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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办法(制度)
2025-09-29 02:45:41 责编:小OO
文档
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

应用四新技术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推动建筑新技术在工程上的广泛应用,及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CKGZTJ-9标段施工技术“四新”技术与推广,充分推行“四新”技术的建设理念,做好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的管理工作,根据《建设领域推广应用新技术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09号),结合本标段的特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CKGZTJ-9标段所有参建单位。

第二章 四新技术的应用

第三条 工程技术工作主要由工程技术部负责,各专业工程师负责参与各专业工程施工技术“四新”技术和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的推广﹑应用,督促落实新技术﹑新工艺的实施情况;负责各项工程科技信息收集﹑积累﹑开发﹑利用及科技资料的整理;物资设备部、安质环保部和计划财务部配合工作。

第四条 工程施工中应充分认识“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的重要性,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围绕安全性,降低成本,降低造价,缩短工期,更高的质量,更便于管理为目标,采用自主研发或与以重大工程项目为载体与各大专院校联合开展科技攻关。“四新”技术主要内容包括:

   1、新技术:及时参加新技术学习会、培训班、发布会或博览会等,并上网查阅相关资料,工程技术部组织召开研讨会共同学习新技术,并针对实际工程认真研究可行性方案。

   2、新材料:材料员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关注新材料的性能和应用范围,并在研讨会上介绍,使工程向更安全,更节能,更环保,更健康,污染(噪音、粉尘等)小,加工废料少,效率高的新型装饰行业迈进。

    3、新工艺:组织人员学习、考察国内外的新工艺;组织工人进行学习交流,并使之应用于工程中。

    4、新设备:与国内外大型工具生产商建立长期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新产品发布,使新设备能早日投入到生产中。 

第五条 围绕“四新”技术展开各项活动

1、开展岗位技术培训,提高全员技术素质;建立健全各级技术管理“四新”技术体系,完善技术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技术标准规程。

2、围绕“四新”技术的引进、开发和技术改造、创新,拟定切实可行的科技“四新”技术工作计划并做试点工程。

3、经常进行“四新”技术的学习和交流,及时进行情报资料的收集、整理、探索研究及报道交流。由基本技术指南出发,进行不断的思考、“四新”技术,最终驾驭规范要求,超越基本技术。

4、通过推广建设领域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实现工程建设健康、快速、可持续的发展,推进工程快速稳定建设,并使本标段施工由劳动密集型向科技型转变,以“新型、节能、科技、绿色”为目标,提升全行业竞争力,使本标段工程成为“四新”应用的样板工程。

第三章  申请立项及遵循原则

第六条 为确保“四新”技术应用取得很好的成效,“四新”技术项目应及时申请立项,并遵循下列原则:

1、科技含量高,对公司的长远发展有重要影响;

2、作为公司技术储备,必须提前安排的“四新”技术计划;

3、能确保公司技术优势,提高市场竞争力的“四新”技术计划;

4、工程项目急需解决的重、难点技术问题;

5、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加快工程进度,确保施工安全,并具有显著经济效益;

6、有利于项目科技“四新”技术人才的培养。

第四章 四新技术项目合同条款内容填写

第七条 项目合同编号、名称

合同编号由公司依据年度立项文件给定,项目名称由承担单位填写,应简明、准确、具体,并且能反映出项目所属的技术领域和物证,字数不超过30个。

第 承担单位分工指“四新”技术项目实施各阶段的分工单位及该分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第九条 项目负责人、主要研究人员

项目负责人为该“四新”技术项目的第一负责单位总工程师。主要研究人员必须是参与项目方案制定、实施及指导的人员,并按对“四新”技术项目创造性贡献大小排序。

第十条 国内外现状及简要说明

简述国内外同类“四新”技术项目技术的先进性、成熟程度;该“四新”技术项目的研究方向、技术“四新”技术点、经济和社会效益及推广应用前景等。

第十一条 主要研究内容及关键技术

应完整、准确地说明项目创造性的贡献内容,所采取的主要技术措施。

第十二条 达到的目标、技术经济指标和成果形式:

目标和技术经济指标要具体、尽可能量化。成果形式是提供技术研究(研制)报告等文件。

第十三条 采用的研究和试验方法

指该“四新”技术项目进行技术攻关需要安排的研究和试验内容(不含常规试验方法)。

第十四条 研究期限与计划进度安排

研究期限指从收集资料、市场调研等工作开始,至项目研究全部完成,并提交技术研究文件期限,计划进度应按实施计划分阶段列出。

第十五条 研究经费及年度拨款计划

科技合同研究经费包括劳务费;原材料、燃料费;非通用科研仪器设备加工制作费(单独办理申请人);专业业务费(为研究、开发项目需要的设计、试验、检测、论证、文整、资料、调研、咨询等费用);外协费(支付协作者的费用)。填报时按科技“四新”技术合同所列科目分项填写,集团公司资助经费及年度拨款计划由集团公司科技开发部填写。

第五章  “四新”技术评审及奖励机构

第十六条 对于符合评审或鉴定条件的科技成果,由项目负责单位提出申请并上报有关材料,经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查后,逐级上报。

第十七条 我局指挥部成立由局指总工程师领导,工程技术部等各部门组成的“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指挥部“四新”技术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一)根据指挥部生产经营需要,公布“四新”技术需求,指导指挥部有关机构、人员的“四新”技术工作;

(二)对指挥部重大“四新”技术项目进行评审;

(三)对有关较大、重大“四新”技术进行奖励。

第十 工程技术部代表“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履行“四新”技术管理日常职责;工程技术部可召集“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对“四新”技术工作进行指导,对“四新”技术进行评审。

第十九条 指挥部设立“四新”技术奖励基金。工程技术部负责管理“四新”技术奖励基金。“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可利用“四新”技术奖励基金对指挥部较大、重大“四新”技术活动进行奖励。

申报评审的“四新”技术项目必须符合以下标准:

(一)必须是已实施的;

(二)经验证创造实际经济价值或取得良好管理效果的;

(三)需附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等;

(四)创造的经济价值需经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受益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

各部门每月自行组织内部“四新”技术评审,并实施奖励;同时将两至三项重大“四新”技术项目报送工程部。

工程部每月将送达的“四新”技术项目进行验证、整理,并将结果提交“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

“四新”技术管理委员会每三个月组织对指挥部重大“四新”技术项目进行评审,并实施奖励。

“四新”技术项目经审核通过后,可纳入指挥部有关正式制度、标准当中,由有关部门负责推广落实,并考核实施情况。

对已验收、鉴定或评审合格的科技成果,要积极推广使用,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1、对一些管理开发软件、中间试验等项目,经过验收后,督促其制定实施计划,尽快转化为现实生产力。

2、对于重难点工程项目,在制定实施性方案时,依据实际情况,指定其引进或直接采纳某项技术成熟的科技成果。

3、对于暂不使用的科技成果,应作为技术储备,妥善保管。

4、财务、物资和机械设备部门应优先安排科技成果推广所需资金、物资和设备,凡属具备固定资产条件的,应及时转入固定资产管理使用。

5、科技项目完成后,产生的图样及设计技术文件资料,由局指承担单位立卷归档,同时上报公司档案室一套完整资料。

第六章 注意事项

第二十条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中止新技术新项目的临床应用,并及时向指挥部汇报:

(一)开展该项技术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发生变动或者主要设备、设施及其他关键辅助支持条件发生变化的;

(二)发生与该项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的;

(三)发现该项技术存在确认的工程质量和安全隐患的;

(四)发现该项技术存在有悖环境保护设计的。

第七章  四新技术激励

第二十一条 “四新”技术取得科研成功并加以推广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物资鼓励和资金奖励。

1、重大“四新”技术项目由科研技术管理委员会利用指挥部“四新”技术奖励基金实施奖励,每季度奖励一次。

2、指挥部采取多样化的“四新”技术奖励方式,包括奖金、实物、带薪休假、公费旅游等。

3、指挥部鼓励团队“四新”技术,对做出贡献的“四新”技术团队实施团队特别奖励。

4、各部门每月应拨付一定额度专项资金用于对评审通过的“四新”技术项目实施奖励。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按国家、铁道部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沪昆客专贵州段工程指挥部工程技术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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