预案》和《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施救,禁止盲目施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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