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编号:
《药品生产许可证》
变更申请表
申请企业名称(公章):
所在地: 市 县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
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制
填 报 说 明
1、申请表填写一式三份,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份、省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一份、企业留存一份。如县级药品监督管理局需要留存可增加一份。
2、申请资料与申请表份数相同。申报资料应有目录,用A4幅面纸打印(左边距不小于3cm,页码标在右下角),装订成册。
3、填表内容应准确完整,必须使用钢笔、签字笔填写或打印,字迹清晰,不得涂改。
4、申请表需填写的数字均用阿拉伯数字,年代均使用公元纪元,联系电话号码前标明所在地区长途电话区号。
5、申请企业名称应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公章相一致,填写变更前的企业名称。
6、变更项目登记栏中按《药品生产许可证》所列项目填写有变更的内容。
7、申请表应有原法定代表人或变更后的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不得打印)。
8、受理编号和受理日期由省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填写,受理编号由区域号和流水号组成。区域号为南京01、无锡02、徐州03、常州04、苏州05、南通06、连云港07、淮安08、盐城09、扬州10、镇江11、泰州12、宿迁13。流水号由3位数字组成,从001号至100号。
9、申请资料应视变更项目而定,由省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形式审查合格后受理,转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
申请企业名称 | 许可证证号 | ||||||||
变更后企业名称 | 邮 编 | ||||||||
填 表 人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变更项目登记 | |||||||||
变更事项 | 原批准许可内容 | 申请变更内容 | |||||||
新增药品品种登记 | |||||||||
序号 | 药品名称 | 剂型 | 规格 | 执行标准 | 批准文号 | 批准日期 | |||
补充说明 | |||||||||
保证声明 | 本申请表中所填内容及所附申报资料内容均真实无误。 法定代表人签名: |
申请资料(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根据变更事项的需要审核选定) | |
□1、企业申请报告; □2、原《药品生产许可证》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名称变更预核登记核准通知书; □4、登记事项变更后新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5、当地或有关职能部门改制批复,国有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结果确认文件; □6、外经委批复、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7、董事会决议和产权(股权)转让协议书; □8、法定代表人任命书或公司董事会决议、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9、企业负责人任命书或公司董事会决议、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 □10、与新增剂型或品种相关的已有车间的《药品GMP证书》复印件; □11、新增剂型或品种所在生产车间概况和平面图; □12、《新药批准证书》复印件或临床批件复印件; □13、《药品注册证》复印件; □14、《药品进口注册证》复印件; □15、申报产品的质量标准、生产工艺流程或分包装工艺流程; □16、地址变更证明文件; □17、搬迁后企业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回、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生产剂型及品种一览表;主要生产设备一览表(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安装地点、验证结果);空气净化系统、制水系统、主要设备验证概况;生产和检验仪器、仪表、衡器校验情况一览表(包括名称、型号、生产厂、校验单位、校验时间、校验周期); □18、搬迁后企业或新增车间的环保和消防部门验收意见,洁净室监测报告; □19、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现场检查报告; □20、其他材料。 | |
市 药 形 品 式 监 审 督 查 管 意 理 见 局 | 申请资料形式审查意见: 根据变更项目,收到上述第 项资料,内容完整、真实,同意受理。 变更内容受理意见(拟同意变更下列项目): 经办人: 批准人: 日期(签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