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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旁站实施细则(3篇)
2025-09-29 02:57:22 责编:小OO
文档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提高监理旁站工作,加强对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本细则制定。

第二条 监理旁站是指监理单位派遣监理人员到施工现场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监理旁站的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能源工程等。

第四条 监理旁站工作由监理单位组织实施,并由施工单位配合完成。

第五条 监理旁站的时间、频次和工作内容应当根据施工工程的特点和要求进行合理安排,并予以明确。

第六条 监理旁站的工作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要求。

第二章 工作程序

第七条 监理旁站的工作程序包括:组织准备、实施监督、记录备案、问题反馈和总结提升。

第 组织准备阶段:

1. 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监理旁站的工作计划,并报批相关部门。

2.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专业能力和工作水平。

3. 监理旁站应当制定相关表格和文档,方便记录和整理工作内容和发现的问题。

4. 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进行沟通,明确监理旁站工作的目标和要求。

第九条 实施监督阶段:

1.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

2. 监理人员应当认真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3. 监理人员应当根据监督情况提出及时处理意见和建议,并与施工单位协商解决。

4. 监理人员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时,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十条 记录备案阶段:

1. 监理单位应当将监理旁站的记录整理归档,并进行备案。

2. 监理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监理旁站的记录和处理意见,并要求施工单位按照要求整改。

第十一条 问题反馈阶段:

1. 监理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和领导汇报监理旁站的工作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2. 监理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并跟踪整改情况。

第十二条 总结提升阶段:

1.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对监理旁站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2. 监理单位应当组织监理人员进行培训和交流,提高监理旁站的工作水平。

第三章 工作要求

第十三条 监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施工工艺和规范要求。

第十四条 监理人员应当遵守工程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保持中立、公正的态度,不得有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五条 监理人员应当按照工作计划和要求,到达施工现场进行监督和检查,不得擅自更改工作计划和要求。

第十六条 监理人员应当认真记录施工现场的情况,包括进度、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问题,不得隐瞒和篡改记录内容。

第十七条 监理人员应当依法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不得包庇和纵容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 监理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工作要求组织实施监理旁站工作,保障监理人员的安全和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共同研究解决监理旁站工作中的问题。

第四章 处理措施

第二十条 对于发现的施工现场违法违规问题,监理人员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由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对于发现的施工现场质量和安全问题,监理人员应当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

第二十二条 对于严重影响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问题,监理单位有权暂停施工,并立即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三条 对于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监理单位应当及时跟踪并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并进行记录备案。

第二十四条 对于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情况,监理单位应当向相关部门报告,并要求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的解释权归监理单位所有。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的修订和补充,由监理单位根据实际需要进行。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2)

一、旁站监理措施

1、旁站监理人员,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监理工程师负责安排,具体由现场监理人员实施。

2、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时旁站监理人员在进行旁站监理时,不得擅自离开施工现场,如需暂时离开,必须要有其他监理人员顶替,确保施工过程中有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

3、旁站监理人员必须是经过培训的监理员或是专业监理工程师。

4、旁站监理人员应按规定填写监理旁站记录,认真做好旁站记录。

二、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

(1)检查施工准备工作是否齐备,检查内容包括:

A、检查施工现场人员

①施工过程中,质检员必须掌握施工现场的工程质量动态;

②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得上岗操作;

③施工现场操作人员配备齐全,各工种间能互相协调配合,确保施工顺利进行。

B、检查原材料的质量

①施工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在进场时应办理报验手续,并经监理同意;

②主要原材料应经过监理见证员见证取样试验,试验结果报监理试验工程师审查并同意方可使用;

③原材料存放时间未超过规定期限,无因保存不当而导致使用质量降低的缺陷;

④材料的储备、供应能与施工进度相适应;

⑤核查商品砼的出厂合格证、质量检验报告及混凝土配比单。

C、检查机械设备

①机械设备进场时应向监理报验并经审查同意;

②材料称量的衡器均应经过校验,并有校验记录;

③机械设备的性能应能满足达到工程质量等级目标的要求;

④机械设备的数量应能满足施工需要。

(2)检查施工安全

A、检查用电安全

①临时架设的电线用绝缘物支撑,绝缘良好;

②各种电气设备配有专用开关,室外使用的开关、插座应装入防水箱,在操作处加设绝缘垫层;

③移动式电气机具设备应用橡胶电缆供电,跨越道路时,应埋入地下或做穿管保护;

④现场配电箱采用三相五线制,零线、接地线不得混接,并复测接地电阻是否符合临时用电要求。

B、检查各种支架

①受力支架经过设计计算,并报监理审查;

②支架基础牢固,能承受其上可能承受的最大荷载;

③杆件连接牢固,竖杆无倾斜、弯曲,纵横向连接能确保支架的整体稳定;

④走形板搭设牢固,板端头无悬空,各凌空处设有安全栏杆。

(3)施工程序及工艺操作的监督检查

A、前一道工序经监理检查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施工;

B、施工部位经过测量放样,测量资料上报监理,经监理复核认可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施工;

C、施工程序及施工工艺与经监理审查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相符;

D、严格按设计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

E、特殊工艺要求的施工项目,应按经施工现场试验后确定并经监理批准的施工参数、操作程序及有关规定进行施工;

F、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取样制作试块,并有监理见证员见证。

(4)在旁站过程中发现有违规施工或有关质量问题,应及时向施工单位的现场质检员提出,督促其立即整改,已经影响施工质量的,应立即向监理工程师及总监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5)认真做好旁站记录,做到记录全面、真实,具有可追溯性。

监理旁站实施细则(3)

监理旁站是指监理机构派驻监理工程师在工地实施现场监理的活动。监理旁站实施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制定,但常见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工程师的职责:明确工程师在工地的职责和权力,包括监督工地的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管理,并及时向监理机构报告工地情况。

2. 工地准入标准:规定工地的准入标准,包括对施工单位的资质要求、工程计划和施工程序的审查等。

3. 工地巡查频次:确定工程师的巡查频次和巡查内容,可以根据工程的特点和进度确定巡查次数和频率。

4. 工地记录要求:要求工程师对工地巡查进行记录,包括发现的问题、整改要求和处理结果等,确保有充分的资料备查。

5. 工地报告要求:规定工程师向监理机构提交的工地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包括每次巡查的情况和问题整改情况等。

6. 工地问题处理:明确工程师对发现的问题应如何处理,包括向施工单位提出整改要求、监督整改过程和验收整改结果等。

7. 工地安全管理:规定工地安全管理的要求,包括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防护设施的要求和安全事故的处理等。

8. 工地文件管理:确定工程师对工地文件的管理要求,包括文件的归档、备查和及时更新等。

以上是监理旁站实施细则中常见的内容,具体细则可以根据不同工程的特点和监理机构的要求进行制定。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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