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完善差旅费用的计划、审批、借款、审核手续,促使差旅费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适应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需要,结合我公司具体情况,针对业务招待、电话费、差旅费特制定本制度。
一、出差住宿费和交通费实行限额控制,特殊情况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能实报实销;
(1)住宿费凭住宿,在规定标准范围内按实际住宿天数计算报销,根据公司规定的住宿标准选择酒店,住宿费标准为:一级城市:180元/天、二级城市150元/天、三级以下城市120元/天。
住宿一般以公司协议连锁酒店为主,特殊情况下(如目的地无协议连锁酒店或其他原因)则以住宿标准为准,超出部分由住宿者自行承担。
因业务需要为客户提供住宿的,普通客户入住协议酒店或三星以下酒店,重要客户入住三星酒店,为客户提供住宿需向公司申请。
住宿上写明住宿宾馆的联系电话。
(2)出差时的交通工具,原则上选择公交(地铁)、汽车和火车。如有特殊需要乘坐飞机的,应事前经有关领导批准。乘坐汽车、火车,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在车上过夜6小时以上、连续乘坐时间超过12小时的,可按标准购卧票(硬)。如出差目的地较远,乘坐火车时间过长,且飞机票与火车票差额在100元之内的可改作飞机。
(3)随同公司领导出差,乘坐交通工具和住宿与领导分不开的人员,按特殊情况处理。
(4)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不发市内交通费。
(5)未携带重物,有公交、地铁等交通工具的情况下原则上不能乘坐出租车,特殊情况下可乘出租车。
(6)城市交通费标准:副总级以上领导不超过500元/月,分公司负责人不超过350元/月,一般业务员及区域经理(以个人业绩为主)不超过200元/月。
(7)多人合付的必须写明人数及姓名。
二.差旅费报销的其他规定
(1)出差天数的计算,原则为:当天12时以前出发,12时以后返回的按一天计算;当天12时以后出发,12时以前返回的,按半天计算;
(2)差旅费报销必须填写规范,报销金额与所附上票据实报金额一致,同时附上出差路线、交通工具及相应费用。
(3)旅差费的领取统一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人员签字,短途出差(500公里以内)最多暂支1000元整,出差目的地较远(500公里以上)最多暂支3000元整。出差期间,旅差费如果超支,在出差回公司后再行结算报销。
(4)实行差旅费制度后,各部门人员出差,原则上要定任务、定时间、定地点、定人数,实际出差天数超过原计划天数的费用,需经总经理批准,否则,财务室不报销。
(5)行政部每月对差旅费进行统计,并计入业务费用成本中,作为考核依据。
二、电话费报销规定
(1)为了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员工的手机费用依据不同岗位,根据员工工作性质和职位不同设定不同的报销标准。话费补贴标准经行政报批,总经理批准后执行。每月实际话费在核定标准内的按实际产生核算,超出核定标准的由使用人承担。
(2)普通岗位员工因工作需要入虚拟网的,每月补贴10元;使用公司电话的员工公司不再对虚拟网月费进行补贴。
(3)行政部每月对工作电话进行费用统计,视费用情况进行套餐调整,同时将话费计入业务费用成本中,作为考核依据。
三、招待费、礼品费用报销规定
(1)凡因公事需要的请客、送礼对象只可以是公司的客户、教育局、采购相关部门领导。出差天数在7天以上,15天以下的,请客费用不超过1000元。上写明请客对象的姓名,单位、职位和联系电话。
(2)单笔招待费用在300(含)元以内,请客前以短信或邮件方式写明请客对象、地点请示公司,招待费用超过部份由宴请人自行承担。
(3)当业务进行到一定程度需对业务相关人员进行较高档次宴请的,且宴请费用超过300元(不含)以上,并成功拿到订单的,费用由公司承担;如宴请后未成功拿到订单的,宴请费用由公司承担70%,宴请人承担30%。
(4)对于代理商、经销商原则上不作为宴请对象。
(5)特殊情况需招待对象是团队或商务活动,应于一周前填写计划单,列明招待对象、人数以及预算报公司核准,经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实施。
(6)礼品费:原则上由公司统一采购,特殊情况下(如出差在外或需另行采购)急需采购的,必须先请示再行购买,采购的礼品必须报行政部,办理出入库手续,否则不予报销。
(7)一般客户的礼品费控制在200元以内,重点客户控制在500元以内,如因项目等原因须送重礼的,具体金额视项目及受礼人单位、职位而定。
(8)所有礼品赠送必须有书面申请,并报总经理批准(如总经理出差在外无法签字,礼品保管员收到申请单后可用短信或电话确认后发放)
行政部每月对招待费、礼品费进行统计,同时将招待费、礼品费放入业务费用成本中,作为考核依据。
四、出差人员伙食补贴标准:
(1)出差期间,餐费补贴30元/天;
五、其他事项
(1)报账人须在报销单填写清楚姓名和职称、出差事由、起讫时间及地点(可附清单)。
(2)一事一单,不得将数次出差合并一单报销。
(3)出差期间购买的物品、资料等,需另填费用报销单报销,不得合并在差旅费中报销。
(4) 出差人员回来三个工作日之内报销完毕
(5)各区块、销售团队和外贸业务经理各项行政费用不超出销售额的1.5%
(6) 凡一经发现超报、虚报、伪报,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者,将按公司违纪规定严肃处理,并处违纪所得10倍罚款;如第二次查到虚报费用,立即开除。
(7)业务人员、分公司每月底预算次月的招待费、礼品费,并报行政部备案。招待费、礼品费在费用发生前后的1个工作日内必须到行政部进行备案(书面、电话、短信形式),报销时必须附有书面申请单,否则不予报销。
(8)备用金管理:业务人员进入公司的次月起公司给予相当于其本人工资70%的费用作为备用金。
后勤人员出差费用报销参照本制度执行。
六、报销程序
(1)所有报销凭证经行政部审核,营销副总确认,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报销。
七、本制度2010年6月1日至2010年9月30日试执行,如果试行期满未发其他公告,已该制度为准。
宁波万里实业有限公司
2010年6月1日
编制: 审核: 批准:
附:业务招待费、礼品费申请单
业 务 招 待 费 申 请 单 | |||||||
申请人 | 部 门 | 申请时间 | |||||
客户方 | 预约客户人数 | 人 | |||||
主要客户 供职单位 | 预约就餐时间 | ||||||
主要客户职位 | 就餐标准 | 元 | |||||
事 由 | |||||||
主管领导 | 总经理 | 行政部 |
礼 品 费 申 请 单 | |||||||
申请人 | 部 门 | 申请时间 | |||||
客户方 | 预送客户人数 | 人 | |||||
客户单位 | 预送礼品 | ||||||
客户职位 | 礼品标准 | 元 | |||||
事 由 | |||||||
主管领导 | 总经理 | 行政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