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AQ-C11-1 | 编 号 | |||||||||||
工程名称 | 地铁10号线二期工程 樊家村站 | |||||||||||
施工单位 | 中铁十二局集团 | 交底部位 | 车站基坑 | 工种 | 防水工 | |||||||
车站基坑施工防水安全技术交底: 1.防水作业人员通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2.防水卷材、辅助材料及燃料,应按规定分别存放并保持安全距离,设专人管理,发放应坚持领料登记制度。其中防水卷材应立放,汽油桶、燃气瓶必须分别入专用库存放; 3.材料堆放处、库房、防水作业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 4.施工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穿戴防护用品(口罩、工作服、工作鞋、手套、安全帽等),按规程操作,不得违章; 5.防水作业区必须保持通风良好; 6.施工人员在基坑中休息时需远离防水保护墙,不得在防护墙上行走; 7.出入基坑必须走规定的坡道爬梯,室内和容器内做防水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 8.高处作业必须有安全可靠的脚手架,并满铺脚手板绑扎牢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 9.施工用火必须取得现场用火动火证; 10.火焰加热器必须专人操作,严禁使用碘钨灯。定时保养,禁止带故障使用。在加油、更换气瓶时必须关火,禁止在防水层上操作,喷头点火时不得正面对人并远离油桶、气瓶、防水材料及其他易燃易爆材料; 11.严禁使用220V电压照明和敞开式灯具。 12.作业过程中必须确保各种安全措施及时到位,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措施。 | ||||||||||||
针对性交底: 针对本工程特点,制定车站防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 ||||||||||||
交底人签名 | 职务 | 交底时间 | 2010年12月1日 | |||||||||
接 受 交 底 人 签 名 | ||||||||||||
注:1、项目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时填写此表;2、签名处不够时,应将签到表附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