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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技术委员会章程1
2025-09-29 02:42:12 责编:小OO
文档
专家技术委员会章程

一、总则

为进一步激发公司技术创新活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技术创新氛围与机制,保证技术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经济性

二、专家技术委员会的宗旨

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的科技、法规,紧紧围绕煤炭行业及信息技术产业领域技术提升,以资源综合利用、高新技术发展、高精尖产品研发为总抓手,积极推进关键性、支撑性和共性技术的进步与开展,推动业务核心技术的开发和应用,充分调动广大员工与专家在新技术开发与应用方面的创新积极性,实现知识共享,并提升在相关领域内的技术权威性,为公司技术发展与技术决策服务。

三、职责

制定企业技术创新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参与研究课题项目论证、项目立项、经济技术指标的制定;

对重大科技 决策、重大技术开发、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重大技术引进项目进行调研、论证,提出咨询建议和意见;

监督检查项目实施情况,并对项目开发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性意见、建议;

组织有关课题人员进行项目的开展、实施和成果的整理工作;

定期召开专家技术委员会会议,评价课题阶段性成果,并做出科学判断;

对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提出建议;

对系统内知识型无型资产的创建和整合提出建设性意见;

专家技术委员会成员要遵守中心章程,严守技术秘密。

四、组织机构

技术委员会由公司董事长担任主任,由公司总工程师担任常务副主任,技术、生产、销售和财务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和中心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的组织机构。

技术委员会设信息技术专家组、煤矿安全生产技术专家组构成。技术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处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秘书处设在研发技术中心办公室。

技术委员会的组成应以科研、生产、检测、信息技术等方面的科技人员为主体,委员应是在本专业技术领域中有较高造诣,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并在本专业技术领域具有突出贡献的专家。

根据工作需要,技术委员会可设立专题工作组,负责专题工作。由秘书处直接协调管理。 

与本公司具有长期协作关系单位中的技术专家,由秘书处提请技术委员会通过后,可吸收为本公司技术委员会成员,聘期为两年,期满后可根据具体情况再续聘,同时纳入技术中心专家库,成为公司专家人员。

五、工作制度

专家技术委员会会议由秘书处负责组织召开,由专家技术委员会主任或副主任主持,并就会议内容形成会议纪要抄送相关单位。 

专家技术委员会会议原则上每季度一次;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列席参加技术委员会会议。 

根据工作需要,当需要召开专题会议时,可报请技术委员会主任批准召开。 

技术委员会成员因工作变动或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成员时,秘书处要及时提出人员调整申请,经技术委员会通过后进行调整。 

技术委员会成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或活动时,应向秘书处以书面形式委托代表参加或直接报请缺席。 

六、秘书处工作职责

1.提出公司年度科技与创新工作计划,报送专家技术委员会进行协调。

2.组织各单位起草科技与创新工作计划,指导、协调相关单位之间的关系,进行科技与创新工作计划的审查;

3.负责与技术委员会相关的文件资料档案的存档管理工作;

4.向技术委员会报告技术委员会工作情况;

5.办理技术委员会安排的各项工作。 

七、成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专家技术委员会委员的权利

1.对公司重大科技项目制定修订计划建议权。

2.对需要表决的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工作有表决权。

3.参与技术委员会的各项活动。

4.对技术委员会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5.根据公司发展的需要,有由公司出资带薪深造和晋级、升职的优先权。

6.获得技术委员会有关文件资讯的优先权。

(二)成员的义务

1.遵守本章程的有关规定;

2.参加技术委员会的各项工作和活动;

3.完成技术委员会下达的各项任务;

4.积极推动公司科技工作的开展;

5.有保密义务。 

对无故不履行义务、不参加活动的委员,秘书处应以书面提醒。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技术委员会活动的成员,报请委员会取消其成员资格。 

八、附则

1.本细则由研发技术中心办公室制定和解释。 

2.本细则施行后,凡既有的类似规定自行终止。

3.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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