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是指由企事业单位内设立的一个保密工作组织机构,其职责是负责组织和协调单位的保密工作。为规范和加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工作,制定一份有效的议事制度是必要的。下面是一份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议事制度的参考内容,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事业单位内设立的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会议及相关事务管理。
第三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和年度安全评估,并向上级报告。
第四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由保密工作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担任组长,成员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其代表组成。
第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以保密情况的分析、研究和决策为主要任务,结合保密工作实际,制定保密工作计划和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六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行使职权,安排会议议程,制定议事机制,并做好相关会议文件的归档管理。
第二章会议的召开
第七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周期一般为每季度一次,必要时可以临时召开。
第会议的召集人为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代表,会议召开前应当提前发出会议通知,通知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需要准备的资料等。
第九条会议的主持人应当具备一定的保密工作经验和组织能力,确保会议的顺利进行。
第十条会议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避免偏离主题或过度讨论其中一议题。
第十一条会议应当充分听取各部门和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进行充分讨论,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十二条会议应当通过投票或共识形成的方式作出决策,保证决策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第十三条会议应当对有关决策进行记录和归档,并作为依据执行。
第十四条会议结束后应当制定会议纪要,纪要内容应当准确记录会议精神、决策内容和相关事项等。
第三章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第十五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负责制定和完善单位的保密工作制度和规章制度,并进行宣传和培训工作。
第十六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组织和协调单位的保密工作,并对有关保密事务进行决策和监督。
第十七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负责对单位涉密人员进行审批、考核和管理,并建立健全涉密人员档案。
第十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根据单位的保密风险评估结果,协助制定和组织实施保密培训计划。
第十九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对单位的保密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并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
第二十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应当定期对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和评估,并进行报告。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如有需要修改的,应当经保密工作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审批。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解释权归保密工作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