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本项目部职工在生产活动中的作业安全,避免职业病和其他职业危害,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防护用品的计划、审批、购买、验收、发放、使用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制度。
二、职业健康安全办公室应如实统计各工种从业人员数量,根据国家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年度劳动防护用品采购计划并纳入安措费用预算,报请砖厂负责人审批,根据计划落实资金并进行采购。
三、购买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
四、下发劳动防护用品时,各班组统一到办公室领取。领取时须做必要的质量检查,一旦使用后出现质量问题不得退库,由个人负责。
五、使用者严格按照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六、统一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详细记录工种、品名、发放标准、领用时间等事项。
七、劳动防护用品统一购买,不得以实物或现金代替劳动防护用品的发放。
八、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一经发现核实,由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办公室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理:(一)采购劳动防护用品属伪劣产品的;
(二)故意损坏劳动防护用品的;
(三)不按规定使用、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的;
(四)弄虚作假骗领劳动防护用品的;
(五)个人私自购买劳动防护用品的;
(六)使用已损坏或失效劳动防护用品的。
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设备与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必须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新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财产和人身安全。
一. 设备设施选购
1.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设备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设备运行中,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的安全。
2.本工程设备主要包括生产用机械设备,设备管理人员应根据本工程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二. 设备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1.制定安全操作规程
2.制定设备维护保养责任制
3.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4.员工培训,内容包括设备原理、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验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三. 设备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1.严格执行<<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制度>>,由项目部主管领导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落定。
2.设备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3.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有设备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共同按照技术要求,由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4.预检预修,是确保设备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设备管理人员根据设备状况和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设备质量保持在最好状态,确保设备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四. 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制度
1.设备运行与维护坚持“实行专人负责,共同管理”的原则,精心养护,保证设备安全,负责人调离,立即配备新人。
2.操作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爱护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违规操作
2)做好设备班前、班中、班后按照要求经常性的加注润滑油。防止过度磨损
3)设备要定期更换、强制保养、保持技术状况良好
4)建立设备保养卡片,做好设备的运行、维护、养护记录
5)保持设备设施清洁,场所窗明地净,环境卫生好。
五. 设备设施检查制度
1.生产部设备维修人员,每月对生产设备进行检查一次。
2.每半年由使用部门会同维修人员,根据生产需要和设备实际运转状况,制定设备大修计划,设备大修前必须制定修理工时,停歇时间,材料消耗,清洗用油及维修费用。
3.设备大修完工后,必须进行质量检查的验收。
六. 设备设施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经济损失在5000以下。
2)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3)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保费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项目部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2)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并报告项目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检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3)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4)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处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 设备设施更新改造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1、设备报废的基本原则;
1)国家或行业规定需要淘汰的设备。
2)设备已过正常使用年限或经正常磨损后达不到要求。
3)设备发生操作意外事故,造成无法修复或修复不合算。
4)设备使用时间不长,但因更合理更经济先进的设备或生产使用时需要更换的。
5)从安全、精度、效率等方面,已落后于本行业平均水平,
符合以上情况的设备均可申请报废。
2、设备报废手续
1)由设备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经技术人员确认并签署意见。
2)由使用班组负责人填写报废申请单上交项目部审核,经负责人批准,移交财务部门结算手续
3、设备改造的基本要求
1)经过技术论证后,采取新技术。新材料。新的零部件就可以提高设备的综合安全技术水平,经济上也是合算得。
2)设备改造要持谨慎负责的态度,切勿轻易蛮干,必须按照申请,论证、批准的基本程序运程。
八. 严格执行设备管理过程中的记录制度
建立设备技术管理档案,即在设备-生产全过程的状态,按章设备选别,设备维护保养、维修、更新改造、报废处理等程序运行。
为规避危险性较大工程的安全风险,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建设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就建设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建立如下制度。
第一条项目经理部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根据工程的特点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
第二条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工程特点和规模,对分部工程的施工危险性进行分析界定。对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下列分部分项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现场监督:
1.起重吊装工程;
2.采用人工、机械拆除的工程;
第三条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内容:
1.针对施工项目的特点找出危险点、危险源和重要控制环节;
2.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工艺、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3.附有具体的安全验算详细资料;
4.人员、机具、装备的选用配备、保证安全的措施;
5.卫生、环境条件、文明施工标准;
6.可能出现的危险及针对性预防措施。
第四条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和审批程序。分部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由总工程师组织工程技术部、安保部、物资设备部等进行编制,经总工程师审核后报送监理工程师审批,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五条专项施工方案的专家论证审查。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论证审查报告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完善,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第六条专项施工方案的实施。
1.已批准的专项施工方案,不得随意变动,实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
2.认真进行专项施工方案实施中的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工作,安全技术措施中危险性较大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的各种安全设置、防护应列入施工任务单,责任落实到班组或个人,并实行验收制度。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否则不得进行作业。
3.在要害部位和危险区域,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施工现场要有专职安全人员巡回检查,并设明显标志及警示牌。
4.专项施工方案在实施过程中,现场必须有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旁站监督。
5.对不认真执行专项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一经检查发现,将对责任人进行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项目部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事故隐患(以下称事故隐患)是指违反安全生产法律、规章、标准、规程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施工生产过程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
第三条项目部下属各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均应认真执行本制度。
第四条任何个人发现劳务分包施工单位、班组、其他专业施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均有权向本项目部项目经理举报。
第五条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
(一)项目部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到施工生产活动全过程,明确排查地点、项目、目标、责任,将隐患排查治理日常化。项目部应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帐、结合每周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由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和其他专业施工单位负责人组织进行施工现场事故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排除各项施工工艺不安全、安全防护不到位、临电设施不规范、有带病运行的机械设备、设施,施工人员存在的各类违章违纪行为、管理人员存在有违章指挥或监管不到位、及生产场所存在的其他各类事故隐患。
项目经理对本项目工地事故隐患治理工作全面负责。
(二)项目部每月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排查施工现场的事故隐患,并逐级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施工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和责任,保证不留空挡,不留死角。
(三)项目部应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要求制订具体方案,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资金投入、人员培训、劳动纪律、现场管理、防控手段、事故查处以及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等方面组织自查。
(四)项目部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订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应当及时向各劳务分包单位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到施工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
(五)对一般事故隐患,各劳务单位接到项目部专职安全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时,必须立即按整改措施,整改限期,指定具体责任人负责按期整改,整改完毕报安全员监督验收整改结果,进行消项。
(六)对项目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及时上报,做好监控措施,并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重大安全隐患由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发现,在下达“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后,由项目经理组织制定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整改方案应确定整改项目,整改目标、整改具体安全技术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作业范围、从事整改的作业人员。整改方案应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整改资金、监控措施、应急预案,做到按“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项目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方案及整改情况应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管理部门。
第六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管
(一)项目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依预定要求积极进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发现存在难以解决的重大问题时,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领导报告。
(二)项目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登记,分类编号,建立隐患管理台帐,对项目制订的重大隐患整改方案,整改责任人等有关情况资料及时归档。
(三)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对本项目的一般事故隐患与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果进行复查消项。
(四)项目部每周召开一次安全会议,总结、通报本周各单位安全生产情况,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研究解决安全管理、隐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下周安全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阶段性工作。
(五)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应做好日常施工现场安全监管工作,随时对整个施工现场、各劳务分包单位施工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安全隐患应及时依规查处与报告。
第七条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报告
(一)项目部应每月对本项目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报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情况,及时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书面回复由公司安全管理管理人员下达的“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的整改情况。
(二)项目部应当总结每月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每月向各劳务施工单位通报工作情况,提出下阶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点。
第重大事故隐患的公示公告
(一)项目部对本单位自查和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检查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重大危险源要予以公示。
(二)项目部应主动接受上级各有关部门的监督,及时公开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
第九条重大事故隐患的跟踪督办和逐项销号
(一)项目部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要落实跟踪督办的责任人,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对本项目工地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跟踪督办。
(二)督促整改的责任人及时跟踪检查有关防范和监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掌握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进度,督促整改单位按整改方案对重大事故隐患进行治理,彻底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三)公司提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整改结束后。项目部应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提出验收申请。接受公司安全管理部门进行现场核查。
(四)重大事故隐患在整改期限内彻底治理,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应及时销号,将有关档案或台帐整理后归档管理。第十条项目部应当按照公司和本项目的有关规定,对未定期排查事故隐患或未及时有效整改事故隐患的单位和个人,实施责任追究;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