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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条 文 说 明
2025-09-29 02:24:56 责编:小OO
文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J 126-

条 文 说 明                

前   言

    根据原国家计委(1984)10号文的要求,由化学工业部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的《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126-,经建设部19年3月27日以()建标字第( 151)号文批准发布。

    为便于广大设计、施工、科研、学校等有关单位人员在使用本规范时能正确理解和执行条文规定,《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组根据国家计委关于编制标准、规范条文说明的统一要求,按《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章、节、条的顺序,编制了《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条文说明》, 供国内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参考。在使用中如发现本条文说明有欠妥之处,请将意见函寄化工部施工技术研究所《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国标管理组。

    本《条文说明》仅供有关部门和单位执行本规范时使用,不得外传和翻印。

第一章  总    则

    第l.0.1条  本条系参考《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通则》(GB4272-84)的引言规定的。

    第1.0.2条  本条温度范围,系根据国内石油化工等生产厂的介质温度和国内绝热材料的使用温度,并参考了国内外有关技术资料规定的。

    一、国内外标准划分保温、保冷的温度范围:

    1.美国凯洛格公司的标准规定:保温为十21.3~+1038℃;保冷为1.3~-23.2℃。

    2.日本《保温、保冷工程施工标准》(JISA9501-1984)规定:绝热温度为-180~+1000℃。    3.国标《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J235-82)规定:绝热温度为-200~+850℃;

    4.国标《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TJ307-77)规定:绝热温度为-196~+570℃。

    二、国内石油化工等生产厂的介质温度:    

    1.合成氨系统的介质最高温度为+868℃,最低温度为-192℃(某大化肥厂);

    2.空气分离的液氮温度为-196℃;

    3. 合成橡胶;

    氯丁橡胶(乙炔法)介质最低温度为-70℃;

    丁基橡胶(埃索法)介质最低温度为-100℃;

    4.石油裂解的介质温度为+850℃。

    从上述生产工艺要求的温度,国内的保温材料完全可以满足+850℃的要求。保冷材料聚氨酯泡沫塑料的最低使用温度为-100℃;超细玻璃棉为-120℃;泡沫玻璃为-270℃。国内生产的粘结剂、耐磨剂、密封剂等也可适应。而且各部门也积累了不同温度下的施工经验。故本规范确定的温度范围,为-196~+850℃。

    第1.0.3条  新材料系指国内的新产品或引进新技术而试制成功的产品。经过鉴定与实践证明,成熟可靠,并应征得设计或有关部门的同意方可采用。

    第1.0.4条

    一、本款中的技术文件,系指与绝热工程有关的材料一览表,主要材质的技术性能说明书,性能检验报告,某些特殊材料的操作规程或施工要领等。

    二、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系根据绝热工程设计文件及安装工程施工技术组织设计的要求而单独编制的,并只用于绝热工程的施工。

第二章  材    料第一节  质 量 要 求

    第2.1.l条  一、二、关于绝热层材料及其制品的导热系数最大值和绝热层材料及其制品的容重值的规定,是为了与国标《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GB8175-87)和现行的国标《设备及管道保冷技术通则》的有关规定取得一致。

    当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导热系数,不具有随温度而变化的线性关系方程式时,应带有其给定容重下,随温度而变化曲线图表。

    三、用于保温的硬质绝热制品的抗压强度, 国标《设备及管道保温设计导则》(GB8175-87)第2. 1. 3条规定为:不应小于294kPa(3kgf/cm2)。但本款将其提高到04MP(4kgf/cm2)。其依据如下:

    l.根据多数施工单位的反映,抗压强度0.3MPa(3kgf/cm2)的水泥膨胀珍珠岩制品,其破损率约为15%。显然,超过了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中对其允许损耗的规定。就不能满足运输及施工操作的要求;

    本条泡沫多孔制品系指各种泡沫塑料、泡沫玻璃等。

    绝热材料及其制品的容重、抗压强度、含水率、纤维直径、渣球含量及外观质量等的测定,可参照有关标准进行。

    导热系数和使用温度的测试,现在还没有国家标准。根据国内各单位的测试情况,导热系数可参照下列测试方法:

    一、散料采用圆球法;

    二、板型制品采用稳态护环式双平板法;

    三、管型制品采用圆管法。

    使用温度的测定,可参照下列方法选用:

    一、工作温度下的线收缩率;

    二、加热后残余强度;

    三、厚度热收缩值。

    关用于绝热材料中,可溶性氯化物的化验分析方法,可参照美国标准ASTMC871;奥氏体不锈钢腐蚀试验方法,可参照美国标准ASTM C692。

    对于奥氏体不锈钢绝热层的绝热材料,定货时应向生产厂家索取其氯离子含量指标。

    第2.2.3条  对于受潮的绝热材料,大部分经干燥处理后能恢复其性能。但不是防潮型的泡沫石棉,受潮后会失去弹性,细泡消失,纤维粘结,再经烘干也不能恢复其性能。其它矿物纤维型制品如吸水过多,浸泡时间较长,制品中粘结剂随水溶解流失,使其外观尺寸,容重都起变化,导热系数亦相应上升,烘干后也很难恢复其性能。出现此类情况时,均不得再使用。

    保冷用的绝热材料,对含水率要求较严,一般不应超过1%。但考虑到软木制品在保冷.工程中仍被使用,它的含水率<5%,故本条对其含水率作了单独的规定。

    第2.2.4条  本条系指用于防潮层、保护层的材料。在清点验收过程中,应同时按本条规定进行检查。

    不燃性或阻燃性材料,必须由消防部门有关测试机构检验合格。其他部门的测试结果无效。

    第2.2.5条  国标《矿物棉及其制品试验方法》(GB5480.l~5480.6-85)、《膨胀珍珠岩绝热制品试验方法》(GB5486.l~5486.3-85)及水电部部标《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材料技术条件与检验方法》(SDJ68-85)中,有一定的测试方法及使用仪器设备的规定。国内某些专业研究机构也有自己的测试方法及仪器。各生产单位的主管部门也制定了一些有关专业标准。本条规定指在维护测试工作的正确性。

第三章  施工的准备和要求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3.1.1条  在绝热材料中,如现场发泡的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的原料、粘贴法使用的粘结剂、密封剂、耐磨剂等,都有一定的保存期限。所以在进料时,应查对它们的保存期

要做到技术上合理;并参考了表4.3.1,对硬质、半硬质和软质绝热制品,分别规定了不同的捆扎间距。

    第4.3.2条  安装容重主要是保证软质毡、垫制品绝热层的稳定性,不致在运行过程中松坠。因此本条强调其安装容重必须达到设计值。

    第4.3.12条  本条系根据多年来施工中的经验教训,并参考以下技术资料规定的:

    一、化工部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HGJ215-80)第29条规定:用毡席材料时,不得堵塞伴热管与主管之间的加热空间;

    二、化工部部标《保温(50~650℃)通用图册》规定:应设置隔环,以免将加热空间诸塞;

    三、《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概要》第四章4一4第八款规定:施工时不得将伴热管与主管之间的加热空间用保温材料堵塞。

第四节  拼砌和缠绕法施工

    第4.4.2条、第4.4.  缠绕法施工采用的绝热制品是矿物纤维绳和带类制品。因而有一定的局限性。故只适用于公称直径等于或小于25mm或施工不方便的管道或管束。

第五节  充填法施工

    第4.5. l条  充填绝热结构是直接将松散的矿物棉或粒状材料充填到设备或管道周围形成绝热层及可拆卸结构的绝热层。当用于地沟部位充填时,为防止地下水渗透和浸湿,常将绝热充填料用增水剂浸渍处理,经烘干后使用。其目的是使填料本身具有一定的防水能力。    第4.5. 2条  本条规定的填料充填容重的数据,是电力等部门经过多年施工经验的总结,并经过验证的经验数据。    第4. 5.3条  充填结构由于使用散状材料(粒料或矿物棉),所以要施加一定压力,使散料形成一定密度和重量的绝热层整体。因而需固形层作为围护结构。可采用铁丝网或直接用金属保护层作为固形层。当向填料施压时,固形层即承受一定的涨力,如铁丝网本身不具备固形层的刚度时,还需要装设一定距离的支撑或加固措施来防止变形。

    第4.5.4条  400~600mm之间的充填高度,是根据人工用手直接操作时,以人的臂长规定的。大直径管道的弧型面下部不易操作。往往产生填料架桥现象,所以应从下部开始两侧同时进行逐层充填。

    第4.5.6条  绝热层填料的充填密度直接影响绝热层的导热系数。同一设备或管道的绝热层出现两种充填密度,其绝热效果亦不一致。故本条强调了密度应一致。

第六节  粘贴法施工

    第4.6.1条  近年来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粘结材料品种繁多,许多产品尚无国家标准,致使目前使用较为混乱。变质或错购的情况常有发生。如施工后再发现,则造成粘贴质量低劣或返工,故要求施工前,先作实地试贴试验。    第4.6.2条  由于管道制造存在着壁厚和椭圆度偏差,生产运行中管道还将产生膨胀或收缩。因此采用粘贴法进行绝热层施工的管壳制品,其内径应能满足管道膨胀收缩的变化要求和粘结剂涂刷层的厚度要求。故本条规定管壳制品内径必须略大于管道的外径。

    第4. 6.3条  硬质泡沫塑料绝热制品,如以板状制品敷设绝热层时,为使板状制品能与弧形壁粘贴吻合,于粘贴面开槽,是使泡沫塑料板能全面积粘贴在设备或管道上。

    第4.6.5条  泡沫玻璃是一种体轻、质脆、易磨损的多孔型材料。用于设备或管道绝热层时,为避免泡沫玻璃层间或与设备或管道接触面之间产生摩擦,通过徐耐磨剂来起到隔离保护作用。

    第4.6.7条  一、粘结剂因品种不同,其粘结性能也不同。受环境气温影响,其固化时间差异也较大。故粘贴各种绝热制品的层高,本款不作具体规定。

    二、粘结剂的涂抹厚度除与粘结剂的稠度有关外,还与粘贴面粗糙度有关。涂抹过厚则制品吸收水分过多而软脱,过薄则制品的粘结不牢。放本款规定宜为2.5~3mm。

 

第七节  浇注法施工

    第4.7.1条    二、大型设备采用浇注法施工绝热层时,模板应随设备高度支设。如果模拟过于细长,在模板自重及物料重力作用下(如临时固定设施不完善),则往往造成模板变形和倾斜、以致发生不安全事故。故本款规定模板的安装,应支点稳定。并要求聚氨酯等发泡型材料浇注时,在模具内铺设一层聚乙烯薄膜。一来方便脱模,二来使聚氨酯表面形成平整的黄色面层,使表面的孔隙成为闭孔型。

    三、本款规定管道绝热层采用滑模浇注,其模具长度应为1.2~1.5m。主要是考虑到滑模常以钢质材料制作,如长度太大、模具自重增大,需设置起吊设备配合安装,施工条件受到。故应尽可能采用人工能够装卸的短小模具。

    第4.7.2条

一、二、聚氨酯泡沫塑料原料的配料,是一项技术性较强的工作。如配料用量不准确,拌料不均匀,环境温度不符合产品说明书要求等,在浇注施工时,就会出现质量问题。所以应用试浇方法来取得最佳的浇注条件后,再进行正式浇注。    

    五、硬质聚氨酯泡沫塑料是由聚醚、氟里昂等类化合物混合,经现场发泡成型的一种轻质多孔体。对其原料,环境温度、配料用量、配制拌和、剂液洁净等方面都有很严格的要求。稍有疏忽,即会出现本款提到的泡沫发酥、发软等现象,致使聚氨酯泡沫质量受到影响。

第八节  喷涂法施工

    第4.8.1条  施工前的试喷,其目的是让操作人员了解喷涂工艺,熟悉和掌握材料、机具的性能及选择最佳喷距等。通过试喷工作,可为正式喷涂施工提供可靠的工艺参数。为了检验喷涂层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所以试板的制作,应与正式喷涂层的施工同时进行。

    第4.8.3条

    五、在刮风、酷暑、雾天、雨天等气候环境中施工时,将造成物料飞散,干燥过快,能见度差,水分增加等不利因素。还会增加材料消耗和影响喷涂层质量。故本款对喷涂施工的气候条件作了规定。

    第4.8.5条  用控制回弹率的方法,要求操作人员在不同的作业面上均能熟练地进行喷涂。避免因工艺设施和操作不当而造成喷层脱落等浪费现象。故本条规定的百分比回弹率,系根据电力、化工有关施工单位的实际经验总结规定的。如超过此数值、在经济上不合理。

第九节  可拆卸式约热层的施工

    第4.9.2条  本条规定主要考虑到可拆卸绝热结构要经常拆除和安装,如与其相邻位置上的绝热层不作成45°斜坡,既影响拆卸或安装的操作,又易被碰坏。

第十节  伸缩缝及膨胀间隙的留设    第4.10.1条  设备或管道绝热层采用硬质绝热制品时,应根据介质温度与实际情况在绝热层上留设伸缩缝。因为任何固体材料在不同温度影响下,有不同的线膨胀或收缩率。软质材料线膨胀能自身吸收,硬质材料则不能。故本条规定仅对硬质绝热制品的绝热层要求留设伸缩缝。

    第4.10.10条、第4. 10. 11条  在高温设备或管道保温层和保冷层的伸缩缝外面再进行单独自动的保温和保冷,其目的是减少缝隙处的能量损失和防止水汽进入保冷层,而破坏保冷结构,影响保冷效果。

第五章  防潮层的施工

第一节  一 般 规 定

    第5.l.1条  空气中的水分渗入保冷层后会结露甚至结冰,破坏保冷结构。被破坏的保冷结构将导致更多的湿空气进入。如此恶性循环将严重损害保冷效果,故保冷层外必须设置防潮层。

根据调查,地沟大多潮湿并有不同程度的进水现象。保温管道常被浸湿,故地沟内的管道保温层外表面亦应设置防潮层。

    第5. 1. 4条  泡沫玻璃及有机绝热材料外表面的防潮层,均要求冷施工。目前发展很快的各种防水冷胶料亦均匀为冷施工。鉴于目前防水冷胶料仍不能全部代替沥青胶(马蹄脂),且各施工单位的水平与习惯亦不相同,故沥青腔热法施工仍应保留,但应符合本条所规定的条件。

第二节  沥青胶、沥青玻璃布防潮层

    第5.2.1条、第5.2.2条  目前铝箔牛皮纸,铝箔玻璃布、各种真空镀铝复合材料等新型防水材料已在我国问世。并在某些保冷管道上试用。但使用时间尚短,尚无完整的使用经验总结。故本节仅介绍了沥青胶玻璃布和防水冷胶料玻璃布防潮层的组成。

    上述资料规定了金属保护层的搭接尺寸:    1.纵向接缝:管道不应少于50mm;罐体不应少于100mm;    2.环向接缝,当绝热层外径为:140mm以下时,不应少于30mm;2000mm以下时,不应少于50mm;超过2000mm时,不应少于100mm;    3.膨胀搭接:不应少于1O0mm;

    三、根据国内各地施工经验的调查,中低温管道或设备保温结构的金属护壳至少应插接20mm,方能满足使用过程中的密封要求。

    故第6.1.4条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并参考了上述资料,规定设备及大型贮罐的金属护壳下料应留出20~50mm的裕量。

    第6.1.  对高温管道弯头与直管段金属护壳的搭接尺寸增大的规定,主要是考虑到高温管道在生产工艺过程中的热膨胀量较大,留出不少于75mm的搭接尺寸,方能满足不同温度范围的使用要求。故本条规定上述部位金属护壳的搭接尺寸应为75~150mm。

    水电部部标《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SDGJ59-84)中以管道或设备外壁温度(介质温度)高于32O℃作为高温的范围。因对超过此温度的保温工程设计与施工均有较严格的技术要求,故本条所述高温管道,以超过320℃为界。

    第6.1.11条  固定保冷结构的金属保护层,当使用手提电钻钻孔时,为避免损坏防潮层,可采取下列之一措施进行防护:

    一、按需要长度采用短钻头;

    二、在钻头上加定位垫;

    三、在护壳厂加垫薄木条然后抽出;

    四、护壳上预冲孔。

    第6.1.12条  水平管道金属保护层的纵向接缝位置国内外的技术,资料有以下几种方式:

    一、布置在水平线的下方成 3O°~45°处;

    二、布置在水平线的下方成15°~50°处;

    三、布置在管道剖面垂直中线两侧30°~45°以外的部位。

    本条根据多数施工单位的经验,  推荐采用管道剖面水平中线下方成15°~45°的部位,并允许按实际操作需要加以调整。

    第6.1.15条  关于金属保护层的接缝密封,一般应由设计单位提出具体的密封措施。如设计无规定时,施工单位应按照本条要求自行选用密封方案,如嵌填密封剂或包缠密封带。

    本条第一款规定是指金属护壳自身的密封。第二款是指保冷管道金属护亮与相邻管道附件如法兰、阀门金属护壳相连接部位的密封等。密封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水、汽的侵入。潮湿的保冷结构可使冷介质能耗增大,甚至使生产工艺流程不能正常运行。对热力设备及管道长期处于湿热状态下的保温结构,将引起金属固定件的充氧腐蚀。尤其对合金钢管道  (设备),由于产生温度不匀的热应力,将使钢材固溶体内的合金元素加速其析过程,产生应  力腐蚀。同时管道跨距之间的荷载挠度,由于绝热结构进入水汽而超过设计许可值运行,  也是不允许的。

    密封胶带是一种无臭味、有弹性、永不干固,pH值为中性的带状胶体。成盘条供货。

水率的材料后,方可使用。

    第6.2.4条~第6.2. 6条  这三条规定系根据绝热工程多年来的施工经验,并参考下列技术资料规定的:

    一、《全国通用建筑标准设计动力设施图集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与低温设备及管道保冷》规定:

    1.油毡由低向高处敷设,横向搭接用稀沥青粘合,纵向搭缝向下均搭接50mm;

    2.玻璃布以螺纹状紧缠在保温层(或油毡)外,其搭接尺寸约为40mm。自低处向高处施工。布带两端和每隔3m处用镀锌铁丝或钢带捆紧;

    3.玻璃布复合铝箔,搭接为40mm。接缝处用压敏胶带粘贴。

    二、水电部部标《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SDGJ59-84)第四章规定:玻璃布的措缝环向与纵向都至少要搭接50mm。对于水平管道环向塔接缝宜顺管道坡向纵向搭接缝宜置于管道两侧,缝口朝下。

第三节  扶面保护层

    第6.3. l条  抹面保护层的配料及其比例可因地制宜,故不必推存固定的配料组份。但不论抹面层采用何种配料方法,必须符合本条规定的技术指标。

    本条规定的各项技术指标系参考国内各地施工单位行之有效的抹面层配料竣工移交资料,并参考一部分技术资料,加以分析、综合而规定的。

    一、二、国内有关技术资料,对抹面保护层的容重、抗压强度规定如下:

    1.《全国通用建筑标准设计动力设施图集热力设备及管道保温》施工说明规定:石棉水泥抹面层的容重为700~800kg/m3;

    2.《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概要》第四章规定:抹面保护层的容重不大于1000kg/m3;抗压强度不小于0.8MPa(8kgf/cm2);

    上述资料规定抹面层的容重均在1000kg/m3以下,而且大多数施工单位配料的实际容重值也没有超过1000kg/m3。故一款规定抹面保护层的容重不得大于1000kg/m3。

    鉴于抹面保护层应对绝热结构起机械保护作用,故抹面层的抗压强度值应高于绝热制品抗压强度值。近年来国内有些硬质绝热制品的抗压强度,已达到0.5~0.7MPa(5~7kgf/cm2)。故二款规定抹面保护层的抗压强度不得小于0.8MPa(8kgf/cm2)。同时施工单位对抹面保护层灰浆的技术指标测定,也进一步证实了抗压强度完全可以达到0.8MPa以上。

    三、关于烧失量的规定是根据各施工单位就地取材,采用粉煤灰,轻质水渣、炉渣、麻刀等掺加料的使用情况,若不控制其烧失量,将由烧失量过多,在炭化过程中造成抹面层的严重裂缝。有关的技术资料指出:抹面层材料有机物含量应低于10%;《业设备与管道的保温》中指出允许接用烧失量不大于12%的粉煤灰;城建环保部1986年批准的《粉煤灰在混凝土和建筑砂浆中应用技术规程》规定:粉煤灰内的烧失量控制Ⅰ级为5%;Ⅱ级为80;Ⅲ级为12%,即烧失量超过12%的粉煤灰即不允许使用。

    在配制抹面层灰浆时,为了节省或取代石棉纤维,也可掺用1%~ 3%的松散麻刀。故本款规定抹面层灰浆配料内,包括有机物和可燃物在内的烧失量合计,不应超过配料总量的12%。

    五、绝热结构的抹面保护层过去曾有采用菱苦土、氯化镁溶液配成的灰浆,因对镀锌铁丝网产生腐蚀而终于被淘汰。故本款吸取了这类经验教训,并作了明确规定。

    第6.3.2条  国家经委、计委关于《供热系统节能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中规定:室外管道应采取行之有效的防雨、防雪、防潮的保护层。推荐使用铝皮或镀锌铁皮作为绝热结构的保护层材料。不得采用水泥抹面保护层。由于水泥抹面层不能避免设备或管道在运行过程中出现裂缝,而且受水湿后易冻伤、脱落、甚至使整个绝热结构超过设计许可的荷载,所以不应在露天条件下使用。但目前金属薄钢板的生产还不能满足施工的需要。而在一些化工工业区和海滨地区也不宜直接采用金属保护层。鉴于以上情况。故本条提出:“当必须采用抹面保护层时,应在抹面层上包缠毡、箔或布类保护层,并应在包缠层表面涂敷防水、耐候性的涂料”,作为露天绝热结构的过渡措施。

    第6.3.3条  淋湿保温层将使设备或管道的支吊架荷重增加。投入使用后,保温层内水分大量蒸发逸出,使抹面层严重裂缝,甚至脱落。保冷层则产生冰冻,使整个保冷结构受到破坏,更不允许。如抹面间隔时间较长,抹面层已经干固;则在接茬部位方可用水稍加润湿。

    第6.3. 5条  高温管道的抹面层和铁丝网的断缝应与保温层的伸缩缝留在同一部位,此伸缩缝也称“三位一体”。“三位一体”的伸缩缝内充填材料的先用:当设备或管道的介质温度低于320℃时,允许填塞石棉绳。因国产石棉绳编织棉花含量多在10%~20%范围内,故这类制品使用温度不得超过350℃。当介质温度超过320℃时,应改用含棉量低的石棉编绳或其它矿物棉制品。如高硅氧编绳使用温度为1000℃;无碱超细棉毡栽条使用温度600℃;硅酸铝纤维带使用温度1000℃等,充填于伸缩缝内。

    第6.3. 6条  本条规定系根据绝热工程移交运行后,长期观察追踪分析绝热结构表面裂缝的原因及采取各种防裂缝工艺措施后的效果规定的。

    抹面层内留设凹槽式伸缩缝的作用及留设方法:

    一、在抹面层内设置凹糟式伸缩缝,有利于消除抹面层在冷态下的干缩裂缝。在运行热状态下使绝热层和抹面层内的湿蒸汽易于从预留的伸缩缝内排除。同时伸缩缝还可吸收一部分保护层的热胀应力;

    二、凹槽式伸缩缝的留设方法:将木条(8mmx8mm或10mmx8mm等)或三角胶带等压人湿软的抹面泥浆内,并与抹面层的表面抹压平齐。当稍凝固后即轻轻取出。

    第6.3.7条  由于微孔硅酸钙专用抹面材料有其特殊的工艺操作要求,故在施工准备阶段应先进行试抹,各项技术指标符合本规范第6.3.l条的规定后,方可使用。

第七章  安 全 技 术

    第7.0.1条  本条系根据劳动人事部、国家经委、商业部、全国总工会、劳人护(1984)27号文“关于改革职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发放标准和管理制度的通知”第二条的内容规定的。文件中规定对接触有毒、对皮肤有感染的作业及接触有腐蚀物质的作业都应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及个人特殊劳动防护用品。

    第7. 0.2条  绝热工程所用的材料、制品或药剂,分别含有纤维、粉尘、刺激性气味或毒性,对人体均有不同程度的危害。所以施工后应将工具和施工现场清理干净,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第7. 0.6条  《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 36-79)有关作业现场粉尘和有害气体的最高容许浓度摘录如下:

    一、石棉粉尘及含有10%以上石棉的粉尘2mg/m3;

    二、含有10%以下游离二氧化硅的水泥粉尘6mg/m3;

    三、玻璃棉和矿渣棉粉尘5mg/m3;

    四、含有10%以上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2mg/m3;

    五、有害气体:

    1.一氧化碳为30mg/m3;

    2.丙酮为400mg/m3;

    3.苯为40mg/m3;

    4.硫化氢为10mg/m3;

    5.二异氰氨酸甲苯酯为0.2mg/m3。

    第7. 0.7条

    三、剂液在配制加热过程中,必须仔细搅拌。因为多数固体溶质的溶解度随着温度的升高而增大。有的则发生复分解反应,析出沉淀。如不及时对剂液进行仔细的搅拌,因沉淀物的析出将产生剂波密度的不均匀,再加上化学分子的内能变化,以至产生崩沸(即剂液在加热过程中突然出现沸腾溢流的出象)。所以应仔细搅拌,防止沉淀产生,使反应趋于完全。

    五、工程上所用的慢挥发性溶剂为轻柴油、煤油等,快挥发性溶剂为汽油。配制沥青胶料时,一般兑入轻柴油或煤油。

    本款对使用各种溶剂时的沥青温度规定系采用了国标《屋面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 207-83)附录二的要求。

    八、毒物的毒性大小与其化学结构中的某些元素的数量和饱和度有关。除此之外,毒性还和毒物的溶解度、挥发性、扩散性有关。在配制粘结、防潮、密封涂料时所产生的一氧化碳、苯、甲醛、丙团、沥青烟及喷涂聚氨酯作业中产生的氰化物气体等均对人体有毒害。这些毒性气体或物质在施工过程中虽一次进入人体内很少,但天长日久,毒物在人体内逐渐积蓄,当达到中毒程度后,人即失去正常的抵抗能力,易患职业病。所以必须加强施工场所的通风工作,以减少空气中有毒物质的含量。

    第7.0.9条  根据国内一些施工单位反映,工人在地沟内因呼吸有毒气体而窒息晕倒的现象时有发生,故本条规定了应预先检测沟内气体,确认无毒或无窒息气体后,方可进入。

第八章  工 程 验 收

第一节  质 量 检 查

    第8.1.2条  关于工程质量检查验收的取样布点国内过去无统一规定。化工部部标和有关技术资料规定如下:

    一、化工部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HGJ215-80)第54条规定检测布点的数据为:

    1.设备面积每50m2抽查三处;小于5Om2时,也不得少于三处;

    2.管道长度每50m抽查三处;小于50m时,也不得少于三处;

    二、《设备及管道保温技术概要)》第四章关于保温层厚度的检查验收规定:管道每50m长度以内,至少要进行一处厚度检测,检测布点为管道圆周上对应的4个测点。

    从上所述,“50”这个数据,不论在面积或长度上,表明其方便检查,并具有代表性。故本条规定绝热工程质量检测的取样布点为设备每50m2、管道每5Om,各抽查三处。

    但当面积超过500m2,长度超过500m时,若仍按照“50”这个数据进行取样布点,不但检测工作繁重,而且对于绝热结构相同,施工条件相同的同一设备或同一管道,亦无此必要。故本条规定允许增大其取样布点的间距。

    第8.1.3条

    一、钩钉、销钉、螺栓布置成棋盘形方能达到绝热层单层错缝,多层压缝的固定要求。钩针等纵横间距若均大于绝热制品的外形尺寸,则无法紧固,而且可能损坏绝热制品的外形。矿物棉大型毡、板制品的固定是使钩针等穿透制品,故其纵横间距更需考虑紧固的要求。故本款规定应检查绝热结构固定件的牢固程度和布置间距。

    六、防滑坠支承件的施工注意事项:

    1.可用圆钢制作。将圆钢支承件用螺栓拧在管道壁事先焊好的螺母上,以固定保温层的金属护壳;

    2. 保冷结构可采用有硬木垫的钢套管来支承上部管段的金属护壳。硬木势应固定在垂直管道或平壁上。

    第8.1.4条

    一、国内有关技术资料对绝热层砌块的砌缝质量规定如下:

    1.水电部部标《火力发电厂热力设备和管道保温油漆设计技术规定》(SDGJ 59-84)第3.0.4条  规定:保温允许采用干砌或湿砌。干砌时用矿物纤维类材料充填;

    2.化工部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HGJ215-80)第四章规定:用成型预制块砌筑设备绝热层时,应错缝,内外层应盖缝。用导热性能相近的材料配成胶泥勾缝,预制块间的缝隙不得大于10mm;保冷不得大于2mm;

    3.国标(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J235-82)第9.0.7条规定:预制管壳缝隙一般应小于:热保温5mm,冷保温2mm;

    4.化工部部标《保温(50~65O℃)施工技术要求》(CD 42 B 1.2)规定:保温砌缝宽度不大于5mm。

    从当前节能的要求和保温材料生产工艺水平来看,如保温层拼缝许可至7~10mm,显然拼缝偏大。为减少保温层拼缝的散热损失,并根据上述资料和多数施工单位的意见,故本款规定:保温层的砌缝不大于5mm;保冷层的砌缝不大于2mm,作为砌缝质量检查的验收标准。

    二、国内外有关技术资料对绝热层厚度允许的偏差规定如下:

    1.化工部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HGJ 215-80)第五章对绝热层厚度允许的偏差规定为:预制块应小于或等于+5% ;毡席材料应小于或等于+8%;充填品应小于或等于+10%;

    2.苏联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H 158-61)规定:绝热层的厚度允许偏差不大于+100%;不小于-5%;

    3.某国提供给中国某工程《机务部分第二阶段——保温设计说明书(汽机范围)》之三规定:

    (1)由矿物棉保温制品和支撑架组成的管道保温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其厚度允许偏差为±5%。

    设备保温层设计厚度小于1OOmm时,其厚度允许偏差不得小于设计值的15%;大于100mm时,不得小于设计值的10%;

   (2)对不带支撑架的矿物棉保温制品,其保温层的厚度允许偏差为设计值的±15%。

    根据上述技术资料,并鉴于我国硬质绝热制品的厚度,大多按10mm分档,故本款规定保温层硬质制品的厚度允许偏差为+1Omm、-5mm。

    浇注的绝热层厚度因受模具敷设的偏差影响,喷涂则仅靠厚度样板或用针刺检测,所以均较难掌握施工的准确厚度。故对其厚度允许偏差放宽至+10%。又鉴于充填、浇注和喷涂的绝热层匀质性低于生产厂家的成型制品,故规定不允许有负偏差。

软质及半硬质绝热制品为可压缩性材料。不规定其施工厚度的负偏差,实际上是很难做到的。而且质检验收时易于引起纠纷。若与硬质绝热制品的允许偏差值一致,则负偏差值过严。放本款规定厚度允许偏差为+10%、-5%。同时还规定了厚度的最大正允许偏差值和最小负允许偏差值。最大最小厚度允许偏差值是作为软质、半硬质制品厚度允许偏差为+10%、-5%的极限值提出的,以此来控制厚度允许偏差值最大不得大于10mm;最小不得小于-1Omm。

    三、关于容重的概念,根据技术资料的阐述和论证,应将它区分为产品标准容重(生产容重)和安装容重。硬质绝热制品的安装容重与生产厂家的产品标准容重是一致的。软质、半硬质绝热制品及充填绝热材料的安装容重均大于其产品标准容重。因为在施工时,必须保证这类材料绝热层外形体积的稳定性。即具有一定机械固形性,使绝热结构在使用过程中不致出现下垂、沉陷、脱皮等缺陷。在施工过程中,材料经过压缩后的容重,即是施工后的安装容重。

    国内外有关技术资料对安装容重的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l、某国提供的技术资料,对用松散矿物棉充填的保温结构,其容重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1)填入构架中的矿物棉毡、带为±10%;

    (2)填入构架中的矿物棉为±5%;

    2.  水电部部标《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J 52-81)锅炉机组篇第九章第九节规定:管道及设备保温层的重量应符合设计规定,避免支、吊架的荷重过大。重量误差不得超过原设计的10%;

    3.化工部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HGJ 215—80)规定:散状材料充填密实程度和容重应符合规定;

    4.苏联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H 158-61)规定:保温层施工容重偏差不应超过设计值的+5%。

根据上述资料和我国的节能技术与现有的绝热制品生产水平,将硬质、半硬质绝热制品的安装容重允许偏差规定为+5%;对软质绝热制品、充填、喷涂或浇注的绝热层,考虑到施工工艺条件的及绝热层容重的不均匀性,故放宽其允许偏差,规定为+10%。

    第8.1. 5条   绝热工程投入使用后,由于膨胀收缩缝施工不正确,引起绝热结构严重开裂、脱落或损坏。因此绝热工程竣工后,必须进行膨胀收缩缝的质量检查验收。

    本条规定还参考了水电部部标《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化工部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中有关膨胀收缩缝的检查验收条款。但这两个标准均未考虑伸缩维内充填物的耐热度,是否符合使用要求。绝热工程中也发生过石棉绳烧失量超过规定的,就是在保温层膨胀缝内迅速烧毁的教训。故本条明确规定:缝内充填物的使用温度应符合要求。本条规定的实施,还应按照本规范第四章第十节及第六章的有关规定,分别对伸缩缝和间隙进行检查验收。

    第8.1.6条

    二、有金属保护层的防潮层,其表面应平整。以免影响金属保护层的外观和下料裕量。故本款对防潮层表面平整度偏差作了规定。

    三、沥青胶涂层与毡、布复合的防潮层,每遍施工厚度约为2~3mm。放本款规定系控制其总厚度不得小于5mm;以保证防潮层的严密性。同时也可防止金属护壳的固定件刺破防潮层。

    第8. 1.7条  国内有关技术资料对保护层平整度允许偏差规定如下:

    一、化工部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HBJ 215-80)第五章规定:用2m长靠尺和楔形塞尺检查保护层的表面平整度,其允许偏差为:涂抹层应小于或等于10mm;金属保护层应小于或等于5mm;

    二、水电部部标《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DLJ 52-81)锅炉机组篇第九章规定:抹面层表面应平整光滑,棱角整齐,其不平整度每米应不大于3mm;

    三、水电部部标《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三篇第十二章规定:扶面层外观要求平整光滑、棱角整齐、固定钩钉不外露、无裂纹(发丝裂纹除外)。表面不平整度小于或等于5mm为合格;小于或等于3mm为优良(用1m长靠尺检查)。

    参考上述资料放本条一款规定抹面层及包缠层的平整度允许偏差不应大于5mm,作为质量验收的合格标准。

    关于靠尺长度,各施工单位有采用1m、1.5m和2m的。各部规范规程的规定也不一致。根据绝热管道的弯头、管距和高空敷设等情况,为便于携带和操作(尤其是检查金属保护层表面时,环形接缝一般均在1m以内),故本条选用1m长靠尺作为检查平整度的工具。

    如金属保护层的护壳环向接缝间距不足1m时,可在靠尺的两端装上高20~30mm的垫块,以便跨过凸筋进行检查。

    第8.1.  国内有关技术资料对金属保护层的质量检查规定如下:

    一、水电部部标《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三篇第十二章规定:

    1、金属外壳应紧贴在主保温层上,环向搭接不得少于30mm(露天不得少于50mm);

    2. 纵向搭口向下;

    二、化工部部标《绝热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HGJ 215-80)第五章规定:金属保护层应压边,搭接缝应避开雨水冲刷方向,不允许有局部脱壳和凹凸不平的地方。卷材保护层应紧贴表面,不应褶皱和开裂。采用抹面保护层时,应平整光滑,端部棱角齐整,不应有显著裂缝。

    故本条规定是在综合上述技术资料的基础上,并结合近年来绝热工程的施工经验规定的。

    本条一款中的抹面保护层在冷态下的干缩裂缝,是指设备或管道抹面层在尚未投入使用前而出现的裂缝(发丝裂纹除外)。

    本条二款中关于金属保护层椭圆度的规定,主要是为了金属保护层外形美观,并能紧贴绝热层或防潮层而规定的。而且与本规范第8.1.4条规定的厚度最大正允许偏差值也是一致的。

第二节  交 工 文 件

    第8.2.1条  交工文件是绝热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供的交工资料。它是生产运行,设备、管道等检修的原始依据。本条对交工文件的规定,是结合绝热工程专业特性和施工的具体情况规定的。    一、绝热材料合格证或物化性能报告应符合本规范第二章第二节的要求;    二、工序交接记录    1.安装工序与绝热工序的交接,即安装结束,绝热工程还未开工之前的中间交接工作。进行此项工作的目的是避免由于安装未完,或漏装漏焊而促使绝热工程返工;    2.是绝热工程本身之间的工序交接,以此来加强自检、互检等质量检查工作。以工序交接作为关卡,来杜绝工程竣工之后再出现质量不合格的现象。

    通过各施工单位的实践证明,执行上述两种工序交接的施工单位,其施工质量是可靠的。故本款规定的用意,就是使施工单位都能重视绝热工程,作到层层把关,搞好工程质量;

    三、抹面保护层灰浆材料的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本规范第6.3.1条的规定;

    四、浇注、喷涂绝热层的施工配料及其技术性能检验项目应按照国家规定的同类产品的  技术条件或按照设计提供的技术要求进行检验。技术性能的主要检验内容有容重、机械强  度、导热系数和使用温度;

    五、设计变更和材料代用通知

    1.设计变更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设计人员变动设计;另一种是施工中碰上疑难问题,  或要求采用新材料、新结构由施工人员提出变更设计。但必须征得设计部门同意后,由设计  人员写发设计变更通知书;

    2.材料代用通知

    材料代用是因国家或某些地区,所用的材料产品紧俏或规格不符合设计规定,放需用其它的产品代用。但应由材料供应单位与施工单位办理材料代用手续,并经设计同意后方可变更;

    六、绝热工程交工汇总表

    交工汇总表,即绝热工程包括所有设备、管道保温保冷工程,按单元分项开列的竣工清单,并提交建设单位。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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