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陈小萍
来源:《商业时代》2013年第12期
内容摘要:在金融市场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存在,导致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这极大地影响了金融市场的有效运作。本文分别从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角度对金融结构的影响进行分析,进而提出利用性契约的监督、利用金融中介作用、生产和销售信息、管制和建立金融保险制度等对策建议。
关键词:逆向选择 道德风险 金融结构
金融结构的内涵
金融结构是指构成一国或地区金融总体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分布、存在、相对规模、相互关系与配合的状态。1969年戈德史密斯率先提出这一概念,认为由四个方面构成:金融体系结构、金融工具结构、利率结构和其他结构。
世界上不同国家拥有各不相同的金融结构模式,大致可分为两类:“银行主导型”和“市场主导型”。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壮大,我国金融结构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方面金融资产总量扩大,结构呈多元化趋势;另一方面非银行金融机构重要性增加。但是,目前的金融体系仍然以银行为主导,金融市场在资金配置过程中处于从属和次要的地位。
金融结构是一国金融的最基本状况,是一个不断演进的动态概念。其形成取决于多种因素:经济发展的商品化和货币化程度、商品经济的发展程度、信用关系的发展程度、经济主体行为的理性化程度、文化、传统、习俗与偏好等。其变化促成了金融环境、制度的不断变化,其变迁会引发不同的金融风险。
信息不对称对金融结构的影响
(一)逆向选择对金融结构的影响分析
在金融交易之前发生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逆向选择问题。这也是金融市场是经济中受到最严格监管部门的原因。乔治·艾克勒夫(George Akerlof)在其《“次品”市场:质量不确定性和市场机制》的文章中,将逆向选择对金融市场有效运作的影响称作“次品车问题”。二手车市场上买卖双方的信息是不对称的。在二手车市场上,由于主客观因素存在,与二手车的卖方掌握全面信息相反,买主常常不能辨别某一辆二手车的状况:是运转良好的好车,还是存在潜在隐患的次品车。按照市场定价机制,买主支付的价格一般位于次品车的低价和好车的高价之间,是反映市场上全部二手车的平均质量的价格。因此,次品车的车主很乐意按这样的价格卖掉二手车,因为这个价格高于其次品车的价值;然而,好车的车主则不愿意售出他的车,因为这个价格低于其好车的价值。由于存在这种逆向选择,导致一方面在二手车市场上很少出现运行良好的二手车,另一方面人们也不愿意在二手车市场上用高于次品车价值的价格购买次品车,最终使得二手车市场运作不好,成交量不大。
次品车问题的出现,降低了金融业务市场如借贷市场、股票和债券市场在沟通储蓄者和借贷者之间的资金流动方面的有效性。
借贷市场上的逆向选择,主要表现为在那些积极寻找贷款的人中更容易导致潜在的不良贷款的产生,即最有可能导致与期望相违约的结果。由于逆向选择的存在,使得贷款成为不良贷款风险的可能性增大,也因此导致放款者过分惜贷表现。
在股权(股票)市场中,普通股票的潜在购买者由于很难识别公司预期收益和风险的高低,并以此判断其优良性与不良性,因此,作为普通股票的潜在购买者只愿意支付反映发行证券的公司的平均质量的价格。因而,在普通股票的潜在购买者由于信息不对称原因无法识别优良公司和不良公司时,会决定不在市场上购买证券。在证券市场即债务(债券)市场也如此,这也是发行公司债券不是好的融资源泉的重要原因。
(二)道德风险对金融结构的影响分析
在金融交易之后出现的信息不对称容易导致道德风险问题。即放款者发放贷款之后,将面临借款者可能会从事导致增加贷款回收风险的活动。同样,放款者也会因此作出不贷款的决定。道德风险问题严重影响着金融结构中的债券合约和股权合约的比例。
在股权合约中,由于代理人对经营活动拥有比股东们更多的信息,即存在信息不对称,所以易受到业主——代理人问题的道德风险影响。所有权和控制权的分离,由于没有股东利润最大化的动力驱使,掌握控制权的代理人可能会按照他们自己的利益而不是股东利益行事。除了追求个人利益,代理人还追求能扩大其个力但并不增加公司盈利能力的公司战略,如购买其他公司等。
在债券合约中,由于要求借款者偿付一个固定的数额,才允许他在此固定数额之上保留利润,借款者便有一种从事比贷款者所愿意从事的风险更大的投资项目的冲动。由于存在着借款者会用借款进行风险极大的投资的这种潜在道德风险,因此影响着债券合约达成。
信息不对称对金融结构影响的对策探讨
(一)利用性契约进行监督
性契约,是通过在契约中排除不合意愿的行为或鼓励合乎意愿的行为,来降低由于信息不对称引发的对金融结构的影响。
尽管性契约有助于缓解信息不对称引起的道德风险问题,但是因为制定一份能排除所有有风险的活动的契约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性契约并不能完全杜绝它的发生。
(二)借助金融中介的作用
通过分析可见,鉴定收入和利润对抵御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风险极其重要,所以,可以借助金融中介机构的作用。特别是在沟通资金从储蓄者向借款者流动的过程中,金融中介机构发挥的作用比可流通证券更大。例如:可以成立风险资本公司这种金融中介机构。风险资本公司在运用风险资本帮助新生的企业启动它们的事业的同时,应该坚持委派自己的人进入这个公司的管理机构,并成为董事会的成员,从而切近地把握公司的活动。同时,要求企业的股份只能卖给风险资本公司,使得其他投资者不能搭风险资本公司的便车。这样,风险公司可以获得其鉴定活动的全部收益,也有动力来弱化道德风险问题,进而减少由于信息不对称对金融结构的影响。
(三)利用私人公司和得到信息
1.信息的私人生产和销售。设立私人公司,由它们负责搜集和生产区别好坏公司的信息,并将寻求资金的个人或公司的详细情况提供给资金供应者,以消除信息的不对称问题,例如美国的标准普尔公司、穆迪公司和价值线公司等。
但是,私人生产和销售信息的系统并不能完全解决信息的不对称问题。因为当有许多人可以不付费地利用了别人付费所得到的信息,即产生搭便车问题,购买信息的资金供应者就不能从其购买信息中获得超额利润,且越来越不愿意成为首先获得信息而付费的人。与此同时,私人公司由于从销售信息中得利能力的降低,也将会使市场中生产出的信息越来越少。
2.信息的生产和销售。目前,我国由中国人民银行牵头建设的全国统一的信用数据信息库主要包括两个部分: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目前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主要使用者是金融机构。金融机构利用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了解客户身份的真实性和既往信用状况,以保证信贷交易的合法性。同时金融机构借助授信难易程度、授信金额大小、利率高低等因素引导信用行为。
(四)完善管制
信息不对称对金融结构的影响,不断引致了新的金融风险,对金融监管成本和金融监管效率等均产生较大影响。而风险控制则是金融监管的首要任务,因此,金融监管需要形成适应金融结构和风险控制需要的相应的制度安排与分工结构。无论是市场准入监管还是业务范围监管,金融监管都直接影响微观金融机构的业务结构和收益结构,进而影响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金融产业格局的发展。
对于信息不对称对金融结构的影响,各国的传统常用做法是,加强对金融市场的管理,要求在公开市场上销售证券的公司按照标准会计准则披露企业真实信息。通过这种方式,增加投资者的信息,从而弱化阻碍金融市场有效运作的逆向选择问题。
但是,这种方式同样并不能完全消灭逆向选择问题。第一,因为即便公司向公众提供了其销售、资产和收益的信息,它们仍然拥有比投资者更多的信息。第二,业绩差的公司会对其信息加以包装,向公众传递它们想要传递的信息,这样投资者很难分辨公司的优劣。第三,在监管过程中要花费大量的时间和金钱,这种高价鉴审使得股票不是金融结构中最重要的因素。
在我国,随着证券、保险、信托等作为的金融产业的发展,金融分业促使金融监管机构不断多元化,成立了、,而且在立法、执法、机构设置等方面日益完善。与此同时,随着传统金融机构的功能边界由于金融的自由化而逐渐模糊,在银保业务基础上,又出现了保证业务、保基业务等业务。但是,基于我国现行的金融体系,目前的金融监管仍存在规模经济、范围经济以及多重监管等问题,不能适应新的金融机构和金融风险发展需要。因此,需要进一步完善监管。一方面,应该实现各金融机构与统一监管机构内部的“资源共享”, 以减少运行的资源成本,实现监管的规模经济;另一方面,多重监管反而会减轻了监管效力,也使被监管者的经营效益受到影响。因此,应该在避免监管漏洞的基础上,合理确定不同监管机构的管辖权。
(五)建立并逐步完善金融保险制度
通过设置金融风险保险机制,从而主动参与对金融企业的监管,防范、化解信息不对称导致的各种金融风险。作为推行存款保险制度最为成功的美国,早在《1993年银行法》中就明确规定了建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制度。美国只有唯一的存款承保机构—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它既对美国95%的银行进行保险,又与美联储、财政部通货检查局联合组成美国的银行监管系统。
在我国正在推进的利率市场化等金融领域改革过程中,更应当尽快设立一家金融风险保险公司,具体办理金融企业的保险业务,同时与相应机构联合肩负起对投保金融企业的监督管理职能。例如,央行推进的利率市场化改革中,一方面,增强了储户自主选择权;另一方面,扩大了金融机构自主定价空间,使其主动负债能力得到不断提升。但是,与此同时,由于信息不对称问题的存在,银行放贷安全性问题更为显著。因此,建立存款保险制度,明确金融机构经营失败时存款人保护和损失分担机制,是推行利率市场化的前提和配套措施。
2012年6月和7月央行两次调整存贷款基准利率,同时允许金融机构存款利率上浮10%。央行还表示,由于存款利率与贷款利率以及其他市场利率均存在内在联动关系,存款利率的市场化对金融市场和宏观经济所产生的影响相对其他价格更加广泛而深刻,完全放开的条件也相对较高,需要金融机构财务硬约束、定价能力、市场竞争环境、央行体系以及普通存款者保护机制等条件相对完善,并与其他要素价格改革等经济金融改革协调推进。2012年《中国人民银行对十一届全国五次会议第1013号代表建议的答复意见》中,央行表示将推进存款保险制度的尽快建立,为进一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等金融关键领域改革创造环境和条件,同时会根据改革所需各项基础条件的成熟度,对包括继续扩大存款利率浮动区间等在内的改革方式和路径进行研究论证,并有规划、有步骤地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
目前,世界各国的存款保险制度主要有:“单一付款箱型”、“风险最小化型”和介于前两者之间的“中间型”。实施存款保险制度后,会减少储户因担心自己存款而发生的挤兑风波,存款保险部门向存款人赔偿损失的概率也因此越小,有利于稳定金融秩序。
参考文献:
1.约翰·史密森著.柳永明等译.货币经济学前沿:论争与反思[M].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5
2.约翰·G·格利等著.贝多广译.金融理论中的货币[M].上海三联书店,上海人民出版社,1996
3.朱民.影响全球经济金融的五大风险[J].国际金融研究,2007(2)
4.Philip E.Strahan.Liquidity production in 21st century banking[J].Nber Working Paper,2008
5.[美]雷蒙德·W·戈德史密斯.金融结构与金融发展[M].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
6.张立洲.论金融结构、金融监管与中国金融发展[J].经济学动态,2002(7)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