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专职教师薪酬制度
第一节 制度的目的和用途
一、为全面了解、评估教职员工工作绩效,发挥人才的作用,提高团队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考核的最终目的是改善员工的工作表现,以达到团队的经营目标,并提高员工的满意程度和未来的成就感。
三、制度考核的结果主要用于工作反馈、薪酬管理、职务调整和工作改进。
第二节 考核范围
学校全体员工均需考核,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节 考核的原则
一、通过考核,全面评价员工的各项工作表现,使员工了解自己的工作表现与取得报酬、待遇的关系,获得努力向上改善工作的动力。
二、使员工有机会参与学校管理程序,发表自己的意见。
三、以岗位职能为主要依据,坚持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
第四节 考核制度
一、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全勤奖、超员奖、加班费、绩效奖金。
(一)基本工资:专职教师基本工资1200-1500元/月,教学主管基本工资1800-2000元/月,执行校长基本工资2000-2500元/月。
(二)全勤奖:50元/月(当月满勤可发、迟到或请假均不发)。
(三)超员奖:每个教学班级基数设为20人/班, 若实际学生数超过20人,每超出一个学生,补贴该任课教师20元/人/月。
(四)加班费:20元/半天,40元/天,加班具体时长根据工作需要而定,少于5个小时为半天,超过5个小时按一天算。(由校长审核批准方能计算),如属于布置的任务没有完成者不算加班。
(五)绩效奖金包括:学生巩固率+教学优质课比赛+新生源拓展奖励+优质服务奖励+年度奖励。
1、巩固率奖:
(1)每期培训的最低基本续班率,75%以上的班级有续班奖金,50%—74%不奖不罚,带班巩固率50%以下的老师,给予一个培训周期的观察期,连续两个培训周期巩固率低于50%的老师,学校有权将其辞退或转岗。
(2)续班奖每期发一次,实行课时制度。
1)一课时为一小时,根据总授课时间确定课时。
学员人数 | 课时费标准(元/课时) | ||
一档 | 二档 | 三档 | |
5人(含)以下 | 3.75 | 6 | 8 |
5-10人(含) | 5 | 8 | 10 |
10-15人(含) | 8 | 12 | 15 |
15人以上 | 10 | 15 | 20 |
类别 | 课时费标准 | |||||
学员或家长人数 | 5人(含)以下 | 5-10人(含) | 10-15人(含) | 15人以上 | ||
家长会 | 课时费(元/课时) | 5 | 10 | 15 | 20 | |
续报名奖励(元/班) | 100% | 30 | 50 | 100 | 150 | |
90%-100% | 20 | 30 | 80 | 100 | ||
80%-90% | 10 | 20 | 50 | 80 | ||
公开课 | 课时费(元/课时) | 5 | 10 | 15 | 20 | |
现场报名奖励 | 现场报名奖励唯一责任人10元/学员 |
凡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一等奖的,奖励200元(或等值物品);
凡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二等奖的,奖励150元(或等值物品);
凡在学校组织的教师教学竞赛中获得三等奖的,奖励100元(或等值物品)。
3、新生源拓展奖励:
(1)免费体验课
班级正式开课时,如果报名人数(或收入)达到相应标准,对授课教师奖励100元,超过标准人数后的人数,对授课教师给予奖励,并对跟踪该班教学与招生工作的教师予以嘉奖。
(2)新生招生
新生招生为两个含义,一是在自己班级中招来新生插班,二是通过各种方式招来新生进新班或插班,凡新报名学生(学校安排插班不除外)按10元/人给予教师奖励。
4、优质服务奖
主要考核指标:电话教学、学期展示课、学生评价、周教学计划、问卷反馈
评价系数 :
项目 | 电话教学 | 学期展示课 | 学生评价 | 周教学计划 | 问卷反馈 |
评价标准分 | 10分 | 10分 | 10分 | 10分 | 10分 |
权 重 | 2.5 | 2.5 | 2.0 | 1.5 | 1.5 |
电话教学作为一项教学常规,每学期每生至少进行一次电话教学。
须认真填写电话教学单,每月底和工资单一起上交检查。如未按时交电话教学单,取消当月电话补贴。 电话教学时,每生每次时间不低于4分钟。
电话教学单须如实填写,学校对教学情况进行抽查。如发现有弄虚作假的现象,取消当月电话补贴,当月电话教学成绩记零,学期德育考核成绩记零,并给予记过处分。 教师每月发放电话教学费用50元/班。 电话教学考核标准与分值
教学人次 | 教学时间 |
4分,0.1分/人 | 6分,0.05分/分钟 |
每学期至少开一次展示课。
在班级授课进度到达第8周/16周时,教师须与校长落实上示范课的时间、地点与内容,同时将计划上交给学校。
教师如有在规定的班级未开展学期展示课,该班的巩固奖减半,且该教师此项目的成绩计零。 学期展示课考核标准与分值
按时上交计划 | 完成度 | 授课效果 |
3分 | 4分 | 3分 |
学生评价是指按规定填写学生评价表。教师须在期末完成学生评价表的填写,上交学校盖章检查。
学生评价的主要内容:
教学时间 | 主要填写内容 |
第1-4周 | 学生个性心理分析与总结。包括气质、性格、体貌特征、智力、创造力、人际交往、适应环境变化能力、动机、兴趣、人生观、自我意识等。 |
第5周 | 行为习惯 |
第6-15周 | 出勤情况、作业情况、学习兴趣、各项与所授培训项目相关的学习效果等。 |
第16-17周 | 总体学习效果归纳总结;教师对学生本人的期望;教师对家长建议与要求等。 |
第18周 | 学校统一盖章,发送鉴定。 |
按时上交检查 | 评价人数 | 评价质量 |
2分 | 5分,0.1分/人 | 3分 |
周教学计划是指填写周教学计划表。教师须在授课前将计划表贴在教室外供家长了解。
如果未填写周教学计划表,扣除教师奖金5元/次。
周教学计划考核标准与分值 :
填写数量 | 填写质量 |
4分,每少1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6分,字迹工整,内容详实,指导性强 |
学期末学校向家长发放《家长意见问卷调查表》,收集反馈意见,便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学校将针对反馈意见,对教师的相关工作进行评价。
优质服务奖考核细则:
优质服务奖每学期发放一次,电话教学、学期展示课、学生评价、周教学计划、问卷反馈各个项目的成绩总和为该教师的学期成绩。
优质服务奖设立特等奖1名,奖励800元。
凡受到重大社会正当理由投诉者,取消参评资格。
优质服务考核成绩、春季考核成绩、暑期考核成绩、秋季考核成绩四项的总成绩为年度奖的评奖依据。
5、年度奖励
(1)适用范围:任一阶段符合年终奖励的人员,首年三月至次年二月为考核期,工作满一年开始纳入考核范围。根据到岗时间会出现第二年年终考核不满一年的情况。年终奖人员由校方确定。
(2)计算方法:扣除三月至二月的基本工资+保险费+全勤奖+超员奖+加班费+绩效奖金,其他收入(课时费和提成)综合×百分比,在次年5月15日兑现。共分三档:年终奖考核时间满一年10%,满两年15%,满三年20%。
(3)不计入条件:总工作时间满一年,但年终奖考核不满一年。比如首年5月至4月,实际刚开始考核两个月;离职考核期不满一年,或满一年但在5月15日之前离职的;出现重大教学事故和安全事故的;首年三月份入职,工作时间和考核期同步的,工作须满一年,次年方可核算;其他违反校规行为,对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住校教师每月收取100元食宿及水电费用,并在每月工资中扣除。
三、教学主管和执行校长的考核方案和年度奖励可另行制定考核办法,根据工作职责及个人能力和业绩,具体方式与校方领导沟通后再制定。
第二章 兼职教师薪酬制度
一、兼职老师按次计酬,实行2小时/课时制,根据授课时间确定课时。
学员人数 | 课时费标准(元/课时) | 档位 |
5人(含)以下 | 60 | 一档 |
5-10人(含) | 80 | 二档 |
10-15人(含) | 100 | 三档 |
15人以上 | 120 | 四档 |
续报名率:100%-90%(含) 上调一档课时费
(含) 维持原课时费
(含) 下调一档课时费
(含) 下调二档课时费
以下 基本档课时费,直至解聘。
三、兼职教师适用于奖惩制度,薪酬按考勤制度执行,次月15日发放上月工资。离职需提前一月申请,擅自离职,扣发7天考勤工资。本校不承担交通补贴和保险费用及其它相关费用。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