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政协自身建设,充分调动政协各界别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在履行职能中更好地体现界别特色、突出界别优势、发挥界别作用,推动政协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根据《政协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委员会关于委员界别小组活动实施办法(试行)》,现就实行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制定以下办法。
一、联系对象
原则上以政协委员所在界别代表性的群众(指个体或团体组织)为主,每个政协委员应选择不少于3名,建立固定联系(见附表1)。
二、联系内容
1.政协委员要积极向界别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法律、法规,宣传、及政协的重要文件和规定。
2.政协委员要虚心向群众学习,经常性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
3.政协委员要做党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积极收集社情,并以提案和参政议政等形式反映群众的愿望,积极主动地协助、做好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理顺情绪、化解矛盾的工作。
4.政协委员要深入了解本界别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并设身处地、竭尽所能地为群众实实在在地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切实做好有关帮扶服务工作。
三、联系方式
1.走访联系。政协委员要采取定期和不定期走访联系界别群众的方式,深入乡镇、社区(村)、企业,采取电话、网络等多种形式开展联系活动,与群众保持经常性联系。除了个人走访的方式之外,也可由多名政协委员或整个界别开展走访联系界别群众活动,更好地发挥界别团体的优势。
2.座谈交流。每半年或者年底,政协委员可以邀请相关政协委员参加群众座谈会,与群众畅谈改革发展的形势,了解群众近期的学习、工作、生活等情况,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把党和近期的相关广泛地宣传到群众中去。
3.建立反馈制度(见附表2)。每个政协委员要将自己联系群众的情况认真记录并仔细地填写《县政协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反馈表》,每年年末向界别召集人汇报和报送材料,界别召集人统一资料和信息后,及时将反馈材料上报到县政协办公室归档,办公室要精心梳理挑选出联系工作中有成效、具有代表性的案例进行宣传。
四、工作要求
1.每名委员联系界别群众每个季度不得少于一次,每年向所在界别小组汇报联系群众工作情况不得少于一次,发现重要情况要及时报告。
2.通过走访群众,积极收集社情,将群众反映的问题都做记录,能解决的尽快帮助协调解决,不能解决的要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3.在走访过程中,政协委员要遵守群众纪律,以身作则,对待界别群众工作要细心、耐心、恒心,在“走门串户、联系群众”中,真心实意地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
五、组织领导
1.界别召集人负责实施界别委员联系界别群众工作;县政协办公室要做好所联系界别的协调、服务、指导等工作,做到上下互通,整体联动;县政协、副也要加强协调及指导办公室和界别组对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