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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2025-09-29 02:20:00 责编:小OO
文档

治安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1、积极开展安全防范和平安创建活动,宣传安全防范知识,发动学校师生,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组织,构建人、物、技三防结合的校园防控网络。

  2、受理师生报警求助,及时出现场,保护现场,提供线索,协助查处治安案件,调解民事纠纷。

  3、做好学校实有人口管理,熟悉人员基本情况,落实各项管理措施,加强法制宣传,做好法制辅导,预防和减少违法事件。

  4、依法严格对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和学校重要场所、部位的管理和安全监督、检查和控制,及时发现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5、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管理工作,增强学校师生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6、校园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严密“四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严防火灾及其他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7、落实关于校园周边整治措施,保障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教学秩序。

  8、开展便民、利民服务,努力为学校师生排忧解难。

  9、宣传党的方针,国家法律法规,服务学校,密切警民关系。

  10、协助学校一起商讨安全隐患的排查以及落实安全工作的处理方案。    

安全保卫制度

  1、安全保卫人员﹙保安﹚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擅自离岗,不干私活,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2、来访人员一律在每位接待,接待要认真询问,查验带入校园的物品,并做好登记备案(来客身份、车辆),未经允许,严禁外来人员进校。

  3、学校后大门除来校、离校时间,其他时间一律上锁关闭。学校财物带出校门,要凭园领导签发出门证,否则门卫﹙保安﹚人员有权扣押。

  4、学校财务处、校长室、微机室等重要部门都要安装保险安全门、窗上加防盗网。

  5、校外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不得进入园内。

  6、定期对师生进行消防、用电、交通、饮食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教育,每学期至少举行一次消防演练、突发事件应急演练;若遇突发事件发生,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把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7、节、假日要安排好安全值班人员,保证24小时联络畅通,未经值班人员允许,禁止外来人员及学生进入校园;遇有紧急情况应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8、对故意侵犯学校公物,在校内滋扰,影响教学和生活秩序的人员,除对他们进行批评教育外,还要及时上报各级领导,做好处理工作,杜绝事故的发生。

  9、对校内的各种活动器材定期检查,发现不安全隐患,立即整改,以防学生发生意外伤害事故;一经发生,要及时送医院救治,并做好家长及其他善后处理工作。

门卫接待制度

  1、  传达室是学校保卫工作的重要部门,门卫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搞好安全保卫工作,以防意外事件发生。

  2、  门卫要根据作息时间的安排,严格检查出入人员证件。学生进校离校根据学校规定时间执行。中途有离校学生,必须登记。

  3、  凡来访者或联系工作的同志应主动出示有关证件,门卫接待客人要文明礼貌,督促来访者填写会客单,离校时由接待人签名后送回传达室。

  4、  传达室内禁止非工作人员进入、逗留、聊天、抽烟、吃零食现象。

  5、  公私物品带出校门,必须经相关部门部门许可后方可放行。如无法证明其有效性,门卫有权拒绝其携带出校。

  6、  节假日值班人员在交时,应把值班时间内所发现的情况和信件、报刊等物,分别做好登记,以便查对核实。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校消防管理工作遵循“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原则,以总务处、保卫处为主,各年级组协助开展群众性的防火灾工作,确保学校不发生火灾。

  二、学校总务处、保卫处负责消防器材的购买、维护、置换、布局、使用的管理工作。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全校师生员工有责任保护消防器材,与擅自动用、玩弄和破坏消防器材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违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予以处理,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三、校区内要保持道路畅通,在室内外消防器材附近不准堆物和停车,要保持室内外消防通道的畅通。

   四、使用易燃易爆物品要有专用的危险仓库和专人保管。从业人员要加强管理检查,防止易燃易爆事故发生,保障人的生命安全。

   五、校区内动用明火要事先向总务处、保卫处提出申请,得到批准后动用明火部门必须采取切实的安全防范措施才能进行施工。

   六、校区内不准燃烧枯枝树叶和污染生态环境的物品,不准倾倒有毒物品,以防污染环境的事件发生。

   七、总务处、保卫处要定期保养、检查消防设备、器材的状况,使其处于完好状态。

   八、计算机房、图书馆、档案室等禁烟区严禁吸烟,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引起后果的将按情节处理,直至负刑事责任。

  九、校区内发生火灾隐患要及时消除并报保卫处,保留现场,分析原因,寻找根源,做到 “四不放过”,杜绝火灾的发生。

  十二、校区内办公室、教室,未经许可,不准使用电器类加热设备,以免发生电流过载,引起火灾。违者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行政值班制度

   

   1.负责巡视及处理当班期间行政值班人员及全校各值班点反映的有关问题;对当班期间的一切工作负责,尤其要保证无空岗现象的发生,并做好记录工作。 

   2.值班人员负责及时传达、处理上级的重要指示和紧急通知,负责接待和处理来访、来函、来电,并协助保卫值班人员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对值班当日发生的重大问题及突发应急事件,除做好紧急处置和保护现场外,应立即报告校领导。 

   3、每日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上岗、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凡有事不能值班者,要向带班领导请假,不得无故缺勤;当班期间必须保证值班电话畅通,随时接听。 

   4、中心领导将对行政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凡值班不到岗或不履行值班职责的,一经发现将给予通报批评,对造成工作事故的,要追究相关责任。 

                  

安全接送制度

  1.学生要求家长亲自接送,每天早上7:30之后将孩子送进学校门口,目送孩子进入校园后方可离开。下午小、中、大班分时间段离园。

  2.如果家长用车辆接送,务必将车辆停在校门口,凭接送卡进入校区,但不得逾越缓冲带;家长接送好孩子后,应立即离开,不得逗留,以确保校门口道路畅通、秩序井然。

  3.学生生病、有事不能来学校上课,家长应主动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做好请假工作。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检工作,发现班级学生无故缺课、学生身体不适等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6.学生在校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学校。如有特殊情况,家长必需凭接送证并在门卫登记后方可带学生离校。

  7.放学时,班主任老师应当将学生送至学校门口指定区域,并密切注意来接人员,如果发现可能对学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胁情况,应当立即与校门口值班老师联系,采取相应措施。

  8.学校会预先以“家校路路通短信”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时发布因学校教育教学之需而临时变动的作息时间,保证家长能按时接送,确保学生上下学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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