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1 视频21 视频41 视频61 视频文章1 视频文章21 视频文章41 视频文章61 推荐1 推荐3 推荐5 推荐7 推荐9 推荐11 推荐13 推荐15 推荐17 推荐19 推荐21 推荐23 推荐25 推荐27 推荐29 推荐31 推荐33 推荐35 推荐37 推荐39 推荐41 推荐43 推荐45 推荐47 推荐49 关键词1 关键词101 关键词201 关键词301 关键词401 关键词501 关键词601 关键词701 关键词801 关键词9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101 关键词1201 关键词1301 关键词1401 关键词1501 关键词1601 关键词1701 关键词1801 关键词1901 视频扩展1 视频扩展6 视频扩展11 视频扩展16 文章1 文章201 文章401 文章601 文章801 文章1001 资讯1 资讯501 资讯1001 资讯1501 标签1 标签501 标签1001 关键词1 关键词501 关键词1001 关键词1501 专题2001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2025-09-29 02:46:23 责编:小OO
文档
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为及时掌握教师师德状况,迅速处理存在的问题,切实增强做好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制定如下师德重大问题报告制度。

一、下列情形,属于师德重大问题报告范围:

(一)损害国家利益,损害学生和学校合法权益的行为;

(二)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的路线方针的言行;

(三)在科研工作中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篡改侵吞他人学术成果、违规使用科研经费以及滥用学术资源和学术影响;

(四)影响正常教育教学工作的校外兼职兼薪行为;

(五)在招生、考试、学生推优等工作中徇私舞弊;

(六)索要或收受学生及家长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财物;

(七)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八)其他违反高校教师职业道德的行为。

二、发现师德重大问题,要在第一时间调查核实。如情况基本属实,必须及时向院党总支及学校人事处和监察审计处如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谎报。

三、对发现师德重大问题不及时、不如实报告的要严肃追究其相关责任。

四、对已出现的师德重大问题,及时组织专门力量,进一步调查核实,并根据调查结果和法律法规给予相应处理。下载本文

显示全文
专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