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调使用责任人安排和使用管理规定的通知
本着正确使用、安全管理、节约能耗的原则,根据季节气温的变化,对空调器的开启使用、管理作如下规定:
一、空调的启用:
1、严格控制空调机使用开启温度, 低于 5℃ 时, 办公室空调由办公室负 责人开启,生产车间由空调专职人员开启。
2、为节约能耗和延长空调的使用寿命,温度设置要适中,空调开启后,请关闭门窗,制热室温控制在 23℃—26℃ 之间,不要过高、过低, 以免空调机长时间工作,压缩机发热影响正常使用。
3、在规定的空调开启温度以外及非工作时间,不准使用空调,随意开启空调者,将给予处罚。
二、空调的使用与责任管理:
1、做到人走机关,机台停止作业和办公室内无人时应将空调关闭,以免长时间运行至使零部件发热短路引起火灾。
2、由于空调的使用或开启不当,造成空调损坏或不能正常运行,要追究其使用者的责任,空调遥控器要妥善保管,不要随意摆放。
3 、各工作人员均负有保管维护空调设备的责任,当空调出现故障时,当班空调专职负责人要及时向综合部报修。
生产车间空间责任人安排,具体人员由生产负责人指定人员负责空调
小森(1、2号空调):刘坤、程茂
小森对开(3、4号空调):陈虎、程继禹
海德堡(4、5、6号空调):程啟胜、
联动线(7号空调):张梅
机刀(8、9、10号空调):孙守元、程薛琪、冯佳、陈鹏、王坤、朱荡荡、杨亚运、丁兆南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