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本管理办法是对供应商零部件开发和质量状况进行有效地识别风险,确保供应商能持续、稳定地提供合格的、令顾客满意的产品,同时增进供应商的交流、沟通与合作。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零部件供应商的质量管理。
3 术语及定义
风险供应商就是指在质量评审为不合格、项目进度滞后、在项目SOP时不能签署PSW的、质量水平达不到目标要求或连续三个月供货PPM值呈上升趋势的供应商。
4 职责
供应商品质部负责对本管理办法进行有效的识别和实施。
5 工作程序
5.1 风险供应商的识别
5.1.1 不在公司配套体系内,在项目开发时对新供应商评审时达不到要求,而由于各方面因素而进入开发体系的供应商;
5.1.2 零部件开发时按照APQP的要求,开发进度滞后,满足不了项目进度要求的供应商;
5.1.3 在SOP时不能签署PSW的供应商;
5.1.4 正常供货PPM值过高,达不到质量目标要求的,或者质量达到目标值,但是供货质量的PPM值连续三个月呈上升趋势的供应商。
附供应商准入质量标准:
A级 | B级 | C级 | D级 | |
A类件 | OK | OK | NO | NO |
B类件 | OK | OK | NO | NO |
C类件 | OK | OK | 带条件OK | NO |
D类件 | OK | OK | 带条件OK | NO |
得分 | 100--85 | 84--70 | 69--60 | 60以下 |
5.2.1 对质量评审不达标,而进入开发体系的供应商
5.2.1.1 对于考察评审时不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先将评审时列出的不符合项清单发给供应商管理者代表,要求供应商列出每项的原因分析、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间以及责任人,由供应商内部进行逐项整改和管控,确认整改的结果并将相关的整改完成证据提交给供应商品质部SQE确认。
5.2.1.2 SQE根据供应商提供的整改证据,并做出到供应商现场进行审核,确认整改效果,此项工作需要零部件第一轮试制前完成。
5.2.1.3 SQE制订出整个开发阶段的帮扶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和跟踪,以保证在SOP以前,对供应商进行第二次评审,达到符合进入条件后才可进入PPAP的批准阶段。
5.2.2 对开发进度滞后不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
5.2.2.1 在零部件开发时,分管SQE根据同供应商确认的零部件开发展开计划及其相关的子计划,当发现实际相较于计划滞后时,SQE根据影响程度,要求供应商做出原因分析,并制订相关对策和挽回计划,当协调困难时,通知采购工程师和部门领导帮助协调,如果再无法解决,则上报项目组和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根据具体情况,协调相关资源配置。
5.2.2.2 必要时,邀请公司领导对供应商进行走访,加强高层交流,取得双方合作的信心和提供相关的资源。
5.2.2.3 分管SQE同供应商一起制订挽回计划后,进行重点跟踪,可以采取电话会议、质量走访和驻厂方式进行帮扶和跟踪,每周上报一次实施的进度情况。
5.2.3在项目SOP时不能签署PSW的供应商
5.2.3.1 零部件开发需在项目SOP时,完成PPAP的批准,即签署PSW,对于临时批准、风险批准或拒绝的,分管SQE需根据不能达成目标的项目,找出原因,并同供应商一起制订保证产品质量的对策和三个月内签署PSW计划。
5.2.3.2 在对策制订上,要根据原因制订出保证产品质量100%合格的对策,可以增加检验人员采取零件100%全检方式、也可采取公司SQE到供应商现场监督检查等方式进行;
5.2.3.3 在公司零部件入库检查时,采取增加检查频次或再次全检方式;
5.2.3.4 生产线装车时SQE和外购件检验员以跟线方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2.3.5 制订三个月内能签署PSW的对策和计划,供应商切实按照计划实施,SQE跟踪计划的落实和完成情况,三个月内再次提交PPAP资料,以达成批准目标。
5.2.4 正常供货PPM值过高,达不到质量目标要求,或者达到质量目标值,但是供货质量的PPM值连续三个月呈上升趋势的供应商。
5.2.4.1 供应商零部件在正式供货前,公司供应商品质部要与其签订质量协议,在此协议中,会根据前期签订的新品质量协议确定的质量目标,结合国内同类车型的情况共同协商确定供货时的0KM、3MIS、12MIS和市场PPM值,以便对供应商供货质量进行动态管理。供应商品质部每月对供应商供货质量进行分类统计,如果不能达到质量目标值,供应商品质部需将其列为风险供应商,作为重点管控。
5.2.4.2 分管SQE用文字方式马上将不良问题、不良数量通知供应商,要求供应商24小时(偏远地区最晚48小时)内派人到主机厂现场或故障现场进行现场调查,找出原因、制定对策和解决问题的方法以及完成时间,SQE要到现场确认原因分析是否全面、正确,跟踪解决问题的过程和时间。在不良问题关闭前,供应商应派专人驻厂跟踪装车,及时解决装车过程中的质量问题。以至不良问题确认关闭为止。
5.2.4.3 在不良问题解决过程中,供应商最高质量负责人甚至总经理,需来江西汽车公司报告不良问题的原因分析、解决措施和完成时间,并要求供应商最高质量负责人作为此项问题的第一责任人,全程跟踪和协调落实问题的解决;
5.3 供应商档案的建立和数据维护
5.3.1 供应商品质部需在开发初期建立供应商考察、评审档案,并汇总;同时建立进入开发体系的供应商质量水平汇总表,以便对进入开发体系的供应商进行分类和不符合项的关闭跟踪;
5.3.2 在零部件开发阶段,供应商品质部需建立《零部件开发管控表》,以便确认计划与实施的差距,找出风险点;
5.3.3 供应商正式供货后,零部件检验科要建立《零部件质量日/周/月报表》,对供应商的交货质量、0km、售后质量每天、每周、每月汇总统计和发布,以便公司相关部门和部门内部各专业科室SQE了解和评价零部件质量状况。
5.4 风险供应商消除原则
5.4.1 供应商在进入开发体系时不满足要求的,在开发过程中,通过供应商的整改完善,在达产审核前,SQE再次对供应商进行审核,达到进入标准要求的,则可以转化为正常供应商;
5.4.2 在开发阶段,由于进度不满足,或在SOP时不能签署PSW的供应商,通过供应商的改善对策等努力,达到PSW签署后则转为正常供应商;
5.4.3 在正常供货的情况下,因质量目标不达标,或虽然质量目标达标但是PPM值连续三个月下降的风险供应商,通过整改连续6个月达到质量目标,并且PPM值呈下降趋势且平稳的供应商,可转为正常供应商。
6 相关记录
表6.1相关记录
编号 | 名称 | 介质 | 保存期限 | 保存部门 | |
纸质 | 电子 | 纸质记录 | |||
供应商考察评审表 | √ | 3年 | 供应商品质部 | ||
不符合项记录表 | √ | 3年 | 供应商品质部 | ||
评审报告 | √ | 3年 | 供应商品质部 | ||
零部件开发管控表 | √ | 3年 | 供应商品质部 | ||
零部件质量日/周/月报表 | √ | 3年 | 供应商品质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