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艺行〔2011〕019号
关于员工手册的修改通知
公司全体员工:
员工手册经过一段时间的试行,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各员工和各部门的意见反馈以及领导的指导,现对部分条款作修改并新增一些内容,具体如下表:
| 所处位置 | 修改情况 | 修改内容 |
| 第二篇 第四章 第一节: 四-(一) | 增加 | ·迟到半小时以上1小时以内(含1小时),每次处罚80元。 ·各部门主管及以上职级迟到者,无论迟到时间长短,一律处罚每次200元。 |
| 第二篇 第四章 第二节: 二-(三) | 修改 | 事假期限每次一般不超过3个工作日,特殊情况最长一次不超过5天(含)(即请假的工作日加上休息日一次不得超过5天);每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个(含)工作日,超过之后每日事假扣除3倍当日基本工资;全年累计事假不得超过20个(含)工作日,否则视为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公司可即时与之解除劳动合同。 |
| 第三篇 第二章 第二节 二-(二)-1 | 增加 | ·不遵守办公室环境管理规定的。 ·未经批准使用他人物品。 |
| 第三篇 第二章 第二节 二-(二)-2 | 增加 | 不遵守部门主管或领导安排的排班表。 |
| 第三篇 第二章 第二节 二-(二)-2-(2) | 修改 | 未经授权擅自启动重要设备、使用他人电脑或公司专管专用电脑、违规使用公司电脑的。 |
| 第三篇 第二章 第二节 二-(二)-2-(3) | 增加 | 故意降低工作效率、疏于职守或故意拖慢工作进度。 |
| 第三篇 第二章 第二节 二-(二)-3-(4) | 修改 | 因工作失职、责任心不强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通告、工作方案、工作手册等(如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违章作业等)造成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1千元(含)~5千元的;遗失公司的各种重要票据和资料的。 |
| 第三篇 第二章 第二节 二-(二)-3 | 增加 | ·在公司范围内。 ·未经公司同意在公司范围内作任何形式的募捐或私人买卖。 ·不遵守安全守则,造成安全隐患但未造成安全事故。 |
| 第三篇 第二章 第二节 二-(二)-4-(2) | 增加 | 在上班时间内饮用含有酒精成分的饮品或酗酒后上班。 |
| 第三篇 第二章 第二节 二-(二)-6-(1)-c | 修改 | 通过弄虚作假等手段欺骗公司或进行诈骗等恶意行为的:伪造或盗用公司印章的;故意掩盖事实,隐匿、转移、纂改、销毁本人或他人违规、违纪证据的;利用假身份证、学历证、体检报告、工作证明、社会保险关系等资料欺骗公司的;欺瞒公司,在未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且在本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与本公司订立劳动关系的;涂改报销凭证、公司问价、工作记录的;伪造签名、凭证、记录,出具虚明,以牟取私利损害公司利益的;提供虚假资料及报告,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 |
云南艺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11年11月3日
主题词: 员工手册 修改 增加
抄送:董事会
云南艺海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人事部
2011年11月3日印发(共印3份) 校对:张崯峰下载本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