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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设备隐患排查制度
2025-09-29 03:01:36 责编:小OO
文档
机电设备隐患排查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法规。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提高设备完好率、使用率,保证设备良性循环状态,充分发挥现有设备潜力,实现机电设备高效、低耗安全运转,特制定《机电设备隐患排查制度》。

一、机电设备隐患排查织机构:

      组  长:乔晓峰 

成  员:闫英科   王贵珠   文飞  马毅刚   杨阳堂   张怀林二、每月9日组织机电设备隐患大排查。

三、安全隐患排查,查出的问题机电科应及时安排处理必须派专人督促整改,整改结果必须进行验收。

四、隐患治理验收人员本着负责的态度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记录上签字。

五、 检查的主要内容:

1、机电、提升、运输系统使用的矿用产品必须有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严禁使用国家命令禁止或淘汰的机电设备、电缆。

2、机电设备必须保持完好状态确保运行安全可靠杜绝失爆。

3、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

4、井下供电系统和供电设备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和避雷装置。

5、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操作电气设备必须配备绝缘设施。

6、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或更换电气设备严禁人员拆开、敲击。损坏矿灯。

7、提升运输系统的各类安全保护装置各种保险装置必须动作灵敏、性能可靠。提升绞车的电控系统、液压及机械制动系统必须可靠斜井提升连接装置要可靠必须装设保险绳。并每天进行检查有检查记录。

六、检查人员工作标准:

1、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必须熟知《煤矿安全规程》有关内容、《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机电设备检修质量标准》及电气设备防爆标准的有关规定。

2、熟悉工作范围内的供电系统、电气设备性能,了解所检查地区电气设备种类、数量及分布情况。

3、熟悉矿井井下巷道、采掘工作面巷道布置及所检查区域的瓦斯浓度。

4、需停电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瓦斯浓度在1%以下方可打开隔爆外壳,经验电、放电后方可进行检查。检查出的问题当场不能处理时,可通知有关单位采取临时安全措施,失爆设备不准送电运行。

5、继是保护整定不合理的装置,通知有关人员,重新进行调整。

6、清点检查工具、仪表、零部件、绝缘材料检查验电笔是否良好。

7、电气设备入井前检查:入井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对隔爆接合面的粗糙度,间隙及接线引入装置等隔爆部位进行详细检查;隔爆性能必须符合防爆标准的要求,严禁失爆设备入井。

8、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9、必须填写入井设备检查记录,合格的设备方可签发入井合格证。

10、井下电气设备的检查,应与负责人或维护人员一起检查。设备周围环境是否清洁,有无妨碍设备安全运行和检修的杂物。

11、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有无缺损,安装是否牢固,有无歪斜及震动现象。

12、设备完好,符合防爆性能和要求,做到:电线电缆、控制线和信号线缆接线规范,引出引入密封良好,不用的喇叭咀应用挡板封堵严密,无失爆现象,无异常声音、过热、异味。

13、控制部分、闭锁装置、信号显示是否正常有效,接地(接零)应规范、牢固、无锈蚀。

14、在检查中发现失爆或重大问题时,必须责令被查单位当场处理,检查人员在现场监督直到处理完后方可离开。

15、检查工作完毕后将检查结果填写检查记录,及处理意见向主管人员汇报。

七、奖罚制度

1、设备使用单位必须每月23日参加机电隐患排查会议,总结本月机电设备隐患排查情况,不参加例会的,处罚负责人100元。

2、井下使用的设备不挂标示牌的,每台设备罚款50元,标示牌与实际参数不符的,每台设备罚款10元。

3、设备在实行专人操作,持证上岗。无证操作的属严重三违,一次罚款100元。

4、对损坏设备的具体罚款标准是:缺少零件的、按零件原值的50%罚款;零件损坏的,按零件原值的30%罚款;严重损坏的设备经鉴定确属维护不好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按设备原值的10%罚款;造成设备严重变形、断裂导致报废的,按设备原值的20%罚款;烧损电机、局扇等电气设备线圈的,按每千瓦10元处罚。

5、出现重大设备损坏事故不写事故报告的,罚单位负责人100元.不配合机电科进行事故调查,隐瞒,推卸责任的,除正常按调查结果处罚外,对责任单位行政负责人加罚200元.

6、对使用与维护不属同一单位的设备出现设备事故,经调查鉴定,属维护不好的处罚维护单位,属使用不当和违章操作的处罚使用单位,双方责任纠缠不清的,由机电科介定后按责任大小分别处罚。

7、因回采缩短皮带以及皮带正常维护所换下的托滚、H型架等,要选择适合的地点存放整齐,乱扔乱放,一次罚款50元。

8、设备表面积尘.油污严重的,每台设备罚维护人20元.

9、皮带运输机机头.机尾浮煤过多为及时清理,处罚皮带司机50元.

10、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缺少螺丝或螺丝松动的,每个螺丝罚维护人10元.

11、减速机漏油的,每台罚维护人50元.漏油成滴成线的,罚款100元.

12、采煤,掘进电器设备及主运皮带允许保存一定限量的备用设备和备件。具体数额是:刮板输送机、皮带机可以备用一台同型号的电动机和减速机;机头、机尾、易损件允许各备一件;中部槽、刮板、链条、托滚等零部件按实际使用数量的5%储备,超出规定范围的,要立即升井从库保管。

13、井下备用设备和备件必须保证完好,并在干燥、安全的地点存放,因淋水受潮、使设备锈蚀或绝缘低于规定范围,或因撞、砸等因素造成损坏的,按本规定第6条处罚。

二〇一二年十月二十六日下载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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