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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2025-09-29 02:31:49 责编:小OO
文档
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技术交底

建设单位: 云南昆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昆钢地产·丽江玉和苑(月影园、清沁园)项目

交底单位:云南昆钢钢结构住宅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交底地点:施工现场

参加接受交底的单位、人数:四川省泸县第五建筑有限公司   项目部管理人员

安全技术交底内容:

丽江玉和苑建设地点位于云南省丽江市玉龙县县旁。由北京赛博思工业化住宅集成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设计,昆明昭朝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为本工程监理。

该项目总建筑面积约30775m2,结构型式均为钢框架结构型式,柱采用冷弯方矩管,梁采用热轧H型钢,基础为钢筋砼基础;其中月影园1栋和2栋为四层建筑,建筑檐口12.7m, 月影园3栋至15栋为三层建筑,建筑檐口9.3m,清沁园1栋至6栋为五层建筑,建筑檐口15.6m。

根据设计施工图及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并结合相关安全操作的有关规定,对分包单位项目部管理人员作如下的安全交底和文明施工交底:

一、一般规定

临时施工用电

1、必须经技术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的特种作业证上岗;

2、现场线路架设按施工临时用电组织设计要求实施总体布设;

3、施工现场临近高压线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护严密,达到安全要求;

4、作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作业是必须按要求佩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一、TN-S保接零护系统

1.1保护接零的适用范围

在施工现场专用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三相五线制供电系统中,必须采用具有专用保护零线的TN--S接零保护系统,作为技术上的安全措施。

1.2施工用电机械设备必须进行保护接零和重复接地

1.2.1在施工现场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都必须与专用保护接零连接。

1.2.2保护零线除必须在配电室或总配电箱处作重复接地外,还必须在配电线路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重复接地不得少于三处,以稳定保护零线对地零电位水平)。

1.2.3在设备比较集中的地方,如:三台以上的搅拌机、钢筋作业区等应做一组重复接地;车间内部宜采用环形重复接地,且接地点至少有2处;大型设备也应作重复接地。

1.2.4作防雷接地的电气设备,必须同时作重复接地。

1.3保护零线每一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应不大于10

现场要复合一下“相---零回路”的阻抗,应满足保护装置在事故情况下能够可靠动作的短路电流要求。

1.4在保护接零系统中,个别设备不得采用保护接地

由同一台变压器供电的采用保护接零的系统中,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同零线连接起来,构成一个零线网。规程规定:“在同一供电系统中,不允许一部分设备保护接零,而另一部分设备保护接地”。

1.5保护零线的要求

1.5.1保护零线应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的零线或第一级漏电保护器电源侧的零线引出;

1.5.2保护零线不得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1.5.3保护零线必须采用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不准使用绿/黄双色线作负荷线;

1.5.4保护零线应单独敷设,不作它用; 

1.5.5重复接地线应与保护零线相连接;

1.5.6配电箱中应设两块端子板(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保护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相连,工作零线端子板与金属电箱绝缘。1.5.7保护零线的截面,应不小于工作零线的截面,同时必须满足机械强度要求,a.架空敷设间距大于12 m时,采用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 mm2,采用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 mm2;

b.与电气设备相连接的保护零线应为截面不小于25 mm2 的绝缘多股铜线。

二、配电箱及开关箱的设置与维修

2.1配电箱及开关箱2.1.1配电系统应分级设置,即: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设开关箱,实行三级配电。

2.1.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2.1.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2.1.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地区;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 m。

2.1.5固定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应大于1.3 m,小于1.5 m;移动式配电箱、开关箱的下底与地面的垂直距离宜大于0.6 m,小于1.5 m。   

2.1.6配电箱、开关箱应防雨、防尘,装设端正、牢固,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周围应有足够的空间和通道,不得堆放任何防碍操作的杂物,保持通道平整畅通。

2.1.7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作防水弯;

2.1.8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电源导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其电源导线不得直接绑扎在金属体及金属脚手架上。

2.1.9配电箱、开关箱应采用铁板或优质绝缘材料制作、铁板的厚度应大于1.5mm,其金属箱体、金属电器安装板以及箱内电器的不应带电金属底座、外壳等必须作保护接零。保护零线应通过接线端子板连接。

2.1.10配电箱、开关箱内的电器必须可靠完好,不准使用破损、不合格的电器。

2.1.11总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以及漏电保护器。

2.1.12分配电箱应装设总隔离开关和分路隔离开关、以及总熔断器和分路熔断器(或总自动开关和分路自动开关)。

2.1.13隔离开关一般可采用刀开关、刀型转换开关和熔断器,不能用空气开关作隔离开关。

2.1.14每台用电设备应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严

禁用同一个开关电器直接控制两台及两台以上用电设备(含插座)。   

2.2漏电保护器

2.2.1总配电箱(或分配电箱)、开关箱中两极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和额定漏电动作

时间应作合理匹配,使之具有分级分段保护的功能(如果总配电箱因条件没有设置漏电保护器,则分配电箱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以实现两极漏电保护)。2.2.2总配电箱(第一级保护)中的漏电保护器可选用中灵敏度电报警和延时型保护器,其漏

电动作电流应按干线实测泄漏电流值的2倍选用,一般可选漏电动作电流值为300--1000mA。2.2.3分配电箱(第一级保护或作补充保护)中的漏电保护器,其漏电动作电流应按支线实测泄漏电流值的2.5倍选用,一般可选漏电动作电流值为100--200mA(不应超过30mA.S限值)。

2.2.4开关箱中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设置在设备负荷线的首端处),漏电保护器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 mA(潮湿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15 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小于0.1 s。

2.2.5漏电保护器应装设在配电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和开关箱电源隔离开关的负荷侧。

2.2.6采用漏电保护系统时,必须严格区分工作零线N与保护零线PE,两者不能混用。

2.2.7漏电保护器测试

a、第一项测试联锁机构的灵敏度,其测试方法为按动漏电保护器的试验按钮三次;带负荷分、合开关三次,均不应有误动作;

b、第二项测试特性参数,测试内容为:漏电动作电流、漏电不动作电流和分断时间,其测试方法应用专用的漏电保护器测试仪进行。

2.3使用与维护

2.3.1配电箱、开关箱应标明其名称、用途,并作出分路标记。

2.3.2配电箱、开关箱门应配锁,并由专人负责。

2.3.3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由专业电工进行检查和维修

a.坚持日常检查和每月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及维修,作好原始记录;b.在检查和维修时,必须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开关分闸断电,并悬挂停电标志牌,严禁带电作业; c.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2.3.4配电箱、开关箱在使用过程中必须按照下述操作顺序:

a.送电操作顺序为:总配电箱——分配电箱——开关箱;b.停电操作顺序为:开关箱——分配电箱——总配电箱。

2.3.5配电箱、开关箱内不得挂接其它临时用电设备,不得放置任何杂物,并应保持整洁。

2.3.6更换熔断器的熔体时,严禁用不符合原规格的熔体代替。

2.3.7设备停用、施工现场停止作业一小时以上以及操作人员离岗时,必须拉闸断电,锁好开关箱。

三、现场环境和配电线路架设

3.1与外电线路应保持的安全距离及外电防护

3.1.1施工现场的机动车道与外电架空线路交叉时的最小垂直距离:

外 电 线 路 电 压

1KV以下1—10KV 35 KV
最小垂直距离(m)

677
3.1.2起重机械(以及其它施工机械)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路边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2 m。

 3.1.4对达不到上述3.1.1、3.1.2条中规定的最小距离时,必须采取防护措施,增设屏障、遮拦、围拦或保护网,并悬挂醒目的警告标志牌。

3.1.5在有静电的施工现场内,集聚在机械设备上的静电,应采取接地泄露措施。

3.2架空线路

3.2.1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

3.2.2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

3.2.3为满足机械强度要求,绝缘铝线截面不小于16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0 mm2 ; 跨越铁路、公路、河流、电力线路档距内的架空绝缘铝线最小截面不小于35 mm2,绝缘铜线截面不小于16 mm2。

3.2.4架空线路导线相序排列是:

a.五线导线在同一横担架设时,面向负荷从左侧起为L1、N、L2、L3、PE(最右边的导线为保护零线PE)。

b.动力与照明线在两个横担上架设时,面向负荷从左恻起上横担为L1、L2、L3,下横担为L1(L2、L3)、N、PE。

3.2.5架空线路的档距不得大于35m,线间距离不得小于0.3m。

3.3电缆线路

3.3.1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

3.3.2电缆穿越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易受机械损伤的场所及引出地面从2 m高度至地下0.2 m处,必须加设防护套管。

3.3.3埋地敷设电缆的接头应设在地面上的接线盒内,接线盒应能防水、防尘、防机械损伤并远离易燃、易爆和易腐蚀场所。

3.3.4橡皮电缆架空敷设时,应沿墙壁或电杆设置,并用绝缘子固定,严禁用金属裸线作绑线;橡皮电缆的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2.5 m。

3.3.5橡皮电缆埋地敷设时,埋地敷设深度不小于0.6 m,并且在电缆上下铺50 mm厚细砂,最上部覆盖硬质保护层。

3.4室内配线

3.4.1室内配线必须采用绝缘导线,并用瓷瓶、瓷(塑料)夹等敷设,距地面高度不得小于2.5 m。

3.4.2进户线过墙应穿管保护,距地面不得小于2.5 m,并应采取防雨措施

3.4.3进户线的室外端应采用绝缘子固定。四、现场照明

4.1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

4.2室外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 m,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 m。

4.3电器、灯具的相线必须经开关控制,不得将相线直接引入灯具,严禁在床上装设开关。

4.4照明装置一般情况下电源电压为220V,但在下列情况下应使用安全电压:

4.4.1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温、导电灰尘、地下室、手持照明灯以及灯具距地面高度低于2.4 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36V ;

4.4.2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4.4.3在特别潮湿场所和金属容器内工作照明电压不得大于12V;

4.4.4架设36V的电线时,应遵守220V架设规定。

4.5照明变压器必须使用双绕组型,严禁使用自耦变压器。

交底人签字:                 

接受交底人签字:                    

 2011年 3 月 14 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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